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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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匪王-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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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时候,那四对着老梁台(土匪中管账的,如军队中的后勤部长)喊:“老梁台,我要咱沂蒙山地瓜烧,那玩意儿过瘾……”

我爷爷说,那四那才叫喝酒,二斤地瓜烧下肚,面不改色心不跳,还直嚷嚷地瓜烧不如东北的高粱烧和苞米酒带劲。

我爷爷不能喝,喝一点脸就红,更讨厌的是第二天胸口、手腕处还要起红疙瘩,痒得难受(这一点,我随了他,也不能喝)。不能喝的还有我那个后来去了台湾的二叔。(奇*书*网^。^整*理*提*供)那四就不让我爷爷喝,说你愿喝就喝,不喝拉倒,算我的。

就着酒劲,那四给我爷爷讲了不少真心话:“三弟……不,大哥……呀,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干吗?除了你胜任外,我还是个旗人呀!你想过没有。”

这倒是爷爷没想到过的:“民国都快十年了,早不讲这个了。”实际也是,别说是青州的旗人,就是北京城的清人遗族也早已和汉人混为一体了。

那四却不这么看,他一口吞下一口肥羊肉:“说不是这么讲,那得看什么事,日常里吃喝拉撒,过年过节,风俗习惯是没大事,但碰到关键事,还是不行,你想想,咱这山上除了我以外,全是汉人,真要是由我来当大掌柜的,大伙到时候……”

爷爷沉吟一下,说:“也许你是对的!”

“我是旗人,不能不这么想。”那四想了想又说,“再说,我对于能不能带好你们汉人心里没有底,按文明话讲叫没有把握。因为你们心不齐,喜欢兄弟阋墙窝里斗。”可别说,那四的高论以后还真得到了验证……

那四喝完了二斤地瓜烧,只是脖子变粗了点:“反正是呀,我不愿同汉人共事,不过,你除外,这是真心话……因为你们汉人不但喜欢窝里斗,还不诚实,喜欢说谎,吹牛作假。在这些方面,你们远不如回回、蒙古人和藏人。我宁可同这些人打交道,同这些人打交道,不用那么累,不用多使心眼子。”

也就是这次深谈,我爷爷才知道了那四为什么上山当土匪的故事。原来,自青州旗兵被遣散之后,从他父亲那辈上在青州南关的闹市区开了家小酒馆,聊以为生。到了第三年,不曾想大祸临头,那年春上,他们家从寿光一张姓人家那里进了一批白酒,不料这酒是假酒,喝瞎了四个人的眼。这些人告到县府,县府派人抓走了他的父亲,并判定他父亲全额赔偿,要把酒馆作价卖掉,他父亲不服,一再声明自己只是卖,并没有造,不该“负全罪”。但不知县府是觉着自己管不着寿光,还是嫌太远“警费”不够,不愿去抓,还是觉着他们家是旗人,有意欺负他们,这案子就硬硬地判了。当天,酒馆被卖掉了。他父亲又气又急。趁着狱卒不注意,凭着平时学会的武功,杀死了狱卒越狱成功。这下祸就闯大了。县府立即派兵四处搜查,并扬言要抓他们家的全部男人。可怜他的父亲、36岁的哥哥及16岁的弟弟都被抓进了大牢。而他趁机逃脱了。眼看着无处可逃,他才上了老鹰崮。不久,他的父亲因杀了狱卒而被砍头示众。他的哥哥及弟弟也被逼流落他乡不知所踪。

自此,我爷爷和那四成了好朋友。直到那四与我二奶奶偷情的事被发现。

第一部分

第7章

“十不抢”与我的大奶奶(1)

我爷爷当上大掌柜后,更加抓紧了对这支杆子的改造。我爷爷说,他当时就想照着水浒里描写的英雄好汉那样,让这些人身上少些匪气,多些侠气。于是,他很快制定出了“十不抢”。

一、喜车、丧车不抢。喜车不抢是觉着老百姓娶个媳妇不容易,不能冲了人家的喜气,那样要背一世的骂名;丧车不抢主要是图个吉利,抢丧车是不是就意味着抢死呀,土匪们还是很忌讳的。

二、邮差不抢。俗话说:“穷教书、苦邮差”,邮差是跑腿的(民国初年的邮差全是两条腿走),没有多少钱。而且邮差都为政府管,也为政府送公文,抢了就会惊动官府。不值。

三、摆渡的不抢。这一条很有远见。因土匪到处流窜难免会遇到河河沟沟,会常常求助于船老大。

四、悬壶济世的郎中不抢。因为挂彩流血是土匪的常事。山上缺医少药,郎中比金元宝还宝贵。

五、耍钱、赌博的不抢。据说,土匪与耍钱赌博的是一家人,所以不抢。

六、挑八股绳的不抢。挑八股绳的多为四种人,一是挑着家什到处锔锅的;二是挑着剃头挑子剃头的;三是挑着货担卖针头线脑的;四是卖瓜果梨枣的。不抢这些人是认为这些人谋生不容易,也没几个钱(不值得一抢)。不抢他们还可以从他们嘴里掏点消息什么的。

