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田喜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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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 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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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个死小孩,你把我当成吃的啦,空间里那么多美食,你不去吃,跑来吃我的耳朵。”沈袭玉怎么老是感觉怪怪的呢,而且好端端的。他干嘛又变成美少年的样子?

    青儿死皮赖脸的靠了过来,“玉儿姐姐,你觉得我比赵启浩帅吗?比周康厉害吗?”

    沈袭玉惊讶的瞪着他,怎么想起比这个了,如果说俊美。估计谁也没有这只蛇妖娆了,就算周康再厉害。也只是人,哪里是妖的对手?

    “那为什么玉儿姐姐第一选择是赵启浩,第二选择是周康,不是我呢?”青儿委屈万分的看着沈袭玉,那句话差点没把沈袭玉雷的里焦外嫩。

    人兽什么的,太离谱了吧~

    “青儿,你别胡闹了,我本来就很烦,你就不能让我少操点心吗?我只是把你当亲人看待而已,再说人妖有别,怎么可能有那样的事?”

    青儿更委屈了,“说来说去,还不是嫌弃我不是人吗?”

    沈袭玉连忙去拍拍他的肩膀,“真的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啦。哎,算了,不说这个了,我还得出去帮娘亲收拾东西搬家呢。”

    青儿瘪着嘴,身形变化成小正太的模样,握了握小肉拳,“那个赵启浩居然敢欺负玉儿姐姐,我一定饶不了他!”

    在明园的左边有条河,河边的庄子现在属于沈袭玉的地盘,突然找房子哪里那么容易,还要粉刷,一时半会也住不得人,于是沈袭玉便决定,让人赶紧把庄子上的空房子打扫下,先去那里暂住一阵子,等新房子粉刷好了再搬过去。

    钱子轩过来帮助,他和周康二人极力游说让沈袭玉搬去他们家住,沈自秋都摇头拒绝了。寄人篱下终究不是美事。

    索性东西也不是太多,沈袭玉又将贵重的东西都直接收进了空间里,只是每个人装装样了提了包裹,未带走明园一分一毫。

    河边的庄子名叫白河庄,庄头是个老好人,一听说东家太太要过来住,立即带领着庄民把最大几间正房收拾出来,只是毕竟好多年没住人了,里面多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霉味儿,和之前的明园简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

    周康皱了皱眉,“这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怎么住人啊?”

    沈袭玉苦笑道,“以前和母亲住在山上,连天为被地为席都睡过,这样已经是不错的选择了,至于家具,只管拿银子置办就是。或许住在这里,母亲的心情还会好点呢,每天还能去田边走走,亲自下地种种菜,浇浇水,替花儿拨拨草。”

    钱子轩和沈若兰带人去选家俱。有钱好办事,才不过几个时辰,就有粼粼的马车声传来,七八辆马车,拖了许多家俱,有床桌椅等样样俱全。

    都只是中等品质,价格不是太贵,这是沈袭玉吩咐的,毕竟这是乡下庄子里,房子的破旧程度摆在那儿,太华丽的东西格格不入,二来她们晚上可能大部分时间会在空间里待着,外面的家俱不过是做个样子给别人看罢了。

    吃食和蔬菜是不用弄了,庄子上和空间里应有尽有。

    晚饭的时候,周康和沈袭玉去空间的池塘里用渔网捞了好几条大鱼,阿牛和佩儿去菜地里拨了许多白菘和萝卜之类的极品绿色蔬菜,再加上空间现有的面粉和花瓣材料,沈袭玉亲自下厨,沈自秋和佩儿当帮手,很快就弄了一大桌好吃的。

    先是留下一桌自己用,其它的都赏给庄子上的农户了,那些人哪里见过这样精致的美食,虽然他们天天种花,也听说这些花是煮出美食来给贵人们吃的,但是他们自己吃还是头一次。

    有些人胆战心惊不敢吃,生怕被毒死;有些胆儿大些的,吃了一筷子顿呼美味,再快速下筷子,顿时碗碟见底,那没吃过的只能望洋兴叹。

    沈袭玉让大力士阿牛将新买来的圆桌摆好,佩儿帮忙摆椅子,周康和钱子轩则在外面洗手,沈袭玉和沈自秋、白妈妈各端了一个盘子上来,里面是鲜香四溢的佳肴。

    “大家都坐,今天不分主仆,我们大家伙儿就坐一起,吃顿平安饭。”沈自秋都开口了,佩儿和白茶等人也都不推辞了,就连一向不肯出来见人的周子兴也凑了回趣。

    倒是阿牛犯了会倔,非说灶里要人看着火,怕锅糊了,不肯上桌。

    后来沈袭玉直接提了一只小钻山鼠出来,让它看火递柴防止锅里烧焦了,又赏给小老鼠一根骨头,小老鼠啃的嘛吱嘛吱响,欢快的点着头,阿牛这才憨笑着抓抓头,跟着一起上了桌子。

    沈袭玉自空间拿出一坛百花醉,给每个人满上,又在每个人的酒碗里滴上一滴凤凰仙浆,端起碗来,“来,让我们举杯,为乔迁之喜,也为新生,我先干为尽!”

