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这这这,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听说,几位干掉了几个秃鹫骑士,还把他们的整套防具都弄了回来了。我想,这些防具太过笨重,你们也不可能穿着它们出去办事。不如……我拿出点钱来,给各位兄弟分了,这些铠甲,就归我吧。”左手终于把他藏着掖着的最终企图说了出来。
“哈哈,左手,你一张嘴我就看到你的肠子了,我还不知道你这么热情就是在惦记着那些装备。这次交锋,主要功劳是由斯的,这些东西,应该由他处置,只要他同意,我们都没意见。”公牛也凑上来说道,众人都附和着。
“好!爽快!”左手拍了拍手,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了的老兵走过来,递给由斯一叠汇票,看这面额和厚度,大约有个四五千第纳尔。
由斯心里算着,好像很是吃亏,不过其实他也没想过这批防具能卖什么钱,本来还打算到时上交给营里就是。不过现在钱都送上门了,不要白不要,笑着就接过。
大约看了一下,翘着嘴角笑着对大家说道:“这次可不能说是我的功劳,都大家拿命打出来的。咱就平均分赃了吧,哈哈哈哈。”
众人都推着不肯要,连最喜欢钱的屠刀,也只说蹭到几杯好酒已经够本了,不要分钱。不过在由斯的坚持下,众人还是平均分了那些钱,连刚加入的罗门,也意思了一下分到了两百第纳尔。
而最高兴的是左手,做完这笔交易后,嘴都笑歪了,又靠回那铺得软软的座位,让侍女们帮他按摩起来,嘴里不时地发出舒畅的轻叫声。
第71章 交锋
钱袋、矮子等人,来到猎熊城时,为他们带来了秃鹫骑士团的消息。他们负责的这一条路线,正是秃鹫骑士团大部队所行走的路线。
不得不说,王子这个安排非常的好,大家集合时,必然有一组人已经发现了敌人的踪迹。而集合后再一起出发,又能让他们集中最大力量去对付敌人,毕竟大部队的秃鹫骑士团,对很多国家正规军来说,都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更别说他们这种非正规组织了。
当最后一组人,食人鱼、美男子他们六七个人到达猎熊城时,大家就集合出发了。按照钱袋他们带领的路线,开始了追捕可奇领主的行动。
经过一天一夜地连续赶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秃鹫骑士团经过的痕迹……按照这些蛛丝马迹看,他们要追踪的这帮敌人,居然是到斯歌德骑士国绕了个路,又进入了沙漠地带,而且不只不是回萨曼顿,甚至,也不是去哪个沙漠小国,而是向着西南的沙漠深处而去。
他们到渺无人烟的大沙漠里去干什么?所有人都感到难以理解。就算带足食物和水,在这种冷热无常的大沙漠边缘,都已经让人难以承受了,更何况往沙漠的深处而去,难道这些疯狂的人,居然是想横穿沙漠不成?
大家简单地商量了一下,大部分人的意见,还是继续追踪下去,毕竟这次的任务就是要抓回可奇领主,而不管他们到底是向哪里而去。
所以,钱袋他们安排人手,在附近村落采购足食物和水,还把这附近唯一能买到的只匹骆驼全都买了下来,然后一行人,就向着沙漠深处追行而去。
经过了几天艰难地行走,终于在一处沙丘向下看到极远处的营帐。
在沙漠这种一眼看得到地平线的地方,偷袭什么的都显得很可笑,唯一的方式,就是直接硬碰硬地战斗。
左手打了个手势,他那些私兵马上列队,以小组为单位,长短兵器配合,又架起大盾,摆出对付骑兵的阵形。虽然不知道弓箭手能不能走到作用,但弓箭手还是在裁缝、黑妞、泥胡子等几个远程高手的指挥下,列起了队。
士兵们保持队形,慢慢地走下沙丘,众人也骑着马慢慢地走了下去,向着秃鹫骑士团方向前进而去。
才走出没多远,对方的斥候就发现了他们,吹起了特殊的军号,那些骑士们很快都骑上了坐骑,摆起了阵势,准备应战。
由斯皱起眉头,痛苦地摆了摆头。大家都被由斯的表情吸引到,都看着他,问他怎么回事。由斯叹了口气,跳下马来,担忧地说道:“大家下马吧……”
“啊?下马,你在开玩笑吗?下马步战对付这些传说级的骑士?”公牛大叫道,虽然他觉得由斯一向挺有主张的,每次听他的建议和计划,常常都能凑效,但要大家下马,靠着步战来就会骑兵,让他们觉得由斯此时真像是白痴一样。
“唉,你们看,那些秃鹫骑士团,现在骑的那些马和骆驼,特别是那些马,都是特殊的品种,我们的马,和它靠近时,就会因为恐惧慌乱,变得无法控制,只会把我们摔下马来。”由斯从小就学习各种马匹的知识,虽然有些纸上谈兵,但这些知识都是巴拉达他们用了几十年的战斗经验积累下来的,甚至用很多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错不了。
由斯说完,拔出背后的铁剑,也不再多解释了,慢慢地走到那些步兵的前面去,这么一来,他变成是单独站在最前锋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被由斯这么一说,都没了主意,只好一个个下了马,准备步行战斗。
