山大力邀请方初晴有空到他在长物镇上的铺子来玩时,他没有当场发作,过后才恨得牙痒痒,若他不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差点立即就带兵剿了齐氏的所有生意。
为了尽快甩掉某些讨厌的苍蝇,他连长物镇也没回,只叫王强和张扬回客栈,把寄存在店里的东西全取出来,他自己则带着方初晴直奔沈氏马场而去。本来,三天的假期中并没有游览马场这一项,因为他公务繁忙,又要警惕最近蠢蠢欲动的图国小股军队,能挤出三天时间已经很不容易了,到马场玩,肯定短时间内回不来,又得耽误好几天时间。可现在这情况。。。刚才王强顺嘴一说,他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
方初晴这个没良心的,就知道玩,岂不知他为了让她高兴要做出多少艰难的安排。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看到方初晴有点闷闷不乐,沈澜不禁感到有点点失望。
沈氏马场在要塞的背后,从要塞出发的话只需半天路程,但是如果从长物镇走,就需要绕过绵延起伏的山脉,于少要走两天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地理环境优越,马场的马早就被图国人惦记上了,哪轮得到去充盈江国七成的马市。而二人快马加鞭的跑了半天,此刻位于一个小山坳里,正在连人带马的就地休息中。
“没有啦,谢谢二爷这番苦心。”方初晴不是不感激沈澜抽空陪她。只是。。。想到临离开时,雪儿眼泪汪汪的模样,她有点舍不得。现在她母爱泛滥,别说平时就心软,就是铁石心肠,这会儿也化了。
看到方初晴的神情,沈澜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禁觉得失算了。假如把无思无我带到北境来,有那两个小子在,方初晴肯定不会稀罕别人的宝宝稀罕成这样。
那个齐山论相貌,权势地位,财力,哪一样是他的对手?不过就是比他多了个女儿。切,拿孩子当犯钓女人的饵,这招数实在太上不得台盘了。
他轻蔑地想,可耻地忘记了刚才他自己也想利用无思无我来,百且也完全没注意到最近自身行为上的反常。为了让方初晴开心,他精心安排了这三天的出游,完全打乱了他本来的计划。在碰到齐山后,还经常有意无意的要跟人家竞争,争夺方初晴的所有权。
他根本没想过这些都是为了什么,因为他的气场向来强大,因而总是会忽略偶尔短路的情况,可有时候,短路往往是致命的。
“我看这边越来越荒凉,是不是咱们方向走错了?”方初晴望着冬季里光秃秃的地貌,有些纳闷,“我之前听说马场并不远哪。”
“直线距离不远。”沈澜无所谓地扔出这句话,把方初晴气的。
敢情他也学某些地产商的说法吗?声称小区距离市中心在几公里以内,但实际上远得不得了。细一打听,人家说的就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
“那您的曲线距离有多远?”她耐着性子问。
“不远,还有一天半的时间。”
不远?一天半?天哪!她倒不怕骑马长途奔袭,毕竟她似乎天生就习惯于马背上的生活,而且从和政城互北境,她是骑马行军了一月的。但关键是,晚上怎么过夜?一在他们孤男刮女的身在荒郊野外,那那。。。。不会出事吧?再偷瞄下沈澜的马背,似乎驮着些露营的东西。
“二爷,那咱们晚上在哪个村落歇脚?”她不死心地再问。
“沿路没有宿头,不过我跑这趟路跑惯了,知道几个不错的山洞。这也就是看在你是皇上秘密信使的份儿上,不然还不让你知道。怎么?又不满意?”沈澜“威严”地瞪了方初晴一眼。
方初晴欲哭无泪,怎么总感觉沈澜是故意带她来这儿呢?而且还支无了另两个亲兵?
第六十章节 你一口我一口
也不知道是老天的意思,还是张扬的乌鸦嘴给刺激的,早上还晴朗的天空在黄昏时分果然彻底地阴沉了下来,气温骤降,北风也似乎从平地卷起似的,呼啸着斥过低低的山冈。
方初晴期期艾艾地跟着沈澜身后,在天才擦黑儿的时候进了一个山洞。沿路不宜行马之时,沈澜已经顺便捡了不秒枯柴松脂负在马背上,北时将马拴在洞口背风处,直接进了洞。
山洞不大,但入口处九曲十八弯的,仅容一人通过,倒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思。洞中宽敞平整,即干且冷,大概是因为朝向的关系,北风并吹不进来。
沈澜熟练地点燃枯枝松脂,把几根儿臂粗的干柴架了起来,再把水囊中的水倒在一个钢盔大小的铁盆子里,水沸后倒入小布袋中的干粮,用只木勺轻轻搅动着。那军粮像腊八粥一样混杂着各种谷类还有一些干脯和脱水的蔬菜,当吞吐的火苗使食物半熟时,香气就已经弥漫在整个山洞中。尤其是饥肠辘辘的人闻起来,简直觉得人间极致美味也不过如此。
这时,方初晴的肚子咕叫了一声。
为了掩饰尴尬,她连忙没话找话,“怎么不把马儿也带进洞来呢?反正这里面也够大嘛。”有那两匹在场的话,沈澜应该不会兽性大发吧?
