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却看不见风里面有东西,或许这只是我自己想多了,他不过是普通的一阵风罢了。但是这阵风却向我逼近。
绕着我打起了转,我知道这阵风不一般,但是也想不出对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咱也不能随便出手。
身后传来一股强大的阳气,我转过头,看向天空,几个黑色衣服的人从天空中飘过来。这是常仙,一个个看起来都帅气的很,但是眉宇之间的杀气却不减。
他们过来以后,手抬了抬,那阵旋风便消失了。原来这风是他们弄的,估计多半是来试探我的。没猜错,刚才的旋风,肯定有什么玄机。但是我却没感觉到什么,看来我的确退化的很厉害。
而且要是以前,不可能野仙们到了这么近的距离我才感觉到。
“我们奉了祖师爷的命,前来帮助你治疗。”一个一身黑衣的对我抱拳施揖。
“哪里哪里,劳烦各位了,本来还想备些东西,但是没想到刚刚一时疏忽,被一群野鬼吃了。”我看着前面的贡品,对他们略表歉意的说。
“我们奉命前来,至于这些东西,大可不必。我们常仙最不喜欢欠世人情债,不然也不会前来帮你,既然这样。咱们就直接开始吧!”一个常仙说着。
一身的黑大褂,头发乌黑锃亮,不知道是不是用了飘油。
“那就有劳了!”我抱拳还礼,我怎么感觉这跟过去的秀才见面似的呢?
“世间的气有很多种,道家和我们野仙,都是靠修道的来的法力,其实法力也是一种气。例如道家的剑指,还有箭步,都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你不同!”他看着我说,眼睛却透出无限的寒意,虽然我知道他们没有敌意。
说来也奇怪了,上次碰面的时候,他们也是中了毒蛊,那个时候,也没见他们有多厉害啊。看他没也没觉得有这么大的寒意。
“那我是哪种呢?”我装作虚心受教的样子,其实我很烦这种吊胃口的事情。
“你这两种都不是,你是很特殊的一种。人有三魂:实魂,幽魂,看尸魂。剑指之所以能将一般的鬼穿透,是因为他集结了实魂的‘刚’,与幽魂的‘气’。”
“那也就是说,我只能用‘刚’却不能御气呗?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在剑指和箭步两方便不如道家传人的原因呗?”我恍然大悟的问着,虽然这在他说完上一句话的时候,这个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其实我这是上学的时候烙下的毛病,老师讲课的时候,喜欢听课的学生。但是我们这些不爱听课的怎么办?
这就需要技巧了,要装听课。所谓装听课,就是时不时的配合老师,答应几声。然后没头没尾的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几句,让老师以为你自己在听课。
“跟我们你没必要这样,你们凡人,就喜欢自欺欺人。那些老师也是,自命清高,却还不是喜欢学生拍马屁?不过你说的的确对,所以你御气这方面是不可能的。”他继续给我讲解。
“那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呢?”我问,其实我觉得这些理论的东西没什么大用处,不如直接告诉我怎么做得了。
“你先别着急,欲速则不达。不过这也注定了你有一方面常人达不到的优点,就是你的感知能力比较强。
如果把‘刚’理解为阳气,‘气’理解为阴气,那么你就是阳气过重,而阴气过虚。这也是你之前能感觉很远的阴煞之气的原因。
但是你得到鬼婴魂以后,那东西是至阴之物,与你自身的阳气相抵触,所以你感知的距离越来越短。潜入到最后,你变会失去这种能力。
所以这也是我们前来的目的:1是把你体内残余的阴煞之气逼出来,2是教会你一些御气的方法,事成之后,我们互不相欠。”他说着,就好像在跟我做买卖一样,他身边的两个常仙,一直像保镖一样,面无表情,冷冰冰的站在他的身边。
“其实你们本来也不欠我的,这……”
“我们不探讨这个问题”,他冲两边的人使了个眼色,随即三个人白开了阵势,把我围在了中间,就在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时候,他们三个就像提足球一样,把我踢过来踢过去。
说着也奇怪,被他这么踢,我却感觉不到疼,反而感觉心里面像被火烧着一样。终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装不住这团火了,连连把火喷出来,但是喷出来以后却发现,出来的不是什么火,而是一个个黑色的血块。
随着我吐出来这些血块,我感觉自己心里舒服极了。当我吐出血块以后,他们也停止了这种踢足球。我心想,国足有你们一半就好了。
“没事买些壮阳气的补品,这样好的快一些,这些阴煞之气与你身体结合了一部分,强行逼出来,对身体多少还是有点损害的。”他说着,就好像刚才踢我的是别人一样。
但是人家也是来帮我的,我也知道,但凡有别的办法他们也不至于有这招。
“多谢!但是不知道那鬼婴为何会这样做?”我问到,想从他们嘴里知道答案。毕竟那鬼婴,即便怎样,我也想不到他会害我,但是他却害我了。
“世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有些事物也是这样,就像让你不吃饭,可能吗?”他反问我。
