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虚成仙,李豫的修为境界已经跟林溪是一个档次了。李豫才十几岁就返虚成仙,林溪自己却修行了上百年,这才堪堪晋升返虚。
李豫必定前途无量!
但是……林溪却已经得罪了这个前途无量的少年。
一股莫名的悔恨之意,夹杂着恐惧惊慌之意,在林溪心头萦绕,让她有些坐立不安。
“李玉……竟然真的成仙了?”
池滢心头震惊至极,一个念头在池滢心头涌动,“这样的人物,一定要抓在手里,一定要抓在手里!绝对不能放过!”
被他拒绝了一次,那又如何?
凭我的容貌和手段,我就不信拿不下他!
心头打定了主意,池滢从白云殿告退,返回洞府,精心打扮了一番之后,轻舒莲步,款款走上了李豫的洞府。
“李师兄,小妹池滢前来拜访!”
柔糯的语音,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魅意,既娇媚妖娆,又不显轻浮,令人迷醉。
具备“绿茶”属性的池滢,对如何利用自己的本钱,很有心得,仅仅是声音,就能玩出很多花样来。
“吱呀!”
洞府大门缓缓打开,一个身影从门口走了出来。
然而却不是李豫,而是王鑫。
“原来是池滢师妹啊!”
王鑫满脸肥肉的脸上生出了一股笑意,“池滢师妹是来找玉少的?”
“王师兄你好。”
池滢嫣然一笑,“是呀!小妹有事要请教李玉师兄,特地前来拜访。”
对于王鑫这个三胖子,池滢从来也没正眼瞧过。不过,既然他是李豫的朋友,池滢当然要好好拉拢,有王鑫出力相助的话,拿下李豫就容易多了。
“哎呀!师妹来得不巧啊!”
王鑫满是遗憾的摇了摇头,“池滢师妹,玉少已经走了。他不在青山派了。”
“走……走了?”
池滢心头一震,连忙询问,“他上哪去了?”
“玉少修行有成,外出游历了啊!怎么,你不知道?他没告诉你?”
王鑫满脸惊讶的看向池滢,“真是奇怪,玉少外出游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会不告诉你呢?他明明为了你,都……哦,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看到池滢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王鑫连忙住嘴,拱手告退。
远远的,池滢还听到王鑫在低声嘀咕,“玉少……果然是英雄本色啊!吃干抹尽,随手就甩了。果然高明!”
“吃干抹尽?随手甩了?”
池滢气得脸色铁青,浑身发抖,“混蛋!混蛋!去死!去死啊!”
重重的一跺脚,池滢一甩衣袖,转身就走。
人都不在,就算手段再多,就算再懂得诱惑,那也是白搭。
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洪荒世界最恐怖的一句话
李豫可不知道还有这种破事。
更何况,他也根本不会理会这种破事了。
“外出游历,我还真需要游历一番。”
无论是寻找所谓“鸿蒙紫气”,还是自身的修行感悟,到了现在这个境界,闭门造车,一味苦修,根本就走不通了。
李豫成就混沌第一步,也是一番入世感悟,偶然从无目蚕诞生,受到启发,这才斩去自身,化身混沌。
现在要“气化混沌”,同样也需要感悟。
无论“鸿蒙紫气”是什么东西,李豫从来都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的性格。
“人有三宝,精气神。一直以来,我就是以精气神三宝齐头并进,融合为一,这才一举成就红尘之仙。”
李豫按落遁光,落到青山派万里之外的一座山崖,盘坐在一方岩石上,心头又开始沉思。
“按理来说,我成就红尘仙的时候,就已经精气神三宝合一了。躯体化为混沌之后,气化混沌应该是顺理成章,却一直迈不出这一步。到底还差了什么?”
当年,李豫晋升红尘仙,通过多方感悟,在仙逆世界摄取众生道念,以意境之力,让神魂、躯体和练气修为融为一体,踏天灭道,成就红尘之仙。
到后来,一路感悟混沌,混沌无量,混沌无形,混沌无序,混沌无物,一点点感悟,一点点晋升,不知不觉,又把融合为一的精气神三宝,重新分开了。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在分分合合之中,一步步登上新的台阶。这就是‘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的过程。”
李豫思来想去,总觉得自己的路子没有任何问题,不应该还存在这种“滞碍”。
“算了,冥思苦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是用贫道最擅长的方式吧!”
李豫最擅长什么?
坑人?当然不是。李豫最擅长的不就是“送机缘”么?
