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应该对太阳说:“太阳,我太阳你!”
维克多想了想,里斯堡的城门肯定有人盘查,出去的话危险太大,应该在城里躲一下,可是又能躲在哪里呢?堡主艾丁子爵应该已经全城出动了。这可不像是抓贼,有关堡主场的威严,治安署会尽全力的。还是想办法出城吧!
他戴着一顶帽子,把头发用匕首割得剩下一寸了,下巴上又用头发沾了一丛胡子。在水沟边一照,一个粗豪大汉的模样倒映在水沟里,他冲着水中的倒影笑了一下。这样没人可以认得出自己了吧!老娘都认不出我了,对了,我是孤儿,没有老娘的,这样应该没有问题了。
他深呼吸几下,走到里斯堡的南门,果然盘查得还算严密,他镇定的走上去。士兵们拿着张画像,挨个比照。他面色不变,士兵抓住他的肩膀看了看,挥了下手,示意他过去。
心里一阵激动,出了南门就是港口了,搭上船,可以到索德里斯王国去,艾丁一个小小子爵,只要出了里斯堡,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外,他就再也找不到自己了。
迎面吹来的潮腥的海风让他很惬意,不过让他抓狂的是,海风大了点。他的胡子被风吹那么一吹,竟然……掉了。
维克多急忙去抓自己的胡子。一个士兵眼尖,看到这一幕。尖声叫喊:“抓住他,他的胡子是假的。”
外面是几百个治安署士兵,还有几匹马,维克多虽然很能打,也很能跑。但是他打不过几百个大汉,也跑不过几匹马,他无奈地用力一推,把那个叫唤的士兵推倒。转身向城里跑。
出城的人很多,大多数是渔民,治安署士兵推开这些人,人群中一阵混乱。维克多趁着混乱拼命向里跑,可是治安署的士兵已经盯上了他,他越跑后面追他的人越多。
无奈之下,也没有别的选择,维克多只能接着骂一句:“我恨太阳,还有风。”
人情急之下也没有方向感了。他跑着跑着,感觉不对,越跑士兵就越多,抬头看着面前的高墙大宅,MD,竟然跑到了艾丁子爵的府门,还是后门。他心里恶意的想着,我这算不算走了艾丁男爵的后门?随即心里一阵恶心,算了不想这些了。
这后门开着,还有许多人在排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他见后面人多,索性就从后门跑到了府里。前面有几个人用手拉住他的衣服,骂道:妈的,你怎么不排队?”他情急之下,也不管这许多了,谁拉他就打谁。劈哩叭啦的一阵,后面倒下许多人。他一直跑到队伍的前头。
队伍的前头是张桌子,一个文官模样的正在纪录。桌子旁边是一把遮阳伞,下面坐着一个人。维克多一见这人衣着华贵,神态倨傲,有种人上人的感觉。不用问了,这一定是个贵族。
“我恨贵族!”维克多心里想着。不过帕克可不这么看,这个年轻人一脸煞气,面目端正,而且很能打。这应该就是索菲亚陛下喜欢的类型了。嗯!而且这年轻的的那种煞气,还真和亚尔弗列德有几分想像。
帕克这么想着,脸上的表情就很亲切:“年轻人,你过来。”
“我?”
“不错,就是你。”帕克打量了一下维克多,身材高大,男人味十足。不错。
这时治安署的一个军官走到帕克面前:“大人,这是我们正在抓的逃犯,谢谢您帮我们抓住他!”
帕克站起身来,一个巴掌扇过去。“什么逃犯,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治安署的军官捂着脸。一声也不敢吱!根据帝国宪法:贵族可以随意殴打贱民,贱民如有还手,施以绞刑。贱民殴打贵族或亲属,绞刑。
艾丁子爵走了过来:“这个…嗯…大人,咱们能不能换一个人?”
帕克摇了摇头道:“不行,索菲亚陛下喜欢的就是这种人!”他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为陛下办事,还真是累啊!艾丁苦笑了一下,一句索菲亚陛下要找的人,就把所有的道路都堵死了。
维克多心里觉得不妙。“嗯?”他看了看旁边的一个牌子,“才人招募”维克多脸色顿时垮了。才人?男宠?我太阳啊!不过维克多心里也庆幸一阵,大不了找机会逃跑了。男宠总比死人强!
帕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里斯堡。带着数辆马车,马车里是新选的二十余名新晋的未来的贵妃。
马车上,维克多从怀里拿出一本书。这是一本魔法书,上面写着怎么样去提升精神力。这是维克多的梦想。
维克多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魔法师,因为在十年前,他亲眼在独龙酒吧见到一名魔法师只挥了挥手,一团火球就飞到了一个混混的身上,那个混混被烧得哭爹喊娘。那魔法师冷冷的走出酒吧,也没回头看一眼。不过独龙在晚上时说,那个魔法师把一本书落在这里,他就把那本魔法书要来了,为此还花了一个银币。
练了十年了,维克多知道,这本书里只是有冥想的方法,却没有使用咒语的办法,不过维克多没有懈怠,依然每天看着这本书。书只有前面,后面像是被人撕坏了。这本书的作者的名字可以看到:唐·斯柯德·克拉伦斯。一个奇怪的名字。
维克多正在看,马车对面坐着的一个彪形大汉站了起来走到他的面前,“嘿!把书给我!维克多抬头看了看,天啊!这个家伙足足比维克多高了一个头还多。维克多仰头看着他,冷冷的说:“为什么?”
