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胜是一家之主,他做的决定,谁能反驳?而且依照林家现在所面临的局面来看,只有这一条路,是最稳,最快的。
他们都没有想到,周佳瑶会那样不念旧情,别的人也就罢了,她不是从小跟林如红一起长大的吗?怎么连林如红都不爱搭理了?难道真的是一朝得道,自抬身价,不爱和过去的人交际了吗?
白氏的眼神冷冷的扫了林如红一眼,没用的东西,若不是看在她肚子里揣了块肉的份上,非好好收拾她一顿不可。自己男人的事儿都不上心,还能干什么?
守在周府胡同口的人,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看到周佳瑶的身影。
“风儿的事儿,关乎整个林家!”林胜用略带威严的声音道:“你们都得重视起来!”他是大家长,这个时候只能把控全局,至于敲打林如红,那是白氏的事儿。
儿子的一个妾室,还没资格让自己说话。
林玉风垂头丧气的听着他老子讲话,一点也没有考中进士的意气风发。他气色不大好,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好像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似的。
如夫人,同进士。
以他的成绩,想要一飞冲天简直太难了!
林玉风几乎可以想象,他很快就会被吏部扔到一个偏僻的小县,也许自己连县令都做不上,只能当候补县令又或者是县丞!三年以后,吏部考核政~绩的时候,兴许都没他什么事。
林玉风可没家里人那么乐观,大概是殿试成绩影响了他的心态,他现在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极其悲观的状态之中,看待问题,和对待自己的前途都十分悲观。
林胜看了儿子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窜了出来!好歹也是进士了,虽然说成绩不是特别的理想,但是这个成绩已经是不能更改的事实了,总得对面现实吧?
林胜想得还是挺开的,同进士总比落榜强吧!好歹自己儿子也是开创了林家读书一代的先河。他还是觉得很骄傲的,当然,如果儿子能跟周家攀上关系,以后的仕途会更顺当,那就更好了。
“风儿,你不要每天都垂头丧气的,打起精神来嘛!”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林胜还是很看重的。他是自己唯一的儿子,从小就显露出了读书的天份,林家改换门庭的希望都放到了他的身上。
事实证明,林玉风确实没有让林胜失望,从考中秀才开始,他一路顺风顺水的考到了汴京城,用实力证明了自己。虽然不够完美,但是已经很不错了!二十一岁就能考中同进士,即便不是天才,但也绝不是庸才!
但是林胜忘记了一个人!
周翼文!
才十六岁,就中了状元,而且是一路过关斩将,拿下了大三元的状元!
林胜忘了,林玉风可没忘。
被这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人稳压一头,林玉风心里不大舒服。
主要是周翼文什么出身啊?他启蒙晚,读书的时候,还只是一个穷苦人家的穷小子呢!虽然他下场的时候,家里因为做了点小生意的关系,光景好了许多,但是他的层次仍然没办法跟林玉风比。
就是这样一个穷小子,不但成了尚书的亲孙子,还成了今年的新科状元!
林玉风不服,却也不得不服。
“爹,有事儿你们谈,我回房休息一下。”林玉风不想继续听下去,起身要走。
“你站住!你这孩子,现在正是全家人聚在一起想办法的时候,你回房干什么?你与周家人也打过交道,当初还帮过他们,这次怎么就不能递张帖子去周府拜访一下?”
林胜说的是当初周佳瑶去县里卖人参的事儿。
林胜不提这个还好,他一提这个,林玉风眼前便浮现出了一个娇俏的小姑娘,她有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里面好像装着有数不尽的狡黠和灵动,眉目间,皆是顾盼生辉之色,好像只要她展颜一笑,就能令她附近的所有人和物失去颜色一般。明明个是乡下丫头,却比大户人家的小姐养得都娇,还有几分她们没有的真实。
上次他们见面,是在庙里。
几年不见,她出落得更出挑了,俨然已经成了一位大家闺秀。眉眼处的稚嫩全部都舒展开了,跟小时候一样精致,却多了几分少女才有的亭亭玉立。
北方有佳人!
那样美好的人,却与他擦肩而过了!
林玉风想起这个,胸口处就传来了阵阵的钝痛,都是家里逼的。如果当初他们不逼自己娶高氏,答应了他求娶周小米的要求……哦,现在应该叫她周佳瑶了!
上次在庙里遇到时,他们还不知道周佳瑶改了名字的事,还傻傻的叫她小米。后来细细的打听了,才知道,尚书府里大房的二小姐,闺名佳瑶。
“我有什么脸面往周家递帖子啊?”林玉风站在厅正中,沉着一张脸问着。
林胜和白氏都没见儿子这样过,当下便愣住了。
林玉风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沉声道:“我当年一眼就相中了她,闹着要娶她,可是你们怎么说的?周家不过是乡下的泥腿子,就算他们家闺女长得好,也不过是个摆设罢了,娶回来无用!后来还闹出了那么一回事,周家人不记恨我们就不错了,还会帮我们?你们太痴心妄想了!”
