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丑丫头进了山庄,他就开始不顺心,一定是那丑丫头克着他了。
听说丑丫头还跟温凉住在一起,庄主也对她有几分怜爱之意,谢玉打定主意,等她回来,一定弄死她。
第二天一大早晨光微熹,神医山庄庄主坐着马车离开了山庄。
法幡在马车前飘飘摇摇,纯白马车,八匹纯白的一丝杂毛都没有的白马,挂着璎珞和白色玉石,垂着洁白如雪的纱幔。
庄主他老人家坐在马车里面,白纱袅袅如雾,越发衬托的他似仙似神。
这种架势,肯定只有庄主老神仙适合坐马车,其它人都得用腿跑,比如林果和温凉。
唯有如此,才能衬托出老神仙的高高在上,与众生不同啊。
陪他们一起用腿跑的,是山庄前狂热虔诚的信徒。
拥簇着马车,前呼后应,吟诵赞曲,对过路人讴歌庄主的神圣事迹。
白色马车四周围着十几名身穿黑衣的男人,脸上带着银甲面具,手里拿着鞭子,不轻不重地驱逐着超越界限靠近马车的信徒。
林果听到信徒们满含艳羡地说:“……那些就是寄灵人啊。”
她问温凉,“什么是寄灵人?”
这是她第二回听说了。之前松鹤堂的年轻人跪拜在庄主面前,就是想成为寄灵人。
因为庄主要对信众展现神圣的身姿,以吸引更多信徒,所以他们这一行人拖拖拉拉走的并不快。
温凉嫌弃大太阳底下太晒,索性离了队,找了个浓密的树荫,准备躺半个时辰再追上去。
林果跟着温凉,她一个行尸,自然更讨厌晒太阳。
温凉抓着她的手就把她往怀里拽。
林果吓了一跳,“卧槽,你作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对着我这豆芽身材都能兽性大发,人渣!
温凉冷笑,神情比林果更觉得受到了侮辱。
“作甚?你觉得爷想作甚?这方圆五里地,还有比你更凉快的东西么?”
“……”林果所有的挣扎都僵硬下来,木着脸任由他拉到怀里。
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会有沦落到空调的那一天。
因以后肯定还有事要求到他,林果咬牙忍了,决定先让他爽一下。
温凉把她搂在怀里,上下摸了两把,舒适地叹了口气,“凉快!你能不能发发功,散发点鬼气什么的,再凉快点?”
“滚!”
温凉凉快下来,心情好了,也不跟她计较。
“你刚才说寄灵人是吧?人类与神灵或妖魔通过契约达成一致,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就是寄灵。在修士中,这种术法,也不算少见。”
“谁是身体的主人?”这跟她的神魔之瞳有点像,但是她身体的那只神魔,就很觊觎她的身体控制权。
“正常寄灵,自然以人类为主,人类若是不能控制请来的灵,就不会做出冒险的举动。”
“神医山庄的不是正常寄灵?”
“用阴邪的献祭术强迫人类与妖族融合,算是哪门子的寄灵?使用这种方法,普通凡人,也能拥有妖魔的能力,只不过成功的几率太小,百人里能有三四个,已是万幸。”
“……失败的人就死掉了么?”
温凉忽然笑起来,语气闲闲的,问林果:“你以为千煞洞里关的是什么?那都是失败的肉种啊……”
“……”林果想到了千煞洞那一洞窟的怪物。
果然是特么的邪修啊!神医,药王,这一块明光灿灿的遮羞布,不知道用多少人命换来的。
那些叩拜在药王脚下的信徒也绝对想不到,自己虔诚求来的,竟然是变成了怪物。
“你身体里也种了妖魔?”林果问。“否则为什么要待在这种地方?”
温凉这人很奇怪,他不是邪修,身上也没有修士的气息,似乎就是个普通人类。但是他很强,强到作为妖的林果都觉得可怕。
“我喜欢这里。”温凉眯着眼睛,棱角分明的面孔异常俊朗。
“如果我现在跑了,庄主会罢休么?”
“如果你现在跑了,我会把你抓回来。”
阳光被隔离在浓郁的树冠外,两人躺在树下,不知名的虫子嘶嘶作响。
过了很久,温凉叹了口气。
呵,这冷血家伙也终于有所感慨了。
耳边听得他无不遗憾地抱怨:“你要是长得再美点,年岁再大点,胸·部再饱满点,腿再长点就好了,抱起来才有感觉嘛。”
林果一脚将他从山坡上踹了下去。
死基佬要什么感觉?回去抱你的谢玉小白脸啊!
