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探知秋美的心底,他所问,正是秋美想知。
秋美点了头,他笑了。
“把粥喝了,我就告诉你。”
第一口粥入喉,恶心难当。
秋美欲吐时,听到他的鼓励:“只要忍过这一口,胃口就开了。”
牢牢捂住自己的嘴,秋美强压胃里的翻江倒海,到底将第一口粥咽了下去。
他又喂到嘴边第二口,秋美含入口中,粥米细粘,仍有点恶心,却不似第一口那么难受了。
第三口入唇时,已品出了些米香味儿,果然如他所说,胃口已开。
他将整碗粥都喂秋美吃下了后,又端起了药,轻轻吹凉,笑看秋美:“趁着有胃口,快点把药喝了,此药汤色浓郁,一定很苦,你敢不敢喝?”
刚刚喝了一碗粥,秋美觉得自己有了些气力,听到苦药,虽然满脸为难,但想了想戏班子的身家性命,还是强撑起身体,要接过这人手中的药碗。
这人轻轻一笑,起身将药汤泼到门外。
将空碗置到桌上时,他对秋美眨眼一笑:“这碗苦汤子,要是真给你喝下去了,刚刚吃进去的那碗粥,还得从胃里翻出来。”
他解下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两粒糖丸,塞到秋美嘴里:“吃了这两颗糖,就算你喝了刚才那碗药,这是我与你之间的秘密,别告诉第三个人知道了。”
好美味的糖,甜透了秋美的残醉。
在秋美含着糖时,这人环顾四周,见到陋屋秃墙,不免摇头轻叹:“听说贤弟是天下第一青伶,台上几句唱,可以顶常人一年的收成,怎么居所竟然如此简陋?”
粥暖透了胃,糖香遍了口,秋美坐起身,低眉苦笑:“漂泊在外,不敢锦衣玉食,挣下赏钱的十之**要分与地头上的各路管事,如果不守这个规矩,我们也吃不上开口饭。”
简简单单一句话,道出了江湖不易。
原来如此,世道不清平,良人受欺压。
“余下的钱,大多还要置办首饰、行头。”秋美低眉一笑:“你不是戏行里的人,不懂这些的。”
叹过了苦楚,秋美蹙眉看他:“我看你有几分眼熟,不知该怎么称呼?”
这人一愣,随即大笑:“我与你说了半天话,还以为你记得我,原来你早就把我忘干净了。”
第三百四十一章 人在伶界
笑声有许多种,豪迈,委婉,爽朗,轻盈。
而秋美床边的来人之笑,是洒脱的。
笑声将落之时,这人兀自点头:“也对,也对。”
他说了秋美听不懂的话,继续讲下去:“昨夜我与贤弟初见时,贤弟是罗裙彩妆,今日才能得见贤弟的真面目,也该算我们初次相识。”
他直立起身,郑重向秋美深施一礼:“在下梅潇焉,见礼当世名伶万秋露。”
他怕秋美不知道他的名字是哪三个字,用手指沾了药汤底子,在凳子上写下“梅潇焉”。
好俊的字!
也好清秀的人。
昨夜我与他见过?
秋美恍惚,低下眉目,不敢妄断。
昨夜秋美连饮百杯有余,一醉成病,哪会记得荷塘木桥上的几句对言?
梅潇焉善解秋美,轻轻一笑:“贤弟曾经答应过我,唱过虞姬后,会将巾帕还我,实在盼之有幸。”
巾帕。
依稀记得,竹影婆娑,荷塘月色,巾帕相赠,月下谈说。
他若是那个赠帕人,难道不就是大人物吗?
如此大的人物,哄我喝粥,喂我吃糖,他立在屋中,我却躺着。
秋美欲要起身,却被他的手势止住:“贤弟,想取什么,我拿给你。”
“我,我要给老爷见礼。”
一句维诺,又换来他摇头苦笑:“好像我这个姥爷的辈份,无论如何也降不下来了。”
秋美不敢再说话,生怕得罪了大人物。
“我不是做官的,贤弟不必叫我老爷。”他收起笑意,微微叹气:“我靠半尺竹笔,卖字画糊口,只是一个画师而已。”
画师?
秋美偷偷打量了他,他虽然穿着朴素,但气度非凡。
目中有光,飘逸洒脱。
如此雅士的风度,怎像他说得糊口这般寒酸?
“老……大人说笑了。”秋美始终不敢再抬头看他,谦谦有声:“大人是李员外与总兵大人的坐上宾,一定是坐拥权贵的大人物。”
“不错,我总算从姥爷变做了老大人。”他仍然嬉笑,双从荷包里取出两粒糖,塞到秋美手里,眨眼小声:“把糖藏起来,等戏班子的人回来后,一定会逼你喝药,你就说这两粒糖是郎中给你开的丸药。”
秋美看着手心里的两粒糖,不知该如何是好。
“吃糖总比喝药好。”梅潇焉长叹一声:“我就不喜欢喝药,所以一直用这招对付逼我喝药的人,不过,的确好用。”
秋美收起了糖,轻声谢过梅潇焉。
“贤弟,我想问问,戏行里的人,都怎么称呼你?”
