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随风点点头,将斗篷脱下扔掉,打了一个哈欠回道:“她很怕见生人,所以只能这样了,给我们安排一个帐篷吧,明天一早出发。”
彭魄刀头舔血混了这么多年,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见随风不说,也不啰嗦叫人安排好帐篷,又嘱咐值夜的兄弟小心点,自己先去休息了。随风将帐篷的布帘刚放下,另一个神秘人就迫不及待的将斗篷放了下来:“闷死我了,总算可以透气了。”
“嘘。”随风头疼的示意凌霜小点声。
凌霜不满的撅着嘴:“你干嘛说我怕见陌生人啊?我就那么胆小啊。”
随风摇摇头,真后悔当初同意凌霜跟着自己过来。随风让人扮成自己跟着邱岳他们离开,打算自己在龙爱佣兵团的护送下前去蒂娜城,这样可以借着佣兵作掩护,在暗中查出奇麦的事实真相,可凌霜知道以后死活要跟着,还放下狠话,你要是不带着我,等我自己偷偷跟上去出了事,看你怎么办,无奈之下随风只得同意。
随风铺好床铺,小声说道:“姑奶奶,从明天开始,你白天就隐藏斗篷里,晚上再出来,我们是去暗中调查奇麦,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暴露你的身份,这可以说是我们最大的依仗。”
“好吧。”凌霜勉强同意,看着挨在一起的床铺,娇羞的问道:“晚上。。。晚上怎么住啊?”
随风拢了一下头发故作潇洒的回道:“都给你住,我坐旁边就可以了。”
随风本以为自己假意这么一说,凌霜肯定舍不得会谦让一下,那时自己再委曲求全的同意,既得美人心,又能抱着美人睡,一举两得,可是凌霜却说了一句让随风暴躁的话:“哦,那你坐着吧,我先睡了。”说完就转进了床铺里去。
随风看着霸占了整个床铺的凌霜,火气直冲大脑,恨不得上去把她就地正法了,可是。。。可是无奈的摇摇了头,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去。
随风无聊的把玩着精灵护腕,他回想定魂说过的两个手镯的传说,可是现在两个手镯已经到一起了,却怎么也看不出隐藏着什么,甚至两个手镯连一点变化都没有。随风叹口气,将手镯重新带回手上:“看来只有再碰见师傅的时候,问问他了,他作为精灵应该知道这精灵手镯隐藏着什么秘密。”随风回头看了一眼睡的香甜的凌霜,无奈的笑了笑:这个女人,还真不能用正常思维去思考啊。伸了一个懒腰,随风盘膝而坐,像老僧入定一样闭目养神起来。
夜晚显得静悄悄,除了守夜佣兵偶尔的低语声,就没有其他声音了。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随风从帐篷里走出来,活动者酸麻的胳膊腿,一阵嘎巴嘎巴声传了出来,哭丧着脸抱怨道:“今天晚上说什么也不能坐着了,真是活受罪。”
“随队长,昨晚晚睡的可好?”彭魄迎面走来,笑着问道。
“还好还好。”随风嘴上答得干脆,可心里早就骂开了:靠,你坐着睡一晚试试,看你的表情怎么看都像幸灾乐祸。
彭魄不知道随风心里想的什么,见其他佣兵都收拾妥当问道:“吃过早饭以后出发?”
随风点点头:“还麻烦准备一份早饭,送到帐篷里。”
彭魄应了一声,就去安排,随风没什么事就在周围溜达起来。昨晚来到这里,不少人都已经休息,外加天色以黑,根本看不出什么,现在看着忙碌的佣兵们,随风小小的惊叹了一下。
整个佣兵团大概有三十多人,虽然人数和大型的佣兵团比少的可怜,但好在职业比较全,从法师到骑士,再到弓箭手,再到大剑士应有竟有,甚至还有一名祭祀和一名狂战士。这样的佣兵团作战时会显得杂乱无章,但如果配合的好,所造成的打击伤害会比人数众多佣兵团大上许多。
“怎么样?对我们还算满意吧?”彭魄的大嗓门在随风身后响起。
“呵呵,没想到你这个团长这么有号召力,你的队伍里还有狂战士和祭祀这样稀有的职业。”随风毫不吝啬的赞赏道:“想必你们一定出色完成了很多雇佣任务。”
彭魄将早饭递给随风:“哈哈,那当然了,走边吃边聊。”
第十一章 春光乍现(上)
“大陆上真的有龙吗?你们龙爱佣兵团,有没有遇见过真的龙那?”随风边吃饭便问道,他以前听随堂讲过龙族的事,但它们比精灵族还要神秘。
彭魄少有的脸色微红回道:“龙虽然只是传说的存在,但历史上却是出现过,据说千年前人魔大战,龙族也有参加,说来惭愧我们没有真正碰见过,其实就算是碰见,以我们的实力还不够龙塞牙缝的,我们只是怀揣梦想接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只期望有生之年能看见一次龙就好。”
“哈哈,你们以前一定经历过惊险的任务吧?”随风笑盈盈的问道,他想多了解下这个佣兵团,好为以后到蒂娜城做部署。
彭魄一提到以前的任务就热血沸腾,兴奋的指着胳膊上的一条长长的伤疤说道:“那次的任务还真是惊险,这条伤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那条伤疤几乎有手臂长短,疤痕很大,可以想象当时受的伤有多严重,见随风仔细观察伤疤,彭魄自豪的说道:“当年我们在绿颜王国的佣兵公会领到一个任务,是去猎杀一只奇怪的凶暴野兽,奖金很可观,外加人类对龙的观点就是凶暴的野兽,所以我们想或许是龙,为了碰碰运气,我们接了下这个任务,为此我们还和另一个佣兵团火拼起来。”
“哈哈,当然最后是你们赢了。”随风接口道。
“对。”彭魄点点头,眼中满是炙热:“那个佣兵团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大团,不过那次在绿颜王国他们只去了五十多人,要不我们还不一定能赢,后来我们按照任务所给地图在绿颜王国的山区找到了那只怪兽。”
“然后那?”随风饶有兴趣的追问道。
彭魄看了随风一眼,遗憾的回道:“可惜那不是龙,但也是没见过的野兽,真的非常凶暴,体型有小山大小,爪牙锋利,还能从嘴里吐火,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
“吐火?”随风皱了皱眉,小声嘀咕了一句,想到了自己曾经遇见过的魔兽。
“随队长,你没事吧?”看着皱眉的随风,彭魄疑惑的问道。
“哦,哦没什么。”随风笑了笑话锋一转:“不用叫我随队长,叫我小风,或者随风都可以,那后来那?”
