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下,也需要大概半年、甚至一年才能实现,而中国没有进行战争动员,也不可能进行战争动员,提高军事产能自然更加困难。
J…10如此,其他先进战斗机的情况也差不多。
事实上,即便产能上去了,这些第三代战斗机也很难让志愿军夺回制空权。
在不考虑使用电磁武器的情况下,志愿军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制信息权,没有一种足以对抗F…22A的制空战斗机。如果使用第三代战斗机,只能以数量取胜,而志愿军空军的规模肯定无法超过联军。
能解决问题的,只有还在试飞的J…20。
可惜的是,这种被寄予厚望的战斗机,最快也要到二零一五年才能完成试飞,量产更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按照总参谋部的安排,到十月六日,也就是地面部队补充到位的时候,志愿军最多能获得一百二十架战斗机,其中八十架是J…10与J…11B,因此到时志愿军的制空战斗机数量在一百架左右。
这个数量,肯定不足以挑战联军的制空权。
为了获得更多的战斗机,黄峙博专门安排母祁铁回到北京,联系各大军区,想方设法的从其他部队借调战斗机。
母祁铁尽了全力,可收效并不大。
为了支援志愿军,其他部队已经把编制压到极限,一些航空团只有几架用来应景的战斗机,还有一些部队甚至暂时撤消编制,把飞行员安排到训练部队,去飞教练机了。就算其他部队的指挥官给黄峙博面子,最多能借来一二十架战斗机。
显然,志愿军也需要时间,才能组织起第二次战役所需兵力。
既然如此,谈判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黄峙博没有亲自参与谈判,而是把具体工作交给了杨禹方。为了应景,人民军派遣了一名少将充当谈判团最高代表。
这也可以理解,志愿军是“客”,人民军是“主”。在朝鲜的基本国家利益上,自然应该由人民军出头,志愿军只是协助人民军作战,也就只是协助人民军进行谈判,没有必要抢风头。
最重要的是,这只是初期谈判。
如果真有希望结束战争,志愿军就应该唱主角,至少应该派遣一名将军担任谈判团的最高代表。
黄峙博没让戚凯威参加谈判,因为他得负责拟定第二次战役的作战计划。
事实上,当时参加谈判的志愿军代表,几乎都是没有多少事的参谋军官,其中就有牧浩洋少校。
作为技术代表,陆雯也参加了谈判。
十月一日凌晨,志愿军与人民军谈判代表团离开咸州,前往泉城里。
因为泉城里在联军的实际控制之下,所以谈判会场由联军准备,联军谈判代表在九月三十日夜间就已到达。
七点三十分,双方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商议谈判内容。
与陆雯预料的一样,联军明确提出在交战中限制使用电磁武器,并且列举出了理由。作为谈判内容,志愿军无法拒绝联军的要求,只是也没有理由完全接受联军的意见,即不再使用电磁武器。
当然,这不是主要谈判内容。
第一百九十七章 无果而终
第一百九十七章 无果而终
到了泉城里,牧浩洋才意识到,自己稀里糊涂的参加了这档子事。
作为职业军人,牧浩洋根本不懂谈判技巧。在战场上,他从来不跟敌人谈判。真要算的话,用来审讯战俘的方法应该比较靠谱吧。只是在谈判桌上,不可能用审讯战俘的方法来对待谈判对手。
还好,牧浩洋不是主要谈判人员,他的工作只是阐述电磁武器的实战用途。
说简单一点,就是为志愿军增加一些谈判筹码。
毫无疑问,谈判进行得非常艰难。
进入分享谈判阶段之后,牧浩洋代表志愿军做了较为完整的说明,即电磁武器在战争中的巨大价值,以此证明电磁武器是志愿军的重要战争工具,志愿军不会无缘无故的放弃这种利器。
数天的准备,只用了十五分钟。
不过,这十五分钟至关重要。
随后,陆雯亲自做了补充说明,即电磁武器的军事用途,而不是具备全面破坏性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虽然从理论上讲,电磁武器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志愿军安装在弹道导弹上的电磁弹头为例,一枚弹头就能让首尔这种超级大都市彻底瘫痪,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并且附带严重的人员伤亡。但是在陆雯说来,是否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关键不是看武器的杀伤范围与威力,而是使用武器的方式与方法。
电磁武器的基本原理是利用高能电磁场破坏晶体管电子设备,而核武器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原子核裂变与聚变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电磁场可以用来通信,而核能可以用来发电。既然像核武器这类毁灭性武器都能得到正确与合理的利用,那么电磁武器为什么不能得到正确与合理的利用呢?
