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规则怎么定吧。在比赛前才会宣布规则,这是组织者精心安排的,据说这样可以防止参赛者事先熟悉套路,从而让比赛变得更有趣,更真实。”
“可能也更残酷。”陈诺叹了口气,说道,“这就象西班牙斗牛,斗牛士知道规则,那些牛却一无所知,至死都瞄准着那块红布冲锋,却不知红布后面还有一把锋利的剑。”
何韵勉强地笑了笑,似乎想说点什么,但她张着嘴,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前面快到卧龙山了。”陈诺看了看车窗外,淡淡地说道。
卧龙山位于金沙市西郊十七公里处,那里山势险峻,古木参天,数十年前曾是打猎的好去处,还有不少山珍野味,是有钱的公子哥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现在这里的野兽早已绝迹,山珍野味也越来越少,只是一个不算很热闹的旅游景点而已,主要经营项目也主要是丛林冒险、农家乐之类。
车子开了几分钟,便转入了一片山谷中,眼前的景象顿时让陈诺眼睛一亮。
沿途有很多车停在路边,这些车大多是高档轿车,不少车估计要上千万,就算便宜一点的,恐怕也要数百万,让陈诺看得大开眼界。
再拐过一个弯,便可以看到山谷中一片比较宽敞的土地,这里到处都开有菜地,每块菜地旁都有十多株柚子树,这些柚子树都比较高大,树冠有四五米高,而且已被摘过,每棵树上都只挂着两三个柚子,个头却很大。这些树上都挂着几个大红灯笼,好象还装了摄像头。
红灯笼把山谷中照得红艳艳的,地上象泼了血。
这一片地面居然都用铁丝网围着,一群群的狼狗和藏獒在柚子树下奔走着,吠叫着,粗略一看,竟有上百头之多,这里简直就象一个大型养狗场。
看到这么多狗,陈诺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里毕竟和网络上不一样,被狗咬上一口是会痛的,如果被一群狗给拱翻在地上一顿乱咬,甚至喉管都可能被咬断,糊里糊涂地便送了性命。
毕竟,狼狗还好说一点,但这种藏獒在国际上都是出了名的凶狠。它们性格刚毅,对主人热情而忠诚,对陌生人却有着强烈的敌意,攻击起来毫不嘴软。这种狗不仅四趾钩利,犬牙锋利无比,野性尚存,而且力大凶猛,奔跑敏捷,善于攻击,令敌人防不胜防,据说它们不仅能打败狼群,而且连豹子和狮子都不害怕,自古便有“一獒犬抵九狼”的美誉。在青藏高原,藏獒能撕碎狼豹,看护牛羊,素有“高原守护神”的称号,曾受到国际热捧。
陈诺以前当医生时救治过被藏獒咬成重伤的病人,也查阅过相关资料,知道藏獒虽然对主人忠诚,但和其他家养狗不一样,通常有着自己的独立判断力,不容易被很好地驯化。加上它们生性凶残、嗜血、不惧怕任何目标的个性,所以藏獒在认准目标以后,通常只会有两种结果,第一是自己被敌人杀死,第二是把敌人杀死。发狂的藏獒连主人的话也不会听,执行力很不好,也很危险。
白眼狼这个词就是来源于藏獒,这不仅是因为纯种藏獒有一只眼球是白色的,外表象狼,更是因为藏獒在发狂时会六亲不认。一旦藏獒认准了攻击目标,往往就会陷入发狂状态,这时谁敢阻拦藏獒,谁就是它的敌人,连主人也不例外。正因为藏獒容易丧失理智、嗜斗嗜血,所以很少被训练为军犬去执行任务。
纯种藏獒的售价是很昂贵的,可谓价比黄金,所以陈诺没有想到这个农场居然会舍得出动大批的藏獒。虽然他可以肯定这些不是纯种藏獒,而是带有牧羊犬等血统的杂种藏獒,但藏獒凶残的本性尚存,撕咬的能力尚存,如何应付这么多藏獒,确实令陈诺有些头痛。
在他原来的预想中,估计也就是狼狗而已,最多再来几头狼,而现在,却来了比狼还凶猛的藏獒,而且数量如此之多,也不知自己的身体能否强悍到抗住它们的疯狂撕咬。原来他准备和狗来一番速度赛跑的,但现在居然有这么多狗,看来无论怎么跑,也会被狗群围上的。至于原来准备用十颗小石头打败那几只狗的理想,现在看来,这些石头是怎么都不够用了,除非自己有大神通,一颗石头能打死十条恶狗……
这样看起来,这里就是货真价实的“生死各安天命”了,这分明是一个有去无回的死亡游戏。
“怎么会有这么多狗?”何韵也发现了不对劲,满脸茫然地说道,似乎事前也不知情。
陈诺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把视线从狗群身上移开,看了几眼四周,顿时皱起了眉头。
第一卷 偷得浮生二十年 第111章 你是伯乐,我不是千里马
让陈诺有些意外的是,这里并没有象他想象中的万头攒动、人山人海,只在菜地外的铁丝网外,稀稀拉拉地站着一些人。而在远处,有两栋五层高的楼房,楼顶的天台上各有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
天台上有不少人,或站或坐,但据陈诺目测,也不过四五十人而已。
在楼顶栏杆前有十多个人坐在沙发上,大多手里端着酒杯,正在相互谈笑,偶尔举止优雅地碰一碰杯。
从其中一栋楼房中,还传出了悠扬的钢琴曲,似乎那里正开着鸡尾酒会,一片和谐景象,全不象要搞什么暴力农场的样子。
这情形,似乎很和谐很有爱,但陈诺只觉得有些诡异,也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些人玩的是什么花样?而这个何韵,是不是和他们串通好了,想坑自己?
