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又开始不安份了,我要不给他們放点血,他們都快把我刘爽忘记了!呵呵,就从兰雅开始吧……”
听到兰雅的名字狗子身体微微颤了一下,由于他站在刘爽身后,所以他的动作和表情并没有被刘爽发现,狗子额头微微见了汗,搞不准这小子还和帝国第三大服务公司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子时过后,一座马车停在芙蓉路夜色酒吧门前,一个头戴礼帽,身穿黑色风衣的人走下马车,用力拍打夜色珂的前门。值班的女服务生揉揉眼睛雍懒的打开门说道:“先生对不起,我們打烊了……”
外面的男子对她的话并不理会,用力一推门走了进去,被甩在一旁的女服务生张开嘴就要大叫,这时这名男子将礼帽向上推了推,露出帽子下的面容。女服务生用手一捂嘴:“刘爽,不不,刘局长!”
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做梦也不会相信帝国安全局局长刘爽会出现在这个小酒吧里。“他不是刘爽,形似而神不像,狗儿看来妳还要努力啊。”从后间走出一名穿着睡衣的女子,赫然就是夜色珂的老板娘兰姐。
狗子甩掉风衣递给女服务生,兰姐向女服务生一摆手:“没妳的事了,妳下去休息!”兰姐带着狗子在一间小包房里开始谈论着什么,半个小时过后,狗子匆匆走出夜色珂前门穿进马车,消失在大街之上。
次日天光放亮,芙蓉路上响起杂乱的马蹄声,上百名身穿米黄色风衣,头戴黑色礼帽的国安局特工出现在夜色珂门前,这时随着一声车笛响,一辆敞篷轿车停在众人面前。打着头油,神采奕奕的国安局局长刘爽出现在众人面前,围观的群众都知道一定是出了大事,否则刘爽不会亲自露面办案。
国安局特工踹开夜色珂的大门,用手枪打碎里面防盗门的锁头,一窝风的闯了进去,结果翻盆子砸碗的忙了半天,灰头土脸的出来报告:“局座,连个人影人都没有,里面连个纸片都没搜到!”刘爽脸一下阴沉下来:“鼻子够灵的,看妳的腿快,还是我的手长,命令全国通缉夜色珂的每一个人,悬赏抓拿,一定要把姓兰的娘們给我揪出来!”
刘爽跳上轿车抢先消失在马路的尽头,他的部下們纷纷上马,来去如风的跟在后面,围观的百姓只能不停的摇头,对夜色珂得罪刘爽这个活阎王感到惋惜。夜色珂两扇被踹碎的大门,大厅里还在滚动着的酒瓶带着说不出的凄凉感。
帝国陕西省,西安市。黎明的光辉刚刚洒在西北大地上,一匹快马载着一名旅客进入西安这座古城。西安还没有完全从熟睡中清醒,街道两侧的酒家店铺刚刚挂起幌子,这匹快马在“兰家老店”门前停下,打扫店铺的伙计为之一愣,还没见过这么早就上门的客官呢,不过他略一打量来人,显然是连夜奔波而来,满身的风尘说明一切。
伙计赶紧上前打招呼:“客官您好,对不住您,咱們兰家老店刚开门做生意,里面正在清扫,妳看是不是先开间客房休息一下,一会我给您弄点早点吃吃!”看着伙计一脸真诚的笑意,来人点点头,顺手将马背上搭着的行囊拉下来搭在身上:“来间上房,烧点开水,我要洗洗。”伙计一边应承着,一边在前面带路。
伙计将这位旅客安顿好之后,立刻吩咐厨房准备早点,当半个时辰之后伙计再次敲开房门时,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集英俊、帅气于一身的年轻人。一件灰色绸料长衫穿在他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洒脱,但双目有些暗淡,似乎有着烦恼,不过伙计早就从他的口音分辨出他来自京都。
伙计将早点放在桌上刚想离去,突然被此人叫住:“小哥等一下,我有点事向妳打听。”伙计笑着回答道:“客官有事尽管吩咐,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帮忙。”此人从行囊里拿出一张绢画,他一边小心的打开一边说道:“小哥,妳看一下是否见过这个孩子?”伙计将脑袋凑了过去,绢画上是一个灵利非常的小男孩,男孩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件小小的中山装,看起来甚是可爱。
第一卷第十三章飞雪红云
更新时间2006…8…236:04:00字数:0
这位京都来客的行囊敞开着,兰家老店的伙计把眼睛在行囊里扫了一眼,一股寒意让他的脖颈子冒着凉气,隐隐可看到里面有两支手枪和一把匕首,他虽然不能肯定,但他已经知道这个人一定不简单。伙计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他丝毫不露声色,假装根本没有看见。
伙计故意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绢画上,他禁不住赞美一声:“客官这是您的孩子吧,长得真秀气,长大了一定是个大人物!”此人一笑:“小哥可曾见过这个孩子?”