陆雯的辩解,只有一个目的:证明志愿军没有把枪口对准平民百姓。
为了加强陆雯的论点,人民军谈判代表提出了更加尖锐的问题,即联军在作战中曾未经审判的处决了数以千计的人民军官兵。
这个论点,立即遭到联军谈判代表否认。
只是,人民军代表拿出了非常确凿的证据,甚至列举了被联军处决的人民军官兵的详细名单。
严格说来,人民军的观点也有问题。
联军确实处决了一些战俘,不过按照联军的标准,他们都不是战俘,而是非政府的武装力量,即长期活跃在敌后战场上的游击队。可是按照人民军的标准,他们就是军人,而且是为国家作战的军人,被俘后理应得到战俘的待遇,联军没有权力处决放下武器、以及失去作战能力的游击队员。
争论开始后,谈判落到了细节问题上。
谈判本来就是这样,双方打嘴仗,看谁说得有理。
只是,这种纠缠于细节的谈判,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到了十月五日,双方仍然在一些关键细节上存在严重分歧。比如志愿军坚持认为电磁武器是合法的,不具备大规模杀伤性,仅承诺在战争中不针对平民与民用目标使用,拒绝按照联军的要求,禁止使用电磁武器。又比如,在对待被俘游击队员的问题上,联军也不肯做出让步,坚持认为游击队是非政府武装组织,不具备合法性,因此被俘的游击队员没有资格享受战俘待遇。
难能可贵的是,在一个重要问题上,双方达成了一致,即交换伤残战俘。
这个问题,最初的时候也非常棘手。
因为联军手里的战俘多得多,特别是人民军战俘就有将近四十万,而志愿军与人民军手里的战俘加起来还不到五万,其中美军只有两万多,所以最初的时候,志愿军与人民军提出按照一比十的比例交换战俘,即一名美军交换十名人民军或者志愿军,而联军坚决反对这种不平等的交换方式,认为军人的价值是一样的,军人的人权也是一样的,因此应该按照一比一的比例进行交换。
双方都知道,交换战俘,等于增强对方的战斗力。
特别是对志愿军与人民军来说,换回去的战俘,很有可能再次得到武装,补充到各级作战部队。
四十万人民军战俘,相当于五十个步兵师
得到中国的武器装备后,这五十个步兵师的战斗力非常可观。
即便人民军的贡献远低于志愿军,而联军手里的志愿军战俘还不到三千,可是人民军能够承担很多非战斗性任务,比如运送作战物资、守卫后方的战略要地,从而让志愿军把主力集中到战线上。
五十个人民军的步兵师,在后方至少能顶替二十万志愿军。
从巩固政权的角度出发,五十个步兵师,足以让朝鲜当局控制所有地区,并且帮助志愿军控制夺回的失地。
双方不得不做出让步,即在正式签署停战协议之前,仅交换丧失作战能力的伤残俘虏。
即便如此,矛盾依然存在,而且仍然是交换比例。
按照联军提供的资料,被俘的人民军与志愿军官兵中,伤残人员大约有六万五千人,而志愿军与人民军手里的伤残俘虏只有一万七千人。如果按照联军的要求,即以一比一的方式交换,志愿军与人民军占不到便宜。
谈到最后,双方都做出了妥协。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美军与志愿军的交换比例为一比一,美军与人民军的交换比例为一比十,志愿军与韩军的交换比例为一比五,人民军与韩军的交换比例为一比一,双方将在谈判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交换首批伤残俘虏,所有交换工作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因此停火时间在谈判结束后延长四十八小时。
达成这个协议后,谈判也就差不多了。
因为在其他问题上存在的分歧过于巨大,双方都不肯做出实质性让步,所以谈判进行到十月七日,就宣布休会。
按照之前的约定,暂时停火将延长到十月九日二十…五十九分。
如果在此之前,双方均未提出新的谈判意向,并且得到对方认同,战火将在十月十日凌晨复燃。
志愿军与人民军的谈判代表团没有留下,谈判结束后就离开泉城里,返回咸州。
在咸州停留了几个小时后,牧浩洋与陆雯等人一同搭乘小型运输机返回新义州。
按照停火协议,在停火期间,联军不会攻击用来运输重要人员的小型运输机,只是运输机的飞行线路必须提前向联军通报。
回到新义州,牧浩洋就忙碌了起来。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黄峙博汇报谈判情况。
“少校,按照你的理解,联军会不会针锋相对的使用电磁武器?”
“肯定会,没有什么可怀疑的。”牧浩洋回答得非常肯定,“虽然在谈判中,联军一再强调电磁武器对民用设施、以及平民人生安全存在的巨大危害,但是在我们坚持之后,联军并没有提出对等的交换条件,即没有为阻止我们使用电磁武器尽到全力。足以证明,联军要么掌握了对抗电磁武器的方式方法,要么将针锋相对的使用电磁武器。我与陆工谈过,对付电磁武器的办法并不多,而联军高度依赖信息系统,无法像我们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