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迷雾深处的世外桃源,和我想象的一样,却又大不一样。这里没有佛光,但却有群蝶飞舞,各种飞禽走兽聚居在一起,像珞珈山独独为他们劈出来的栖息之地。
我们停下来喘息,他低笑着指在我的心口。“你呀,这里住着一头小怪兽,不带你进来,你一辈子都不会舒服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金色日光晕染着他的鬓角,我想,如果能和景哥哥一辈子在一起就好了。因为心里的这头小怪兽,大概也只敢在他面前放出来撒野。
他抓起我的手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作为外来陌生的闯入者,我们的到来吓得小动物们露出不安的眼神,轻轻甩动蹄子想逃跑。
突然一声低低哀鸣想起,我循声望去,指着树林的中间说道。“景哥哥,你看。”
那是一只母狗躺倒在地,痛苦的挣扎,气若游丝地呻/吟。
他蹲下身来看了看,“糟了,它好像生不出来。”
“怎么办…”我六神无主。
他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递给我,“你来。”
“我?”
“嗯。你不是跟着爹爹行医嘛。”
“可我没有接生过啊…”
他轻轻拍着我肩膀,满眼的鼓励神色。“凡事都有第一次嘛,你不动手,狗崽子就要闷死在里头了。”
从身后环着我的腰,他抱我坐在他腿上,看着我拿起匕首颤颤巍巍,迟迟不动手。
他拂去我额间碎发,“乖,别怕。”
小狗的身躯似乎是倒置了,头出不来,先露了一只小腿,如果不及时□就会在母狗的肚子里窒息。我吓得眼里浮起水色,狠心一咬牙破开母狗的肚子。
从头至尾,他都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宽慰。
小狗的皮肉皱起来,因为在母体内时间太长,它的脸色紫红。日头移到正中,光耀透过树叶照得地面斑斑驳驳,我半回头看他,近在咫尺,想着我们一起救了一条命,心里很欢喜,也不管自己手上有小狗的鲜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告诉他,想和他永远呆在一起。
他寂寂地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暗沉道。“可你要做人家的儿媳妇。”
对于此,我揉着衣角很是为难。“你让我想想好么…”
当务之急,是要如何妥贴安置这条小狗。
景哥哥曾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那样到处去看看。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于是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需要起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大流氓的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决定将我们的坐骑取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慑妖邪。
他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当大流氓的心愿,后来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神兵利器。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满山绿林,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最珍贵的回忆到此,最温馨的日子结束。我再上山时,怀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却冷不防被身旁飞速掠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白衣的少年乘风而去。
“景哥哥——!”我大喊,“你去哪儿?”
他像是没有听到一般,风驰电掣,紧追着前面另一匹黑马。
“景哥哥。”不知为何,我很担心,总觉得他会就此不辞而别。一个人沿着珞珈山的台阶拼命往下跑,追着他的身影。马蹄声闷闷的敲打在心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轻,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
柳絮贴着草叶纷飞,迷蒙双眼。‘景哥哥’这三个字我从没放弃呼喊,他却根本未曾回头。
脚下一个踏空,我从石阶上滚落,几乎能听到身上骨头喀擦断裂的声音,额头敲打在石块上撞出鲜血,浑身都是伤口,神志不清,沿途滚落直到止于平地,在最后一刻抓住他掉落在地上的流苏。
小勇哥在山脚下发现周身血污的我,将我背回家去。
人生中能够算出哭泣次数的我,第一次掉泪是在出生时,第二次却始终想破脑袋也想不起。其实那是在我回到家以后,烧的稀里糊涂,却依旧死命拽着那把流苏裹着被子哭得像个白痴。
我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或许就是因为不能嫁给景哥哥的关系,所以他不要我了。
再后来,流苏不见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景哥哥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然此时梦醒时分,我却不敢睁开眼,枕巾湿了大片,情愿这场梦继续,也不想面对现实。日光透过雕花窗棂射进屋里,我用手捂住眼睛,泪水顺着指缝滑落,是悲伤的味道。
言犹在耳的话,以前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痛。
他说,【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我的心在你这儿,无论飞到多远,总能找到回来的路。】
我的景哥哥呀。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正文54 甜水乡风云——真人露真相
我微微转过身,手沿着床侧无力的垂落。“你早就认出他来了,对么?”
