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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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道-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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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阻止污秽弄脏身上的羽毛。

胡晓天无牵无挂,悠然自得地躺在湖中央。轻风徐来、微波荡漾,仰望蓝天白云,真有一种心旷神怡、自得其乐的感觉。哈,如此随心所欲、乐而忘忧,他忍不住唱起拿手的乞丐小调儿……由于周围群山环抱,少有大风天气,相比悬崖下面潮湿阴冷,这里和煦温暖,简直让人忘乎所以。湖水柔软而平静,阳光照在细密的水面上,仿佛为它铺上了一层揉皱的绿绸缎,上面清晰倒映着黄山诸峰的身影,他感觉胸怀更加宽广坦荡了。

远远近近十几片天湖水域,宛如自然相连的肥沃土地,深深养育着无数生命。碧绿的湖水凝聚着一股神秘力量,给人一种深刻体悟。他泡在水里,努力与湖水融为一体,不断感悟生命之源的奥秘。中午时分,他沉到水面百丈之下,在天湖的最深处,承受着巨大压力,领略丰富多彩的水底世界。

水本来是鱼的世界,如今却成了胡晓天的天堂。他的身体在陆上残疾,但在水下却如同换了一个人,上下沉浮、转折自如,宛如鱼儿一样机敏灵活。大大小小的游鱼陪他嬉戏,试图与他对话,打算了解这位没有威胁的异类。此时他拥有超过鱼类的出色本领,竟然能通过毛孔呼吸,感觉水里的养分比空气大得多。如今他已经变成两栖人,在陆上和水中都能自由生活。

这包容一切的水啊!柔弱、柔和、柔顺,好像母亲慈祥的怀抱。它们柔韧之极,顺势而为、随形成势、随势变形;它们洗涤尘垢,从不居功自傲;它们滋润万物,从不与万物相争。它们柔顺谦逊,能流则流,能寂则寂,然而动静不离其源,万变不离其宗。水,既能养育生命,又能毁灭生命;水,柔到极致,至刚成霸,翻云覆雨,吞噬一切。水,是天地之间最平凡、最难把握的玄奥之一。谁与水合作,水就是他的朋友;谁与水对抗,水就是他的敌人。

胡晓天把水做成利剑,凌空飞射;把水变成冰刀,砍伐树木;把水化作云雾,弥漫天空……虽然效果还没有达到理想境界,但是已经相当惊人了。

这天夜里,他没有回枯叶岛,而是寻找一处干爽清静的岸边休息。如今他能够挣扎着爬动,甚至一瘸一拐地踉跄而行了,只是无力接骨,导致四肢断骨拼接得乱七八糟,各部位扭曲变形,完全成了一名畸形人。这是最让他头疼的事,没想到昔日的少年英雄,如今成了不折不扣的残废人,将来如何与花容姐相见?他绞尽脑汁想不出主意,索性走一步看一步,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当天夜里,胡晓天阳魂再次出窍,这次他小心谨慎,只在附近深谷密林中勘查地形,熟悉阳魂脱体后的种种感觉,努力赶超无尘法师和黄峰真人。阳魂所过之处,各种野兽包括豺狼虎豹无不惊恐万状,一个个毛发倒竖,一面惊恐地后退,一面用碧绿的目光怒视黑暗中的虚无,喉咙发出阵阵低吼,一方面恐吓看不见的对手,一方面掩饰自己的恐惧。胡晓天暗自好笑,你奶奶的,老子根本没打算害你们,怕什么?吓得像孙子似的,以为爷爷是鬼吗?

其实不怪野兽胆子小,试想一下,此时阳魂与鬼魂何异之有?

胡晓天修炼了一个月,境界突飞猛进,食物不再是单纯的蘑菇,深山里的首乌、峭壁上的人参、森林中的果实都成了腹中物。修炼精神远比习练武功艰苦,需要大量食物补充体能,幸好这里应有尽有。然而这些都是素食,落难之前,每日酒肉不断,可是现在……唉,垂涎三尺啊!

为了解馋,胡晓天决定抓一只野兔尝尝鲜。凭借以往的经验,他选择一片嫩草地,埋伏在树丛后面等候。没过多久,一只倒楣的兔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一边蹲在地上吃草,一边警觉地四下张望。他立刻用意念吸取兔子腿里的水分,过了一会儿,忽然,野兔感觉有些不对劲,赶紧挣扎着逃跑,没想到四肢干枯,才跑几步就断了两条后腿,结果被胡晓天轻松活捉。

这古怪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大惊失色。天呐,这是一位多么出色的猎手啊,不用下套、不用挖坑,竟然用眼睛看断了兔子腿!

胡晓天兴高采烈将兔子剥洗干净,然后搜取枯枝攒成堆,再取湖水制作一面巨大的凸镜,用强大的意念力量将它凌空举起,聚阳光之火点燃树枝。一时间柴堆辟啪乱响,火焰升腾而起……水凸镜重新回到水里消失不见,野兔在火焰上来回翻滚,没过多久,香飘四野……他兴奋得手舞足蹈,吃得津津有味。

天呐,这离奇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跪倒叩头。师傅啊,求您收我做徒弟吧,弟子宁框丐,也要跟你学魔法啊。

可是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懂得:水,至柔至刚,天下无敌!

