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刚哭的,现在这样乖巧,还是小姑拿他有办法。”金河看的眼馋,用手捏了捏他的脸:“我对你还不好吗?就喜欢姑奶奶不喜欢三姑姑了。”
金芸微挑眉头,现在她才注意到辈分,她现在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却做了这个一周岁小娃的姑奶奶了。
“小姑,那你在家看着壮壮吧,我正好给爷奶送点水过去。”金河也不过还是孩子,没什么定性,小娃又难照顾,还不如去外面,说不定在路上能遇到个小伙伴,一起耍耍。
说完,还没等答复,金河就跑开。
壮壮被抱的有些不舒服,却也不想下地,依然想赖在她身上,只是扭扭屁股,想要抱着他的人换个更舒服的位置。
而金芸动作有些僵硬,小肉娃的身体太软,她都不敢用尽。而且这调皮的还老是动来动去,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抱得更紧。
“啊,疼。”壮壮说话还不是很利索,抬起头用单字表示想说的话,意思是抱的不舒服,弄疼他了。
大眼瞪小眼,金芸被乌黑深邃的瞳眸注视,眼里的天真无邪让人不由软的一塌糊涂。
壮壮瞪了半响,对面的人都只是愣愣的看着他,身上的力道只增不减,不由有些泄气,将头直接搭在她的颈项。
壮壮虽然小,也识的人,抱着他的人他认得,对着她笑笑经常可以得到好吃的东西,壮壮早就熟练,只要见到这人,第一反应就是咧开嘴呵呵傻笑。
但现在却不同,虽然没有好吃的零嘴,可在这个人身边壮壮能感觉到不同,他不懂,只知道这感觉非常的舒服,让他很是喜欢。
金芸不知道她抱着的人感觉到了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份触感。
小肉娃虽然不重,以金芸的小个子也支撑不了多久,这才过了没多久,双手就有些酸痛。
她不由感到遗憾,也加重了要好好锻炼的想法。
金芸来了几天,其他地方不说,院子周围可是清清楚楚。
金家院子后面就有两棵大树,树叶茂盛、翠****流,这么正常的生物,金芸不知道是何品种,只是在这个清风抚过,绿叶飒飒作响带动周围的氛围,不失一个玩耍的好地方。
想也没想,金芸就抱着小肉娃转身去了院后。
第十章:刺绣
当天金芸和壮壮在后院是如何相处,没有人知道。
只是在过后,两个人更加的黏糊在一起,如果不是金芸睡的地方不方便,壮壮恨不得晚上也要跟上去。
有个人带着孩子,小莫氏虽然轻松了一些,可瞧着孩子对着小姑比她这个亲娘还亲,也不免有些吃味。但还好,小莫氏也不是个不通情达理的人,只是私下对着壮壮更加好了。
金芸这些天到哪都要带着壮壮,抱着、牵着,要不就直接找个地方坐下,看着他玩耍。
金蒋氏看着不由高兴极了,小女儿虽然话变得少了,但现在至少还愿意接触人,让她放心了不少。
自然,也有人看不过眼,首当其中的就是金叶了。
“天天就知道玩,什么事都不做,真把自己当祖宗。”金叶在井边打着水,嘴角翕翕合合,不停的在嘟哝。
这还是金蒋氏在家,她不敢放肆,等家里人都一走,金叶早就给骂出声来。
金芸不是没听到过,不过完全是左耳进右耳出。就连壮壮,在开始还会被吓到,现在也是给了几个眼神后,继续自玩自的。
看到金蒋氏的心情好,小莫氏顺势上前,“祖母,明儿镇上赶集,家里存下的鸡蛋也该卖掉了。”
金叶耳朵尖,还没等金蒋氏回话,就急忙上前:“祖母,让我也去镇上吧,我都好久没去过了。”
金蒋氏想都没想就不同意,呵斥道:“你个小丫头,去什么去,仔细了被抓走。”
金叶嘟嘴,极为不服气,可祖母都不同意,谁又会让她跟去。
旁边,捏着肉娃小胳膊的金芸听到去镇上,也不由有些心动。
三合村不大,来来往往的也不过就是那些人,村子里大大小小金芸都快走遍。
里三合村最近的一个镇,是沅里镇,离村子步行过去也要两三个时刻的路程。
沅里虽然只是一个镇,但因为靠近河口,走水路是去往上京的必经之路,每日来往的商船无数,更是带动了镇上的繁华。甚至比些许城市还来的富裕。
这也是金芸从别人口中所知,在那人口中,生活在沅里镇上的人那是前辈子积了大福,今生才托生到了那样的人家里。哪像村子里的人,一年累死累活也只能吃个半饱。
别的不说,在苦的日子金芸都过过来了,血腥的日子不在。现在能引起她注意的恐怕唯独就是吃,可说什么山珍海味,除了鸡蛋最好的也就是粗面馒头。
听到上镇上,金芸也不免有些心思。
既然以另外的身体重生到这个世界,她不可能一辈子龟缩在这个村子里,到了合适的年龄出嫁从夫。金芸也是时候该考虑下,以后该如何的生活下去。
