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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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魂-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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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事情的发展,得有个过程嘛,不急。 第一卷 适者生存 第二十四章、热血男儿
“哦,我们还差点忘了这位罗叔叔呢?”这话题一引,大家便向这边转了,陈凡可是有目的的,这仪式无论如何也有来下,简单归简单嘛。

“哎,真没有想到,连神狼的大哥,我都能认识。”听起来有点感慨呀,怎么说,这神狼的大哥也是人呀。“看来以后这保护费,又可以少一份了。”一听这话,整个人都给晕了。扑倒扑倒一大片。

“不过,今天还有一喜事。”大叔这一宣布,那些人立马爬了起来,“什么喜事。”

“丫头,还愿认我这糟老头子为干爹吗?”

这不是废话吗?干爹都叫了,这个时侯还啰嗦,不过,可没有人敢反对。

“干爹。”

这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力呀。听的耳朵都酥了。

“好啊,今天在座的给我们二个做个证人。”终于了结了一项心愿,大叔的心情,那岂是开心所能形容的。“来,大家喝酒。”人在外,一切从简,既然都敲定了,那就庆祝吧。

今天可不是一个庆祝,也不是二个庆祝……

“来,为我们的小曼与叔叔……举杯。”陈凡站了起来,大家碰碰杯子吧,庆祝庆祝。

见大家喝的开心,陈凡做出灵机一动的把式,说:“今天小曼与叔叔结为父女,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结拜为兄妹。”热血男儿,都喜欢效仿古人,桃园三结义,那是闻名至今呀。

这一提出,那是不用说了,几个人在酒精的刺激下,一个个说要,而且还应该要,这一形式,这下是在叔叔的见证下,一个个咬破手指,喝起了血酒,发誓道:今结为兄弟,便世为兄弟,无论生死,有难必当,有福必享。

并按年龄的大小,分别为:罗汉,大头,小风,达远,陈强,陈凡,小曼。其实陈强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二人从小就在一块,也没有人告诉陈强他的生日是多少,因此,在体形的比较下,陈强做了陈凡的五哥,陈凡也没有什么异议。

今天的目的是达到了,任务是完成了,心事是心结了,终于可以放下心了。

“那叔叔……”陈强对这还是敏感的,自己从小也没有父母,如果不是陈凡的父母,自己哪感受得到一点父母的爱呀。现在看到小曼找到了一个干爹,而自己现在也成了她的五哥了,这,现在该怎么称呼呢?

是呀,现在大家都发现了,其实大家当中除了罗汉外,年龄都是相当小,就是做罗叔叔的干儿子,也在情理之中,但罗汉已经相当大了,而且他现在还在相亲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尴尬。

“你们交你们的,我交我的,如果愿意和我干女儿一样,我自然是欢喜之极。”这事情是不能勉强的,罗叔叔现在可是看出了点情况,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孬种,年纪越小,人越精。

“这样吧,罗叔叔既是叔叔,又是干爹,怎么样。”好像除了这法子,还找不到其他的办法呀,何况,小风,陈强,达远,都缺少正常父亲的爱,或许这样还可以填补下他们内心的空白呢?这也是陈凡想到惟一的办法。

“我们就不要拘泥于现实的世俗。”小风跟着附和着说。这也是相当符合小风的性格,自由惯了。

其实这句话也相当符合达远的性格,两人本就相通,却又相斥,但现还沉浸在刚才的火热之中,全身的血那是在沸腾,“对,我们就不要拘泥于世俗,那东西,说白了,就是经过无数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所制订的。”又一个愤世嫉俗者。

“对,就应该这样。”真是一针见血,小风自认找到知音了,如果他敢说出来,陈凡非灭了他不可,“我们就应该创造出我们的法则,让大家遵从我们的规定,到时侯,我们就成了世俗上的领头者。”酒能乱性,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道理,陈凡与他相处那么久,也不见他说出这番话。

听到这话,达远,那眼睛是发亮呀,这不正是自己在寻找的吗?咋就没有看出来呢,再看看两个人,太像了,长发,冷酷,不拘一格,更主要的,有雄心,有霸气。

不知道所谓的英雄惺惺英雄不知道是不是同样的道理。反正现在达远,已经视小风为知音了,自己一个人在县里奔东跑西的,不服从任何一个人,自己的手下和自己都有些相似,要不是遭遇,要不是目标,只十几二十个人,却能在县里有自己的一片天。

而且还让那几个帮会都有些怕自己,这是为什么呀。现在,他算是找到了明确的答案,可他已经成了自己的三哥,生死与共的兄弟,想到这里,“三哥……”一语道尽心中事。

这一餐,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喜上添喜,所有的人都是道不尽、说不完的开心话,喝到最后,也没有一个人肯停下来。

大头对这位比自己还小三弟,那是佩服中,现在还加上了一层敬佩,而对陈凡,他也感觉到了他的不凡,没有他,自己今天的目光,可能还停留在一个小小的老镇里,怎么可能片刻就飞到现在这么高,因此,那个心,也是兴奋个不停。

而罗汉,其实在外面,经过了打工的艰辛,在外面也踏进了黑社会的圈子,没办法,在外面没有靠山太难混了,因此,这也是他不仅不退出,反而跟进的原因,尤其是看到了小风的本事后,对这伙人也是刮目相看,在那些在学校的日子里,几人每天都在一块,也建立起了信任的基础,由于他在外面的历练,也让他看出这些人的不一般,对什么结拜,那是一万个愿意呀。

何况这个四弟还有自己的力量呢?

