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人的死绝不是普通人普通武器造成的。
其二,别墅被明显翻动过,犯罪分子好象在寻找什么东西,但又非金银,非珠宝,并且离开时有意清理痕迹,手法专业。
其三,案发两个月前,曾有大批外籍华人通过偷渡方式入境,警方经过缜密的侦察后锁定其中一人为该案主要嫌疑人,案发后那人失去踪迹,警方推测那人极有可能再次通过其他渠道出境,但其身份还在破解中。
警方暂时没查出洛野的身份,也没查不出洛野与王多梦家族的恩怨,事实上王多梦死后,知道他们之间恩怨的人在整个世界上也不会超过两个,一个是洛野,一个是陪着洛野的张叔。
王多梦和洛野之间的种种是非恩怨乃一个天大秘密。
此案的消息被严密封锁,但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天海市谣言四起,都说王多梦被一个大仇家给害死了,至于是什么仇,有人说王多梦曾经坑过人家的钱,有人说王多梦曾经强奸过人家的老婆,更有人说王多梦其实是诈死,因为他做的生意涉嫌犯罪,政府要查他,所以他来了一个金蝉脱壳,弄个替身,演了一场仇杀的大戏后,自己跑国外逍遥去了……
侦破此案的难度很大,直到花费了警方无数精力,无数金钱后,才逐步的确定了主要嫌疑人为洛野,但他加拿大华人的背景却使案子陷入僵局。
洛野家族在加拿大是名门望族,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此案他虽然有重大嫌疑,但现在警方所掌握的证据还不够,这些证据不足以完全地指认其为该案主谋,兼之牵涉到国外,一些事情办起来颇费周转,最后这个案子只好被暂时挂了起来。
第十五章 红玉
王多梦交给罗天歌的那个小纸袋终于被拿了出来,虽然王多梦明确说明这东西是交给自己女儿王娇娇的,但因为牵涉过大,警方还是把王多梦的所有亲属都叫了来,当面打开这个纸袋。
纸袋里放着一盘光碟。
把光碟放入播放器,里面出现了王多梦的身影,然后一段丑闻从他嘴里说了出来。
这丑闻却与那案子无关。
在场的王多梦直系亲属只有他的老婆,女儿,儿子,其他人都是外戚,是他老婆那边的亲戚,王氏本门的族人却一个都没见,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那丑闻让所有人都尴尬无比,原来王多梦现在的老婆并不是原配,他的原配老婆是王娇娇的母亲,早年去世了,现在这个是后来娶的。
王多梦在碟片里说他这个老婆出过轨,这个老婆所生的儿子也不是他的,DNA数据对比的证明材料都被他放律师那里了,因为他怕律师为了钱而联合那个女人,所以特地留下一张光碟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在碟里王多梦郑重交代,所有王氏企业的财产全部留给王娇娇,没有别人一点的份儿。
碟片放完,警局里顿时炸了锅。
王多梦老婆的亲戚纷纷喊闹,说就算儿子不是那个死鬼亲生的,但这么多年夫妻,怎么可能一点财产都分不到。
王娇娇寡不敌众,但作为一个富豪的女儿,她的朋友也是很多的,见此状况也不再争辩,直接伸手掏出手机,一顿猛打,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来一大票人助拳。
一干警察直看得目瞪口呆,纷纷上前劝解,直到头比斗大。
想王多梦尸骨未寒,这些亲人不去商讨如何安排他的身后事,却在公安局里争起财产来,倘若他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
但这些有关财产继承的事情自有法院去判决,警察已是插不上手了。
经此一事后,局里给罗天歌放了一个月假,本来他并无功劳,但生还几人中只有罗天歌击毙了三名歹徒且缴获了三把枪,所以还是被上面另眼看待了一番。
晚上回到家,这小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水冲澡,这阵子把他忙得晕头转向,连好好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洗完澡后,罗天歌赤裸地从浴室走了出来,本来这大房子就他自己住,穿不穿衣服根本无所谓,他也从来都是这么干的。
舒坦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摸出根烟卷叼到嘴边,刚想点燃,他却发现了一件有趣儿的事。
那红色的小鸟原本最喜欢站在一张小玻璃桌上蹦跳着玩耍,但此刻却在那一动也不动。
罗大少双眉一扬,仔细观看,却见那鸟儿把两只翅膀完全打开,伸向前面捂住了双眼,浑身的羽毛也膨胀松软起来。
罗天歌被小鸟这强大的拟人化动作惊呆了,拿下烟卷,走上前盯着那鸟儿说道:“你干什么呢?怎么……还能做出这种动作来?”