“哦,虽然那不是龙,但我们已经接了任务,就算是凶暴的龙,为了信誉就必须将它干掉,要说那次打的真是惨烈,所有队员都受了很重的伤,可我野兽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就在大家以为就要被野兽解决的时候,雅赫兄弟出现了,也就是你见过的狂战士和祭祀,哥哥雅赫就是那个狂战士,弟弟就是祭祀是雅卜,他们出现以后,一个帮着和野兽战斗,一个帮着恢复伤势,有了后背力量我们最终将野兽解决了,后来他们就加入了龙爱佣兵团,成为我们信赖的伙伴。”
“哈哈,果然都是狠人,你们佣兵团没准会成长为大陆上最强的佣兵团的。”随风毫无掩饰的赞赏道。
彭魄哈哈大笑:“大陆最强?不用了,只要大伙平平安安,有酒喝,有女人玩就行了。”
随风浅笑一声:“我去看看贵人吃好了没,准备启程吧。”
“好。”应了一声,彭魄转身去招呼同伴。
看着彭魄的背影,随风想到了前世的自己,追求也是这样简单,只要能有吃、有喝,有地方睡就行,可是现在那?有了好吃好喝,好地方睡,却还在追求着,到底在追求什么那?大陆最强吗?就算成为强者了又如何那?“人类还真是不知足啊!”随风轻叹一声走进了帐篷。
“你怎么不吃那?”随风看着地上一口未动的早饭问道。
见是随风进来,凌霜将罩起来的斗篷放下:“这都是什么啊?难闻死了,我不要吃。”
随风拿起早饭闻了闻,又尝了一口:“味道挺不错的,我也吃的这些,没什么问题啊!”
“我不要。”凌霜倔强的回道:“我不吃,我要吃好吃的,至少也是你烤的野兽。”
“姑奶奶,我们不是在郊游,你就将就下吧,哪能这么挑剔。”随风揉着额头回道:“吃不吃随你了,估计以后一个月都要吃这些了,你不吃就只能饿肚子了,准备准备,我们要出发了。”
“哼。”凌霜不理会随风,将斗篷重新罩上走出了帐篷。随风无奈的摇摇头跟了出去。
佣兵团不是旅游团没有马车,凌霜也像其他人一样坐在马上,因为她是任务的重点,所以周围时刻跟着几名佣兵,走成一个小阵型,将她围在中间。彭魄先派出两名的盗贼探路,队伍缓缓在后前行。
彭魄牵动马匹来到随风身边说道:“我知道这个不应该问,只是我想知道你们此去蒂娜城是做什么,我好在路上做一些安排。”
随风想了想回道:“你就当我们是去旅游吧,只要将我们安全护送到就可以,到了蒂娜城以后,我们游玩结束再将我们护送回来,佣金不会少的,还有一路上我足可以自保,关键是这位贵人的安全。”彭魄点点头表示明白,又派了几名佣兵走在凌霜身边,就连狂战士也被派过去跟在身后。
十多天后一行人总算遇见一座村庄,随风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再走,正好凌霜说好几天没洗澡了,要好好的洗洗澡澡。一路上走过来,凌霜也渐渐习惯了佣兵们做的饭,其实佣兵们做的饭没什么,只是吃惯了王宫御膳,一时间还不能适应罢了。
吃过饭,随风在租来的房子里给凌霜烧好水,将窗户关好,就走出去为她把风了。安排好一切的彭魄走了过来说道:“随风,已经在村子里查了一圈,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周围也没有什么山贼,这里很安全,但我还是让兄弟们提高警惕,提防意外事情发生。”
随风很满意彭魄的办事效率,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对彭魄很了解,这就是一个外表粗狂,内心却很仔细的男人,作为团长就像亲人一样照顾手下,作为雇佣关系,他尽职尽责做他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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