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头狼,我特地闭馆三日替他煎药疗伤。他倒好,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除此以外其他时间,就是在院子里和丧彪追来追去。跑得累了,就说腿抽筋,要我帮忙捶捶。
我捶到一半暴跳如雷,“他娘的到底谁伺候谁啊?”
见我发火了,他就会抱着丧彪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狗中之霸泪眼汪汪,“呜——!”
这一人一狗,配合地天衣无缝,就差没有手拉手上山给我打两只老虎回来。对于他成功勾引丧彪,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因为他也是禽兽,禽兽与禽兽之间存在着旁人无法理解的共同语言,是以丧彪才将他当作自己人,达到两禽相悦,旁若无人之境。
小伙计反抗道,“你才是禽兽,丧彪的妈妈是小怪兽。”
“呸。”我爪子伸过去拍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捏捏,“小怪兽。”
“滚。”我举起高抬腿向他回旋踢,却反被他一把捉住,力气之大导致我重力不稳,跌到他身上。
他得意忘形地大叫,“你看,动手动脚的就是小怪兽。”
“你——!”我一手指着他,深深为之气结,半晌也‘你’不出个所以然来。皆因他失忆,没有名字。
趁我恼怒的当口,他顺势拆了我的辫子,跟着逃到院子里,边逃边喊。“披头散发的小怪兽,小怪兽。”
院子里白昼如常,天亮如洗,他于灼灼光晕之中回身,我脑子突然轰鸣。——一模一样的动作,宛然从记忆中走来。
我怔在当场,良久说不上话。他折返,摸摸我脑袋。“小怪兽,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认错人了。”
将辫子梳好,我顺了口气,决定当务之急是要替他取个好名字,以便打击报复。
好像小勇哥的捕快团队四大金刚分别叫做粥…粉…面…饭,我的三大护法中…发…白也声名在外,甚至包括狗中之霸丧彪,名字也是威风凛凛。所以关于小伙计的名字,我觉得无须雅俗共赏,但求朗朗上口。
小伙计自己提议,说对‘郝’字有印象,大概是失忆前姓郝。
他单手提着我下巴,说道。“叫一声郝哥哥来听听。”
“我呸。”
不一会儿,又说自己姓秦。
“小怪兽,要不叫秦朗,如何?”
我重复念叨一遍,“情郎?”
“哎。”他应的快。
我桌子底下狠狠碾了他一脚,“去死。”
最后,还是丧彪给出了提示。
一般来说,到了下午,为了它的饮食均衡,我都会给它准备点素食。这一天恰好买的是胡萝卜,我从桌上的碗里拿出一根丢给它。
它‘汪’地一口咬住。
碗里还剩下三根胡萝卜,我猛拍脑袋瓜子,目光转移到他身上某个精气神汇聚的部位,自觉十分传神。
“萝卜。”
“嗯?什么?”
我嘿嘿一笑,“叫萝卜。”
他嘴角抽搐,“为什么?”
我向他娓娓道来,“名字主要是为了凸现自身特色。好像四大金刚就因自身特色而得名。阿粥的头发形似鸟窝,一锅乱炖;阿粉是个大肚子,就像塞了叉烧的肠粉;阿面瘦高个,走路软趴趴;阿饭白乎乎的一团,油头粉面。粥粉面饭这个名字绝对是合情合理,合乎逻辑。”
“那我为何…”他说到一半,突然顿悟。似乎,大概,可能,或许,隐约,他额上青筋再度暴躁。
哈!
*
待到二月初八,我撤了门板做生意。皆因萝卜疗伤的这段时间,江汀阁闭门歇业,钱银有些捉襟见肘。
哪知才开门,外头却站着个人,挡住大半去路。
他转过身热切的同我招呼,“燕姑娘。”
“呃…董,董,董。”我指着他,后面那个名儿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他不由分说地便进了屋,“董灵!那日与姑娘在官道上有一面之缘的董灵!由今日起,在下便就在姑娘的对面卖字画了。”
“哦?”
“甜水乡人杰地灵,正是适合我寒窗苦读,以便早登…”
我没耐心的打断,“祝你早登极乐。”
他浑然无觉一般,继续锲而不舍地絮絮叨叨。“姑娘说的极是!须知我满腹经纶,登第中魁也是早晚的事,但小登科之乐方能称之为人生极乐。不知姑娘可愿意与我做个朋友?”
我歪着头看他,此人不是断袖吗?小登科这么普通的乐子他也能觉得乐?
此时萝卜不知从何处窜出来,嘿嘿地对着董灵干笑了两声。
我纳闷的地瞧了他一眼,他跟个没事人似的听董秀才侃侃而谈。
有了听众捧场,董秀才更是得意忘形,洋洋洒洒地向我们展示了他连夜创作的话本子《相思成灾》。书中阐述了他对某个叫小燕子的姑娘一见倾心的深情表白,还不忘问我讨什么独家解药,说是患了重症相思之疾。
萝卜听完,善解人意地举起董秀才,将他丢到躺椅上,不由分说替他做起脚底按摩。
董灵痛苦流涕,哀嚎不止,连呼“好汉饶命。”
我忍不住噗哧一笑,问道。“你好些了吗?瞧你哭成这样,心中郁结大概早就发泄完了,是不是?还相思吗?”
