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诡纪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诡纪事- 第4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们没什么文凭,靠着电子厂里日复一日繁重的计件工作,再加上节衣缩食,每个月也能挣个一万多。

    厂里有宿舍,按理说这一万多块钱,养一个山村里的孩子是绝对绰绰有余的。那样的话,尽管张明明的得到的父母爱有些缺失,但最起码,衣食温饱是不愁的。

    但他的父母不这样想。

    张明明出生的时候,恰巧他妈妈有机会升任一条流水线的小组长,偏偏挺着大肚子,只能与之失之交臂。

    临到生产,又不得不请假回家。

    私人企业,假期是非常苛刻的,她请了一个月的假,是根本连薪水都没有的。因此回老家生了孩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将他扔给了张广发的老母亲,他的老母亲住在大山下的山村里,全村只有两户孤寡老人,连只狗都没有。

    老太太已经年近七十了,儿女常年不在身边,她自己一个人过活,早在十年前,就有些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但对于张广发来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人家嘛,上年纪了,糊涂些很正常,只要会吃饭,晓的睡觉穿衣服就行了。

    于是,张明明这个被父母厌恶的孩子,就被扔给了老年痴呆的奶奶。

    他生下来时体格不错,因此饥一顿饱一顿的,逮到什么吃什么。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居然也能顽强地生存下来。

    待到稍大一点时,老人家的痴呆症就越发的厉害了。通常是吃一口忘一口,生火做饭都迷迷糊糊的,没有人教,张明明直到三岁还只会在地上爬。期间,他的父母在他两岁那年回来过一次,但发现这个儿子连叫人都不会,只会脏兮兮的在地上爬,于是心中断定他是傻子,越发失望了。

    决心这个傻儿子就这么养着吧,等到他们攒够一大笔钱,再生一个有出息的,好好培养。

    奶奶年纪越发的大,痴呆也越发的严重,经常会走出去一两天都回不来。张明明在家饿得很了,就慢慢的从院子后头爬到山上去。

    他那时浑身污垢,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只有膝盖上,因为常年贴地磨出的两团模糊不清的痂格外结实,身材更是干瘦无比。

    没有人教他,他什么都不懂,仗着身材瘦小,下意识的,就拣那些狭窄又低矮的灌木丛或者坑洞钻。他向一只穿山甲一样,一路在林中穿梭,很快就爬到了更深处的山坳坳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正跟五彩斑斓大野鸡一起玩的阿金。

    彼时,阿金也才化形没多少年,长年累月在这大山里,听一些云雀飞鸟,野鸡走兽讲些外头的故事,日子也十分惬意。

    他浑身上下白白嫩嫩,穿着绿叶子裹着的大衣服,浑身只露出胖乎乎的白嫩脚丫子,自己如同藕节一般的手臂。一双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格外不俗。

    这荒僻的大山,连底下的山村里也只剩下一两户人家,不知多少年都没有人进来了。

    阿金陡然见到这比他还野人的野人出现,最开始也是十分警惕的。

    等到发现张明明是个连话都不太会说,只会傻傻的笑,和呆呆的坐,以及抓到东西就往嘴里填的傻孩子时,他也就开始逗起他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听说人都有名字的。”

    “啊……咿呀!”

    阿金难得见到一个活人,他小孩子心性,才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呢,只自顾自的介绍道:“我叫阿金,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听?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因为我的皮肤,就像地底深埋的黄金一样,金灿灿的,又特别值钱。”

第十四章 打算

    阿金就这样和张明明一起长大了。

    他在山中常年无趣,身边全是些兔子野鸡什么的,前者饿极了什么都吃,而且最喜欢的事就是生生生,太可怕了!阿金也有意避开它们。

    好不容易来了张明明这样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傻子,阿金觉得,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忙碌起来。

    不过,也多亏了阿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一句,张明明的所有像人的一切,几乎都是他教的。他每天偷偷摸摸来抱走这个傻孩子,晚上再试着让他自己走回来……日复一日,时光飞转。

    而在张明明五岁那年,常年出去游荡不知所终的奶奶,终于在一次出走后,也没有再回来过。

    张广发在偶然一次突发奇想往老家打电话时,才发现他早年留在家中的那个破旧的诺基亚蓝屏手机,连电话号都已经属于别人了。

    恰巧电子厂里承接的业务单越来越多,每年都在大量的招收新人,甚至有些人还不到十五岁,都是从农村里带过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半大小子一个月能收入的跟其他人一样,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而且,因为厂区特别大,工人也多不胜数的原因,那些半大小子,只要体格看着差不多,就能被熟人带进来。反正都是在这硕大的厂区里上班,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在二胎政策即将落实的时候,张广发夜里跟自己的老婆商量着。

    “你瞅这大城市里环境多好,就是上学时花费太贵了,好像还有很多补习班,也特别特别的贵。咱们攒的这些钱,最多也就够买房子时付个首付的,可万一以后要有了孩儿,也不能叫他在起跑线上输给别人啊!”

