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巴武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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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罗巴武神传-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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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能做您的徒弟么,我一定会努力的,求你们不要丢下我。”小男孩还是不断恳求。

    “我们不是丢下你,我们会送你回城的,正好我们也补充休整一下,至于这收徒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张昂还是打开了数据之眼看了过去。

    “咦?”张昂轻咦了一声,虽然没有看到四个字的逆天天赋,但明恍恍的‘绝世’两个字却吸引了他的目光。

    要知道,米其林学院整场招生,招了近百人,但除了四个字天赋的小苏珊之外,其余都是‘良好’或者‘优秀’,这‘绝世’是一个都没有。而且张昂也只在达达尼昂,苏珊,和爱乐宫的那位伊莲娜小姐哪里见到过这种资质。可见这种资质的珍贵与稀少。

    据张昂的推断,这‘绝世’级的资质很有可能是两个字天赋中最高的一档,仅次于四个字的特殊天赋。

    看到这样的资质,张昂有些犹豫了,他现在迫切的需要培养自己的班底,壮大自身的实力,但手下的忠诚与信赖却很难以保证,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想阿诺一样,和自己签订了“空白契约卷轴”,无条件的听从自己。

    所以培养徒弟,弟子,教授他们东方系武艺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毕竟,从小培养,言传身教,这忠诚度还是能够保证的。

    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张昂还是决定打听打听清楚:“你为什么要当我徒弟,或者为什么这么想要去冒险呢?你现在大仇得报,应该没那么迫切的需要实力吧。”

    “我想赚钱,我需要钱。”小男孩抿着嘴,脸涨的通红。

    “什么?钱?你们要钱做什么?”张昂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么个理由。

    “我妈妈生病了,要钱看病,我必须要赚到二十个金克朗才行。”小男孩红着眼道。

    “二十个金克朗?”张昂有些不解的看向艾伯特。

    “我们现在在丹麦,当然用的是丹麦克朗。二十金克朗的话,大概等于14到15枚左右的金法郎,等等到城里找银行兑换就是了。”艾伯特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张昂。

    “就为了区区15金法郎?”张昂看向了小男孩。

    “我和汉克队长,琳达姐姐,尼克哥哥原来就是来这边蛇谷里采药的,这些药材很珍贵,据说一株就能换85金克朗,可是,可是。。。。。。”小男孩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没事,没事,不就是二十金克朗嘛,等等回城了,我就给你。我还以为多大个事呢。”戒指里装着数万枚金法郎,和大约一千多万金票的张昂完全不明白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

    “真的么?”小男孩难以置信的看着张昂。

    “当然,我不会骗你的啦,你家住哪里?我们也正好回城补给一下。”张昂有些不好意思。

    “也是,老呆在这里也不太好。”艾伯特瞥了一眼那一堆烂肉:“正好回城好好洗个热水澡。”

    “你不是上午刚刚洗过么?”张昂发现现在艾伯特现在爱干净的厉害。

    “刚刚稍微运动了一下,出了些汗,怎么,不行么?”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

    众人吵闹着,向着远方的城市走去。

    *****************************

    夜幕降临,皎月当空。

    一道鲜红色的身影在森林中不断穿梭闪现,在明月的照耀下,拉出一道道长条形红色的影子。

    从东到西,从南往北,那道血影不停歇的闪动着,仿佛在寻找搜寻着什么。

    终于,血影来到了小溪边,发现了那一堆肉泥。

    层层血影交叠汇聚,化作了一个美丽的少女来。她一身浅红,鲜红,和深红交织的华丽长裙,皮肤仿佛晶莹剔透一般,嘴唇鲜红,眼中闪耀这淡淡的红光,一头长发红里透黑,说不出的邪魅诡异。

    与其说是一个漫步森林的旅人,她更像一位准备参加舞会的名媛。

    她走上前,用青葱般的食指尖在肉泥里搅了一下,然后放到了嘴里,允吸起来。

    “唉,原来你们在这啊。。。。。。”那穿着血色长裙少女幽幽的叹了口气。

第十四章 考验

    格林斯塔是丹麦典型的内陆城市,不大不小,普普通通。

    虽然不靠海,没有渔业支撑,但这里土地平整,河流众多,是丹麦难得产粮区,靠着种植和贸易,格林斯塔的人们过的还算不错。

    但如同其他城市一样,除了城外各个贵族领下的农场村庄,城市内是非常阶级鲜明的。

    从环绕在城主府和教堂周围的贵族区,到环绕在贵族区外的平民区,到平民区外围,靠近城墙的贫民区,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据汤米说,他们家就在城门不远处的贫民区里。

    但一行人并没有先去汤米家,而是去了城中央的丹麦银行分部。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大陆各个国家都筹办起了自己国家的银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大大小小的分部。张昂听不太懂艾伯特说的那些什么铸币权,什么便于流通,什么金融产业,存储借贷之类的大道理。

    对他而言,对他这样的大土豪而言,这遍布全大陆的各个银行只是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罢了。

    比如说现在,他将一大袋子金法郎砸在了丹麦银行格林斯塔分行的柜台上,无视周围人们惊奇的眼神,淡淡道:“这些是金法郎,帮我全部换成进克朗!要快!”

