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希望龙铁虎死了,死于黑帮乱斗当中,这样的话,官府就可以出面,堂堂正正的为名除害,毕竟为名除害之前,好处早就捞够了。
可是啊,龙铁虎树大根深,还真的不是那么好收拾的一个人。
离开窟坨山的路上,吴长峰和李清光的心里都清楚,秦大夫这样的人,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先让龙铁虎慢慢挖金矿,等挖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们也可以来一个半路摘桃子。
有一个很客观的事实摆在那里,他们就算杀了龙铁虎,一晚上也不可能带走那么多的黄金,而还会和大周的军伍正面杠上。
可若是龙铁虎挖好了,他们摘了桃子,然后彻底离开此地,反正也发家致富,得到黄金无数,柴关城这里,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金矿这种东西,谁发现就是谁的,官府也不会刻意插手,前提是,挖金矿的人,本身也得要有一定的实力才行。
吴长峰言道:“看来需要给钟南先生打一声招呼,让他派更多的人过来,好运输黄金,不然指望我们这些人,还能一夜之间,全身而退。”
秦广鲁其实还有八千人,只不过都隐匿在了柴关城里,有些人是店小二,有些人是酒楼里的伙计,也有人是街头要饭的。
善藏,是一个主帅应该有的修养。
等到必要的时候,这一万蜀兵才会倾巢而出。
钟南在江南也没有免俗,大范围的招兵买马,名义上都是江湖帮派,可得到了诸葛家族的相助,钟南那里,反而涌入了不少有真才实学,却又郁郁不得志的读书人,还有落魄的武将。
人数到底有多少,这笔账,还真的没有仔细算过。
不过让钟南这会儿凑够五万大军,也是可以做到的。
秦广鲁点了点头道:“言之有理,立即书信一封告知钟南。”
吴长峰嗯了一声,这会儿,秦广鲁呵呵冷笑了起来,说道:“当初在风岭山脉里,那盐铁之利,也不是我们先发现的,可我们是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结果被元正那个小鬼给摘了桃子,有江湖高于庙堂的猛人对我们横剑相迫。”
“可这一次,金矿是我们发现,也是我们先到达的,若是这一次又被人家给摘了桃子,这乐子就有点大了。”
秦广鲁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不久之后,整个柴关城,必然是要发生一场血战的。
以秦广鲁的武道修为,一个人灭了柴帮上下三千余人,那是绰绰有余的,毕竟那个龙铁虎还在元境巅峰,元境巅峰和化境的比较起来,真的隔了山海与岁月。
……
元宵夜,钟南还在自己的书房里。
萧子珍给钟南煮了汤圆,钟南吃的津津有味,只要是萧子珍煮的东西,钟南都觉得挺好吃的。
当钟南收到了秦广鲁的书信之后,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发现了一座金山,可这一次又被人给砸场子了,命运总是惊人相似啊。
钟南这里,人多势众,三万蜀兵还是三万蜀兵,不过在诸葛家族的大力照顾之下,又涌入了两万多人,其中有不少人,还真的是有真才实学的。
不但如此,招兵买马这件事,依然在进行当中,等到了秋季,兴许钟南真的能够凑出十万雄兵。
也不能说是雄兵了,只能说是稀松平常而已。
毕竟钟南这里,没有兵家传人,许多武将们,也擅长操练兵马,可江南之地,还真的没有操练兵马的风水宝地,真的明目张胆的操练兵马的华,会引来大魏军方的镇压。
钟南也一直寻思着,去和那个妖兽山脉里的兽王做一笔交易,腾出一个地方,用来操练兵马,可那里的妖兽和人族之间,也真的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只能怪当初地藏寺干的好事,还有大将军庞宗干的好事。
这件事,钟南只能徐徐图之,没有别的办法。
有一座金山的话,可以打造兵刃,铸造铠甲,可以真的折腾出十万雄兵来,不过时间不允许,毕竟一个厉害的军伍,都需要在战场上磨炼,才能慢慢的成型。
钟南拿起笔,开始回信。
内容只有一行字。
“半月之后一万五千苦力必然到场助阵将军放心即可。”
钟南也没有觉得多么喜悦,毕竟这一次的事情,和自己原本的计划,是非常出入的。
他只是打算,以柴关城为出发点,在柴关城站稳了脚跟之后,再向其余的城镇慢慢的渗透,结果发了一笔横财,细算起来,还有些吃亏。
真金白银虽然不压身,可是啊,若是钟南计划真的成功了,到时候在大周也能有着尚且能用人脉,这一座金山和可以运用起来的人脉比较起来,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反正是一座金山,不要白不要。
钟南温和的对萧子珍说道:“汤圆很好吃,很暖胃,夜深了,你也不用陪着我,早点歇息。”
萧子珍给钟南微微捶背说道:“今夜我就不歇息了,团圆之夜,你我在一起,才能对得起今晚的月色。”
钟南握住萧子珍的纤纤玉手道:“有你陪着,真好。”
月圆之夜,总是能给人无限的遐想,比如说,这个夜晚,元正已经功力尽失了……
第三百一十四 风来了()
元宵夜过了三日之后,拜月山庄里迎来了开年的第一个客人。
