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您是不是又在想念义母、姐姐和那些老友们了吗?”
一道稚嫩的童音把尉迟恭从遥远的回忆之中拉回了现实,每当尉迟恭被情感所困惑,或者是陷入悲哀情绪之中,这个小孩的出现总会让他忘却很多悲伤。
看到这个孩子,尉迟恭欣慰得笑了笑,想起自己的女儿,估计也是这么大了,也是这么的可爱。
可是自己啦?自从那年不告离家出走,而去追逐那曾经何许缥缈的仙道,到如今已经是将近十一个春秋了,家人还好吗?双妻会原谅自己吗?女儿会不会记恨自己?自己已经从当年的壮年快变成老年了……
“傻孩子,当你以后长大了,你就会明白的,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当初离开他们去追求仙道,至尽仍未实现,实在是无脸面回去见他们,希望她们不会怪我……”
“搞不懂你们大人事怎么想的,明明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偏偏被您想得复杂,死爱面子活受罪阿。”
那小童说完话,还摇头晃脑的,一付老气横秋的样子,尉迟恭哭笑不得,这个孩子真的可爱,当初果真没白捡他,陪自己生活了十年,为自己找了不少生活乐趣。
记得那是离家半年的时候,也是进入蜀山地界二个月的样子;那天整个苍穹仿佛要坍塌了一般;黑压压的一片;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难受至极。
天空之中乌云翻滚;雷电交加;数不清的白金闪电与青黑闪电;交叉充斥;感觉就像两个杀红眼的仇人;不打倒对方誓不甘休。这样的电光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时 看?书/。;' 辰,原本以为大雨将至,慌忙之间找了一个小洞穴藏身起来。
但雷电歇了好一阵而不见下雨,他懵了,这种怪事他将近四十年来第一次碰到。可是让他更家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他右眼角瞥到半空之中乌云之内一颗金色的亮点正急速的向他所在的小洞飞来。
来势之猛,速度之快,转瞬之间就接近洞口,要是被这东西砸中,不死起码也得重伤,他赶紧把脑袋偏开。只听到“嘭”的一声,那个亮点砸中了尉迟恭的颈部根处,接着又是“咚”的一声,尉迟敬德八尺的身躯倒在了地上,他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什么东西在扯自己的胡须,麻痒麻痒的。睁眼一看,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奶娃娃,正在用力的拔弄着自己的胡须。
乖巧可爱的脸蛋,红仆仆的小手,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一件白金色的小肚兜,上面镶嵌着九颗火红的小珠,一字排开,每颗珠子周围似有火焰燃烧一般,肚兜大小适中,刚好包裹着他那小小的身躯。
左手戴着一个古朴的手镯,分不清是什么材料制造的,似玛瑙更似翡翠,似白玉但也像白金,偶尔闪烁出五色的光芒,煞是好看。
但最为明显的还是他右面肩膀后面一根金色箭状胎记最为怪异,古朴而玄奇,奇妙而逼真,尉迟恭脑袋彻底的短路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那空中掉落下来的确是这个娃娃,而偏偏这个娃娃又是如此出乎预料的不寻常。
“这是哪家的娃娃,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还刚好砸中自己,是上天眷顾我的?还是……,不!一定是上天眷顾我,哈哈哈哈哈!估计怜悯我一人旅途太寂寞,赐我一个伙伴,好好好!小家伙你我相逢也是缘,今后就一随我一起吧,哈哈哈哈哈!”
一把抱起小娃娃,“卟”的一声,他长满胡渣的大嘴在小娃娃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天赐吾子!天赐吾子!”
那小娃娃,“呓、呓、呓”不断叫囔着,挥舞着他那一双精致小巧的小手向尉迟恭打去,似乎在表达自己的抗议。
“哎哟,哎哟,小家伙还打我。”尉迟恭呵呵乐道。
“咯咯”,“咯咯”小孩极为通灵,见他‘投降’,便收了手。
“得给小家伙取个名字才行,不能老是叫他小家伙吧?”
“呓……呓……呓”小家伙似乎在提醒尉迟恭。
“嗯;小家伙自己给自己取好了;好聪明的小娃娃;长大了;了不起啊;了不起啊。想不到我尉迟恭今天居然得‘子’如此,夫复何求啊!”。
“呓……呓……呓”
“一……毅……弈……奕……翊?”
蓦然,尉迟恭看到他身上的箭形胎记,“羿”字油然而生,再瞅那白金肚兜,赐姓为金。
“哈哈哈哈哈,金羿!金羿!好好好,羿儿从此就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了。”。
“咯咯”,“咯咯”一时之间;这个小小的洞穴里面;这一大一小相处的是如此的融洽;比之刚才外面的乌云密布,怪诞异常景象;简直是天壤之别;这里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祥和,这让这个流浪在外的汉子觉察到了那份遗失的温馨!