他这话就是他妹的废话,谁能不吃饭?不过仔细一想,他这是再告诉我,有些东西,比如说秦桧,佞臣永远是不可能会忠诚的,所以鬼婴也不可能变好。
“御气方面,道家的剑指你不可能学会了,所以还是练习你这种特殊的感知能力吧。”说完他们转身就要走。
我想留,但是却不知道怎么说。突然他身边的一个人趴在他耳边小声的说了什么,随后他转过身对我说:“祖师爷捎信,你尚有4年的阳寿,自己好自为之吧!”说完,他们便飞走了。
只剩下我,久久的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含义,或者根本就没相信这句话。
第二百三十章 生命在于得瑟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
熬过飘雪的冬天,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变得比陌生人还要远。
……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些什么,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一个人在寝室里听着这首《假如》,没了胖子,身边没有知心的人,我变得越来越压抑,每天都觉得自己被千金的重物压着一样,喘不过气来。
现在想想,都不知道自己这个十一假期是怎么过来的。当我知道自己还有4年的阳寿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木然了。
整天想着自己没做过什么,假如自己当时做了,现在又会怎样?整天一个人,总是觉得无比的孤单,很想胖子,但是为了遵守约定,我不能联系他。
三年,三年他当兵回来以后,我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我能做些什么?或许这次也是他们弄错了,跟上次一样。
我也时常这么想,安慰自己。但是这就像你饿了,你对你的胃说:“你饱了,你真的饱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假如,哪有那么多的假如。有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很多,明明自己很年轻,但是就是这样觉得,变得连行动都不自如了。
我有时候在想,是该给自己除了吃饭以外在找一点事情做了,但总是提不起精神。人在孤独寂寞的时候,第一个能想到的人,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而不是在缺钱的时候,想到的才是最好的朋友。我跟胖子从小玩到大,彼此之间比亲兄弟还亲,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
但是一分开,尤其孤单的时候想起他,就觉得特别难受。就像老王奶仙逝的时候,起初我也没觉得怎么样,但是后来一想起老王奶,却偷偷的哭过好几回。
是谁说的哭是女人的特权?是谁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又是谁说的男儿流血不流泪。擦他妹的,不会伤心的人是人吗?那是畜生!
我一个人在寝室越听歌越难受,不知道现在的歌怎么了,一首比一首伤感,都跟他妹的失恋多少回了似的,要不你干脆也别唱歌了,拍电影去吧,拍个《失恋三十三年》,当一辈子光棍。
翻身下床,到灭火强(刘志强)那里拿了两罐啤酒,把钱一丢,躺倒床上又喝了起来。其实酒不好喝,但是当你心情不好,喝得嘴都麻了的时候,真的就千杯不醉了。
这小子不知道谁给起的,自从十一放假回来,就多了这么一个外号,是因为上次跟大二的打架,他拎着灭火器就冲上去了。跟他常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子,外号叫阿麦。
叫阿麦不是因为他平时上网喊麦,而是因为他自己一个人住一个寝室,四人寝空了三张床。别人说他晚上接活儿用那床。
所以就多了这么一个外号,但是‘卖’太难听了,就改成了‘麦’。
自从放假回来,寝室就散了。老头没事儿去四楼找小屁孩儿打扑克去,老大(曲赫)说她是找老太太跳舞去了。
至于老大,成了我们寝室的斗地主小王子,时不时的就跳楼。当然人家跳楼是从二楼,拿被单顺下去,然后晚上去小旅店跟女的斗地主去。
至于为什么斗地主,是因为一次他和女的在旅店,我们特意打电话给他,问他干嘛呢,他说斗地主,所以斗地主就成了开房的代言词。
除了我们寝室的,还认识了几个其他寝室的。有一个头发剃的跟一休似的,打篮球还不错。还有一个是货真价实的大秃头,自己拿推子剃头,跟刮胡子时的。还有一个司机,司机是干嘛的?当然是开‘车’的。
司机没事就换车,大车小车都开个遍,最先开的是我们这边的337公交车,据说那辆车挺耗油,后来又换了小排量的。
又说喇叭不好,没事聊聊微信,摇一摇,摇完了司机就跟人家出去开车去。他比我们的斗地主小王子还牛13。
“咣咣咣……咣咣咣……”有人在敲门,不用说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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