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手中还拿着东西,不过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皮特罗拿了一本美国历史,旺达拿了一支笔,只有伊莎贝拉比较好,拿了书包。
“他们难道就不能装的像点吗?”彼得·帕克嘟囔,明显都能看出来拿东西是个幌子,他们还如此随意的敷衍。
等回到住所,快银自觉的走出去,因为晚上两位女士总会找王歌“补课”。
两人的意思他能感受到,奈何真的对两人没什么感觉。
于是在嘱咐三人在这里好好做超级英雄之后,王歌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悠闲的生活不错,但追求更好的力量也是人的本能,尤其是上一次事情之后,没有人能肯定这就是结束。
随手将体质强化素和蝙蝠飞行器交给博士们研究后,王歌找到了女超人弗瑞奥萨。
超人是钢铁之躯,和女超人啪啪啪是什么感觉?
实际上在这方面和普通人类没有多大差距,除了王歌事后瘫软成一条虫,弗瑞奥萨稍显不满足外。
还有来自红后的补刀“你们的个体差距较大,你的精子不能成功受孕”
王歌一咬牙,该去提高自身实力了。(未完待续。)
第553章 【蜀山传】
王歌进入医疗舱,调整基因后,使自己的头发变长。
又换上一套古装长袍,王歌瞬间从一个时尚的现代帅哥变成了古代俊公子。
“小倩,此次前往的地方你去有些危险,还是在这里等我吧”王歌又将女鬼留下。
女鬼虽然不舍,却也只好听话和这些金发碧眼的怪人待在一起。
毕竟此去可是真的接触修仙者,如果被发现了,小倩这种女鬼,挥挥手就被收了。
将平日里佩戴的平面空间留下,只带上一个空间玉扳指,浑身检查无误后,王歌孤身一人进入了电影【蜀山传】
……………………………………
常言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在浩瀚的宇宙里,恒河星数变化出奇,层出不穷。
在中国四川蜀山一带,山峦迂回起伏,云海飞卷奔腾,令人幻想起天地间的灵气,汇集于川岳之间。
所以关于这里的怪诞故事有很多。
其中相传山中有不死奇人,能吸取山中灵气,突破凡人之躯,御剑飞行,追风逐月,星海飞驰。
他们在这里修炼仙术,目的是希望参透天地间永恒的奥秘,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午后斜日洒落山间小道。
一头毛驴踩着踢踏声从远处走来,一男子倒骑毛驴,手中拿着一卷书,时而撇两眼书上的字,但更多的是看周围的景色。
“果然是个修仙的好地方”体内法力运行更流畅,若是凡人只能感到这里空气不错,修炼之人却能发现这地方的神奇。
“可惜,关于不死奇人记载多是野史,蜀地这么大,看来还得自己找喽”随手将一颗金豆子买来的书本丢在路上,他向后一靠,半眯起眼来。
这人自然是前来【蜀山传】求仙问道得王歌,出现在这个世界时便在一处山野,后经过农夫帮忙才到了集市,只不过这种农村,马牛都是地中劳力,一家人就靠马牛过活,王歌也不爱夺人所爱,所以买了头驴子,学张果老倒骑毛驴。
这电影虽然是还珠楼主著作《蜀山剑侠传》改编,但终归是电影,一个多小时将五百万字全都讲完自然不可能,所以徐克只能挑选某些片段和人物,甚至其中法宝也出现不全。
但无可否认,这是第一部仙侠电影,现在电影总喜欢搞点胡天乱改,总感觉自己是点睛之笔,其实不过画蛇添足而已,弄的洋不洋土不土的,不伦不类。
只有这部作品,御剑飞行,成功将那仙展现在观众眼前,自然在选择修炼电影时,王歌主选蜀山传。
毛驴又沿着路走了一阵子,毕竟凡品,路上累了就撂挑子不干,好在王歌也不着急。
剧情究竟是两百年前,还是马上幽泉攻打峨眉他还不清楚。
王歌自己估算,他的战斗力和一些峨眉派的底层人员比应该完胜,对上李英奇,长空无忌这一类应该也能赢,前提是他们不拿仙剑,对上玄天宗只怕是悬了,如果对上长眉真人,必然只有死路一条,更不要说白眉都没办法的幽泉。
所以他对自己这一次前来的目标也很清晰,弄点低等级仙剑,至少让自己修炼一下从燕赤霞那里得到的御剑术,再弄点高级修炼功法,只用茅山吐纳术,强身健体捉僵尸,实在是对提升实力作用不大。
“这段日子打仗,营生不好”
他还记得村民说的,自己走的这道路恐怕也有交战的军队,当然凡人军队再多他也不在意,只不过能躲着少点麻烦最好。
驴子休息了一番,吃了两个王歌丢的胡萝卜,终于又充满了干劲,再次拖着自己的新主人上了路。
王歌赶着毛驴向深山中走,他也不知仙山在什么地方,只不过这巴蜀一代山峦奇多,再不能动用卫星飞机等高科技时,最稳妥的就是靠运气。
之所以如此胸有成竹,剧情中几场大战时发出惊天动地的战斗也是原因,到时候只需要抬头,就能轻松定位。
很快,太阳压下山头,月亮高悬。
月光映着云彩,山峦奇峰,缥缈如仙,让人误认为仙府就在头顶。
踏踏、踏踏、踏踏……
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一个脸上抹着黑炭得小兵来到王歌面前,操着一口方言“你是哪个?”