第4章:定居大理
尉迟恭把起小金羿信步走出了洞穴;回头深深的看了看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山洞,随手上书“栖霞岭送子窟”。
孑然回头,迈步前行。行路已经过了二个时辰,自己连一只蛇虫毒物都没发现,就来平时那些凶戾的巨蟒猛兽也是远远的躲开,都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这让尉迟恭有点犯嘀咕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威猛厉害了,连猛虎毒蛇都怕我;没有道理的啊。”
低头瞧见自己怀里抱着的小金羿,见他小眼阖起;呼吸匀称;嘟着小嘴;红仆仆的小脸上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说不出是多么的憨态可爱;小家伙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就这么美美的睡着了;全然不去管那抱着他的那个男子抓破脑皮的想着问题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尉迟恭一边为父一边为母的照料着这个天上坠入凡尘的孩子;闲暇时间就向山野樵夫;猎人;药农讨要一些草药;零碎的皮毛;破布;然后再缝制成衣服给小金羿御寒保暖;这类针线活路可真的是难为这位顶天立地的汉子了。
要说是舞刀弄枪,他还在行,这类针线活路他是真的不行,缝制出来的大衣倒也是挺厚实的,保暖度倒是相当的高,只是从外观上来说算不上是衣服,充其量算是兽皮加上破布的组合。
小金羿也算的上是一个异数,自小到大没有生过一场病,这倒也给尉迟恭省下了一个大麻烦,要不然可就糟糕了。
自那日遇到上官警我之后,他带着这个孩子在大理定居下来,只为等待那个让 !竞技? 人觉得不切实际的好消息。
这些年来,他始终身着汉服,带着一个小孩,在这个彝族与白族集居的城市,虽然是异族,但是勤劳朴实,心地善良的两族人民还是给予了他们很大的帮助,送与他们父子二人一些布帛和食物,帮他们盖起一座大理石小屋,让流浪在异乡的人感到了回到家的怀抱。
自小金羿三岁起,尉迟恭就开始教他识字,习武,连同旁边邻家的小孩也一起教授,让这些南诏子弟也学习一些武术防身。
让尉迟恭再一次吃惊的就是小金羿的学习能力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其他孩子学习一个字,一个招式几乎是要几天,或者更久,但是到了他眼里,不到片刻时间就滚瓜烂熟,简直是天才啊,尉迟恭傻了,孩子们呆了。
片刻之后,尉迟恭笑了,孩子们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师傅为什么一会发呆一会又狂笑,他是在笑“上天你果然对尉迟某人不薄啊!”
接下来的七年时间里尉迟恭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几乎全部授予这个上天所赐的儿子身上,小金羿除了在学习之余还帮助其他的孩子做些农活,帮忙补休功课,今天奔东家,明天跑西家,深受当地族民的喜爱,就这样,渐渐的,数载时间一晃而过。
“十载时光,转瞬苍苍,古往今来,人一生究竟有多少个十年,上官兄弟,你究竟要让为兄等到什么时候啊!”尉迟恭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继续凝神望向洱海那平静的水面,沉思着。
金羿乖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义父,这十年之中,义父几乎有五年时间是在洱海湖畔观望湖水中度过的,面对自己这个性子刚烈的义父,自己是无法改变他潜在灵魂深处的执念的。
什么是仙道,就连自己这个小屁孩都不太相信,义父这个将近半百的汉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对此深信不疑,那个上官什么的多半是个骗子,忽悠得义父团团转,不就是一夜的朋友吗?没准儿一点交情也没有,哎,可怜的男人。
……
“哈哈,阿富,快来追我啊!你怎么跑那么慢啊,快啊!快啊!还有你小玉儿,像个蜗牛似的,下次来苍山上摘果子不喝你们来了,哼哼。”
苍山半山腰,崎岖的山路上,三个年方十岁,一脸稚气的孩童,在前后追逐着,跑在前面的是一个健壮的孩童,身高五尺,皮肤色泽古铜,不是我们的金羿还会是谁。
自三岁习武器,七年不懈的锻炼,加之尉迟恭严格督促,这个孩子练就了一身健美匀称的肌肉,和谐而不显露,并不像他义父那么肌肉纠结,让人一看就有那种威猛霸道、畏而远之的感觉。
身后的两个孩童,比起金羿约莫矮了半个头,身着典型白族服饰,男孩身穿白色对襟上衣;外穿镶花边黑领褂;下穿白色宽裤子;头缠白色包头;肩挎工艺考究而实用的绣花挎包。女孩穿白衬衣,着加工制作精细的艳红的领褂,下穿绿色绣花边裤子,脚穿绣花鞋,腰系茶花短围裙。
这两孩童是隔壁邻居家段水桓家的双胞胎兄妹,哥哥叫段羽富,妹妹叫段祥玉,二小和白羿是青梅竹马好朋友。
第7章:蛟麟残斗
“这朱果本身并不起眼,但毕竟上来自仙界,岂是这凡间朱果可以比拟的,而且我感觉到它里面蕴涵的仙灵之力非比寻常,这才带着这么多的手下来上门来分一杯羹。”
“不过让我想不到的是,这座山崖之下的毒物,猛兽居然会甘愿为你卖命,公然与我这个南诏妖王对抗,真的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更奇怪的是你似乎伤势更加严重了,要不然你怎么会中我的地狱火毒。”
金麟四处看了看那正以飞快速度减少的断魂崖本土妖物,愤怒的双眼之中,泛起晶莹的泪花,望向着金羿所藏之处,那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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