这个大汉瓮声瓮气的说:“不为什么?快给我,不然我捏断你的脖子。”
维克多会给他吗?
帕克男爵坐在马车上,马车里铺着厚厚的地毯,他的面前放着一杯葡萄酒,此时他的心情格外的好。陛下交代的任务已经完成,重用指日可期。他抬头轻轻的抿了口葡萄酒,酒在口中并没有马上咽下去。每一个贵族都喜欢葡萄酒。在纳米亚王国有一句话:如果不会品葡萄酒,那么你就不能算是一个贵族。
很多贵族之所以喜欢葡萄酒大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句话。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糟杂的声音,帕克轻轻的皱眉,那葡萄酒“咕”的咽了下去。他叫过了侍从:“去看看怎么回事!”侍从回来道:“两个候选的男宠打了起来。”“哦?”帕克突然来了兴趣,“我去看一下。”
侍从打着伞,帕克来到了车外。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叫维克多的,他把一个比他强壮得多的一个人踩在脚下。士兵们拉开他,他还狠狠的上那个人的胸口踹了几脚。
帕克看到这里,却隐隐的有些高兴,他指了指维克多,对旁边的侍从道:“给他单独准备一个马车!把被打倒的那个废物扔下。”
侍从听到了原来不喜言谈的帕克男爵竟然哼起来了小曲,还传来了帕克的笑声,不禁心中奇怪。不过随即帕克想到,这样的举动是不符合一个贵族的矜持高傲的。随即住了口,不过脸上还是泛着淡淡的微笑。
事实上有些事你期望越高的话失望也就越大。
进了皇城,维克多撩起的车窗的帘子,纳米亚皇城可能不是最奢华的,不是最庞大的。可是却是世界上都出了名的。
说道皇城,就得从这个国家的历史说起:当年纳米亚的开国皇帝李·韦斯利雄才大略,打下一片江山,登上皇位之后也不忘当年自己是农夫出身。他立意节俭,据说他的礼服上破了个洞,也没有扔掉,只是打了个补丁,接着又穿。
而他的皇城也建立的极为简朴。数百年后,他的子孙虽然并非个个都像他那样励精图治,但是对他都极为尊敬的。纳米亚比当年已经强大了许多,皇城对于现在复杂的机构来说,已经有点稍小了。但是历代皇帝们也不敢对这皇城稍有改动,只是修补而已。
就算是上代的皇帝李·巴斯沉迷女色,当时的皇后索菲亚几次三番要扩建皇城。那时的索菲亚可是后宫最当宠的女人!可是平时沉和有礼的巴斯竟然大发雷霆,训斥了索菲亚。
后来巴斯驾崩,他一生沉迷于女色,却只和索菲亚留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从小就是一个白痴。他不会说话,不会笑,不会走路,只会像一个植物人一样盯着双眼痴痴呆呆的看着天。索菲亚和巴斯对这个儿子视若珍宝,请了无数的医师,甚至是魔法师她也找过不下百个,可是这个孩子依然就是那样一个痴痴呆呆的样子。(说到这个孩子,有一件事必须要说一下,这个孩子名字叫李·维尔斯,他的出生日期是和我们的主角陈·维克多是同年同月同日的,连时辰都是一模一样。)
由于巴斯的皇位无人可继,所以就由索菲亚暂时摄政。不过她是一个皇后,又不是李家的人,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索菲亚当真铁血,凡反对者,杀无赦,家人削籍为奴。这让帝国一时间弥漫着一种恐怖的气氛。反对者暂时也被镇压了下去。
不过由于整个国家的公民对李氏这个家族充满着一种盲目,甚至是偏执的信任,反对者依然还有许多。甚至有要求让索菲亚的白痴儿子李·维尔斯继位的。
索菲亚为了平息众怒,颁布了一些有利于民的休养生息政策。
例如:她下令削减贵族的特权。在纳米亚国王,贵族的特权简直不可理喻。在帝国法律中曾有一条,民见贵族须伏身叩头,贵族所在不得有民行路。这实在是荒唐透顶的法律,在帝都,贵族随处可见,经常会有贵族上街上闲逛。有时就会发生一个候爵走过去,一个平民就得跪在地上叩头;又一个伯爵走过去,接着叩头;一个子爵过去,叩头。甚至有发生过平民有时一日都跪在地上,叩了整整一天的头的情况。所以当时帝都的平民平常都不上街,弄得街上空无一人,上面只有贵族在闲逛。
索菲亚修改了这条法律,平民只得见到皇族血脉才行此大礼,平时只躬身即可。她的这个举动固然招来了一些保守顽固的贵族的非议,但是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贵族都是支持的。贵族也喜欢热闹嘛!从此帝都恢复了繁荣。
又例如:她下令支持农业纳米亚国王的农业很落后,很大原因是因为农民的地位低下,虽然开国皇帝韦斯利即位后这个现象得到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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