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在上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潘汉年在上海- 第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第三、对市场影响不大的生活必需品,如茶食、肥皂、咸肉等低于牌价2~3%。

第四、生产社手工业品,燃料等低于牌价3~5%。

第五、须推销的商品低5%。

这样调整,一般价格提高1.7%、比市场仍低。1.82%,对合作社影响估计不大,每月并可增加积累、34亿,社员每人每月仍可得优待3000元,由于调整品种多,须分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进行;

(3)对私商多分配一些热销货(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程度,发展批购,批购的具体化应进一步研究)合作社酌量减少一些花色品种的经营,门市部不再发展,必要时,可撤掉个别的零售点,但这须经过慎重研究,区提出意见后经市批准后才能执行。

(4)对有条件维持下来的私商,给予小量贷款,贷款方式考虑以行业为对象,集体贷,集体还,请银行考虑具体办法。

以上这些办法,必须分别各种情况,分别运用,同时还要责成私商积极改善本身经营(如协大祥平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达190余万元),否则变成消极的照顾,达不到改造的目的。由于各行各业户的基本情况不同,条件不同,所处的地区不同,其结果是不会平衡的,但必须加强掌握,在6、7两个月内将私商的经营情绪安定下来。

4.步骤:

(1)思想动员:要充分进行思想动员,并纠正下列的错误认识。

对干部。(甲)急躁冒进,快一点搞掉私商,不了解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到社会主义社会还有零售商(苏联还有缝衣的)。(乙)只管自已经营,不了解领导市场的责任。(丙)能进不能退,认为这样搞是右了。不懂得挤指'批'发是胜利,搞得零售不能生存,结果反而会右。(丁)认为要安排私商便户户俱到。

应纠正这些错误的认识,说明我们掌握货源的重要性和把私商稳下来便于改造的道理,要按业归口,不可推卸责任、要了解不可能在市场中孤立起来搞业务;如果只愿听建设,不愿听改造是不对的,因为改造为衡量建设标准之一。

对职工应说明:(甲)企业困难主要是由于帝国主义长期盘踞,私营商业盲目发展的结果。(乙)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对私商改造。(丙)教育他们应该站稳工人阶级的立场,督促资本家搞好业务,负起工人阶级应有的责任,做好改造工作,更须说明反对资本主义思想的重要。

对资本家:(甲)批判消极情绪,认为瘫已经瘫定了,吃光算数;不愿多进货,挑拨职工,夸大困难,要求解雇职工,抽逃资金等,不愿贷款,不愿订定批购计划等。(乙)鼓励他们自己想办法,积极搞好经营,资本家有矛盾,应争取他们。(丙)并以此来衡量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程度如何。

分三条线进行:(甲)各单位必须先上后下,由内到外进行传达,求得思想一致,逐步将计划部署进行。(乙)召开职工会议,解释对私商改造方针,启发阶级意识,进行政策教育。(丙)工商联、工商局会同召开私商代表会议,我出题目:“本行本业如何改造,克服困难及转业办法”,要他们先做文章,然后再宣布我党对该行业改造办法,以免私商将一切责任推在我们身上。

(2)组织领导:这是一个长期工作,但必须先突击进行。

市:以财委为主,会同工商局、商业局、合作社、银行、税局、工会、劳动局、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黄浦、老闸等商业区委等有关单位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市工作,各有关单位内部抽出必要力量组织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区:区财委、商业部联合成立办公室,抽出主要干部成立区级机构。

各专业公司:抽出主要干部成立办公室。

(3)条块分工:

市:拟订计划、方案;决定政策方针,如撤点问题,区提意见,合作社研究,提交委员会决定,市委对委员会起监督保证作用。

区:(1)保证贯彻市级计划、方案的执行。

(2)参加市级重要问题的讨论;组织宣传教育。

(3)反映情况,提供意见。

(4)时间:本周内成立组织(名单报市委、财委)6月底以前,20日左右做好干部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在7月底能逐步的开始稳下来,以迎接旺季到来。

前述有关目前上海私商改造的做法、进行步骤、组织分工,以及所选择的行业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修改和变动,更具体地则俟委员会成立后,进一步加以研究讨论。

第07章 共和国的大冤案

7。1 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

罗青长

潘汉年同志是我们情报战线曾作过杰出贡献的优秀战士、领导人,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前辈。

