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多看,只是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她坐下。
轩辕素便坐下,理了理发钗,拿起勺子小口小口地喝着粥。
“他们都走了?”,
用手帕在嘴边轻拂了一下,她问道。
陆鸿笑道:“我想单独送你”,
“其实也不知是你送我还是我送你,因为我也该走了”,
轩辕素点了点头,小口地咀嚼着,不再说话。
陆鸿抚摸良久才将那个金色的匣子递给她,道:“这把轩辕剑送。。。还给姑娘”,
金色的剑匣,轩辕剑,多宝楼易宝阁的镇阁之宝,她第一眼就认出了这只龙金剑匣,但他肯把这柄剑交出来倒是颇为出乎意料。
轩辕素揶揄的道:“你费了千辛万苦把它偷出来,舍得送还给我?”,
陆鸿耸了耸肩:“虽然姑娘可能不相信,但这柄剑确实不是我偷的,你知道在下的实力,怎敢在多宝楼中班门弄斧?”,
“始作俑者自然也不能说”,
“在下不想出卖朋友”,
轩辕素淡淡一笑,道:“既然不是你盗的,那便不是还,而是送了”,
“礼尚往来,我也送你一柄”,
从乾元袋中取出金色的长剑,同样是轩辕剑,但却配了一副金色的剑鞘,剑尾处还挂着金色的流苏,看得出她是花了心思的。
陆鸿还在发怔间她已站起了身。
“陆鸿,就此别国了”,
陆鸿这才回过神来,凝眉道:“在下可否再劝姑娘一次?不要回多宝楼”,
她点了点头:“天大地大,我哪里都能去的”,
说罢背起包裹,擦肩而过,如风而去。
窄巷幽深,藤蔓绕墙而生,有鸟鸣声啾啾徘徊在耳边,她缓步走在长长的窄巷中,不知过了多久,那个人追了出来,在她身后跑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素姑娘,在下什么时候能再见你一面?”,
她手指蓦然一颤,心中的欢悦几乎难以抑制,回过眸来,淡淡一笑:“我又没躲着你,想见我难道不会找我吗?”,
天涯海角,隔不断相思,沧海桑田,斩不断情愁,只要相见便总能见到的。
第六百一十一章赶尸人
风和日丽,阳光和煦,远远地看见前方的几匹马,陆鸿挥鞭赶了上去。
“陆兄看起来心情不错”,
云雀偏头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
陆鸿笑道:“是啊,心情大好”,
无尘轻笑,手指做拈花状道:“因为那位轩辕姑娘吗?陆兄对姑娘确是有一套”,
云雀道:“还是麻烦,不如搜魂**来的方便”,
无尘摇了摇头,道:“不同的,搜魂**只能让你得到财神阁的秘密,而陆兄却得到了那位姑娘的心,如此一来不仅能得到财神阁的秘密,还多了一个帮手”,
“那位姑娘会死心塌地帮他,而且能帮他打听更多的秘密”,
云雀眼珠微动,道:“似乎是这个道理”,
“不过相比之下我对陆兄的手腕和应变更加佩服,那位姑娘并不知道陆兄本在她的乾元袋中做了手脚,原本,按照陆兄的打算,无论她是否说出财神阁的秘密都活不久的”,
无尘笑道:“陆兄的手段,在下也算是见识到了”,
陆鸿不喜欢焚琴煮鹤,辣手摧花,但同样也不是心慈手软的人,起初,他对轩辕素的确是起了杀心的,不管她愿意透露财神阁的秘密也好,不愿意透露也罢,他都不会让她活着离开。
每多一个敌人都是多一个变数,聪明人一定会尽可能排除所有的变数,虽然有时候这样做免不了要心狠手辣。
云雀道:“但那位姑娘吐露真心后陆兄却改变了主意,将她乾元袋中的无色香取了出来,并对她坦诚相待,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无尘道:“她自以为将陆兄看透了,其实却自始至终都被陆兄玩弄于鼓掌之中,不仅将财神阁,多宝楼的秘密和盘托出,还对他死心塌地,为了陆兄,连多宝楼也不再回去,我自以为智计不下于人,却直到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心计,什么叫手腕”,
云雀笑道:“高明”,
“完美的计谋”,无尘道。
陆鸿笑道:“大师,道兄一唱一和,如此不吝溢美之词实在令陆鸿赧颜,实话说,我的确曾想杀她,但后来也的确不再想了,因为昨天晚上,她和我吐露心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哦~,什么道理?”,两人俱都好奇。
陆鸿道:“无论是朋友也好,情人也好,想要得到别人的心,就要先交出自己的心”,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恐惧只能让一个人服从,听命于你,当你势衰的时候他一定跑的比谁都快,甚至会回过头来刺你一剑,但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却愿意为你生,为你死,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所以仁者无敌,故人诚不我欺也”,
