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万里路程,他能不到三日便赶来,该当如何辛苦?
“她都晓得吧。”桓夷光瞧向冬水,见她仍一派淡然,不动声色。
她自不知,冬水与李穆然二人之间,早已不必言谢。
冬水续道:“除去慕容冲占据阿房,这岭北的大半地界更是被姚苌霸占。姚苌自封为万年秦王,声名雷震,引得羌胡十万户归附,其力量足以与慕容垂抗衡。”
“然而,在姚苌、慕容垂、慕容冲三股力量以外,符坚的余部也是不可小觑,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正是这个道理。”
冬水如数家珍,仅短短数语,已将这秦岭附近威胁说了个清清楚楚。桓夷光这才晓得,这林子虽然看似和静,实则其中早不知有多少道的埋伏设下,二人只要一步踏错,就是万劫不复。
正心神震荡,忽听得远远的传来几声嚎叫,仿佛山鬼泣啼,令人毛骨悚然;继而,一股肉糜烘烤香气渐渐弥漫了整个林子,引得林间野兽躁动不安。
这香气来得古怪非常,冬水见林间有几道黑色兽影循着味道狂奔而去,忙护定了桓夷光,就要赶车离开。
孰料,桓夷光尚未回到车厢,林子那边已传来人言。
“大夫人此计妙得很,这下又有猞猁肉吃!”
“多找些木柴回去。”
“嘿嘿,又打了胜仗,又填饱了肚子。你看那些羌族人,见到了咱们大夫人,一个个都吓破了胆子!”
那小队人马愈走愈近,冬水无法,只得先弃了马车,带了桓夷光躲进灌木丛中。那灌木丛刺多虫多,桓夷光大家出身,亏得她鼓起天大勇气,才匿在丛里,无声无响。
“咦,怎么有马车?”
“似是平常人家的。你们四下搜搜看,倘抓了人回来,与那几个羌人一并烧了吃。”
此言一出,饶是冬水自命胆大,一颗心脏也被吓得“突突”地跳个不停。
“烧了吃?”这士兵是何意思,难不成他们竟吃人么?
为人而自相残杀,已违天道纲常;若然连同类都吃,其残忍程度,实在令人发指。更何况,听那士兵议论,已知他们的首领“大夫人”有妙计诱捕野兽来充饥,既无果腹之需,又为何仍要吃人?
冬水灵光骤现:方才嗅到的肉糜香气,难道正是烧烤人肉所发?
想到此处,立时觉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方吃下的早饭险些便要尽呕而出。回头一看,见桓夷光面色发白,显然也听清了那士兵的话。
那几名士兵听说是寻常百姓,遂放松了警惕,一边找着,一边打打闹闹起来。
忽听得“倏”的一声,一个黑黑的圆球自灌木丛上飞过,几滴水珠随那物落下,沾在二人头上。
冬水只觉脸上一凉,鼻端腥气扑鼻,旋即就听“啊”的一声凄厉尖叫,却是桓夷光再也抑制不住,终于一下子站起身子,高呼起来。然而呼声方罢,她身子一晃,复又软软瘫倒,则是被吓得晕死过去。
“姐姐!”冬水忙抱紧了她,紧接着右手拔剑,拦在了二人身前。
侧目斜瞥,但见那黑色圆球在地上滚了几滚,早已停稳。
她猜得果然不错。那黑色圆球的正面,怒目圆睁,虬髯鹰鼻,赫然正是一幅羌人面目。桓夷光也是因看清了这是一颗人头,才感大骇,竟至失态。
“这是……”冬水心头一惊,倏然想起玉宇阁食客传言。
“符坚之孙符登,年少英勇,颇有祖风。其妻毛氏,善骑射,敢担当,相夫征战,堪称女中霸王。二人麾下三万步兵,如虎如狼,枕人头、食人肉、沥人肝,便似人间恶魔啊。”
今日遇到的,竟是这支虎狼之师么?
暮春的天气温暖熙和,冬水却在林间阳光照耀下,瑟瑟发抖。一想到此战无论被俘或战死,都将入人口齿,任她平日如何泰然自若,此刻也难以镇定心神。
“原来是两个女娃娃。”那几名兵士团团围上,其中一人见冬水手中持剑,姿态凝重沉稳,知她会武,当即掏出怀中一物,“呜呜”吹起,声如牛角。
冬水脸色顿变,晓得他是在招应同伴前来增援,如此一来,自己即便能侥幸逃出,桓夷光势必和庾渊是相同下场。
她宁死,也不要看到那日的血色再度在眼前展开蔓延。
“冬儿,都是我的不好。”桓夷光被那呼声唤醒,心知只因自己一时紧张,已拖累二人陷入险境,委实过意不去。
“无碍的。”冬水微笑道,心里却无头无绪,如同乱麻。
“任老大,只应付这两个弱质女子,也值当叫我们来?”一名女子的朗朗笑声传来,语声之中,藏着敢与天下须眉尽相争锋的凌人狂妄。
听这声音,冬水不禁抬起头来,想看看这世人口中的“女中霸王”,究竟是怎样的凶神恶煞。
此前听食客谈论,都说符妻毛氏是再恐怖不过的人物,毕竟,假如一名女子混迹于男儿群中,敢于和男子一般大块地嚼吃人肉,比起同样吃人肉的男子来说,是要更令人震撼百倍的。
对于食人一说,冬水不敢苟同,但却对那“女中霸王”四字的称谓,起了莫名的好奇。
巾帼不让须眉,在冬水眼中,早成一种必然,但在世人眼中,这般女子终究还属异类。
古史记载的第一位女将,为商朝武丁之妻——妇好,成名之战乃其率一万三千兵众,大败西羌部落——鬼方。
同样,作为百年难得一遇的女将——符毛氏,也是与羌人对垒,这莫非是一种轮回不休么?传说妇好力大无穷,手持一柄长斧,可以一敌百,却不知,这符毛氏是否也有如斯神力,如斯神技。
冬水昂起头来,右手紧紧握着剑柄,潜运内功护定周身。她却不信,凭自己的傲视四海之心,会在气势上输与这“女中霸王”。
随着马匹踱近,树叶挡在那女子脸上的黑影渐渐褪去,她的面目也逐步显露清楚。
冬水与桓夷光不禁缓缓摒住了呼吸,及到看完全时,心中都是一声赞叹:好似天人!