    沉甸甸的袋子被打开,金晃晃的金币露了出来,柜台后的主管当即就下达了命令:“赶紧给这位尊贵先生把事情办好,你,你,你,赶紧上来帮忙。”

    几个女办事员离开了自己的柜台,被集中了起来,一起清点起袋子里的钱来,不一会,更多的一堆钱币就被堆到了张昂面前:“尊敬的客人,您的业务完成了,您的500枚金法郎我们已经全部帮您换成了我们丹麦的金克朗,扣除百分之五的手续费后,总共支付给您679枚金克朗,您可以清点一下。”

    张昂可没空跟他们浪费时间,抓起一枚看了看,他发现,这些金克朗比金法郎稍小一些,一面是一位骑士的半身像,另一名是一柄很短的剑,像是一柄断剑。然后,就将金币全部收到了袋子里。

    “不知道客人您是否需要护卫保护呢?我们这边有大师级的强大护卫,保证将您安全护送回家或者旅馆,这价钱好商量。”张昂正想离开,那胖胖的主管迎了上来。

    “呵呵,不需要。”张昂果断拒绝了他,这什么眼力劲啊,劳资堂堂巅峰武道宗师,刀法出神入化,手下强者如云,猛将如雨,还用得着护送?

    出了门,张昂和其他人会了合,来到了已经旅馆中,然后数出100枚金克朗递给小汤米:“我们在这边等你,你自己去吧,等家里的事情处理好,再到这里来找我们,好么?”

    “用,用不了这么多,我,我只要。。。。。。”小汤米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治好了病,其他钱可以留在家里嘛,毕竟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就是我的弟子了么?“张昂打断了他:“好啦,去吧。”

    看着小汤米走出旅馆,张昂忍不住向艾伯特问道:“难道我真的就不像一个高手?刚刚那个银行主管竟然说要派护卫给我,你说好笑不好笑。”

    但艾伯特却是一脸的严肃:“嗯,是的,你的确不像一个高手,说真的,我一直无法看透你的实力。而从气质上来看,你也没有高手通常所有的杀伐之气,那种野性,那种刚毅,那种勇往直前,怎么说呢,其他高手像是石缝中挣扎生长出来的野草,充满了努力越抗争,历经杀伐的风霜洗礼。而你,却更像是花园里精心栽培出来的花朵,显得娇嫩无比,天真单纯,更像是一个洒脱的艺术家,而不是一个真正的武者。”

    “这样啊。可能是我实战经验太少了吧。”张昂也皱起了眉头:“算了,我先跟过去看看,毕竟,收徒弟总要考验一下嘛。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说罢,就在脸上随意揉动了几下,让自己变成了不同的一个模样,也出了旅馆。

    跟上一个没有武功的孩子对张昂来讲毫不费力,更不用说他已经改换了容貌和衣服。

    然而,出乎意料的,小汤米却没有先回贫民窟,而是去了城门口的一间酒吧。

    哎呀,我擦,我就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刚给你钱,你特么就进这种地方消费,我真是日了狗了。

    虽然心里一片失望,但张昂还是跟着他进了酒馆。

    走进去,却看到小汤米正在和酒管老板说话,他泪流满面,带着抽泣的对着那个一脸懵逼的酒馆老板说道:“汉克队长,琳达姐姐和尼克哥哥都被吸血鬼杀死了,我好不容易才活下来,让老师他们把我救了回来的。这里有80个金克朗,是我老师给我的,我不知道汉克队长他们有没有家人,您能帮我把钱给他们么?”

    “老师?你找到师傅了?不会是骗子吧,不对,他既然给你这么多钱,应该不是骗子。唉,做冒险者这一行的,都是昨天不知道今天的的,你能活着回来就好,放心,我会去打听的,帮你把钱给他们家人的。”酒馆一脸感慨的保证道。

    “嗯嗯,那就拜托您了。”小汤米鞠了个躬,离开了酒馆。

    哎呀,怪错了人了,我真蠢,我家的徒弟,当然是心地善良,好单纯好不做作的啦,和那些只知道杀人变强的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

    又跟着小汤米七拐八拐,进了拥挤破败贫民区。

    一路上都是破败欲倒的房子,和腥臭难闻的气味,还有或一脸萎靡,或骨瘦如柴的穷人。

    这里肮脏,破旧,道路狭窄,污水横流,屎尿遍地。小汤米能轻松的在这里不断穿行着,张昂却忍受不了,只好运起了轻功,上了房顶。

    终于,他停在了一个黑漆漆的,用木板胡乱拼凑的小屋前,但他没有进去,而是对着旁边一个面色蜡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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