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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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凡人- 第9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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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出了破庙,一路向着西方走去,消失在了雨夜之中。

    左春秋没有吹灭青灯,仿佛能够在光影中看到十二年。

    雨没有停。

    人也不会停。

第二百四十四章 假的大结局

    当然是假的啊!

    骗你们进来看看。

    有的地方会自动屏蔽不相关的章节,所以只能用这个法子了,要不然不显示。

    第四卷写完了,我看了好一会的月亮,看云在月亮上来来往往。

    江湖夜雨啊。

    我多么想写江湖夜雨啊!

    可是我不得不道歉,没写好这一卷,写的太敷衍、太草草,这不是她该有的样子,本来不是这样丑的。

    现在想想,只能说声“抱歉,见谅”。

    八月份每天一万字,写的真的烂。很诚实地说,我真的不是为了读者才每天写一万字,更不是为了什么人气,就是为了一万字的全勤。

    每天更新一万字,月底就可以拿到一千块。

    于是我被一千块压着拼命码字,哪怕是灌水,我都要用力灌,逼着自己将这任务完成。

    我没想到会被一千块钱逼到这种地步上,做着我最厌恶的事情。

    然而,然而,我又能有什么法子,生活就是如此。要不然,我就只能放弃了。

    整天活在校园里的我,现在才真正认识到什么叫“生活”,就是一步步变成你最厌恶的那一种人,整个过程都无能为力,甚至恬不知耻地自我安慰大家都是如此。

    那几天写的,应该是最差的一个阶段,比最初的时候还要差。

    九月份家里出了些事,心里乱的很,断更了好多天,之后又生病也歇了几天。断断续续,内容写的也乱七八糟,草草了事。

    本来这一卷,前面的伏笔都会一一呈现出来,最后的种种反转都应该相当精彩。可是最后都表现的如此生硬,甚至摸不着头脑,让人有种吃了生柿子的感觉。

    真的很羞愧。

    抱歉,见谅。

    前几天看某某知名网络作家说:“那么多作家,为什么写不出这种小白文?别跟我说什么文人风骨之类的话,一年赚一个亿哎,你以为他们不想写?因为,他们真真写不出来!这就是水平!”

    是啊,谁不想赚一个亿?我都天天想有了一亿之后的生活,该吃啥该买啥,旁边还有个大美人。

    可是我真的写不出“这种小白文”,我真真的写不出来。

    所以我一个月挣多少钱,都无所谓了。

    我始终觉得,人活着总要有点骨头,总要有些值得坚持的东西,总不能恬不知耻,总不能将坏的说成好的。

    尽管读者寥寥,但是我还是鼓励你们多,多看真正的文学。网文始终都是消遣、娱乐,不是文学,不能将两者进行颠倒。网文搁以前,那就是说评书的,没什么值得夸耀的。能够在娱乐的基础上,添加上一些好的东西,才是网文应该做到的,也是应该坚持的。要不然,就是一种娱乐,只是一种意淫 性的娱乐。

    希望你们看完这本书,心里总会留下一点好的东西。

    最后,还是感谢你们来看这本书,谢谢。

    最后一卷了,我会认认真真写,会很认真。

    江湖夜雨,我会归来。

    谢谢。

第一章 白马黑车于东来

    北风呼啸。

    大地开裂。

    树叶全部被卷走,只剩下干枯锋利的枯枝刺向长空,好似一柄柄染血的黑色长剑。

    几只乌鸦在枝头,眼睛转的飞快,监视着这里的每一个生命。空中好似有着血腥味传来,乌鸦飞掠而起,在空中盘旋三圈,发出阵阵丧钟般的呜哇声,便俯冲到了尸体旁,开始啄食血还温热的尸体。

    一个虬髯大汉,提着染血的包袱,来到一颗大树下,用力一甩,包袱展开,其中的东西飞出,恰好一一挂在了枝头。

    这颗千年老树,未曾发出一片叶子,却依旧活着,大概是靠着源源不断的鲜血。

    老树上面九个枝杈,分别挂上了九颗新鲜的头颅。

    已经如同长枪般的枝杈,从头颅的脖颈处刺入,一直穿到头盖骨,将人的眼球都挤得凸了出来,显得格外 阴森恐怖。

    头颅上的鲜血沿着千年形成的暗红色长道缓缓流淌,最终汇聚到枝干中心的坑洞中。好似有着吞咽的声音响起,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吞食人的鲜血。这棵老树,活了几千年,已经近妖。

    呱!呱!呱!