经过三十多天修炼,胡晓天的控水能力已经达到为所欲为的地步。他盘坐在湖面上,用水做成两个自己,一个施展降龙十八掌,一个舞动打狗棒,双方激烈对攻,窜蹦跳跃、往来驰骋,此时本人在旁边大声喝彩,让两个水人打得更加异彩纷呈。尽管动作有些滞涩,少些精妙,但是难能可贵。

天呐,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

两只秃鹫在空中往复盘旋,发现胡晓天一天比一天厉害,竟然出现了许多帮手,不由得大失所望,从此不再关注他,自行寻找其它食物去了。

现在胡晓天每次都能阳魂出窍,对山里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通过意念搜索,他把义父的残肢断臂尽可能多的收拢起来,肉已经烂掉,只剩下乌黑碧绿的骨头。那柄神秘的小剑也找到了。他爱不释手地研究了半天,感觉短剑确实是好宝贝,不过他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根本不想据为己有了,而是挖了一个深坑,将短剑作为陪葬埋入地下,在上面竖了一个木桩,还歪歪扭扭地刻上:丐帮长老胡荣明。他识字不多,但是丐帮和义父的名字还能写出来。

其实义父的名字是丐帮公开的秘密,因为有些女性化,所以蛇长老禁止别人对自己称名道姓,此事让人感觉可笑。他叩拜己毕,坐在义父坟前默默守灵……

这天夜里,天湖水气蒸腾,群山云雾弥漫,遮住了满天星斗。

胡晓天久居此地,对这种天气变化习以为常,所以雷打不动,继续按原计划修炼。他阳魂出窍之后,马上意念居云峰顶,打算再仔细察一下黄峰真人和无尘法师的打斗现场,或许能发现蛛丝马迹,为以后修炼提供参考。

他紧贴悬崖峭壁飞上天空,万万没有想到,刚一露头,猛然一股气势磅礴的力量迎面扑来,一时天昏地暗,阳魂翻滚而回。胡晓天心胆俱裂,感觉周身刺痛,简直不堪忍受。他惊愕地发现,东南天空乌云滚滚,犹如龙吟虎啸般向自己扑来。

不好,起风啦。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心急火燎地打算回归本体,但是晚了。在飓风之中,任何东西都身不由己,轻飘飘的阳魂更加不堪一击。他被急劲的罡风砸向谷底,还没落下,又被狂风挟持着旋转向上,刹那间被刮出数里之外。此时他六神无主、欲哭无泪,耳听长风呼啸、惊天动地,四面八方空气不断爆炸,当真是天威浩荡!如果自己逆风而行,岂不魂飞魄散?

危急关头,胡晓天凭本能自我保护,拼命缩成一团,恨不得越小越好,犹如一条离水之鱼,在狂躁暴烈的飓风中,感觉浑身针扎般疼痛。天呐,我又要死啦。

胡晓天心知肚明,自己陷入绝境了,真倒霉啊!如果阳魂没有本体保护,生死只在旦夕之间。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苟延残喘,坚持,再坚持,坚持得越久越好,只要意识还在,就绝不放弃生命。他盼望在垂死挣扎中发生奇迹。

狂风呼啸,一路怒吼,一路狂奔,挟裹着羽毛、蜻蜓、蜘蛛和各式各样的小虫子,携带着满天尘沙,势不可挡地向西北方向掠去。

胡晓天在火烧火燎般的痛苦中倍受煎熬,浑身疼痛欲裂,不知昏迷了多少次,然而一点灵识反复自救,顽强抗争,死中求活。又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周围风势渐弱,飞行渐缓,风暴过去了,偷眼一看,发现自己仍然随着清风自然飘动。不好,回不去了,天呐,老子要变成孤魂野鬼啦。

一时间,胡晓天方寸大乱。命苦哇,不是一般的苦,而是彻头彻尾地苦啊!简直是祸不单行,灾难不断,每一次都要人命,不知道这回能不能活下去。他强打精神观察四周,隐约看见远方有一座城池,夜色昏暗,透出微弱的灯火。

宋城,天呐!胡晓天惊叫起来,自己居然来到五百里外的京城。

繁华的京城,太熟悉啦。十八年来,他至少有十年呆在京城,这里大街小巷都曾留下他的足迹,特别是香气扑鼻的酒店……

胡晓天当机立断,去宋城。不管三七二十一,你奶奶的,老子随遇而安,是死是活,凭天由命了。此时阳魂出窍太久,失去本体保护伞,几乎要魂飞魄散了。唉,从来没出来过这么长时间,能量消耗太大啦。

一念之间,胡晓天直奔京城,急急如丧家之犬,意念之快,转眼到了宋城。阳魂没有片刻犹豫,犹如飞蛾奔火,径直出现在一所灯火通明的大宅前。只见三丈高的围墙气势恢宏,四面墙角矗立着跃起的鲤鱼雕塑,寓含鲤鱼跳龙门之意。他立刻意识到,此宅的主人不简单,值此深更半夜,依然灯火辉煌,相当奢侈啊,一般人家绝对做不到。不仅这座大宅的光明引人入胜,还有门楼外悬挂着两盏黄白色灯笼,上面写着“胡府”两个大字,让他感觉格外亲切。

胡晓天对宋城街市相当熟悉,唯独对这一带陌生,因为这里处于京城中心,皇宫周围,乃是朝庭大员的聚集区,平时巡察很严。破衣乞丐轻易来不得,不过依据周围的形状判断,这里应该是著名的公卿街。

眼前这座气派的胡府共有前后五进院落,前院有四五个男丁从库房取运各种物件送至垂花门,门口有七八个俏丫环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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