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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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荒芜- 第2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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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海挠了挠自己脑袋上的那圈白发,笑着说:“我们爬着下去就是了。”

    他的白发围着脑门一圈,就像地球的赤道,难怪村里人从小就戏称他为“地球娃”

    于是,唐氏兄妹花了十二天时间,才从山洞回到了云盖村。此次,他们不仅带回了仙人的消息,还给村里带回了数种罕见的药草。深雪层下才有的七步香和狂颠草。

    唐海还在山洞躲难的时候抓了数只雪蜂和鬼蛾蝇。

    当两人刚回到金花场口,就见刘彩仁迎了上来:“唐大姐,你们没回来,还不晓得,昨晚上二郎庙出幺蛾子了。”

    唐兰笑着说:“鬼的幺蛾子,今儿我们在莹华山却真看到仙人了。”

    “秦家生了个女娃娃,庙子里的妖风还抢菩萨的香火。”刘彩仁神经兮兮的凑到唐兰的耳畔,低声说。

    唐海背着药草和网兜里抓的雪蜂没搭理两人,直接回屋去了。

    “你看小兄弟都走了,我也要回去了,不说了哈。不要说些鬼啊神的,吓得人要命。”唐兰莞尔一笑,转身离开。

    话说韩冰下山后,来到了一处山坳处,还好他前世在军营生活过,此时并不觉得无力生存,直接劈断一些竹子,搭建了一处住所来。

    既能避雨,又能栖身。

    整个工程也花了他不到一天的功夫。

    他曾练过简单的内家功夫,一天不吃不喝,也无妨。对于韩冰来说,只要有干净的水源便能活下去。

    就这时,一身穿蓝布粗衣的长辫子女人从高低走了下来。

    她一见就有种让人亲近的感觉,一脸福相。

    “大姐,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韩冰见有人来,忙走上前去,尽管一身米白色长袍有着血迹又有着污垢。

    女人微微一笑,淡淡道:“这里是王云庙,请问您什么时候来的此?为何我都不知道呢?”

    女人话语淡然,并无为难之意。

    “大姐,我也是才从山的那边过来。见此处有一汪泉水,便在此砍竹建屋,还请多担待。”韩冰抱拳一礼,他明显感觉到此女定是这土生土长之人。要想在此活命,就得依靠她。

    女人笑了笑,道:“若我大儿子没在饥荒中饿死,都比你大了哦。往后你还是叫我王嬢嬢,若住这里有什么需要,就去龙门山下的大祠堂找我。我叫王清秀。”

    韩冰又是一拱手,看着五十开外的女人点头称是。

    而王清秀却背着背篓,笑着离开。

    她身上的衣着样式,韩冰并未见过——不管是秦朝的扶苏也好,还是修灵世界的韩冰,都未遇到过穿简约中山服样式上衣的女子来。

    王清秀离开后,并未多言。她曾就是这王云庙的放牛女娃,对整个龙门山了如指掌。

    三十年前由乡长做媒,保长押礼,从山顶下嫁到绵竹古城墙内的太极宫。

    说起她的婆家,她也道不清,只知道丈夫是粮油系统的工作人员,又去地主家催过押。生了三男二女,大的闹饥荒时饿死了,最小的喜欢水,打水漂儿掉河里冲跑了。

    她心地善良,见韩冰落魄至此,故意留下了自己的名讳,就怕他无法生活时,还可来找他们夫妻二人帮忙。

    韩冰转身继续上山砍竹子编制床——原本没有砍刀,偏巧这王云庙的凹荡处就有一把腐朽了的烂弯刀。

    他的一双玉手,在来到这世界后也粗糙不堪——人一生的遭遇很多,大起大落那是常事。没有谁可以一生锦衣玉食。记得唐朝时的一位公主和亲蒙古,却在和亲大使的亲眼见证下,被乱马糟蹋直至死亡。

    生在皇家的无奈谁人知,所以父母总是害怕儿女远嫁,所遇非人,一生受辱。

    王清秀背着背篼下了山,采了些折耳根和蕨类植物就回了大祠堂。

    所谓大祠堂,便是这广济乡最早的祠堂,守祠堂的人世世代代都得守护古蜀国断代的真相,为求国泰民安付出终身——不为金钱利益,只为天下太平,国泰民安。

    韩冰来这世界的这年,正是蒲氏家族从太极宫搬来大祠堂的第十六个年头。

    王清秀回到家中,就将今儿遇到韩冰的事儿对老伴讲了一通。

    老伴走到六尺高的神龛前,从高抽柜里拿出柱香,点燃后插入香炉内。他那厚得如同啤酒瓶底的眼镜泛着彩色的光晕,看着那灰色的香火寥寥升腾,直接消失在头顶的小青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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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 渼儿海滨

    三年后

    绿竹悠悠,花香萦绕,蜂蝶飞舞,阳光和煦。

    好一个惬意的午后!

    秦渼儿踩着凳子,独自一人趴在自家窗户旁,瞧着外面的各处风景。

    西方,那连绵起伏的龙门山脉苍翠巍峨,仙雾缭绕,如沉睡的苍龙卧在广褒的田野上。

    今日阳光袭来,透过白雾,只见龙门山上几点金光,耀得她睁不开眼。

    她眨了眨眸子,瞪大眼睛细细的数了数。

    “一,二,三,四,五,六,七。”

    正好,是七点金光。

    咦,怎么像书上画着的北斗七星?