“或许吧”,
云雀和无尘不置可否,也不完全认同。
他们修为高绝,智计过人,但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曾交出过自己的心,因而对此并没有过深的体会。
他们自己也知道,相交满天下,知己无一人大概就是这一生的宿命了。
陆鸿却是不同,他有过几个真心朋友,何不思,独孤伽罗,媚姬和他是生死之交,他们的友情是真心换来的,他也有几个情人,莲心,晏小曼,鱼幼薇,晴儿。。。。。。每一个都是他用自己的心换来的,所以他们远比财神阁,多宝楼中的人要可靠,可信的多。
“我原本万分忌惮冯妖妖,也对她恨之入骨,想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忽然不再忌惮,她用威势和恐惧让那些人屈服在她的膝下,却得不到他们的心,她始终都要防他们一手,我根本就不需要对付她,我已能看到她的结局”,
“她不是死在自己的对手手上就是死在自己下属的手上”,
“她其实一直都很可怜”,
云雀道:“陆兄不要忘了,友情,爱情是一种力量,恐惧也同样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尤其人求生的时候,其爆发出的力量绝对让人吃惊,能利用这种力量的人难道不可怕吗?”,
陆鸿道:“你总该承认这种力量很难驾驭,有很多变数”,
“不错,但陆兄也知道,这世上还有尸鬼这种生物,没有人能与尸鬼交心,只能以等级,力量,术法或恐惧来操控他们的力量”,
“而它们的破坏力比任何人都要大的多,你总该承认,无论你的素姑娘多么聪明,多么睿智,多么为你着想,她都不是尸鬼的对手”,
“唔。。。。。。”,
。。。。。。
往东走,不再有西面的热闹繁华,取而代之的是连绵的山道,河流和树林,走不进的山道和石桥,五人短短三天里换了四次马,每天走的路程却依然不尽如人意。
河洛是他们经过的最后一座大型城镇,自那之后见到的便多是小镇和村庄,而雄伟巍峨的大胜关则耸立在河洛往东就百里的龙鼎山前。
山岩林立,龙鼎山的山壁高足有千尺,蜿蜒曲折,气势雄浑,整个山体看起来像是一只大鼎,大鼎上方的山脉则像是一条盘起来的灰色巨龙,大胜关的两只巨大石门便立在山口。
石门下方已长有青苔,呈墨绿色,上方则有道道剑痕和斑驳的紫色。
剑痕凌乱,却透着一种大气磅礴,那斑驳的紫色却隐隐有烟缭绕,像是中毒的痕迹一般。
这里便是二十年前剑道惊鸿任非踪与圣火教左护法杜合欢的决战之处,两人恶战了三个日夜,杜合欢在剑招上惜败任非踪半招,毒术上却远胜之,最终拼着一剑穿心的伤将曼陀罗花花毒灌入任非踪体内,两人俱都无力再战,其后重伤的杜合欢被莲心所救,成为拜剑红楼的大供奉,而任非踪却远走万寿山,最终毒发身亡。
没有人知道二十年前的那一战是何等的惊人,只有这道石门如实记录着他们交锋时留下的剑痕,而二十年后,前来此地不仅有本就知晓此事的东南三杰的传人,还有这一带的赶尸人。
此时那座巨大的石门上就有一人“挂”在上方,正用小刀小心地刮着那斑驳的紫色毒痕。
第六百一十二章法门
大胜关以东,三缺口,赶尸人的聚集之地。
与湘西苗族的赶尸派不同,大胜关以东的赶尸人流派甚多,鱼龙混杂,没有类似苗族的规矩限制,大胜关以东又没有强有力的宗派,因而他们的行为也不受约束,是以掘墓盗尸,发死人财之类的事比比皆是,直到散仙魏无私放弃入道成仙的机会再临凡尘坐镇大胜关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
这些赶尸人常年炼尸,很少外出;一旦出关则多是为了寻找尸体,所以在这个地方,遇到赶尸人绝对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此时那个骨瘦如柴的赶尸人就好像一只壁虎一样挂在巨大的石门上,他衣衫褴褛,身上大部分的皮肤都裸露在外呈青灰色,褐色的眼睛微微向外凸起,面部干瘪。
他身上并没有那个派门的令牌之类的物品,但陆鸿对他赶尸人的身份确信无疑,因为他手臂上那密密麻麻的血孔。
牙印一般的血孔。
陆鸿曾和赶尸人打过交道,知道他们所炼制得尸通常有一只是用自己的血来喂养的。
相较于符纸,摄魂铃,旗幡之类法器的控制手段,鲜血无疑更为可靠。
以鲜血喂养出来的尸强大,狂暴而又忠诚,认主,成长极快,且有机会成长为吞噬怨气和血肉的尸魔;虽然有反噬的危险,但赶尸人愿意冒上这种危险以换取一只强大的尸。
以赶尸人的鲜血喂养出来的尸往往是一群尸之中的王。
也因此,拥有牙印往往是一名赶尸人强大的证明赶尸人只以自己的血喂养炼制成功的,拥有一只强大的尸便是赶尸人强大的证明。
陆鸿仰起头看着那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