小曼,那是无所谓了,不过,突然多了这么多的哥哥,还有了一个干爹,也让她高兴了一回,以后就更没有人敢欺负咱了。(她真的只有这种想法吗?555,陈凡不大相信。大头:我就更不相信了,这些天与她的接触,没有人在她身上得到一点好处。罗汉:就是就是,人是蛮小,却鬼精灵的。)

达远,神狼的大哥,自己结识了兄弟,也结识了知音,多了力量,这个统一又近一步了。

对于小风与陈凡,那是老谋深算一样,早就谋划好了,这些计划,还不是二人在家里给弄出来的。对以后可是有大大的好处啊,尤其是陈凡,那就像吸血鬼看见鲜血一样,充满着渴求。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只是睡到了下午才醒来,最后累的还是最小的,当然,新认的干爹总要做点什么,这个吐一下,那个疯一下,就够他们受的了。

“唉呀,舒服。”不知道是谁第一个醒来,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真是爽呀。

“大哥,你不行就少喝点呀。”你喝的爽,却把我快累趴下了,小曼以前是二个,现在可增加了三倍,六个呀。

“小妹,这……这……我也不想呀。”罗汉一看,吓了一跳,几个人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呼啦啦地睡,小曼那一头的长发,现在都乱成不知道什么样了,提了桶水,手里还拿着抹布,毛巾,坐在那用个小手支撑着身体,看来,那是劳累了快一天了。

心疼呀。不过,幸好结拜了,否则自己可能在马路上。 第一卷 适者生存 第二十五章、朴素情感
“小妹,来……辛苦了,喝点水。”这罗汉正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害怕呢?做点事,是应该的,更主要的是,这给人一点小恩小惠,那效果是会完全不同的。

“你不应该只感谢我一个人,还应该感谢一下我的干爹。”小曼可不客气了,有人端来的,那就喝了,不过,知道小曼的人,都知道她是首先顾自己的人,听到这话,也就不再感到奇怪了,只是这才多久的事情,就给顾上了。

“那……你干爹在哪。”摇了摇头,从自己醒过来,就没有见到他。这让罗汉不禁一问。

“哦,刚被老板给叫下去了。”

%%%%%%%%%%%%%%%%%%%%%%%“老罗呀,你看,这外面……”老板赶紧叫下来了小曼的干爹,在他眼里,这可是大问题呀,自己从来都是安分守己,对各方面也是该交的都交了,可从早上到现在,神狼的几个人就一直在那呆着,这影响生意不打紧,可千万不要……有什么其它的动作呀。

这罗叔叔向外一看,嘿,是有几个神狼的兄弟,一直在外面蹓哒,不知道的人还敢进来,可知道的人,早就给吓走了,不敢进来吃饭,其实人家也只是在外面走了几步,一点小动作都没有,纯粹是人的心理在作怪。但是,这名声在外呀,可能和这是同一个道理吧。

“你是怕什么呀。”看来罗叔叔是想知道他的底线了,这有了底线就有了承受力,再说话的话,就会轻松很多,看来人家就是没有白活了这么多年呀。

“这少赚点都没有关系,怕就怕他们闹事呀。”老板叹了口气,求和气嘛,人家是生意人。“老罗,怎么才能送点钱给他们呀。”听到这话,罗叔叔叹了口气,不过,也惊叹于神狼的威慑力,就是人在那晃两下,也能有这效果,不知道他们知道后,会有什么反应。

“如果你仅时求着和气的份上,那就不要管他们,做好自己的事吧。”如果不是知道神狼的大哥在里面,罗叔叔也会疑惑的,但,那毕竟只是如果,如果而已,不能当真的。

听到这话,老板是有点蒙了,这都让我担心的要命,你却说不要紧,凡是在县里呆过些年的人都知道,神狼的打架方式,那是不要命的呀,还团结的要死,就像一个人似的。现在他们都到了我店前了,我怎么能安心呀。

“你相信我吗?”如果告诉他:神狼的大哥在你的店里吃饭时,可能他更受不了,没有办法,问下吧。好在自己还有点威望。

老板这下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这老罗说的话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可他的女儿在外面混,还有点名气,虽然说不是一个好女孩,但到底在关键的时侯,还能帮点忙,自己不信他,还能信谁呢,怎么说也有了几十年的关系,虽然不怎么深厚,可总比没有强。

当然更主要的还是老罗这人信得过。小气,那不也是没有钱吗?想混出点头,不攒钱怎么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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