七、大车店不抢。沂蒙山的冬天特别冷,天寒地冻,土匪们外出活动难免要找个落脚的地方。

八、僧侣、道人不抢。抢他们要触犯天怒。

九、年老的鳏夫、寡妇、孤儿寡母不抢。因这些人太可怜,也穷,没什么抢头。

十、外国人不抢,避免引起外交纠纷,惹怒上边的官府。就像民国十四年(1925年)在临城截了洋鬼子火车的孙美瑶、孙美珠二兄弟,就是两个大傻瓜,到最后惹恼了黎元洪,还不是被砍了头?除了这十不抢外,还有“三严禁”。

一、严禁采花盗柳,即严禁强奸妇女。但可以逛窑子,可以有相好的。

二、严禁出卖江湖,即被捕后宁死不可出卖同伙。出卖者活埋处死(临刑前还要用大针把嘴缝上,以示到了阴间也不能乱开口)。

三、严禁“吃水”,即不允许私藏抢劫来的任何财物。抢来的东西要先一律上缴,而后论功行赏。

。。。。。。

就在这个时期,我的大奶奶——我爷爷的第一位女人上山了。她也就是我的亲奶奶。但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在前半部分,我还是称呼她的名字为好。她可不是像传统小说里所描写的什么压寨夫人之类,而是充满了浪漫和传奇。

她的名字很普通。叫春妮,这在如今的沂蒙山区也是常见的女人名。她是因为被误抓而上山的。一枪准带着七八个弟兄原是抓一个小财主的小老婆的。结果阴差阳错绑了在他们家帮着做针线活的春妮,到了山上,松开了麻袋口才知绑错了。

为了这事,从不失手的一枪准自己扇了自己两个嘴巴子,并罚自己一天不吃饭。

春妮是家小户人家的女儿,她家有十二亩山地,一头耕牛,二头猪,三只羊,外加一群鸡。实在没什么油水。而且这春妮已经许了婆家,婆家虽然开了家磨房,但也阔不到哪里去。

按规矩,肉票被绑的当天,“贴墙根”(探子,也负责给肉票的家里送信)就把信和赎金数告诉了肉票的家里。知趣的人家就忙着准备赎人。

杆子们绑了年轻妇女,尤其是未结婚的大闺女,被称为“花票”。一般情况下,“花票”被绑的当天,家人或婆家就应在天黑前将人赎回。

家人或婆家不予当晚赎回的,有很多原因,大多是因为穷。一时来不及,但一旦过了夜,也就不想再赎了。尤其是婆家的人,觉得这一过夜,闺女肯定也就让土匪糟蹋了。婆家不赎,娘家也就无心再赎了。因为赎回来也难以嫁人。有的闺女会很快自寻短见。要么就嫁到很远的地方,找个半老头凑合着过完一辈子。

实际上“花票”一旦过夜,最终被土匪糟蹋的为多数。因为土匪毕竟是土匪。这些女人被糟蹋后,有的放在山上做饭(晚上陪土匪睡觉,土匪则轮流享受),有的干脆被卖到妓院里。

不知为什么,可怜的春妮雪上加霜,娘家和婆家都没来赎人(以后两家还上了劲)。第二天一大早,一枪准就带着几个土匪来到了“秧子房”。他一闯进门就要脱裤子:“奶奶的,真倒霉,因为你俺都受了罚。俺非……”

春妮早已吓成了一摊泥:“求求各位大哥,俺还是个黄花闺……闺女。”

“不是黄花闺女俺还不尝鲜呢……”

“大哥,你们再宽限两天吧,求您了大哥……”

就在这危急时刻,我爷爷进了屋:“把人放下……”

“大掌柜的……”众土匪一见,立刻收了手。

一枪准一脸的苦相:“大掌柜的,我忒倒霉了。我得从这妮子身上……”

“不行。”我爷爷面色严肃地说,“我想……咱是不是也改改规矩,从现在起对于没赎的花票,不能糟蹋。”

“为么……”

“不为什么,这样太不地道。咱绑花票是为了要赎钱,是为了弟兄们的生计,而不是为了糟蹋女人。那样的话,咱去抢妓院不行吗?”

你别说,这几句话可真够憋人的。大半天没人说出话来,这时。一个年龄大点的土匪小声嘟哝了一句:“不是过了赎期了吗?”

“花票的赎期只在当天,本身就不合理,也不公平。”我爷爷一字一句地说道:“为什么男票可以三天、五天、七天,而花票只在当天,甚至不能过夜,这不是逼人太甚吗?”

那四说话了:“大掌柜说得有理,也叫有远见,这样吧,花票也限三天吧。”

我爷爷说:“至少三天……”

“要是三天还不赎呢?”

我爷爷说:“再说。”

。。。。。。

第一部分

第7章

“十不抢”与我的大奶奶(2)

就这样,从春妮开始,绑花票的规矩就改成了三天的赎期。赎期改了,得赶快通知肉票家里继续凑钱呀。那四就让送信的人专门骑马下山(我爷爷说,土匪两件宝,钢枪、快马。那时的马也稀罕。好马更稀罕。他们这支七八十人的杆子队伍,才有五匹好马。日本人入侵以后,他们曾从日军的手里偷过一匹好马)。

第三天上,春妮娘家的人真的上山来了,缴了赎金,把春妮领走了。来的人是春妮的一位老舅。临走前,我爷爷对他的那位老舅讲:“老哥,我可给你说清楚,你外甥女在这山上三天,可是没受半点欺负。”

那位老舅翻了翻白眼,似乎有点将信将疑。

春妮倒急了:“是这样的,舅舅,大掌柜人可好了……”

老舅乜斜了春妮一眼,朝她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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