一口巴蜀味方言让王歌有些出戏,再看这个人还有些熟悉,细听声音更是个女腔,这不就是国际章吗?现在倒还年轻。
“在下北方鲁地人,听闻巴蜀山中有不死奇人,前来寻仙放问道”对方没下马,王歌自然不可能下马,只不过说话也有些文绉绉的。
“原来是个呆子”终于说了句普通话,她不屑的调转马头“你赶快离开这里吧,这里可没有神仙,不过两方交战,你如果参与进去肯定必死无疑了”
“这人倒不坏”王歌一摇头,随手摸了摸驴子的脑袋道“驴兄,我们也该跟上去了”他记得这女人曾上蜀山修炼过,如果能搭个顺风车肯定是再好不过的了。
咯噔噔得毛驴四条腿迈开,终究跟不上战马,很快就被甩在后面。
而这女扮男装的小兵快速骑马赶回去,在到达军队面前后,下马半跪在地上“报告大将军,前面山路突然变成悬崖,三里之外不知为什么传来一片鬼哭狼嚎的惨叫声。”
大将军一撩自己长鬓“这只是他们的诡计,越这样,就越要进攻,不惜代价,全力前进”
“末将得令!”
“先锋俊英,梁雄”
“在!”
大将军又喊道“中军副将卢一飞,太虎”
“在!”
“你们跟我女儿一起在前面开路”
“是!”四个副将大喊遵命。
就在士兵转头,准备行动时,却见一身影从远处赶来,骑着小毛驴得俊秀年轻人。
毛驴已经累的大喘气,舌头吐的老长。
“前方来着何人,可是敌军?”大将军大喝一声问道。
却听那人喊道“敌什么军啊,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打仗的,就这么凑不够五百数的军队还打仗?赶快收拾收拾回家睡觉吧”
大将军脸色一僵,冷哼一声“来人,把这个口出狂言的家伙给我抓起来!”
当即有四个扛着长枪面黄肌瘦的士兵跑向王歌,只不过还没靠近就被王歌轻轻几脚踢飞“我只不过是偶然路过,没心思管你们‘开战’,不过你们也别惹我,不然我先让你们全军覆没”
心灵感应能力夹着气势放出,瞬间让所有士兵心中一沉,更有几个体质虚弱的士兵一屁股蹲坐倒在地上。
说完,王歌气势一收,看上去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子哥没什么两样。
那大将军却不愿意承认这个年轻人不凡,认为对方肯定会两下功夫,刚要动用所有兵力,将眼前这个弱了气势的男子给杀了,就听呼得狂风吹来。
巨大的沙尘瞬间将月光遮蔽。
王歌微笑抬头“来了”(未完待续。)
第554章 吃我一发火箭炮
狂风呼啸
几百个士兵本就是**凡躯,被这狂风吹的东倒西歪。
王歌座下得毛驴更惊得要跑,不过王歌稍微用心灵感应安抚其精神,接着查克拉涌入毛驴体内,帮助它稳固。
马上就要见电影中的两个高手了,总不能弱了气势,虽然骑毛驴看不出来有什么气势之说。
就在这时,
狂风之中,一个人影快速飞过。
背对着众人帅气的落下来,就听狂风之中一阵噼里啪啦得刀砍声,隐约的月光映在远处不停翻飞的刀刃上,宛如一场炫目的光羽。
又攻击了一阵子,飞刀全都撤回,自动镶在这个背对众人的男人背上,展开竟然是一对华丽至极得金属刀组成的翅膀。
翅膀收拢,远处狂风中又有石渣如雨掉落下来。
又一个身形潇洒得人飞来,落在这背长刀翅的人身后。
丹辰子和玄天宗,本电影中的两个主角,蜀山的顶尖强者。
狂风暂且散去,玄天宗一甩头发潇洒帅气的对着后面的凡人士兵道“你们全看见了,这不是你们能够对付得了的,脱下你们身上笨重的甲胄,快躲起来,越远越好”他虽然是修仙者,但语气还算可以,并未盛气凌人,也能称得上是好言相劝了。
堪比光杆司令的大将军却骑上战马,非常严肃“我们是军人,什么阵法都不怕,竟敢这样和我说话,来人,把他抓起来,斩!”
王歌不由得怀疑这个大将军是不是脑袋秀逗了,先前自己骑着毛驴看不出什么来,想要抓自己示威也就罢了,现在明眼看着人家从天上飞下来还敢抓,不知道是不怕死,还是脑袋有问题。
丹辰子听了一怒,自己两人可是蜀山一代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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