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美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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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美相公-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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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跑步拿来一块毯巾,将之盖在他头顶上,大力的揉起来,越揉越高兴,继而自己无耻的咯咯咯笑起来。

萝卜很无奈,却还是任我蹂/躏。

“我叫你修屋顶你就修啊…”我轻轻戳了一下他肩膀,有些气他,又不是真的气。

“嗯。”

“真傻…”长这么大,终于能将这两个字送给别人了。

他头发被揉得不成样子,凌乱而蓬松,嘴角却噙了一丝笑意。我怔怔地望着他反过来替我擦干净裙角边上的潮湿,对上他暗夜里的眼珠子,黑而明亮,似麋鹿温驯纯良。心里突然像有只猫爪子在挠似的。

隐隐约约,我并不大喜欢这感觉,凭什么他才来我们家没多久,在我心里的地位就几乎要超越丧彪。虽然丧彪是只狗,可是狗也有尊严。

我为丧彪打了一夜的抱不平,结果第二天起来面色如隔夜菜。反正江汀阁没有生意,我便干脆关了门找人来修整屋顶。

修屋顶的家伙油头粉面,狮子大开口,向我要价一百两。

一番讨价还价,这厮却无论如何不松口,说是甜水乡如今只要是公的,下从三岁稚子,上至八旬老翁,全都去参加科举,要入朝做士大夫。

“我说燕姑娘,像我这样勤勤恳恳的技术工已经不多见了。若是从碧玺村调人手过来…”他竖起三个手指,“少说也得三百两。”

萝卜双手环胸,冲他抬了抬眉毛。话却是对着我说的,“你不觉得他很眼熟吗?”

“你别说,还真…”我绕着这家伙走了两圈,随即一拍脑门。“啊!我说怎么瞅着这么眼熟…你不就是在东街拐角口讨饭的瞎子吗?”

他咧嘴抓了抓脑袋,“嘿嘿,临时工,临时工。”

我咬牙切齿,一字一顿。“临——时——工?!”

这厮前言后语一推敲,我便明白了三分。又琢磨了番萝卜的眼神,就通了个七七八八。

“我就说甜水乡手札小记怎会对我的行踪掌握的如此准确,敢情你倒是很会乔装改扮嘛!”我一把揪住他耳朵,揪的他直呼‘姑奶奶,饶命。’

那日在东街转弯口,我还好心特地给了他几个铜板。他倒好,给我在手札小记上搞了个连载,他娘的日日更新!!!

“说!给我从实招来!”

“姑奶奶,这不是混口饭吃吗?丐帮人多势众,你走到哪儿都有人通风报信。”他和盘托出。

“我就说最近家门口怎么这么多乞丐!合着你们都拿我挣稿费了!”

“哎呦呦!别这么说,稿费它就是个屁,我还得分给兄弟们,最重要的是税赋重啊,朝廷得抽百分之二十,我不赚外快日子可怎么过哟~!”

见我一不做二不休就要动手,萝卜却十分之淡定的开口议和了。“五十两,一口价。多一分我们也不出,你不做我就自己修。”

没有了商量的余地,他只能耷拉着脑袋给我修屋顶,还用了上好的青瓷瓦片,一边哭一边修。“亏死老本了哟!”

我指派萝卜做监工,午后便得以抽身,牵着丧彪到珞珈山脚下溜一圈。之后沿着碧水渡回来,顺便散散热气。脑子冷静下来,我就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丧彪,你说我该怎么办?”

“呜…”

“只剩下八百两,这个月不能买新衣裳了,还要给你买肉骨头…怎么办?”

“唉~~”我深深叹了口气,揉了揉他脑袋。“走吧,我们回家给他做好吃的。”

第11章 甜水乡青楼——绝色佳丽初紧涩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这一桌子的好菜,全是为了他饯行。

萝卜吃的很香,丧彪在他脚下绕啊绕。他从汤里挑出一根肉骨头丢给它,揉了揉它脑袋。不熟悉的人见了,会以为他才是丧彪的主人。

喝了我的汤,他说口感很滑。嚼了我的菜,他说味道很好。吃了我的饭,他说粒粒饱满。我瞧着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珍馐,很庆幸没有遗传我娘的品味。

风卷残云,锅盆见底。

我清了清喉咙,“萝卜。”

难以启齿。

“长痛不如短痛。”

玲珑剔透如他,自然知道我是打定了主意要将他卖了。

趁丧彪离了他还不至于发疯咬我,趁屋顶修好了大家不拖不欠,趁大家感情还没有太深…

他搁下了筷子,“我还欠你一万两。”

“不用还了。就算还有余款,这些日子前天后后替我跑腿,便算了罢。”【wWw。wRsHu。cOm】

“决定了吗?”