金家的人她暂时没法去评价,但她一女流之辈想也知道不可能抛下他们独自立户。而金家的条件就目前来说,很不好,金芸不为他们也要为了自己考虑下。
所以,这次上镇,她一定要跟去。
镇上谋生活赚钱的法子绝对比村子里的多,就看她能不能寻到一处,不为大福,但至少也得吃穿不愁才行。
金蒋氏不赞同金叶一同跟去,金芸也没打算在这个时候开口要求,就算金蒋氏有心思,也不会再前头刚拒绝孙女,后脚就同意小女儿。
看似她在抱着壮壮玩耍,其实金芸的注意力大部分投在了金蒋氏身上。
“等你爹回来,让他去你李二叔家借下驴车,明日让你爹带你去镇上,顺便去看看新哥儿。”金蒋氏想了想说道,前几日拒绝了小莫氏上镇的提议,心里也是担心新哥儿,还是让老大去看看的较好。
“唉,好的,我这就去收拾收拾,等爹回来就告诉他。”小莫氏面上也是一喜,连忙答应。
金蒋氏点点头,说出一个时辰:“明日早点出门的好,镇上守卫严,不知道要排查到什么时辰,早点去能早点进镇。”
至前年开始,也不知道为何镇上多了许多护卫,每日巡逻不说,就是进出镇门的每一个都要仔细查看。
起先弄得人心惶惶,可这两年过去,也没发生什么事,便也不当回事,只是嘴上还是不免有些埋怨,毕竟赶集人口多,这一排查起来,难免耽误一些时间。
她哪有不答应的,起身就回屋收拾起明日要带去镇上的东西。小莫氏住在西屋,空间也不算小,平日永新不在家,屋子也就她和壮壮两人,倒显得很宽敞。
小莫氏回到屋子前,左右巡视一番,见到没人,才小心的将房门关上。
她走到塌边弯身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拿出木质的盒子。她抱着盒子坐在榻上打开,里面居然是厚厚一层手帕,帕子都是一些粗布,可布上的花纹精巧活现,针法更是让人惊叹。
小莫氏看了一眼,眼中并没有欣喜,从嫁入金家这些日子只要一有空闲,就会躲在屋子里偷偷摸摸的绣些针线,完全不敢再金家人面前漏出一点风声。
小莫氏底下头,能去镇上的喜悦已被伤心掩盖,泪水顺着脸颊底下。
这盒子里的刺绣手帕拿到外面去,定是会卖出高价,小莫氏身边的人却从不知道她有这么一门手艺,除了她的娘亲。
她娘亲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子,对谁都和和气气,却一辈子活在地狱中,只因为她有一双巧手。
嫁入夫家后,也正是她的这双巧手,竟然被夫家人关着小屋中,整日离不开针线。
多年下来,小莫氏娘亲忙活的手指都变形,眼睛也快瞎的看不见,却还是被逼着停不下来。
也许是遗传下来的天赋,小莫氏自幼待在娘亲身边,无师自通,天生就有一副巧手。也好在,被她娘亲发现的早,不忍自己女儿走上自己的道路,硬生生的给满了下来。
小莫氏擦拭着眼泪,到现在她还没忘记,娘亲离去的样子,她并不觉得伤心,娘亲活在莫家,只能一辈子被关在黑屋中,走不出去房门的一步,还不如早日离开的好,只是希望下辈子她能投生在一个幸福的家里。
鉴于娘亲的前程,小莫氏自然也不敢在人前暴露,更是在新哥面前也没说出一句,只有在屋子里偷偷摸摸的刺绣。
新哥对她好,每次见面都会偷偷给她塞上一些存下的铜板,虽然不多,却能暖她的心。
她嫁过来,可是连一丝的陪嫁都没有,如今壮壮越来越大,每日吃的都少,更别说有什么精细些的食物。
小莫氏为了能给壮壮好好补补,也为了他们的一家人的以后,这些日子,小莫氏一直在想,要不要将这些都卖出去换上一些银两傍身。
第十一章:赶集
外面的天还很黑暗,太阳也才隐约露出一点影子,大地万物才刚刚苏醒,绿草伸展着枝条,依附在上面的露珠一荡一荡不想坠落下去。
金芸听到一些声响,双眼立刻便睁开,对于床榻完全不留恋,利落的起身穿好衣裳。
现在的时辰还早的很,只是因为要去镇上,金家几人已经起身去准备好随时出发。
吕氏打着哈欠,一再叮嘱:“路上仔细着,别磕着碰着了,到了镇上,去看看永新,让他有空就回家来看看。”
金启文诺诺答应,套好了驴车,就等着儿媳妇一起出发。
小莫氏提着篮鸡蛋小心的放到驴车上,又提了一小篮子的山货在手中,拜托的说道:“娘,等会你就把壮壮抱到您房间,不然等他醒了见到没人,准得哭闹。“
“行了,他也是我孙子,还用得你交代。”吕氏连连摆手。
小莫氏瑟瑟一笑,刚准备上驴车,不想被人抢了一步先。
“小姑,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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