伙计做苦思状,想了大半天他无奈的摇头:“客官真对不住您,我真的记不起来,每日来往西安的商客多不胜数,我真的记不清,我能肯定我是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孩子我见过一定忘不了。”
伙计走后,本来涌上来的食欲一下子没有了,他只是喝了碗粥,然后倒在床上念着:“孩子妳究竟在那啊?”这个人就是从帝都出发,背负万千使命于一身的诸葛元缨。数月以来他已踏足帝国河北、山西、陕西三个行省,苦苦寻找失踪的柳平,可是音空信袅,一点踪迹都没有。
一阵困意涌上心头,数日的纵马奔波让他浑身像散了架一样,他伸了伸懒腰,骨节发出嘣嘣声,他从行囊里拽出双枪将子弹顶上枪膛,一支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一支放在手心,然后大睡起来。究竟柳平身在何处,他的命运又将如何,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
兰家老店不比那些带有现代气息的大饭店,在新思潮的疯狂冲击下,它一直保持着自己老古的作风,伙计还是伙计,客官还是客官,一直新鲜的词语在这里是听不到的,但这一切并不等于兰家老店与官面上没有联系,其实这些服务性行业的运营,必然是与官方的合作分不开的。
伙计立刻将自己的发现报之老板,老板回到自己的房间悄悄给西安警察局打了电话,帝国的警察还真是有办事效率,毫不脱泥带水,不半十五分钟的时间,分管这一地区的队长带着两名助手穿着便衣出现在兰家老店。老板将警察请到后面,把伙计叫来,又将他的发现报告了一遍。
警察队长是个三十左右岁,南瓜脸的汉子,他细长的鼻子,沉陷的眼窝还有脸上分布的雀斑都表明他不是一个好惹的主。队长不断的搓着自己下巴上的胡渣子,对于西安这样的大都市,三教九流龙蛇混杂,地面上的治安不太好管,携刀带棒的江湖人物并不少见,只是敢于带着手枪这样的武器出现在西安地头上的人还是少有的很,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让他多加注意,这也是他亲自前来的原因。
他又让伙计前去探听一下,发现这名可疑人物正在熟睡,警察队长决定宁可错抓,也不能放过这样的“危险份子”。他带着两名助手悄悄来到诸葛元缨住的房间,一名警察绕过前院摸到后面堵住后窗户,队长带着另一个人从前门冲进去。由于得知里面的危险人物手上有枪,三名警察也捏了一把子汗。
警察队长掏出手枪深吸了一口气:“我敢跟妳说,一,二,三,冲!”两个人飞脚踹开房门,跳进屋内,这时诸葛元缨已经惊醒,凭着自己的敏锐一个鲤鱼打挺跳下床来,一手将床上的大被向门口抛去。两名警察顿时被大被挡住了视线,等被子落下时,就听砰的一声枪响,警察队长一缩脑袋,发现自己的帽子飞了出去。
屋内呈现对峙局面,这个神秘人左手的手枪已经顶在另一名警察的脑袋上,而右手的手枪正指着警察队长。警察队长咽了口吐沫,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不过他还是很镇定,毕竟自己是法律的化身他对诸葛元缨怒声说道:“我敢跟妳说,放下妳的武器立刻投降,我們是警察!”
其实这时诸葛元缨已经知道他們的身份,因为他們使用的手枪是属于59式,这种老式手枪已经基本从军队退役,现在只装备给地方警察部队。诸葛元缨并没有被他的气势吓住:“拿出妳的证件!”警察队长掏出自己的警官证,在诸葛元缨面前晃了几下:“我敢跟妳说,看清了吧,现在妳已经被包围了,立刻投降!”
诸葛元缨苦笑的摇头:“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每走一步总是会遇到这样的事,看来帝国警察的‘眼睛’真是无处不在啊!”诸葛元缨用枪指了指桌上的行囊:“里面有我的证件,妳去看看,我想咱們是误会了。”警察队长一边注意诸葛元缨的举动,一边蹭到桌子边上,伸手在里面摸了一便,拿出一红一蓝两个小本子。
当警察队长的眼睛落在红本上时,他的眼睛定住了,红本还没打开,但皮上的几个大字已经够让他吃惊了“特别通行证,帝都总警局发”,他又看了一眼蓝本“持枪证”。警察队队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又看看诸葛元缨:“呵呵,我敢负责的跟妳说,看来真是误会了,诸葛先生,我們好像在那见过?”
诸葛元缨收起手枪,那名一直被枪指着脑袋的警察一下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后窗外的警察也翻窗而入。诸葛元缨详细看了看眼见这名警察:“确实有点面熟,妳是……吴岩峰!”警察队长此时也认出诸葛元缨来:“妳是诸葛团长!”两个人竟然拥抱在一起。
诸葛元缨使劲拍拍吴岩峰:“老吴,一别三年妳怎么跑到这儿来啦?”吴岩峰大笑起来:“诸葛团长,我老家就在这里,从帝国警备师复员回来就在西安当起了警察,一样可以拿枪,感觉也不错,就是没有在军队里爽。”
67警备师即帝都警备师下设107、108、109三个警备团,诸葛元缨是108团团长,而吴岩峰三年前是在107团里的营长,两个人也算老相识。吴岩峰问起诸葛元缨此行的目的,诸葛元缨只说是找人,他将柳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