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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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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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将一大碗面吃完的时候,元正才应道:“无妨,这匹马喜欢吃肉,渭河里有鱼,带会儿出去给他抓些鱼上来吃就行了。”

    老汉愣住了,吃肉的马儿,还是头一次见。

    不过看那黑马油光水滑的,也的确像是一头吃肉的马儿。

    元正吃完,放下碗筷后说道:“这里荒无人烟,老人家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不寂寞?”

    老汉也不着急去收拾灶台上的残局,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人,说说话也好。

    言道:“那也没办法啊,我一个人守着渭河,没事儿可以钓钓鱼,去远处的山里打打猎,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活,在这里没有是非,也不用看官差的脸色,寂寞归寂寞,可也自由舒坦。”

    元正问道:“老伯家里几个儿子?”

    老汉言道:“三个,都是当兵的,说是在战场上杀一个甲兵,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银子,还能当官,一股脑的扎进军伍里面,也不肯出来了。”

    秦人尚武,寻常百姓唯一的晋升之路,那就是去当兵,杀人。

    至于秦国的寒门学子,也要去走当兵的路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可能在军营里面还能混一个好差事。

    在秦国而言,不存在寒门难出贵子这条定律,只要你愿意当兵,敢杀人放火,出人头地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不像是大魏,寒门还真的就是难出贵子,古老的世族,压迫着寻常百姓,庙堂之上,但凡有什么好差事,都是豪门世家里的崽子的囊中之物。

    陈煜叔叔当年就是一个穷酸秀才,也是走了当兵的路子,才成了闻名天下的大军师。

    元正应道:“眼下来看的话,尚无战事,我大秦和大魏之间,早晚都会有一战,可不管怎么看,也到了七八年以后了。”

    老汉拢了拢火坑里的柴火,一根木柴被烧的红彤彤的,还冒着烟,显然还没有烧透。

    “打仗这种事情,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想当年,也想给自己混一个好前途,可是点子太背,遇到的不是老油子,就是敌军的精锐,人是一个都没有杀到,反倒是差一点被敌军给斩杀了。”

    “回想起来,当初去了十九个弟兄,就我一个人还活着了,守着这漫长的渭河。”

    “我也不指望我那个三个儿子能杀人当官,别到时候死完了就好,起码也得活一个下来,找个媳妇,来给家里传宗接代。”

    “最好啊,三个儿子一个都不要有事,对的起家人,对的起大秦就好。”

    说这话的时候,老汉自己心里都没底,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一旦打仗的话,肯定是要死人的,别人家死的也是儿子,自己家死的也还是儿子,细说起来,都是父母亲等着儿子从战场回来,不指望带着啥赏赐军功,活着回来就好。

    向老汉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元正想起了李尘和李鼎养伤的那个农家院落,那个老伯,怕也是年年过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老汉好奇问道:“说来惭愧,当初我跟着军伍去过大周境内,但可没有去过大魏,苍云城到底是个啥样子?给我说道说道呗。”

    元正自己都没有都不了解苍云城,只是记得师姐单容曾去过苍云城,解决了一些私人恩怨。

    胡诌说道:“交界处,永远都是鱼龙混杂,有我们大秦的谍子,也有大魏的谍子,有些时候可以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有些时候,就是短兵相接。”

    “那里还算是繁华,搞盐铁生意的人很多。”

    “可基本上每天都在死人,也每天有人去那里。”

    老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道:“银子和金元宝这两个东西,永远都是最害人的东西啊。”

    元正道:“那可不,三月之前,我们从苍云城返回咸阳的时候,都遭遇了一场暗杀,死了三个伙计,虽然把仇给报了,可心里也难受啊。”

    老汉已然知晓元正差不多是来自于官府里的,家中长辈都是吃俸禄的。

    元正提议道:“快过年了,怕也得囤积一下大肉才行啊,我看你这里也有长弓,不如我陪着老伯你去山里看看,搞点过年的年货。”

    冬季是打猎最好的季节,没了树叶遮挡,山林里的猎物,也不容易躲避隐藏,皑皑白雪的山里,猎物也跑不快。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有飞禽,有走兽,有些时候脚印多了,元正都有些迷糊,到底都是什么牲口留下来的脚印。

    元正提议道:“若是猎杀猛虎呢?在下不才,也修行过剑道,一个人面对几头猛虎,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

    老汉却又是摇了摇头说道:“老虎这种东西,最是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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