“之前送出了成千上万的‘机缘’,让我摆脱了圣人的监控。但是这些‘机缘’都是随手弄出来的,没有实验价值。所以,还要找几个值得做实验的对象来研究一番。”
洪荒世界,还是有不少大能的。镇元子、冥河老祖、妖师鲲鹏,燃灯古佛,昊天瑶池,这些人物都是准圣境界。
虽然他们的路子跟李豫不同,没有躯体化为混沌的混沌第一步,而是只练气,只把练气修为练到了即将逆反先天,化为混沌的关键地步。
“这些人,都可以用来做实验的啊!”
没有“鸿蒙紫气”,贫道就自己做出一些“鸿蒙紫气”,把我的一些想法,用“鸿蒙紫气”的方式放出去,让他们去验证。
李豫成就混沌第一步的时候,坑死过老黑牛,坑死过罗天。现在要成就混沌第二步,坑死几个洪荒准圣,这不是很符合李大坑货的作风么?
“混沌第二步……真是太凶险了。”
以李豫现在的练气修为,离气化混沌也只有一线之差。但是,就是这一线,他跨不过去。
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还缺少一个关键,也许就是那个“鸿蒙紫气”。没有这个关键的东西,李豫清楚的感应到,一旦他跟硬闯,一旦他敢强行突破,那就是死路一条。
混沌只会死于混沌。晋升混沌第二步的时候,一个不慎就是混沌湮灭之劫,身死道消就在眼前。
李豫很谨慎。
一直以来,无论是哪个修行步骤,哪个修行关卡,只要有风险,有难度,李豫的做法都是先做实验,保证万无一失之后,才用在自己身上。
所以说……李豫其实很怕死。
“我可不想当‘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的先烈。修行之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步踏错,身死道消。自然需要每一步都走稳了才行。”
打定了主意,李豫起身踏出山崖,飞遁而起,开始四处游历。
以他现在这个身份,可没能耐去折腾洪荒准圣。先把修为提升上来,然后找到合适的机会,把李豫需要实验的“鸿蒙紫气”送出去,这才合适。
遁光呼啸经天,遨游天地,驰骋大千。
在这片广袤无边的洪荒大地,李豫漫无目的,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就飞了出去。
走走停停,走走看看。
一路上,李豫看到了无尽的群山,看到了浩淼的湖泊,看到了奔流的江河,也看到了广袤的原野。
当然,同样也看到了无数修士和妖怪。
以李豫显露的“仙人”境界,也算是一方高手,倒也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修士和妖怪,上来杀人夺宝,半路打劫。
“道友留步!”
半年之后,当李豫在一座妖山之中,跟一个长着六只耳朵的猴子吹牛聊天,喝完猴儿酒,告辞离去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呼唤。
“道友留步?卧槽!”
听到这句话,李豫浑身一颤。
“道友留步”是什么?这是洪荒世界最大的“诅咒”,无论仙佛妖魔,中者必死。
简直就跟“打完仗就回家娶媳妇”,“干了最后一票,就金盆洗手”是一个档次的“诅咒”。
“这个诅咒太吓人,就算是我,也受不了。”
封神之事还没开始,恐怕也快了。在这个时间段,听到“道友留步”,那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头也不回,李豫驾起遁光,一路呼啸驰骋,一点都不停留。
“哎!等等!等等!”
身后传来一阵呼唤,一个道装男子驾起遁光,加快速度,朝李豫追了上来。
不消片刻,一个身穿青色道袍,豹眼浓眉的男子,就追到了李豫身边。
“道友,你跑这么快干嘛?贫道追得好辛苦。”
豹眼男子喘着粗气,满脸疑惑的看着李豫,“贫道申公豹,乃是昆仑山玉虚门下,圣人子弟,名门正派出身。又不是邪道妖人,你跑个什么劲?”
“果然是你!”
李豫嘴角一阵抽搐,就因为是你,就因为你这个“灾星”,贫道不跑都不行。
只是,李豫现在这个身份,才堪堪仙人境界,跑不过申公豹这个太乙真仙,也是没办法的了。
“道友,你一身长青真气,这是我师侄‘长青子’的功法。不知道友与长青子,是何关系?”
申公豹道出了追赶李豫的原因,这让李豫心头郁闷至极!
泥煤,居然成了申公豹这个“霉灾星”的晚辈,贫道今后还怎么混啊!
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制造一个英雄,演一场好戏
李豫不会说出玉璧的来历。
不是他不想装逼,不想一句话让满堂震惊。
而是……这东西一旦说出来,金蛟必死无疑。而且,李豫这个马甲也用不下去了。
毫无疑问,“红云”、“九九散魄葫芦”、“鸿蒙紫气”,这些必定是圣人们关注的“关键词”。
连某些神祗,都能在别人念他的名字的时候,心生感应。更不用说气化混沌的圣人了。
一旦说出这种关键词,必定会引来圣人的目光。
“金蛟,这东西你消受不起。贫道拿了你这个东西,也算是救你一命。”
九九散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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