因上阵打仗的缘故,毛氏肤色略黑,两鬓也早见斑白,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国色天香的容貌,反而为那雍容华贵的气质中又平添了岁月的韵味。
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上她身上铠甲,一片金光灿灿,令她恍如一只金色凤凰,映得身边众人都睁不开眼睛。她左腿旁挂着一张铁胎弓,背后斜绑一支箭袋,箭羽油彩五色缤纷,煞是齐整;右手则提着一柄厚背金刀,刀刃上泛着重重赤色,足见刀下冤魂多不胜数。
刀乃兵器之王,阵上杀人最为爽利痛快,毛氏以刀为器,的确与她性格身份,再是相称不过。
“大夫人,这女子不简单的。”“任老大”上前一步,躬身指了指冬水。
“是么?”毛氏对冬水上下打量,目光如刺,令冬水颇觉不适,“这位姑娘,此处乃是非之地,你们虽是无意闯入,却也逃脱不了性命。二位可万万不要见怪。”她轻描淡写,仿佛取人性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冬水冷然一笑,将桓夷光挡在身后,而后举剑齐肩:“要动我二人,除非赢过我手中三尺青锋。你的手下与你亲如兄弟,你不会甘愿让他们犯险吧!”她臂上一震,那剑虽非名器,竟也发出龙吟之声,回音徘徊于山野之间,久久不散。
毛氏翩然下马,道:“不错,我不会让他们犯险。你我同为女子,你若赢得了我,自然大路朝天。”
言罢金刀一立,刀身加上刀柄,赫然比她身子还要长上一尺。
“一言为定!”冬水心头一松,自筹拼尽自己所学,只要生擒了毛氏,不愁她不应约。
“我这金刀重约五十斤,你可做好了准备。”毛氏朗声一笑,豪气直冲斗牛,继而脚下发力,一提刀,便横向冬水腰际划来。
毛氏久经沙场,须知上阵之后,生死便尽要抛诸脑后,万事皆以气势第一。她身体强壮,臂力比男子更胜,故而专拣这金刀为武器,一旦团团舞开,当真是气吞山河,万夫莫敌。不少武将本来武艺远胜于她,但因输在气势之上,往往还没看清刀势,便已身首异处,故她名气越叫越响,令人闻名丧胆。
但因只顾了气势,她的刀法中,有一致命缺陷——招式破绽过多。
倘若对手精于速度、眼力,她的气焰就算再嚣张百倍,也是无用。
冬水自幼与谷中前辈习墨家剑法、兵家武功,其中兵家讲究诡异多变、审时度势,经过这二十年来日夜不停的训练,一眼看穿旁人何强何弱,于她而言易如反掌。
她有数次机会可击倒毛氏,然而投鼠忌器,倘若击伤了毛氏,她手下怒起反扑,桓夷光必然无法逃脱。
冬水唯有耐心等待,等待可一举活捉毛氏的契机。
却不知,旁人万万容不得她等待。
几名前秦兵士为避她耳目,竟是绕了个大圈子,用了将近一炷香的功夫,才抵桓夷光背后。
“姑娘,你还不肯认输么?”打斗正酣,毛氏忽地收手笑道。
看她骤然收手。身上百骸俱是破绽,冬水心头大喜,正待施展擒拿之术,不料她竟笑吟吟地看向她身后。
与此同时,桓夷光被钢刀架颈,不禁怒喝道:“你们怎地不守约定?”
冬水脸色大变,急扭了身子,宝剑携千钧之力,直击桓夷光身边士兵。然而她情急之下,竟失了分寸,只觉肩上一重,金刀刀刃已停在脖旁。
毛氏手上极有分寸,金刀虽重,但未能伤到冬水一根发丝。与此同时,冬水手中长剑,已划破那士兵手臂。颗颗血珠顺着剑痕落下,但那士兵强忍伤痛,手中钢刀依旧稳稳逼着桓夷光咽喉。
“没有用的,你就算能在他动手之前斩下那手臂,我也可一刀杀了你。这位姑娘又不会武功,你既死了,还不尽我鱼肉么?”毛氏轻笑道,“更何况,我本就没想杀了她。”
她复看向桓夷光,啧啧道:“可真是个美人,不如让我带回去,配个将军作夫人呐。”
桓夷光身子一倾,白如玉的颈间顿被锋锐钢刀抹了一缕红痕:“你卑鄙无耻,出尔反尔。倘若执意相逼,我自会了断。”
“姐姐,不可!”冬水忙道,从毛氏的调侃之中,她早听出这并非她真正意思。
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