董灵咬牙坚持着,我仔细端详了他发青的脸色,给他开了个方子。“独家解药呢我是没有,不过倒有一帖好汤药,叫做《相思无用汤》。一日三次,连服一月,药到病除。”
董灵哭丧着脸,丢下诊金,落荒而逃。
只不过稍微安生了没几个时辰,等到日中,他又一瘸一拐地走到我门前,探头说道。“燕姑娘,过些时日便是观音娘娘的诞辰,听说万佛寺有祭祀大典,善男信女都会过去求个姻缘,不知…不知姑娘愿意与我同行否?”
我埋头钻研医书,不理不睬。
董灵无法,叹了口气,蹲下身将某个物事摆放在门槛上,乖乖地回到对面去。
萝卜跑过去拾来给我看。
金丝绣线荷包袋,左右两边红线连。——是一只鸳鸯同心扣。中间镂空之处,予以放许愿纸。
我在手中把玩一阵,便收了起来。
金乌西沉之时,四大金刚惯例给我送鸡翅膀来。
萝卜对于我每天必吃的这份小点心,十分不解。看我吃得满嘴油腻,忍不住伸出手来刮了一下我唇角,放在嘴里舔了一口。“就这么好吃?”
“唉。”我丢下鸡骨头,一肚子苦水。“我也没办法,小勇哥以为我喜欢吃蜜汁鸡翅膀,我只能天天吃啊。”
“那其实你不喜欢?”
我歪着脑袋想了片刻,“实话跟你说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碳烤的,最好吃的一次还是很多年以前,不过…之后再没吃过了。”
他听完沉默良久,眼珠子一动不动的愣愣看着我嘴巴,我猜他许是肚子饿了,便将仅剩的鸡屁股推到他跟前,“只有这个了,你凑合凑合吧。”
他突然笑得跟迎春花似的,“不用了,你吃,我看你吃。”
“做什么?”我睨了他一眼,“我刻薄你吗?说了给你吃,你就要吃。”
他在我身旁坐下,侧着头看我,缓缓道来。“我不吃鸡。当年我娘亲病重,我曾于菩萨跟前许过愿,倘若她能好过来,就永生永世再也不吃鸡了。”
“真的吗?”一瞬间,我在他眼底看到浮游的哀伤,若隐若现。
“嗯。”他微微低头,垂下的睫毛掩住重重心事。继而又突然扑过来,一手猛地勾搂住我脖子。“所以,你看,我吃不到鸡很难受,要不你让我闻闻过过干瘾也好…”
说着,全然不顾我的意愿,凑在我嘴边嗅啊嗅,还不忘念叨两句。“唔,真香。”
我的小红桃瞬间处于停滞状态,继而又扑通扑通扑通无规则跳动,情急之下便想挥拳打他,但想到他娘亲,而他又落魄至斯,心里原先竖起的荆棘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他的手指微凉,掌心温热。呼吸在鼻尖萦绕,挥之不去。我被他箍着许久之后终方复一些知觉,试探地问道。“你恢复记忆了?能想到娘亲了?”
他一愣,趁着这当口我便将他拉开一些距离,“咳!既然如此,那就好生在这里养病,总会想起来的。”
他默然一笑,唇色比桌子上那对鸳鸯同心扣的红线还要红上几分,我怔怔地望着,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一招情敌克制大法。
我的这名潜在情敌,名叫白雅问,是甜水乡知县大人的独生女。
白小姐五岁能吟诗,十岁可谱曲。是树上莺鹂,是林间美雀。她本与我没什么交集,然方才四大金刚却同我说,小捕快二月十九不能与我双双对对一起放纸鸢,许心愿,乃是因为他被钦点成为白小姐的扈从,负责保护她的安全。
我思前想后,心生种种不安。皆因白大美女已经从我手里抢走不止一件东西了。
比如说我要是逛街相中一条裙子,又苦于囊中羞涩,犹豫不决,等到第二天再去买时,这条裙子断是已经被送到了白府;我若是去听戏,夸赞谁唱得好,隔两天便听说这个角儿去了白府,被白小姐的美貌所迷,拜于石榴裙下。
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二三。数日前我无意间发现一面铜镜,雕花鬼斧神工,老板却执意不肯让一分一厘。我站在铺子前,拿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来,最后老板从我手里抢过去,说道。“姑娘,你也别犹豫了,这面镜子我明天若是送到白府,雅问小姐必定价都不问一个,你且回吧。”
白雅问从我手里抢走这么多东西,唯一还没得手的就只有我的未来相公了。
可我总不能坐以待毙。俗语有云,没有人抢的东西,不是好东西。
我觉得这句话蕴含着无上的智慧和丰富的哲理,小捕快有人抢是好事情,证明我眼光独到,品味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句话也提醒我,我必须得给青梅竹马找个情敌了。
小伙计模样周正,价钱公道。我左思右想,将他望定了再望,便就是他了。
第3章 甜水乡祭祀——鸳鸯同心扣
农历二月十九,山间香烟袅袅。
丑时前后,天色仍是沉谧。万佛寺脚下却已经人头攒动,待佛钟敲响,梵音四散之际,寺庙大门敞开,齐齐蜂拥而入。
我在人堆里被挤的七荤八素,好在小伙计在身后为我挡着,免去不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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