路上的积雪被提前清扫了,道路上有些滑溜,有些地方,已经结冰了,这几日天气比较阴沉,很难出太阳。
尉迟阳带着尉迟德一众人,在拜月山庄的大门口静静的等候着。
视野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雪色连成一线天。
有一位身着黑色大氅的壮年男子,缓步而来,这位男子黑发浓密,生的浓眉大眼,大老远的,便透出一股英豪之气,磅礴的血气,令周围的雪色惴惴不安。
男子身旁,还跟着一头体积壮硕的黑狗。
黑狗生的毛发乌亮,走起来路来,如一头慵懒的黑老虎。
待得这位壮年男子临近前来,尉迟阳和尉迟德等人双手作揖,微鞠一躬,尉迟阳恭敬的说道:“见过风亲王殿下。”
玄风,大秦皇室里的风亲王。
位高权重,掌握百万大秦锐士,在秦国境内,风亲王的口碑和其余的亲王比较起来,不算太好,因为风亲王昔年率兵作战,所到之处,基本上走的都是屠城的路子。
对方若是投降了,玄风也不介意,若是死战一场,风亲王从来都不会要俘虏。
风亲王的气质很好,明亮而又厚重,眸子里,闪烁着熠熠光辉。
轻声道:“不必多礼,进去说。”
尉迟阳做出邀请的手势,陪同风亲王进入拜月山庄。
元宵夜的当天晚上,尉迟阳就收到了来自于风亲王的书信,顺带还有拜年的礼物,是一颗颇为珍贵的夜明珠。
走进拜月山庄里,玄风饶有兴致的看了看拜月山庄新修建的阁楼小筑,还有其余的大小院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次来,他遇见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迟阳。
玄风说道:“我很欣赏你小伙子,少年之姿,竟然将拜月山庄打理的井井有条,武道修为,也算是尚可,比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欢你一些。”
“这也不是什么客气话,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
尉迟阳温和一笑道:“王爷比较起来,我这相差太远,据我所知,王爷在舞象之年的时候,就已经筑起了京观上百座,杀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干大事情的人。
这句话很适合用在尉迟阳和玄风的身上。
玄风的少年时代,没有锦衣玉食,也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狗马弋猎还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时代,就是战场上厮杀。
很小的时候,玄风就见识过,为了一己之私,亲手杀了自己父母双亲的人,也见到过,为了活下去,将自己的女儿给另外一个人上供的无能父亲。
对于这样的人,玄风也谈不上不屑一顾,人各有活法。
经历过战争的都会明白,寻常百姓的家常是非,争权夺势,根本算不得什么。
战争激烈到了一定程度,伦理王法,不过是一个摆设,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尉迟阳也是真的羡慕玄风,做一个假设,如果尉迟阳和玄风有着同样的军旅生涯,那该多好。
不像是其余的少年人,想象着锦衣玉带,高头大马,红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侠客那般轻剑快马恣意。
而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光耀门楣,纵然有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悲凉,可豪情纵横于天地之间,亘古不散。
比较起小资情调,尉迟阳其实更喜欢大风与大浪。
可惜,真正有血性有信仰的人太少了。
内堂里,早已经备下了丰盛的菜肴,玄风坐在主位上,这一次玄风能来,尉迟阳也很高兴。
看着尉迟阳这个少年,玄风也没有爱才之意,毕竟这些年来,玄风见识过的天赋异禀的少年,实在是太多了,已然见怪不怪了。
那条大黑狗,也有一个位置,就蹲伏在玄风身边的椅子上。
玄风说道:“大魏的武王庶子去向了何处?”
尉迟阳道:“去了江南。”
玄风问道:“那你可曾想过,你要去哪里?”
尉迟阳应道:“这个选择,还得王爷来替我选择,拜月山庄的家底儿,还有一些,足够我往后挥霍无度了,大争来了之后,我也必须要放弃我的家底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是王爷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那么,我就将拜月山庄送给你。”
“若是大魏的庞宗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我也就给庞宗了。”
“我是弱者,没有多余的选择,良禽择木而栖,我也不是王爷,一声令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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