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火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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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火撩人- 第5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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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说儿女好当,父母难当吗?干嘛这么早急着当爸爸?我们都还没有结婚。”她微嗔着说道。

    “结婚容易,婚房和聘礼我都准备好了,让伯父给我们选个好日子,我们就结婚。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我就给你办什么样的婚礼,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公孙景举手发誓。

    申灵搂着他的脖子,娇嗔着说道:“我才不想这么年轻就要孩子。我还想多独占你几年呢!”为了延续香火,刑家的子弟大多早早的结婚生子。她二十多岁结婚其实也不算早了。但是现在的形势这么凶险,公孙景刑家长子的身份好歹还能保证他的安全,刑家不折长子的规矩。是他最后的护身符;她不能在这个时候怀孕,让他陷入危险之中。

    公孙景看到她不安的模样,就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其实他想有个孩子,也是怕万一自己有个意外,还能给公孙家留个子嗣。

    昨夜永泰入魔的时候说过:它是神,六界的规矩由它来定!如果血魔真的存了灭世的心,那么它首先要做的事一定是扰乱六界。破坏六界的规矩,进而毁灭六界;那么他刑家长子的身份,也未必能护得他几时。

    他刚刚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心里其实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可是看着灵灵担心的样子,他又不忍心坚持了。

    “放心,没人跟你抢!”他亲吻着她的脸颊。满眼的宠溺。

    申灵对他的温柔很是受用。纤纤玉指拿起红酒,送到他嘴边。

    公孙景品了一口,看着那清透的红,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昨夜那满眼的血色。

    “我怀疑永泰就是被血魔控制了心智。”他端着酒杯,沉思着说道,“我昨夜发现它见血兴奋,所以猜测它是血魔;我忽然想到,既然血魔是海里的。那么它会不会怕火?结果果然,它对火是有些畏惧的。”

    “这么说。我们找到它的弱点了!”申灵有些兴奋地说道:“那么我们只要把它引到陆地上来,用火烧它就好了!”

    公孙景笑着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但是首先我们要找到它的踪迹!我就不信,我一个月查不出来,两个月、半年,我还查不出来!”

    “景,如果它是怕火的,它会不会怕阳光?”申灵说道:“阳光是火属性,不正是它的克星吗?”

    “如果阳光的灵能强大到一定的程度,这个结论是成立的。”公孙景笑着说道:“事到如今,我总感觉一个阳光不够用。”

    申灵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我也有同感。只是可怜了阳光,不知道她会怎么选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哪里是我们能预料得了的?怕是阳光自己还迷糊呢。”公孙景忧心忡忡地说道。

    他曾经有那么一刻,怀疑过虞刑;也曾经有那么一刻,怀疑过李云峰。但是为了让自己的心智不乱,他强迫自己冷静的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李云峰千万不要是血魔,因为阳光这一世被李云峰吃得死死的,她只对他没有办法。

    “景,你为什么要怀疑云峰叔叔?云峰叔叔除魔卫道上千年,他如果是血魔,人界岂不是早就毁灭了?”申灵不解地问他。

    公孙景笑笑:“所以我今天下午饱饱地睡了一觉。”

    申灵更加迷惑了:“这跟睡觉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觉得我昨晚确实冲动,失去理智了。所以我需要好的休息和睡眠让自己的思维清晰,这样很多事才能想明白。”公孙景笑着对她说道:“对了,这次吴桐护送你回申家,一路上可还安稳?”

    “还好,吴桐一路上恪尽职守,照顾我也很周全;到了申家礼数周到处事周全,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申灵笑着说道:“听阳光说,他高中的时候是学霸;现在看来,他不仅智商过人,情商也蛮高。”

    公孙景听了这话,眸色一深:“他既然这么周到,我就把他调到d市陪阳光去吧。”

    申灵惊讶地看着他,皱着眉头说道:“景,你好坏!你明知道吴桐是阳光的前男友,还把他往云峰叔叔的身边送!要不要这么任性?”

    公孙景笑笑:“李师叔作为同道的首领,他还能为难一个后生小辈不成?再说,司晨走了以后,我身边确实好像缺了一条臂膀,很不习惯;明俊和明则毕竟没有他周全,让他们中的谁代替司晨去驻守灯塔,我都不甚放心。所以我想来想去,不如让吴桐跟明俊一起过去,把司晨换回来;明俊对刑家赤胆忠心,吴桐又胆大心细,他们两个在一起,取长补短,我也可以稍稍安心。”

    毕竟灯塔是刑家的重地,虞刑与刑家刚刚闹得很不愉快,司晨对他也颇有敌意,所以他也没有在灯塔上过夜,而是连夜赶回巫家。

    他昨夜在邓家一场折腾,精力也损耗颇多,所以选择坐飞机回去。

    李云峰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海上行走,于是跟他一起上了船,把他送到了码头。

    两个人站在岸边,回头望着茫茫大海。

    “这一去千山万水,你一路小心。”李云峰叮嘱道。(未完待续。)

第八百六十六章 现世安稳

    虞刑点点头,展颜一笑,“你放心,我心里有数。”

