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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好了,走罢!”俊逸中年拍了拍手,驱动大剑,抱着美女,向着远方飞去。
“你眼里的二流货色,在人界修道士眼中,却是一等一的至宝。这下可好,你又在他身上安了一件足以令他致命的‘怀璧’。你呀,真是太坏了。”
晨曦初现,金色的晨光中,犹有那俊逸中年豪迈奔放的吟唱:“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 ※ ※ ※
千里之外,旷野之中,醉酒良久的血星使终于悠悠醒转。
易剑锋看不出来,可是那俊逸中年和紫衫美女却一眼就看了出来,血星使其实是女扮男妆。或者说,她从未故意装作自己是个男人,只是易剑锋实在过于迟钝,见她杀人如麻,冰冷如雪,便先入为主地将她认作了男人。
她站了起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仔细地辨别空气中的酒香,然后认准一个方向,驾起那碧绿的剑光,向着那方掠了出去。
“可恨,金身是我的!易剑锋你这臭小子何德何能,敢抢我的金身?呸,情缘?那奇丑无比的小子配跟我有情缘?多少文武双全的青年才俊狗一样跟在我后面,我理都不理,我会跟易剑锋这臭小子有甚情缘?胡说八道,胡言乱语!易剑锋,你等着,待我找到你,定将你扒皮拆骨!”
卷一 梦之城里梦如烟
第一章 金身之祸 第四节
他现在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必须得梳理一下,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娘的,背上好像给血星使劈了一剑来着,怎地现在一点都不疼了?”仔细回想了一遍失去意识前的经历,易剑锋想到了自己挨了一剑的事实。他伸手往背上摸去,却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件轻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薄得几乎没有任何触感,好像和他的皮肤融为一体的衣服。
他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顿时乐呵呵地自语道:“想不到血星使还真是个好人啊!劈了小爷我一剑,不但治好了我身上的伤,还给了我一件这么漂亮合身的衣服。嗯,邪魔妖道里也是有好人的嘛!嘶——他不是要我的金身么?难道已经把我的金身给剥了去,却留下了我一条命?”
易剑锋不知昏迷后发生的事,还以为是血星使大发善心,因此感激错了人。
“唔,以后若有机会见到血星使,还得好好感谢他一番。怎么说他也救了我一命,又留了我一命。”
易剑锋说这番话的时候,却没想到血星使正自咬牙切齿地向着他所在的方向飞速赶来,离这里已经不到三百里了。
易剑锋自以为想清楚了前因后果,心里顿时一阵轻松。
他站起身来,拍拍身后的尘土,忽觉肚子实在饿得慌,仔细一想,从昨晚到现在,也不过只啃了一条鸡腿,那最后的一顿断头饭,并未吃得尽兴。
“还是先去找点吃的吧!”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在自己身上摸索了一阵,意外地在上衣束腰带里摸出了三个铜板:“嗯,不错不错,血星使良心不坏嘛,还给小爷我留了三个铜板,够买一个馒头和一碗稀粥了!”说着,他抛着这三个铜板,四下张望了一番,看清楚了自己所在的环境。
他现在站在满是枯树残草的一座小山包上,小山包下,有一道宽阔的大路。瞧那大路宽阔平整的样子,该是官府修的官道。
顺着官道往前里许,路旁有一个正自冒着炊烟的小小窝棚,不知是茶棚还是驿站。再往正西北方不远处,隐隐可见一座大城深灰色的城墙轮廓。
“这城……怎地比我们那县城还大?我究竟到了哪儿?”还着满腹的疑问,易剑锋快步自杂草丛中走下了山包,踏上了官道。
此时正值清晨,官道上行人不多,多是些进城赶早集的百姓。担着菜的,推着车的,背着鱼篓的,都是些正为生活奔波的穷人。
易剑锋一踏上官道,立刻引起了道上行人的注意。
有谁见过在这严冬还只穿单衣的人?官道上的百姓们虽然穷苦,可是他们身上却都穿了一件或厚或薄的棉袄,尽管有些人的棉袄上破洞无数,露出里面泛着黑光的棉花,可是好歹也算是棉袄了。
而在这哈气成冰的西北严冬里,易剑锋全身上下却只着一身黑青色的单薄武士服,下穿一条黑色长裤,脚蹬薄底快靴,便再无任何衣物。连半件内衣都没穿,其穿着可算是相当另类。
尽管身上穿的衣服少得可怜,可他却丝毫未觉寒冷,甩着膀子飞扬跳脱地走在大路上,那笼罩着一层凡人看不见的晶莹宝气,却丑得鬼哭神惊的脸上透着神气自得的神彩,就好像是有着百万身家的大富豪一般。
易剑锋就是有这等本事,无论身处何等困境,他都永远笑得出来,即使身上穿着比乞丐还不如的衣服,他走路时的样子都像是天下最富有的人一般。
这是一种心态问题,你可以说他脑袋缺根筋,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他可能是天底下最乐观的一类人了。
向着那大城方向走了一阵,易剑锋到了那窝棚前。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易剑锋狠狠地咽下一口口水,走到那窝棚前的一张桌子前坐下。
这是一个茶棚,还兼营早点,顾客多是进城赶集的百姓和行脚的商人。此刻灶台上刚刚出炉了一笼热腾腾的菜包子,香味很是吸引了一些赶路的百姓。
那些赶路进城的百姓自然不能像易剑锋一样坐下进食,买了两三个包子后,便揣在怀里上路了。这茶棚的包子便宜,到了城里便买不到这般便宜的包子了,那些百姓们有的还准备留一两个做中饭来着。
易剑锋这等坐着吃饭的客人自有伙计前来服侍。
肩膀上搭着白毛巾的小伙计一边殷勤地擦着易剑锋面前的一桌子,一边问道:“小兄弟,您来点啥?肉包子三文钱一个,菜包子两文钱一个,白面馒头只要一文半钱,小米粥一文钱一碗,大米粥浓的两文,稀的一文,您看着来点?”