    她瞪大了瞳孔,好奇的看向靠近村入口的那点金光,才发现,那耀眼的光芒,正是从二郎庙的金色琉璃瓦上反射出来的。

    她恍然大悟:原来,这龙门山上,不只二郎庙一座庙宇呀。

    二郎庙下,一条宽阔的河流伴着黄泥路,蜿蜒盘旋的进入金花,直至莹华山的雪山深处。

    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镶金嵌玉的腰带,缠绕着山峦,又像一把玉刀,将绵竹什邡曼妙的劈开。

    田间小道上飞奔的几个孩童,让秦渼儿心中不是滋味:凭什么说我是不祥之身,就不跟我玩耍呢?

    她耷拉下眼皮,长叹口气。

    就这时,她的余光却看到了老书架上一本泛黄的书来……

    她莞尔一笑,收拾心扉,从书架上拿起那本老书,可一瞬之间,却望到了书架上的那面小镜子里,映照着的一个人影:头发稀少泛黄,白皙的脸庞圆溜溜,煞是可爱。而她的圆眼睛,像兔子的眼镜一样,深邃迷人。白色的娃娃衫,有着精致的蕾丝荷叶边,甚至还点缀着数颗珍珠。

    啧啧,母亲为自己缝制的这衣服真好看,在这小山村中也算得上是前卫的时尚单品。前几日,哥哥上学去了,就没了玩伴。

    突然,镜子中的影子哭丧着脸,缓慢而夸张的闭合着嘴巴:“渼儿,你好可怜,没人同你玩耍。你就是个可怜虫,只能在这栋村中最高的小楼中,与书相伴,与花草聊天,与动物为伍,还有同镜子中的自己吵架罢了!”

    秦渼儿咬着下嘴皮,冷笑一声:我相信,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有一个人,为我而存在!或者另一个地球,总有跟自己脾气性格一样,且能交心的人吧。

    想到此,她孤傲的望着手中泛黄的老书……

    她心中如此笃定认为,正源于此时手中捧着的这本不知来历的老书。

    这本书没有书名,牛皮纸的封面泛着陈旧的痕迹。

    秦渼儿第一次拿出这书时铺满了灰尘,

    那时候她就三岁左右,还不认识几个汉字。可她打开书的时候,就被其上的象形文吸引。

    其实,那是小篆!

    为了看懂这些符号的意思,她捧着老书,跑到隔壁大院,央求教幼儿园的小孃读给自己听。

    小孃那时正穿着军绿色直筒裤,和秦渼儿母亲为她缝制的玫红色马甲,看着手中的傻瓜相机——而她,正是三年前韩冰穿越来时,拍下整个画面的美少女海滨。

    “渼儿,你怎么不听话,不是说了,这本书得你长大上中学才能看吗?”海滨那双眼皮的大眼睛,美丽迷人。她的发型同电视里张敏演绎的日本忍者很相似。在秦渼儿心中,小孃是博学多才的美人。

    她嘟着嘴,笑着说:“小孃,你给我看看这本书写的什么?”

    小孃放下手中的相机,接过那本有着尘土气息的老书,饶有所思。“过些时日小孃讲给你听哈。”

    秦渼儿离开后,海滨便立马翻着字典,一边想象猜测着字里行间的意思,好不容易才勉强的弄懂了这本书中一段文字的含义。

    它,充满了神奇的魔力,让她百看不厌,坚信不疑。

    过了几日,她把用铅笔标注了拼音的老书还给了秦渼儿。

    “小孃教你一次,你就要记住哦。”

    “嗯!”

    秦渼儿接过书,一翻就翻到书签所在的位置,而那,正是海滨喜欢的一段话,也是这本书最容易让人理解的一段话。

    突然之间,秦渼儿像看着神一般望着美丽的海滨——她真是个天才少女!

    转而,秦渼儿习惯性的拿起那片金色书签,放在鼻尖轻轻的嗅着,闻着那从上面传来的特殊纸墨香。

    好香!

    有着浓浓的笔墨味道。

    “这书签究竟是什么材质呢?”她好奇一问。

    海滨淡淡道:“铜合金。”

    秦渼儿对书签爱不释手,是因其上的镂空图腾,就像展翅傲飞的凤凰,又像一长发飘飘的美女侧面像。

    它,一直静静的呆在这本书中,直到第一次发现了它之后,才偶尔有机会离开书页,出去透透新鲜空气。

    她看着那些文字,又期盼的望着小孃。

    海滨笑了笑,让秦渼儿坐在小板凳上,将书放在高凳上面,而自己则站在她身侧,指着书上的文字满含感情的朗诵起来。

    “觅(冥):茫茫人海,万里飘摇,追寻你脚步寻找。华盖之命,天煞孤星,孤要破除这天意。太阳月亮,蜀王圣女,万里山河结天下。龙脉凤渊,你我不在,唯有图腾铜柱载。”

    海滨内心狂热,被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爱意,羞红了脸。而秦渼儿因年幼无知,还闹着要求继续读下去。

    “小孃,读嘛,读嘛!”她的小手在书本上拍打着,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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