    那件事,只有他们和谷雨三个人知道,就连阳光都瞒着,自然更不能告诉浩磊,所以也只能由着他误会。不过浩磊就算误会,也只会对他不满,他背锅也是背惯了,无所谓了。

    李云峰送走了虞刑,在回程的路上就接到了公孙景的电话,公孙景在电话里言辞恳切地为自己昨夜的出言无状跟他郑重道歉,希望他能以大局为重,不要跟他这个小辈计较。

    李云峰淡然一笑,自然要摆出长者大度的姿态,表明自己没放在心上。

    他就知道,公孙景昨夜虽然怀疑过他,但是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时候,冷静下来一定会给他道歉,维持表面的和谐;不过在这个混乱的关头,这种表面的功夫是必然要做的,否则不等天劫到来,同道之中就乱成了一锅粥,岂不是正好如了敌人的意?

    他望着夜色中的苍茫大海,黑暗幽深,仿佛是巨人的血盆大口,时时觊觎着人间,要把人间的一切都吞噬殆尽。

    邓家的事过去以后,同道中出乎意料地以很快的速度恢复了平静。

    申之茂坐镇s市,为了扩充刑家的势力,开始从散落民间的异能人士当中选择有天分的招入刑家,给刑家增加新鲜的血液;邓家的长子邓进荣自从得到了刑家未来继承人的身份以后,也打起精神。做出了一副励精图治的姿态,接掌了邓家的一切事务;他虽然只是十几岁的少年,但是聪明过人。处事老辣,背后又有邓老夫人指点扶持,在香港的同道中很快如鱼得水。而公孙景也在做同样的事:扩充军队,扩大刑家的势力;闲暇的时候也会陪着女朋友出去走走逛逛。申灵依然当着优哉游哉的美院高材生,有几幅作品还在国际上获了奖。

    云阳真人从香港回来以后,又回了华山,华山的事务有元一这个首席大弟子在。不用他操心。元一带着师弟们在山下斩妖除魔;他则闭门不出,潜心修道,日子依然过得清心寡欲。平淡如水。

    永行大师回到了远山寺,李云峰也趁着春日正好,时常会选个天气好的时候过来跟他对弈一局。

    而虞刑则开始忙着准备他和谷雨的婚事了:虽然他们的婚礼还有三个月,但是提前准备好。心情也好不是?而且身边有养父帮忙。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真的什么都不用愁了。

    虞刑的养父楚彦邦,跟他名义上是主仆,其实感情更胜父子。如今养子要大婚,他自然是无不尽力。

    因为李云峰的住所离海边不远,在灯塔上住和在家里住没有多大区别,所以浩磊他们也跟着李云峰搬出了灯塔。住到了他在d市的家里;当然,每天也会有一个人留在海上观察着动静。大家轮班来,谁有空谁去。

    这个人经常是浩磊,他通常是在几个小岛上溜达溜达,然后再去阴阳世家的小岛上逛一圈儿,跟老酒鬼喝几口酒再回来。去过几天以后,他跟高劲也混熟了,两个人也蛮谈得来,静静经常会准备些酒菜,大家一起喝酒吃饭,还真有些亲如一家的感觉。

    谷雨有时候也会去灯塔那边看看,但是通常都是阳光或者均均陪着她;司晨也不是一根筋的人,执掌已经对道家示好了,他自然也要对道家摆出一副恭敬的姿态。更何况,道家这三个女孩子,也实在无法让他心生恶感,他每天甚至期盼她们能过来。

    在有台风或者大浪的日子,兄妹五个会齐聚海上,跟他一起守着灯塔,看起来也算恪尽职守,仁至义尽了。

    只是天气好的时候,大家就明显懒散好多。

    这天,李云峰把做好的早餐端上餐桌,然后挨个敲门,叫那几个祖宗出来吃饭。

    均均第一个从房间里跑出来,她手里抓着乱蓬蓬的头发,乖巧地对他笑道:“一早醒来就有早餐吃,大哥你真好!”

    然后就跑到洗手间里洗漱去了。

    阳光和谷雨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手机,低头从卧室里出来,摸到餐桌旁坐下,顺手抓起包子要吃,被李云峰一巴掌打在手上:“给我洗手去!”

    阳光仰起脸,皱起眉头,一脸的明媚忧伤:“为什么我的男朋友这么的不温柔!我好命苦!”

    谷雨听到她说男朋友三个字,扑哧一声笑了;李云峰都习惯了这个熊孩子了,所以视若无睹充耳不闻,转身进了厨房,去把炒好的菜端上来。

    谷雨也暂时放下手机,去厨房洗了手,顺便帮李云峰端菜。

    “对了,浩磊怎么没出来?”她端着一盘麻辣豆腐出来,对已经坐在餐桌旁的均均说道:“均均,你去看看浩磊,他昨天晚上好像喝多了。”

    浩磊昨夜跟高劲喝酒喝到半夜,这会儿正迷糊着,他穿着睡衣,带着一身的酒气睡眼朦胧地从卧室里晃荡出来;听到谷雨这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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