“师父赐我艺名是万秋露,因为我入了旦角,净演些美人,师兄们都叫我秋美。”
“秋美,秋美。”他细细念过,微微点头:“秋之偶语,美醉人间,秋美这个名字,的确配得上你。”
由衷赞过后,再作笑谈:“梅潇焉是我卖字画的艺名,是我自己起的,因为笔画很多,写起来好看。”
他说得没错,如果深谙书法一道,越复杂的文字,就越美丽。
“如果贤弟不嫌弃,我叫你秋美,你叫我焉知,可好?”
说话间,他又用指尖沾了残药,在木凳上写下“焉知”两个字。
也许是怕秋美误以为是“胭脂”这种怪怪的称呼,梅潇焉轻笑,解释一句:“我愿成为秋美的知己。”
他总是将自己说成卖字画的,秋美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
秋美与焉知。
大人物已经定了称呼,难道秋美有资格说不吗?
自从被冠以天下第一名伶,漂泊了这么多的城县,辗转了无数个戏台,秋美见过太多的“知己”。
这些“知己”,在推杯换盏间,都将自己说得有情有义。
江湖淡薄,萍水相逢,贵权人家凭什么和戏子做知己?
秋美懂得这些,他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这些人的话。
之所以要和天下第一名伶做知己,无非是权贵人家在秋美身上烙一个印记,只为多一个谈资而已。
秋美一直知道,他只是这些人眼里的笑话。
而今,又多了一个“知己”。
“秋美也愿意做大人的知己。”秋美轻声,故意说得真心实意。
秋美是戏子,最拿手的就是做戏。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从秋美的嘴中说出来,一定滋味十足。
“你若真拿我当知己,也不会称呼我大人了。”
梅潇焉微微一叹,淡淡苦笑:“那么,两日后,我在纪大人的外宅,等着你的虞姬。”
他说完话,轻施一礼,转身离去。
“大人的巾帕,秋美一定整理干净。”
大人物要走,怎能不送?
秋美起身下床,有点眩晕。
梅潇焉回首望秋美,淡淡唇边笑,随即推门离去。
他离别的这样干脆,究竟什么意思?
难道我没顺着他的意,叫他焉知,惹他生气了?
秋美坐回床沿,淡淡哀伤。
当日,班主劝回了要去滋事的师兄们,毕竟家家都有老小。
忍一时之气,换风平浪静,这笔账,谁都会算。
何况,师兄们回转时,见到秋美已能下床行走,只是残醉未除,胃口不振,也就灭了火气。
师兄们再要去给秋美抓药时,秋美果真拿出那两粒糖,按梅潇焉所说,骗师兄们是郎中给的丸药,并当着师兄们的面服了下去。
吃过这两颗糖,秋美出了一身透汗,竟然感觉身体轻盈。
难道真是丸药?
在心里偷偷疑惑过,随即摇了摇头,世间哪有这么甜的药?
两日转瞬即逝。
总兵大人出手不凡,在班主领着师兄们搭戏台子的时候,送了全套的头饰珠冠给秋美。
木匣子打开,珠光宝器,灵音清脆,简直亮瞎人眼。
如此精美的饰品,似乎只有娘娘才配享用,秋美几乎不敢染指。
“戴吧。”班主苦叹:“谁也摸不准总兵大人的脾气,如果不戴,怕惹他生气。”
秋美拈起一枝珠花,在鬓边比划了一下,低眉怜音:“越是出手大方的,越是得罪不起的。”
“秋美,咱们把家当都收拾好了。”班主看看左右无人,压低声头:“等演过了这一台,咱们立即离开此地。”
离开又有什么用呢?
无非是下一个去处。
下一个去处没有李员外,也会有王员外,没有总兵大人,也会有城府大人。
只要人在伶界,又能逃到哪去?
“班主放心。”秋美转目轻笑:“虽然台上用得是木剑,但虞姬最后抹脖子那一下,我一定卖力气抹出红印。”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东施效颦
春秋战国,民不聊生。
天下纷争不断,几乎都要将男人们给杀尽了。
秦王善用兵,铸造术也更为精进,将士们所用的兵器,比其他国家更为锋利顺手。
秦军出征,将士们不许穿盔戴甲,所有人都轻装快骑。
与重装铁骑相比,轻装快骑,在战场上要更灵活的多。
秦王凭借不惧生死的勇将,统一天下。
统一天下的代价,除了将士们尸骨如山,还有百姓们的残骸。
其中,秦灭楚时,场面最为惨烈。
楚国知道大限已至,宁死不做亡国奴。
兵士们誓死守城,孩子们一个一个排到城墙前,跳下城楼自尽,以表爱国忠心。
襁褓中的婴儿们不能行走,被自己的爹爹亲手摔死在城楼之下。
如此泣血的场面,连秦兵见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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