“嗯。我琢磨着四季坊是官家的,总要靠谱些,指不定将来给达官贵人看上了…”其实我这话是有依据的。

虽然整个大覃的潮流是‘文弱书生风’,但好像萝卜这种温文尔雅之中还带着点血色朱唇的,更有些别样风情,骗个官家千金小姐也是绰绰有余的。

既然这话都掷地有声了,当夜我们便最后一次一起洗了碗,也是唯一一次洗碗过程中没有唠嗑的。

往日里,我总是胡说八道,翻山越岭的海吹。

好像我如何手执银棍让雏秀才屈服。当时书呆子嚷嚷着‘威武不能屈’,我教育他,‘富贵一定要淫’。

萝卜当时听的直不起腰…

又好像我与三大护法如何破庙里义结金兰,从此在街上像螃蟹一样横过来走,遇见‘弱冠’之美男,总要‘恃强凌弱’一番。

萝卜点评,“人生难得一知己,你有三个好朋友愿意为你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脸同丢,也是难得的福气。”

我深以为然。

可这一晚上,全程毫无交流,忍的我牙都酸了。

这头忙活完,那头我便张罗着他的包袱,预备今夜带他去四季坊抛头露脸了。

萝卜走之前,站在门槛这里,对着江汀阁望了良久,然后蹲下来嘱咐丧彪:“我不在好好保护妈妈,知道吗?”

我牙又酸了,这回连左边肋骨上方那颗跳动的小红桃也一并发酸。

酸的很呐。

丧彪一直追随着我们的脚步直到街角,然后‘呜’地一声蹲在地上,冲萝卜摇尾巴。

这一路,灯影昏黄,只有我一人絮絮叨叨。

“我给你做了花露水,保证小蚂蚁都近不了身。用完了给我个口信,改天我再给你送去…”

“还有,你吃笋会过敏,上回吃完竹笋烤肉,肿了一脸,要忌口。”

“……那什么,要是工作量太大,一定要和工头说,不要闷声不吭。他们要是欺负你,我就帮你去揍他们。”

唾沫星子横飞,无奈要关照的事情层出不穷,我随便说说就有十七八样。萝卜只听不接话,一个人冲在前头。突然停住,我没留神便撞在他背上,又踩了他脚跟。

夜里头太黑瞧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转过身时,满泻的月光照的他青丝水华。

“这些东西我一概不要。”他淡淡的说。

“萝卜…我知道我对你不好,是个坏老板。可这是我的一片心意,如果不是没钱了,我是决计不会把你送走的。”

我生平第一次向人解释。虽然拙劣,却是真心实意的。

老子一贯是作了便作了,懒得费口舌。可这一次,总有些不同。不知为何,不想让他讨厌我…哪怕一点点,都不想。

站在四季坊的门口,他口气坚决,讨了一样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东西。“把你那对野鸭子留给我吧。”

我揉着衣角扭捏了很久,方从兜里磨来磨去摸出一条绣帕。这方巾帕是先前送给小勇哥的,却被退回来要求我返工。理由是:‘我们订了亲的明媒正娶,绣的是鸳鸯,寓意琴瑟合鸣。怎地绣出了一对黑不溜秋私奔野/合的东西出来?!’

…。可萝卜既然开口要了,我不给又委实显得太小气。

他一把抢了过去,细细看了会儿,笑地像得了蜜糖的孩童。伸出手轻轻捏了捏我的耳垂,“果然是小怪兽做的东西。”

我抬眼看他之际,四季坊的大管家乐呵呵地开门接待我们。

一瞧见萝卜,狠狠吸了几坨口水,又在他手背上捏了几把,我心里头呀…有一股那什么头发竖起来顶掉帽子的冲动。(没文化的小汝想表达的是怒发冲冠)

沿路跟着她莲步轻移,处处奇花异草,芬芳扑鼻。四周莺莺燕燕们与肥油满肠的恩客蒙住眼睛你追我逐,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酒香四溢间,泼洒了白纱裙边。

穿过几许庭院深深,路过重楼亭台,这才领着我们进了百草堂。说此地是专为萝卜这等上品美少年所设的私人会所。

我问大管家既然这里是百草堂,那方才路过的是百花厅可是给姑娘们呆的?

大管家直夸我聪明,一个劲的自顾自宣传起百花厅的众多莺莺燕燕究竟如何特色…好像春花秋月,一个能歌,一个善舞;妙语连珠则是一个体态轻盈,一个丰腴凹凸。

我心神不宁的听着,只记得方才路过随意一瞥,似乎是见到了熟悉的朱红色。

出来混,总要有点风流的气度。现下里我女扮男装,甚娴熟地双手背于身后,压低喉咙。“百花厅里有个白色薄纱,替人斟酒的美女,风姿卓越,我却未曾瞧见正面,真是可惜…”

大管家团扇遮住嘴,笑得人骨头都酥了。“那是我们四季坊的招牌,花魁——锦瑟姑娘。”

见我对她家的姑娘似乎有点那啥垂涎的意思,以为我是条待宰的大鱼,大管家此时便分外热络。甚至提出买了萝卜以后,我若是在百花厅看中哪个姑娘,包/夜熟人价还免酒水……话间,那边厢却不适时宜地一声凄厉惨叫,将我等给引了过去。

百草堂左边回廊的第一间屋子。从里头逃出来一个少年郎,估摸十三岁上下,断是比我来得年纪小些。

他赤裸上身,连滚带爬的跑过来,扑通跪在大管家跟前,直开口求饶。

“嬷嬷,饶了我吧!小沙玩不来重口味,求您让饼爷换个小倌吧…”梨花带泪,风中摇曳。

我见他瑟瑟发抖,身后还有一个大肚子恶汉在追,便走到他身后替他挡着。

大肚子恶汉叫做郭大炮,在衙门边上那条美食街有个大饼摊,人称‘饼爷’。追来时,手上抓了根鞭子,鞭子上头还镶了细细小小的宝石。

我往那小倌背上一瞧,满身的伤痕。

当即便拉了萝卜的手往门外冲,走到一半,自己又半路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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