    只是用了很短的时间,一群乌鸦就将九具尸体啄食的七零八落,内脏横流了一地,显得格外惨烈。

    常年吃食人肉,这群乌鸦的嘴也变得刁起来,只吃人的心肝,其余的地方都是撕扯一番权当是游戏而已。

    飞回到那颗老树上,乌鸦再度恢复了安静,眼睛开始转动,等待着接下来的尸体,不慌不忙。

    九颗眼珠子凸出的头颅,吞食人血的老树,一群不断转着眼睛的乌鸦,构成了恐怖的图画,足够吓住任何人。

    北风卷来,将流动的血摊成一片,加上原本那惨烈的尸体,便占据了大半的道路。

    一辆马车驶来。

    雪白的马,漆黑的车,前方无人,自行前进。

    那匹雪白的马忽而一跃,带动其后的车子飞起,直接越过了这摊肮脏的血肉,纤尘不染,稳稳地落在了地面上,没有产生任何的晃动。

    雪一样的白,沾上肮脏的血,总归是不好看的。任何良马,也都是爱美的。这个世上的好东西,几乎都是爱美的。

    跨过了阻碍,这匹千里神驹开始在长街上缓缓地行走起来。

    长街不长,总共半里,呈现出无数种颜色,不过主色还是暗红,其余的颜色都是点缀。这种暗红,比杀猪板上的那种暗红色还要更暗一些。要是有人愿意去查,或许都能够在砖墙的缝隙间寻到千年前的血。

    血未曾在这条长街断过,也没有人去清洗,一直积淀,便成了今天的样子。

    一匹白马,一辆黑车,在这暗红色的长街上,显得格外醒目。

    于是,长街两旁的人纷纷侧目,盯着这辆招摇的马车。

    白马是千里神驹,哪怕是走在这样恐怖阴森的道路上的都如履平地,其价值可见一斑。黑车则是用黑铁铸造成的,样式简单,没有窗户,像是一个盒子。

    这辆马车说不出的奇怪,毕竟这两种颜色在无名之地就很奇怪,里面的人或许更奇怪。

    窃窃私语的声音浮起,听不清其中的任何一个字,却越发密集起来。其中好似裹杂着惊叹声、惋惜声、嗤笑声、怒骂声……然而你转身向两侧去搜寻,只能看到一双双眼睛,看不见任何人在说话。

    没见任何人指挥,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四周人的目光,也忽然停了下来。

    白马微微低着头,双眼中没有任何景色,就好像是一个忠实的老仆在等待着主人的命令。车子上也没有任何的响动,没有人下车。

    安静便在所有人的目光中积聚,逐渐生出了几缕杀气。

    一声霹雳惊鸣!

    半人多高的巨石突然从天际坠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那俩马车。

    轰!

    巨石骤然炸碎声了无数,激射到了两边的楼房中,击碎了茶杯、盘子、桌子,击破了窗户,打在了梁柱上,擦破人的脸……弄出了一片狼藉。

    然而这样的狼藉,偏偏是无声的。

    人们的目光没有变,依旧在盯着那辆奇怪的马车。

    马车没有丝毫的损伤,上面都未曾落下一点粉尘。那匹白马也没有受到惊吓,依旧微微低着头,等待着主人的命令。

    四周繁密的议论声好像就此消减了下去,直到彻底的安静。

    先前那块巨石,看起来普通,其实至少有着万斤的重量。再加上极快的速度,砸死通玄境的强者是很轻易的事情,而其就这般轻易地在马车上方炸裂成碎石,众人都没有察觉到丝毫的灵气波动,足见马车中人的境界。

    漫长的屏住呼吸中,马车的门终于打开。

    戏子从马车中钻出,伸了一个懒腰,向着灰蒙蒙的天空望了一眼,嘴角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容。倒不是他不愿意出来,而是刚刚睡醒。

    向着四周环视了一眼,戏子将妖刀厌杀挂在了马车一侧,然后跳了下去。紧接着,沉默的王石也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没有去看马车上的妖刀一眼。

    “没有人来赚钱吗?”戏子笑声问道。

    声音在长街上回荡了很长的时间也没有完全消失,却没有任何的回应,只有无数双冰冷的目光在盯着他们两个人。

    忽然,有着一个店小二打扮的人跑了出来,扬声说道:“得嘞!二位爷,您儿里面请——!”

    四周被定住的人好像被解开了束缚,立刻将目光都转回了自己的桌子上。喧闹的声音在一瞬间充斥了长街,让人觉得突然从墓地到了闹市。

    人们的转变都是如此的自然,仿佛先前冰冷的目光都不是他们所发出的一般,记忆就这么轻易地从脑中删除了出去。

    这条长街突然充满了生气,背后却隐藏着无数的死亡。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却又是一个很正常的地方。在外界的人来看很奇怪,在无名之地的人来看就很正常。

    店小二殷勤招待着,带着戏子跟王石走到了店中,一路上不停地说着话:“瞧二位爷如此面生,想必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

    “呦,要是二位爷不嫌小的唠叨,我就给您俩介绍介绍我们这地方。”店小二飞快地打量了一下这两个人,便开始说了起来。

    “咱这小镇叫‘九头镇’。为什么叫九头镇呢?因为外面那颗老树上每天都会挂着九颗头颅,每天都会换上一换。至于到底挂谁的头颅,那就难说了。哪个倒霉的被碰上了,就只能被抓去砍头,挂在那颗树上了。”

    “在咱这无名之地,杀人倒是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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