商家眼里无美丑,易剑锋虽然长得丑,穿得也算另类,可是这伙计见他身上那件单衣看上去很美,气度又颇为不凡,还以为这是个小有身家的主儿。
易剑锋神气活现地点了点头,掏出那三个铜板,往桌子上重重地一拍,发出啪地一声脆响:“来两碗稀一点的大米粥,一个白面馒头。”
那伙计脸上顿时溢出一种掩饰不住地失望,但是他很快就又笑了起来。这伙计也是穷苦人家出身,自不像那些大商家一般,只认钱不认人,“好咧,您等着,小的马上给您上齐。”
收了三个铜板,易剑锋面前多了两碗热腾腾的大米粥,一个白得可爱的胖馒头。
易剑锋精神大振,呼噜呼噜地喝完一碗稀得没剩下几粒米的粥,刚准备吃掉那白面馒头,耳畔传来一阵嘈杂。
他循声望去,只见茶棚前方不远处的官道上,五个长得五大三粗,相貌凶恶,身着统一的黑色棉袄,袖口上绣着一只小小的红蝎的大汉正围着一个衣衫褴褛,身体单薄如纸的少年疯狂地殴打着,拳头靴底雨点一般朝那少年身上落去,直打得尘土飞扬。
路过的百姓见状,却无一人敢上前劝阻,甚至连围观的兴致都没有,全都绕道一旁,匆匆走过。
易剑锋听得那五条大汉的拳脚在那少年身上砸出砰砰大响,那少年只抱着头蜷在地上,任他们殴打,既不吭声也不求饶,仿佛他们打得不是他的身体一般。
易剑锋狠狠地咬了一口馒头,站了起来,迈开大步向那五条大汉走去,刚走没两步,袖子被人抓住了。他回头一看,只见那伙计小心翼翼地拉着自己的袖子,有些畏惧地看了那五条大汉一眼,道:“小兄弟,您还是别多事了。那几个人是城里火蝎帮的,火蝎帮势力大得很。那小兄弟挨顿打也不至于丢命,您要是管了他们的闲事,恐怕连命都没了。”
易剑锋看着那伙计,手指着那正被打着的少年,道:“就这么打下去还不至于丢命?小爷我管他火蝎帮是什么东西?妈的,大白天官道上这么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伙计苦笑一声,小声道:“小兄弟,您哪,就别强出头了。王法?您告诉小的,王法是什么东西?在这青州城里,王法就是钱,就是势,谁的钱多,谁的势大,谁说出来的话就是王法。火蝎帮不是东西,可是他们有钱有势,有的是亡命之徒。谁惹了他们,又没有过硬的后台撑腰,不出三天,有家的必会被灭满门,没家的好一点,就自己尸骨无存罢了。小兄弟,我看你还年轻,就别做这没好处的好汉了。”
“呵呵,”易剑锋慢慢拨开了那伙计的手,道:“我可不是想逞英雄做好汉。做好人没好报,这我清楚得很。只是,小爷我就是看不惯别人在我面前恃强凌弱!妈的,做坏人也不能这么没风骨不是?小爷我要是做恶棍,便专惹那些有势力的大恶霸,看看到底谁比谁更恶更狠!”
说罢,他大步流星地朝那五条火蝎帮大汉走了过去,边走边厉声喝道:“统统给我住手!”
那五条火蝎帮大汉停手了。他们饶有兴致地看着易剑锋,其中一人说道:“嗬,这年头,居然还有路见不平的大侠啊!”其余几人一起哄笑起来。
易剑锋走到那说话的大汉面前,抬起头,看着这比他高了不止一头的魁梧大汉,“你们就不觉得惭愧吗?这么多人打一个人,很厉害是不?有种地……”
砰,易剑锋脑门上响起一声脆响,那大汉的拳头不知何时砸到了他头上,将他狠狠地打翻在地。
易剑锋倒在了那挨打的少年身旁,他的头一阵眩晕。九世金身唯一的破绽便是在天灵上,那大汉的拳头正好打中了天灵。而现在的易剑锋,还没学会怎样运气护体,空有一身深厚的功力,却不知怎么去用。
拳脚雨点般落了下来,这一次,那五条大汉的拳脚是往他们两个人身上招呼的。
“妈的,路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