宛城距离翠屏山并不远,日暮十分,一行人就浩浩荡荡进了城。
听闻是宛城城主最小的公子得了重病,群医束手无策,去年寻到了神医山庄,才将小公子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从那以后,每隔三个月,药王就会亲自来给小公子看一次病。在宛城城主的宣扬之下,神医山庄这块金子招牌,越发光芒万丈。
城内正是华灯初起,一个背着长剑,身穿青袍的年轻人站在窗前,冷眼看着楼下,在百姓的拥簇之下,一行以白马白车为首的人,浩浩荡荡穿过长街。
他目光莫名地落在队伍的末尾,那是一个裹在黑袍子的瘦小身影,看不出男女,却能辨出散发出的淡淡妖气。
有点熟悉。
“沈兄也关注神医山庄?”旁边的朋友笑问道。
“最近略有些留心。”
朋友笑道:“神医山庄的名头可是大呢,倒把我们这些正经修士比到十万八千里去了。在下认识宛城城主,沈兄若是有意,我可从中引荐。”
青袍人冷淡拒绝,“不用了。还是水妖的事情要紧。”
“正是此话。哈哈,沈兄永远如此冷静。不过,那药王山庄就在翠屏山,距此不远,改日得闲,我们共同拜访。”(未完待续。)
第187章 宛城锦瑟夫人
进了宛城城主府,温凉鼻子往空中嗅了嗅,缓缓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对林果说:“要干活了。”
他像是一头打了一路盹的狮子,嗅到猎物的气味,伸了个懒腰,忽然就露出爪牙来,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
那是一种夹杂着血腥味的杀气,极具侵略性,不知杀了多少人才磨砺出来,惹得城主府中的护卫连连侧目。
温凉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下巴微抬,目不斜视跟在药王身边,又拽又酷。
林果裹紧黑袍子,跟在队伍最末,其实她有点搞不明白,为毛庄主外出一定要她也跟过来。
若是呆在山庄,正是个大好的逃跑机会啊。
药王显然是宛城城主的座上宾,游廊中八个裹着紫色宽缎带束腰的窈窕少女提着红纱灯在前面带路,一路上仆人遇到皆停下垂眸侍立。
药王手腕上拢着一串白念珠,脸上挂着温和慈悲的笑容,在游廊每隔一丈远悬挂着的华美夜灯之下,恍如幻影。
林果在游廊对面看到两个修士打扮的人。
他们身上的气息明亮又坚定,隔着一片错落有致的假山,安静地朝这边凝望着。
温凉侧着头,回给他们一个威胁十足的挑衅笑容,十足十的大反派。
林果忽然觉得,今天这个夜,只怕真的要过不安生了。
锦瑟夫人是宛城城主第七个小妾。
随便去宛城里问问城主最宠爱的女人是谁,所有人都能回答出来,就是锦瑟夫人。
心情好的话,他们还会告诉你几句其它的八卦。
城主遇到了她,就是遇到了真爱,从那以后,再也没找过其它女人。
而锦瑟夫人也不负城主所望,生下了一个小公子,所谓爱情的结晶。
城主夫人在锦瑟入门一年以后就去了道观清修,城主夫人在宛城口碑甚佳,因她乐善好施,大得人心。所以被逼走时,锦瑟的风评在宛城顿时就烂到了泥里。
女人骂她不要脸的狐媚子,妖三妖四,勾人夫君,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男人骂她祸水红颜,只是那骂声里挡不住有两分向往的唏嘘。
不管别人怎么看,锦瑟依然得宠,到今天,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
重重织金帷幔后,如同雪团似的小男童躺在母亲的怀里,睁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怯怯打量着众人。
他看上去跟林叶差不多大,可是裹在锦绣堆里,穿金戴玉,满身富贵,与林叶可是天壤之别。
室内密不透风,金色花藤的灯座上放着一颗颗硕大的夜明珠,用青纱笼罩,光芒温柔如水,满室生辉。
“小公子,还可记得我?”药王笑吟吟问道。
男童把头埋在母亲怀里,双手抱着母亲的脖颈,一句话不说。
他的母亲,锦瑟夫人,是个白皙美丽的女人。一头乌发如墨,带着累累的华美首饰。
垂眸时看似温婉明媚,抬起眼睛时,那一汪明亮的眼波,只看得人心湖摇曳。
城主是个四十余岁五短身材的汉子,皱着眉头,“这孩子病太久了,脾气怪异,药王您可别见怪。”
林果隔着珍珠帘看向内室。
浓重的死气,挡都挡不住。
这孩子保不住了。
温凉站在外面,动作看似随意,一双眼睛却像狼似的,光芒雪亮。
“你以前来过?”林果问。
“嗯。”温凉爱理不理。
“那锦瑟夫人,是庄主的姘头吧?”
温凉挑眉,怪异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林果神神秘秘一笑,“直觉。”
从她的角度刚好看到,在宽大衣袍的遮挡之下,庄主的手若有似无的摸了把那位夫人的手,而夫人一动不动,神色如常。
这里的人一言不合就给人戴绿帽子啊!
林果立刻脑补出三千字的狗血故事来。
看着锦瑟夫人,再看看药王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想到神医山庄的三千后宫还有谢玉,这特么是一出好重口味的小皇片啊。
广电总局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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