林胜和白氏脸上都很难看。
高氏更是坐立难安,她知道林玉风的性格,那就是个会发邪~火的人,心里只要有一点不痛快,身边的人都得跟着遭殃,说白了,他就是个受不得挫折,又特别会推卸责任的人。
果然,林玉风的视线落在了高氏身上,无不讽刺的道:“当初如果我娶了乡下丫头周小米,如今周家的一切人脉都能为我所用!现在娶回来的这个倒好,不能帮忙也就算了,偏还是个不能下蛋的!”
高氏惨白着一张脸,捂着脸大哭起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五百五十三章 答应
周佳瑶完全不知道林家发生的事,既然她已经决定让云霆霄去处理这件事了,自然也就不会过问他的处理方式,她相信云霆霄有分寸。
周佳瑶有好几天没出门了,利用这个工夫,她把答应给宋氏做的衣裳做了出来。
一套很常见的款式,小盘领,掩襟宽袖的外衫,因为是夏天穿,所以多放了两寸。裙子也是拿同样的料子做的,很简单的袄裙样式。
她很务实,没有做什么取巧的添加。自己本来手艺就很一般,与其做一些夺人眼球的东西,不如实实在在的把衣裳做好。
周佳瑶的手艺有了很大进步,从选料到裁剪,再到缝制,都是她亲力亲为的。跟以前的作品比较起来,给宋氏做的这套衣裳针脚平整细密了不少,而且剪裁也更利落了,总体来说,她的手艺勉强达到了普通家庭主妇的水准!
可别小看了这个家庭主妇的水平,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的普通家庭都是自己买布做衣裳的。在乡下,姑娘不会做衣裳,那是要嫁不出去的。
宋氏接了衣裳,自然连夸了自己孙女几句,这是孩子的孝心,没有比这一身衣裳更好的了。
时间转眼到了五月初五。
这个时候,端午节还没有粽子节这个直白的小号,这个年代的人们,依旧把端午节当成一个重大且有意义的节日。吃粽子、喝雄黄酒、插艾蒿、踩高跷、赛龙舟,这些祭拜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项目一个都不能少!
最有意思的,还是寒龙舟夺标!
要说到吃喝玩乐,大宋朝绝对是当仁不让。
很多史学家,文学家,都对宋朝十分向往,它是一个经济,文明空前繁华的朝代,宋朝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朝代,它的魅力,让许多欧洲的史学家为之痴迷。不在以农为本的宋朝,大力发展经济,使其工业、商业、贸易都高度繁荣。
经济发展的好,百姓们衣食无忧,生活自然也就变得多姿多彩了。有资料显示,宋朝时城市人的夜~生活是十分丰富多彩的,特别是京都汴京,到了晚上,整个城市便是一片灯火通明的景象。街上人潮汹涌,彩灯高挂,随处可见贩卖小吃,手工艺品的小摊子。到了夏天,州桥夜市上,随处可见卖各式甜点的小摊位,小贩们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宋朝人们爱玩,会玩,敢玩!
龙舟夺标是非常精彩,不可错过的一个赛事。原本是三月三时,皇室在宫廷后苑金明池举办的一个活动,龙舟竞渡场面宏大,很受皇室成员的喜爱,后来这项赛事慢慢的从宫中流传了出去。
民间本来就有在端午节赛龙舟的习惯,后来干脆把赛龙舟改成了龙舟夺标,每年的端午节,汴京城都会举行龙州夺标的比赛,比赛由当地商会主持,参赛队伍由各商铺组建。所谓夺标,夺的就是终点处插着的那一排小旗,哪支队伍第一个冲线,拿到了代表他们队伍颜色的小旗,哪支队伍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今年的龙舟夺标,早早就准备起来了。参赛队伍们也卯足了精神,想要拿一个好的名次。
河道两旁的酒楼因为地理位置优越,所以那些靠窗的位置都早早的预定了出去。到时候只需要用屏风将二,三楼的场地隔成一个个独立的空间就可以了。人们居高临下,既能看到龙州夺标比赛,又能不受别人的打扰,一举两得。
云霆霄就早打好了招唿,大手笔的将状元楼的三层包了下来,前后打点一番,然后给周家下了贴子。
他无非就是想借着邀请周家的人去看龙舟夺标的机会,见见周佳瑶。或许只是短暂的一面,但是足以慰藉相思之苦。
云霆霄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了!虽然这是一个于礼不合的想法,但是云霆霄觉得,他的事情,从来都不需要礼制为约束!礼制有什么用呢?那些遵守礼制不与未婚妻见面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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