陈诺感觉自己就象斗牛场上的那头公牛,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警惕之心也愈发浓厚了。
何韵的车子刚拐弯,就被一男一女给拦停了。这一男一女拿着一个类似于熨斗般的电子仪器,在何韵和陈诺的身上扫了一阵,让他们把手机等所有物品都留在车上,才允许他们继续前行。
“就象被强盗洗劫了一般,身上只剩衣服了,幸好内裤还在。”陈诺一边走着,一边哭笑不得地说道。
“这是防止私带武器进来。”何韵解释了一句。
“是吧?”陈诺阴沉着脸说道。
“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何韵有些忐忑地看了看陈诺的脸色。
“我不会当逃兵的。”陈诺叹了口气,说道,“现在我只希望我抽签时运气能好点,不要轮到第一个。这么多狗,得等他们多杀几十条,才有一点成功把握……”
“陈诺,来这边!”斜对面一个男子忽然欣喜地叫道。
“赵大公子,你也来了。”陈诺转头看了看,呵呵一笑。
铁丝网外站着两个男子,其中一个穿着西装的青年,正是那晚喝醉酒在金沙大学调戏沐雪依的赵飞。另一个男子则穿着一身奇形怪状的衣服,还带着一个厚厚的头盔,看不出来是谁,但他向陈诺挥了挥手,显然是认识陈诺。
“这位是?”陈诺好奇地走了过去。
“我是屈昌啊。”那中年人一把摘下头盔,哈哈一笑,正是庞大安在跆拳道馆的师父屈昌,那晚也是和赵飞一起来的,还被陈诺用头撞伤了手指。
“你这是穿的什么衣服?”陈诺好奇地摸了摸屈昌身上的衣服。
这套衣服很厚实,防具十分齐全,尤其是上衣的肩膀处,有一层厚得很夸张的肩垫,显得肩膀很宽,同时胸部也有一层厚厚的护垫,让胸部高高地隆起。除了头盔和肩胸垫外,还配备了厚实的护肘、手套、腰胯垫、腿垫、护膝,就连鞋子也有着硬塑鞋钉,简直是武装到了牙齿。
“橄榄球球服啊。”屈昌哈哈一乐,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哦,难怪……”陈诺顿时恍然大悟。
橄榄球运动这几年在华夏国也颇为流行,尤以美式橄榄球最受欢迎。美式橄榄球是一项过程极为激烈、对抗性很强的比赛,阻挡、拦截与冲撞随处可见,身体对抗是比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护球员的安全,避免因为球员受伤而耽误球赛,橄榄球球服的护具要求十分严格,对球员的身体保护得无微不至。
“没在里面藏几块铁片吗?”陈诺捏了捏屈昌的腿垫,摇了摇头,说道,“腿垫再厚,能经得住藏獒啃上几口?”
“藏了铁片,但被他们安检时给没收了。”屈昌无奈地说道,“我以为只有几条狗,结果是群狗开会……我都准备弃权了。”
“你们事先也不知道?”陈诺看了一眼屈昌,又瞥了一眼何韵。
“知道个屁!他们搞得神神秘秘的,想必是想看咱们出洋相。”赵飞郁闷地搭了句话,“一会先听听他们宣布的规则吧,如果规则对咱们不利,就考虑弃权。,这是人玩的吗?我还花了不少钱,才挤进这场赛事来的,没想到是这样大的场面,要命啊……”
“是啊,我也考虑弃权了。”陈诺看了一眼何韵,表情沉痛地说道。
“咦,冠军要弃权?不可能吧?”一个正从他们身旁路过的青年忽然搭了句话。
“冠军?谁是冠军?”何韵顿时兴奋起来。
“喏,他啊。”那青年对着陈诺努了努下巴,眼睛亮闪闪的,似乎发现了贵重珠宝。
这青年二十出头,个子不太高,留着个平头,鼻梁还算比较挺,但眼睛有些小,嘴巴有些偏大,长得貌不惊人,却语出惊人。
“你谁啊?”陈诺有些好笑地问道,心中却有些警惕起来。
比赛还没开始,这个人自己也不认识,忽然说自己是未来的冠军,这件事自然很有些诡异,难道这是圈套里的一步棋,引着自己进这危险而恐怖的铁丝网内?
“我叫彭剑锋,是一个经纪人。我给很多明星当过经纪人,口碑很不错的,你也可以考虑雇我当你的经纪人。”青年微笑着伸出手来,要和陈诺握手。
“你知道我是谁吗?比赛还没开始,你凭什么说我会是冠军?”陈诺轻轻地和彭剑锋握了握手,有些困惑地问道。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感觉得到,你很有能力,也很有财运,冠军非你莫属!”彭剑锋热情地紧握着陈诺的右手,半天不肯撒手。
“我很有财运?”陈诺苦笑着抽回了手,用大拇指刮了刮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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