秃鹫骑士团,创立以来,经过了两代,老一代的团长,在帮助苏丹统一几个国家时,已经战死,同时战死的还有接近一百个秃鹫骑士。使得秃鹫骑士团现在的总体实力已经远远不如从前了。
但在现任团长,老团长最看好的骑士风暴之鹰的带领下,就凭着仅剩的这几十个骑士,居然也建立起不少的功勋,得到了整个联盟国家各势力的赞赏。
在所有人以为他们将会更进一步地为苏丹国服务时,他们却选择叛出国家,这让所有人都没办法理解。
现在,风暴之鹰骑在一匹沙漠恶龙马上面,冷峻的脸,看不出一点点温度,像是脸上结着一层冰。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一次次的战争,对于他们骑士团意味着什么。他不可以让这个骑士团,在自己的手里没落下去,也不能忍受,这个骑士团再去服务于那个没有野心的苏丹。
早在很多天前,斥候就已经发现了,在他们身后一直尾随着一队人马。他不知道这队人马是属于哪个组织,但可以肯定,是为了可奇领主而来的。想到这里,风暴之鹰不禁冷笑了一下,转头看了一眼可奇领主,和他的女儿艾西。
艾西用怨恨的眼光瞪了风暴之鹰一眼,把头转向一边。可奇领主叹了口气,对着女儿摇了摇头。
“攻击!”风暴之鹰下了攻击命令。
秃鹫骑士们开始缓缓地催动坐骑,向着由斯他们走去,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速度也慢慢提升了起来。
由斯知道,在面对骑兵时,最关键的,不是战斗的技巧,而是步兵们的勇气。没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就相当于把自己整个人完全交给这些骑兵屠杀了。
所以他现在也管不了后面这些是谁的兵了,缓缓伸起手,把手里的铁剑举向天空,用缓慢而洪亮的声音说道:
“兄弟们,我们曾经以少胜多,干掉过九个秃鹫骑士,他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他们也是人,当你们把武器插进他们的屁眼时,他们也是会惨叫的!
来吧,让你们的眼睛始终盯着他们,谁要是软弱转身逃跑,谁就是把自己的屁股交给敌人,到时,你们的惨叫声,最好小声一点,不要吓到邻居家的小孩子!”
那些左手带来的士兵,发出一阵哄笑,远处越来越近的骑兵,现在看起来,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一个个肩并肩,把矛和盾整齐地架好,眼睛死死地盯着远远冲锋而来的骑士,做好了拼命的准备。
由斯挺了挺胸,双手更加紧地握住剑柄,他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是这些步兵的灵魂了,自己一点点的软弱,都会让他们马上变得不堪一击。而相反,如果在第一波交锋时,自己能够给敌人予痛击的话,就可以激起这些士兵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勇气对一场战争来说,更加重要的呢?
第72章 风暴之鹰
眼看着第一波骑兵已经到了眼前,由斯大吼一声,竟然是主动向着飞奔而来的马匹冲过去。就在那名骑士快接近了的时候,一剑挡开他的骑枪,向上扑起,居然是用身体在空中和对方相撞,硬是把他撞下马来。
一撞下马,由斯反手一剑,插入那人的面罩,一剑到底,穿头而过。这是他精心想好的策略,一定要在第一次出手就先干掉一个,才能让士兵们得到鼓舞。
果然,士兵们的气势马上看起来坚定了很多,但是,步兵毕竟是步兵,在小小坚持了一下后,阵形最终还是被骑兵们冲乱了,有好多个步兵当场就死在骑枪之下,或者被马匹或骆驼撞死。但靠着训练有素的配合,和不怕死的勇气,大多士兵硬是扛下了这一波冲击。
但是,这些骑士身上的铠甲实在太过坚硬,士兵们除了个别力气大的,用的是沉重的战斧或锤的,才勉强能伤害到这些骑士,其他的那些刀剑之类的,在这些防具面前,变得和玩具一样。
这时屠城他们这些老手也都冲了上来,这时一定要把这第一波骑兵留住,不能让他们穿过他们扬长而去,不然第二波骑兵就可以肆无忌惮再次使用骑枪冲刺,而这第一波的骑兵扬长而去后,就会组织下一波冲击。
所以必须用所有的力量,缠住这一波。然而,情况显然没那么简单,这些骑士骑在高大的马上,虽然被缠住了,但自上而下,武器连砍,还是砍死了好几个士兵。
弓箭手们都用最慢的速度射着箭,十支有九支箭是lang费掉了,射了半天,运气好才有一两支射中了骑士的眼睛,或者射中马匹没有护甲的部位。
第二波冲锋,是风暴之鹰亲自带领的,现在骑士团一共也就三十个人左右,第一波十几个人已经被缠住了,这第二波,他不敢让骑士们自己冲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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