所谓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地。此情此景,天寒地冻,四野茫茫,可山洞中却字根表温暖,火堆散发着无尽的热力,光影幢幢,伴随着那诱人的香气,仿佛这山洞是怒海中的孤岛,让人没来由的感觉安全,真的是孕育那啥、滋生那啥的温床。可是偷眼看沈澜,却见他神色如常,反衬得她想得太多了。
“拴马的地方有突岩,能遮风挡雨。”沈澜看了方初晴一眼,心道你爱马,难道我不爱吗?当兵的不爱马,一定不能打胜仗的。
“再说,马儿很能担当警戒的任务。万一有野兽,它们会示警。”他又瞄了方初晴一眼发现火光映得她特别好看,苗条又丰满的身段被蒙上了一层光晕,脸蛋儿红扑扑的。
“不愧是长胜将军。”方初晴拍马屁,把赵云赵子龙的外号安在了沈澜身上,“看你生火煮饭的手法就知道了。那样架柴的方式非长年的军旅生涯是培养不出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到方初晴这话,沈澜第三度瞄了她一眼,赞赏她有眼光。不过他马上又看到她咽了咽口水,不是不知该气还是该笑,无奈地打了一块一尺来高的平整大石,搬到火堆边,再把熟了的热粥话石头上,招了招手。
最后,他还没忘把行军和斗篷等物堆在身边,方便方初晴坐上去,以免着凉。这些行为。他都很自然地做了,丝毫没想到自己也能这样体贴入微,因为之前没对任何人这样做过。
方初晴很是知情识趣,没等沈澜开口,看到他的手势就快速移动过来。乖巧地伸出手,谄媚地道,”碗哩,我先给二爷盛一碗。“唉,吃人家嘴短哪!
沈澜摇了摇头,表示就这么一个铁盆子。
“那吃饭的家伙哩?”方初晴一愣。
“有嘴不就行吗?”沈澜不耐烦地说,好像两人凑在一堆儿吃饭天经地意的事。
行军嘛,哪里来这么多讲究。
方初晴目噔口呆。这情况。。。这情况已经很危险了,难道还要用一只勺子在一只盆里吃饭?
“难道你还嫌我脏?“见方初晴犹豫着没有动手,沈澜很快就想到了什么眉头皱成了一个大疙瘩,”本王还没嫌你脏呢!爱吃不吃,不吃的话,一边去!”
“唉唉唉,又提代的爵位。什么本王呀,这儿也没别人,别端架子啦,我也没说不吃,是觉得同碗食不够尊敬你罢了。你既然不介意,我怕什么呢?”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眼见沈澜要发飙,方初晴连忙带过话来,她可不想在寒冷的冬夜饿肚子。还暖冬哩,这天说变就变,但愿不要下雪才好,不然还会更冷的。而虽然这亲吃法会交换唾液,有间接接吻的嫌疑,但这么热的粥,应该有杀菌作用。再者,别说间接了,真枪实弹的亲,他们俩也做过不止一次了。
怕啥!
想到这儿,她抢过勺子,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结果烫得她跳起来,囫囵吞了下去,但就算如此,还是觉得美味异常。
“好吃。”她含含糊糊地说。
热乎乎的食物进入饥肠,令人舒服得想叹气,不过也更饿了,可是她才想再吃第二口,沈澜却一把夺过勺子说,“该我了。”说着,他吃了一口,那姿态,实在文雅极了,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像刚才方初晴,吃得像恶狗抢食似的,实在没有美感。
不过都这时候了,谁还顾得美与丑?何况,方初晴在所有人面前都会伪装一点半点,唯独对沈澜根本懒得装,于是她扑过去,紧挨着沈澜坐下,等她放下勺子就立即拿起来,舀得满满的,吹了几吹,这才放入口中,然后,叹息着闭上眼。
啥也别说了,食物是最能慰藉人的心灵的。
沈澜望着方初晴,觉得她特别可笑,但是也。。。。特别特别可爱。有一种说不清的风情。。。。直率、自然、引诱着别人却茫然不知。此刻她紧挨着他,差不多是倚在他身上了,令他半边身子都热乎乎的,随即连心也融化开来,好像他这一生都是等这一刻,等这样一俱,能跟他在最简陋的环境中享受最平凡的幸福。这时,他从小到大都盘亘在心头的被排斥感,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也没有了。仿佛这个山洞就是全的家,他真正的家,他一直渴望的归宿。
就这样,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相亲相爱的把这盆健康美味都吃下了肚,再加上勾火的烘烤,身子慢慢热乎了起来,再也感觉不到寒冷了。
“可惜我买的东西都在张扬和王强那儿,不然我可以请二爷喝酒,听说哦,那个百安烧刀子酒很够劲儿的。”吃饮了肚子,方初晴心情愉快,自然就口头上大方起来。
不过她随即想到两句谚语:一、饱暖思淫欲。二、酒是色媒人。现在洞内温暖如春,两个成年男女吃饱了没事做,而且互相早有暖昧情绪,再来点酒的话。。。那不是自动送羊入虎口吗?不行,要转移某些冲动动物的注意力。
第六十一章节 公平精神
她转着心思,连看也不敢看沈澜,支吾道,“怪无聊的,不然你给我讲讲你带兵打仗的故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