    他哩巴嗦一大堆:“不如我回老家一趟,咱把家里的大儿也过来,随便养几年,等到15岁了,就让他也在厂里上班。到时候小的估计也正是大把花钱的时候,咱们三个人的工资,全力供一个小孩,总该能有出息的吧。”

    女人犹豫了一下,不由也为这个想法心动了,只是她还有几分理智。

    “咱们上次回去,那孩子不是傻的吗?这傻子他能在这厂里干活吗?”

    “咋不能呀?”

    张广发偷偷摸摸的说。

    “咱厂里的颜料区不是都说对身体不好吗?很难招得到人,到时候让他过去锻炼几年,得的工资说不定比咱们还高呢。而且啊,那颜料区有个二傻子,都干了好几年了,他一个月差点就五位数了,还没有夜班……咱大儿过来,也算对得起他了。”

    眼看着老婆不作声,张广发又接着说道:“你想想,咱们这部门主管的孩子,人家可是咬着牙也要供他上重点学校呢,万一咱孩儿到时候考不上,那不得还得掏择校费吗?”

    “呸呸,你才考不上呢?!”

    女人不悦的说道。

    不过,一想到那庞大的开支,她最后还是点点头:“行,那咱们一块回去。万一咱妈舍不得,我也好给她做做工作,毕竟也是这么带大了好几年的。”

    她下定决心:“我可跟你说啊,到时候他拿了工资,全部都得我拿着才行,放你那里,不知道三天两头又给霍霍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

    但男人张广发依旧好声好气的应道:“行行,只要你再给我们老张家生个有出息的,说啥都行。你今年都30了吧,再不生,我听说对孩儿的身体都不好了,咱赶紧的……”

    二人是厂里多年的老工人了,听说要回家看看孩子,主管犹豫了一瞬,还是给批了假。

    一边还嘱咐道:“你们也是辛苦,多少年没回去了……这孩子我约莫着有五六岁了吧,回头给他买点儿好吃的,那么大一点,一个人在老家也辛苦。”

    他是家中也有孩子,又看惯了工友们每次回家时的欢欣,才多嘱咐一句。却没曾想过眼前这两个人,其实根本不记得自己第一个孩子今年多大了。

    “那傻儿,他今年有五六岁了?”

    女人问道。

    张广发摇摇头:“你自己生的孩子几岁都不晓得,我怎么知道?家里电话也打不通,咱赶紧回去算了。”

    也不知是这夫妻二人的愿望太过恳切的原因,还是怎么的,在二人即将出发的前一天,张广发就从老婆口中得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我又怀孕了。”

    他心中一喜,再看自己的老婆,却见她眼中也有同样惊喜的光芒,二人不约而同地感叹道:“这是老天都有这个意思啊!”

    又想一想大孩儿如果今年五六岁的话,那最起码还得养个**年才能挣钱呢!哎,这孩子长得也忒慢了点。

    二人一路轻车简从的回了家。

    张广发直到镇上时,才想起老母亲的存在,于是急匆匆又买了一件廉价的蓝布褂子准备带回去。而等到二人终于艰难的到达那个他所出生的山村时,却见房子已经破旧的不成样子了,屋子里一丝人气儿也没有。只在院子当中还辟了一块小小的地,里边儿看不出是什么菜的小苗长的正旺盛。

    这到底是住人了,还是没住人呢?

    夫妻两人心头都有些疑虑。

    二人从村头走到村尾,这才惊讶地发现,整个村子都仿佛死去了一般,直到尽头处,才有了另外一户人家的存在。

    前几次回来匆匆忙忙,都是张广发的母亲去镇上跟他们碰面的。好多年不回来,他们可真没想到,这里都已经荒芜成这个模样了。

    他凑近那颤巍巍的老人面前,大声问道:“大爷,山那边老张家的婆婆去哪儿了?”

    大爷年纪已经非常大,他颤巍巍的从屋里盛出一碗粥出来,浑浊的眼睛盯着眼前陌生的男人,最后才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跑了,傻啦……早早的跑了……不见了……”

    音腔慢吞吞的,含糊不清,拖出了长长久久的,枯朽的岁月痕迹。

    张广发心中便想起了几年前自己老母亲那略有些痴呆的状态,仔细一思忖,便晓得她说不定是自己有些老年痴呆症,走出去就没再回来了。

    这一刻,他心中难免有些悲伤的情绪,不过很快,这情绪又被惊讶所掩盖。

瘟鬼番外…可看可不看

    瘟鬼当年也曾得意过的。

    那个时候,男人们还都留着长头发。年年祭神,总少不了它的,平常妇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