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我党的历史悲剧。对此应当历史地分析。同当时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

建国初期,党内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的严重事件。这件事对毛主席震动很大。过去毛主席是很信任高岗的。毛主席对陕北党组织评价很高,说陕北是我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由于陕北根据地创始人刘志丹与谢子长早已牺牲,高岗贪天功为己有,居功自傲,个人野心膨胀,建国后背着中央、背着毛主席想依靠苏联在东北搞独立王国。毛主席对此非常恼火。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判高、饶分裂党的罪恶活动,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提高维护党的团结的自觉性。但高岗拒绝党的教育,于1954年8月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1955年3月21日至31日的全国党代表会议,讨论了关于高、饶反党联盟的报告,开除了高、饶的党籍。在讨论中,一些曾受过高、饶影响,或是和高、饶有过某些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同时交代了自己的一些问题。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并说,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如有什么问题没有交代的,都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清楚;会上没有来得及讲的,或是不能在会上讲的,会后还可以再想一想,写成材料;现在把问题讲清楚,我们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尤其是里通外国的问题,都得向党交代,否则罪加三等。当时党内政治气氛很紧张。在这个背景下,潘汉年向华东组组长陈毅谈了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见汪精卫的经过,并且将写好的材料托陈毅转交中央。陈毅感到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就直接将材料转送毛主席,毛主席大笔一挥,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另一方面,当时在审查饶漱石时,发现上海市公安局在开展对敌斗争中存在一些问题,不仅同饶漱石直接有关,而且同潘汉年有牵连。而此时,我们国家内部肃反工作刚刚开始,由于潘汉年过去长期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经历复杂,又是党的高级干部。这两件事就成了被怀疑为“内奸”的起因。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就被逮捕,由政法机关审理。

这并不是哪个人的事情。有的人不了解情况,怀疑与江青、康生等人有关,其实并不是那样。当时江青根本没那个地位。至于康生,他当时并不在中央,是山东分局书记,1957年才调回中央。江、康插手潘案也是以后的事。所以发生潘案的直接原因还是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其实,过去毛主席是很赞赏潘汉年的,30年代潘汉年同福建十九路军和广东陈济棠以及同南京国民党的谈判,毛主席都是参与领导或直接领导的。延安时期潘汉年发回的电报,毛主席都看过。潘汉年做的几项重要工作,如苏德战争、太平洋战争爆发等情报,策反敌伪工作,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中央都知道。毛主席多次称赞上海的情报工作。“七大”时,毛主席曾经表扬过上海的地下工作,对刘晓、潘汉年都称赞过。进北平后,中央在考虑开展外交工作时曾议论要潘汉年担任驻英国大使。可见中央过去对潘汉年很信任。因此,主要是当时对阶级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造成了这个冤案。

潘案发生后,反映很多,说情报部门出了个内奸、反革命,对情报部门的同志压力很大。当时情报部、公安部和监察部正分别在北京召开全国会议。有一次,三个会议在公安部大礼堂联合召开大会,周总理到会讲话。他首先谈了要依靠人民,依靠群众。他说,你们三个部门分工不同,但基本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同敌人、同坏人作斗争。要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党内绝大多数党员是好人,坏人是极少数。无论公安也好,情报。监察也好,一定要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好人。要依靠绝大多数好人同极少数坏人作斗争,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他又谈到潘汉年案件,周总理要大家不要紧张,说,潘汉年的事情,你们紧张什么?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关系最深,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什么?当时周总理也只能讲到这个程度,主要是要稳定大家的情绪。

当时我兼任总理办公室副主任,我报告潘汉年从1939年到1948年的来往电报都在,许多事情中央都知道。周总理要我告诉李克农,组织一个小组,查一下解放前潘汉年和中央来往文电的有关档案,搞一个审查报告。这个小组的成员有总理办公室秘书许明,公安部12局局长狄飞,我任组长。我们三个人检查了1939年3月到1948年8月潘汉年与中央来往电报和有关记录文件,按年月日排列,潘汉年怎么报告的,中央如何指示的,搞了3个月。根据档案材料,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内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档案中都有记载。而且当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中央也有指示,是完全允许的。中央对他的工作也都是肯定的。经过审查,由李克农出面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报告列了7个疑点,建议中央进一步审查。这几个疑点问题,后来都完全弄清楚了。当时提这几个问题,实际上是陪衬,因为既然是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