    说罢,沈袭玉一仰脖子,竟是将一整碗的百花醉都喝的涓滴不剩,那白晰的小脸儿顿时变得绯红色。

    周子兴哎呀乱叫起来,满脸肉痛的样子,“你这简直是糟蹋酒,你可知这百花醉是老夫我消耗了多少心血精制而成,只得了十坛。偏你大方,一下子拿出一坛来。哎呀我的好酒哟。”

    沈若兰比较好奇,闻着这酒清新的香气,倒出来比红酒稍为淡点,是粉红色,就像少女娇羞的脸庞,她立即崇拜的看着周子兴,“周先生,你给透露下,这酒是如何制成的?”首

    周子兴嘟着嘴,傲娇了半天才说了起来:先要采集了空间里清晨,上百种花瓣上面的露珠,各农作物叶片上的露珠、加上灵泉水,在赤阳地带九蒸九酿,然后埋在雪山底下几百年才有了这悠长滋味啊,我的心啊。

    经过这阵子的相处,沈袭玉自是早就在沈若兰来京城时,就将她捉为灵仆,所以并不避讳空间的使用。

    沈若兰第一次进入空间后,啧啧称奇,而后方才明白沈袭玉为何能发展到今天,原来都是因为人家穿越中到大奖,居然捞了个空间,而不像她,得的金手指那么鸡肋。

    原来沈若兰穿越而来,也得了便宜。即感官过人,首先是鼻子特别灵敏,不管你将多少种香料放在一起,如何精心调和,只要她一闻,便立即能分辩出其中有多少样有哪些?居然会看唇语,远远的只要能看见对方的嘴型,就知道对方在说些什么。还有一点是她的心算能力得到了提高,不管多大的数字组合,几乎只在眨眼间便能计算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沈若兰可以在吉祥出事时,快速算出损失多少,进货多少,惹来钱子轩注意的缘故。

    沈袭玉当初也用了特殊的计算方法,改良了原本麻烦的珠算,但现在有了沈若兰,几乎就像有了一个活算盘。

    也许最初钱子轩和她在一起,是因为她和沈袭玉有共同点,但随着慢慢相处,他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女子,居然也找到了那种有为爱人不顾一切的冲动。l3l4

    。。。

389、两害权轻

    沈若兰和沈袭玉有点相像,就是思维方式。钱子轩不知道,那是因为她们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里叫现代,那里叫中国。

    她们又不太像,就是个性。沈若兰的个性八面玲珑,不像沈袭玉有时候带着尖刺,随时防备,一不小心就会扎到人。

    虽然若兰还没正式进钱家门,但相爷夫人却是被沈若兰给哄的团团转了,对她十分喜爱,况且她行事进退得宜,在内可宜家宜室,在外可帮衬生意,算是不可多得的贤妻良母。

    沈袭玉心比天高,对爱情要求也高,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在钱子轩看来,皆是梦幻,像他们这样的高门大户,娶妻纳妾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再加上沈袭玉已经有赵启浩了,当钱子轩发现沈袭玉身边除了赵启浩,又出现一个周康外,也彻底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是没戏了。

    反正也只是最初的一点萌动,幸好他收手的快,他不似赵启浩,一旦付出,必是全部;或许他和沈袭玉真的是很般配的一对,都是那样炽热,都是那样的不顾一切,都是那样的坚决。

    婉转退舍之间,钱子轩挑了一个能帮到自己,又看起来还算赏心悦目的女子,就是沈若兰。

    “周伯就你小气,不过是一坛百花醉嘛,等小玉我有空了,帮你一起酿更多的酒,算是还你如何?”沈袭玉又给自己倒了一小碗。

    周子兴撅起嘴咕哝道,“你说的好听,你有那个天启时间吗?”

    说的也是,现在沈袭玉可是大忙人,京城及周边七八个城市的连锁店情况基本已经稳定,她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开试香大会的事了。

    大家最初的建议是把品香大会放在京城,毕竟这里是天启国的国都,人口多,而且上流富人也多。只是现在沈袭玉和赵启浩的情况比较尴尬,青菊镇那边的花茶和香水楼都建造成功了。如果在京城办了试香会。就还要重新建造香水出售楼,恐怕有点力有未逮。

    沈若兰的意思是,一口吃不成胖子,还是一步步来,先从青菊镇做起,如果真的受欢迎,再以连锁店的方式,向全国推广。

    “来,为我们未来更加辉煌的事业干杯!”沈袭玉又喝了一碗,小脸儿已经红的不行了。她自己也感觉心里像有团火在烧,脸上烫烫的。

    周康突然伸出手按住了沈袭玉。“小玉,别喝了,就算里面加了凤凰仙浆,但毕竟是酒,酒多伤身。”

    沈袭玉仿佛醉了一般,使劲抱着酒坛子不撒手,不满的撒起娇来。“我要喝,我就要喝嘛。”

    从穿越到这里开始,她就一直把自己当一个成年人,从来都是理智行事的,今天就让她放纵一回吧,胡闹一回吧。

    “小玉乖,娘抱抱,不喝了,扶你回去睡觉可好?”沈自秋走过来。要扶沈袭玉起身,沈袭玉却是提起酒坛,摇摇晃晃的傻笑,“娘,我没事,我告诉你,我好着呢,我千杯不醉,嘿嘿,不信,喝给你们看。”说罢她便提了酒坛直接往嘴里倒去。

    粉色的酒液顺着她的樱唇往下流去,溢出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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