丧彪匍匐在床脚下,轻轻舔着手指上咸咸的泪水。“呜。”
我强支起身子,头还有些微微刺痛,为此特地跑到楼下一口气吞了整根人参,精神抖擞的冲到李今府上。
对他来说,女子大约很容易对付,找个下人奴才往我家一放,照顾照顾我这个烈士家属就算完事了,可我是个流氓,说得难听点,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此去杀上李今的豪宅,不砸掉他几亿两黄金是不预备罢手的。
管他青花瓷还是釉里红,统统落地粉碎,跟普通碗碟没什么两样。仆从冷眼旁观,看着我砸,吓得大气不敢一喘。
我将最后一座能砸得三彩马丢到他脚下,“这是你欺我骗我的代价。”
我不相信一个人真的可以没有弱点,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能有几个。
檐头上挂的琉璃樽世间难求,雨天露水沿着瓦片滴到樽里,发出的声音犹如琴音,而雨后琉璃的材质能汇聚光线,在室外流转出彩虹之色。我捡起地上先前打落的瓷片,指尖发力,琉璃樽应声落地,四分五裂。“这个用来祭奠红中。”
他抿唇,眉毛微抬。
木架子上一台古琴,我虽不懂附庸风雅,但也晓得‘超迹苍霄,逍遥太极’这八个字说得是能奏出上古遗音的圣琴——九霄环佩。
我不由分说,以手做刀,挑起七根琴弦,弦断。手掌发力于琴身,杉木紫漆顿时化作齑粉。
“这个,用来纪念我的心爱之人。”
他深吸一口气,“如果这样做你能好过一些的话…”
“好过?”我一边哭一边毁掉他的珍藏,“你这个人怎么总是这样?对待红中如此,对待萝卜也是如此,什么东西到了你眼中都要算计出一个价值。可这是人命,象你这样的人根本不懂得人心的可贵。他死了,你就算赔再多钱,他也活不过来。”毁了这些,我的景哥哥也不会活过来。
眼见六牙大象就在附近,被他收藏在一个黑色緞面的锦盒里,我的手被他一把拉住。“别闹了。”
“哈。”我冷笑,“天下对你果真这样重要…不惜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李今气息陡地一沉,捉我的指骨用力,手腕被掐的生疼。我抬起另一只手想也没想,送了他一个耳光,‘啪’地一声,他的脸上五条红杠子。
“他死了,你也不想活了,所以找死是吗?”他顿了顿,松开我的手。“不过我不会让你如愿的,这个耳光当作是我亏欠他的,不与你计较。”
“真是承蒙殿下海涵,能忍到我如今。不过,想必从来没有人敢这样打你,对吗,太子殿下。所以你也没有朋友。真是可怜…”我冷静下来,找了个位子坐下。“我也真傻,时至今日才发现。所谓‘成大事者,无心是极致。’……李今的今字,下边少了一个心,合起来不正是当今太子襄王李念嘛。怎么,你是等不及了?想提前作皇帝?”
他不置可否,冷冷看我。
“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情里你究竟是什么角色。似乎我们是从四季坊开始才认得,可事实上万佛寺放纸鸢我俩就已经打了照面。错,确切的说,是你认出了萝卜,也就是景哥哥,对吗?”
“‘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万难。’表面上看,万佛寺的和尚对他说的话,不过是寻常论法。可事后细想你的一举一动,像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去研究那白瓷湖里的鱼儿几时产卵,收成好不好呢…就是从那时候起,徐敬业开始笼络萝卜,想要将他收为己用,劝他投诚一起谋反,对吗?而之所以你会关注鱼塘生息,无非是因为万佛寺是徐敬业的老巢,暗地里打造的兵工厂。寺庙在白瓷湖的上游,锻铁造剑生出的污浊排到湖里,鱼也就死的差不多了。”
我又想起无济和尚那句意味深长的话,‘尘色本不迷人,人自迷于尘色。’言下之意,我就是迷住萝卜的尘色,他们试图避开我,向萝卜传达:既然大夏三皇子已经到了大覃,何不一起商讨谋反大事,而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一个没用的小姑娘身上。
“婉儿姐姐认定你对我有心,说你为了我,挖地三尺看狮子座下可有金子一说。可事实却是你一直在寻找军资,萝卜说过,郭大炮是密部之主,只有他知道宝藏究竟被藏在何处,你要找的就是这批军资不是吗?这也是你和郭大炮扯上关系的真正原因。”
世情就是这么可笑,如果不是郭大炮为了报被我毒打一顿的仇,走来我家放火,我也不会顺藤摸瓜,最后去查他的死因。而细想想,就算没有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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