鸟儿不会说话,在那也不动,罗天歌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碰小鸟一下,没想到这小鸟竟如遭雷击,浑身一颤,罗天歌更是摸不着头脑,他伸出小手指轻轻把鸟儿的小翅膀挑开些,鸟儿眼睛睁开,只看了罗天歌一下,然后忽然在桌上把身子转了过去,重新用翅膀把眼睛捂上。
罗天歌看了自己一眼,又看了看鸟,好半天忽然笑出来:“你这小家伙,可真是奇怪了?”
他心里想,天下哪有这般的鸟呀,纵是那号称最通人性的大草原银雕也没眼前小鸟这样聪明,他决定再试探这鸟儿一下。
走到大衣柜前,他拿出来短裤和睡衣换到身上,然后重新回到桌子边。
鸟儿还摆着那姿势不动,罗天歌用手碰了碰它,说道:“嘿,小家伙,我穿上衣服啦,不信你看看。”
鸟儿似乎能听懂他的话,有些娇羞地把翅膀张开一个小缝儿,然后慢慢打开,看到罗天歌果然不再裸着身子,它立刻换了姿势,欢快地蹦跳起来,跳着跳着,竟然一纵身飞上罗天歌的肩头,用那小小的嘴轻轻地啄着他的脖子。
罗天歌这下彻底无语,绝对的无语,很明显,这是一只能听懂人言,而且懂得人类习惯的鸟。
这是只什么鸟?这还是鸟吗!
罗大少自诩出身不凡,光怪陆离的事情也见过不少,但……接下来他又发现一件让他几乎叫出来的事情。
带着这只小鸟,他有些木然地去收拾这些天换下来的衣服,其中有一件衣服是在山上穿过的那件T恤,拿起衣服时,他忽然发现胸前的口袋处竟然有一个洞,怎么回事?他可不会忘记,当时自己一直用这口袋装小鸟了,鸟儿在里面还睡过觉。
伸手向那口袋处的破洞摸去,里面冰冰的,凉凉的,似乎有一件东西,用两根手指把那东西夹出来,赫然是一颗黄澄澄的子弹……
沙漠之鹰的子弹。
他回忆起自己在树上时身体遭到的巨震,那该是子弹打到身上的表现,可是却没有受伤。
这子弹打进口袋的位置,那鸟儿当时就在口袋里……
这……
鸟儿在罗天歌的肩膀上跳呀跳,看到那颗子弹时忽然不动了,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后,飞了过去,伸出小爪子从罗天歌手中抓过那颗子弹“啾啾”叫了起来,最后竟然把子弹丢进垃圾筐内,然后得意地在大厅中飞起来。
罗天歌怔怔地看着那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道:“你,是你救了我吗?”
鸟儿自然不会做答,但罗天歌心中已确定了这个想法,这只小鸟在他心里越发神奇起来。
他忽然说道:“你这么可爱,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不能总是鸟儿鸟儿这么叫你,我看……就叫你红玉好了。”
鸟儿落到桌子上,看着罗天歌,仿佛在想着自己的这个名字。
罗天歌却不知道,这鸟儿原本的名字就是叫做红玉。
第十六章 换枪
对于这整整一个月的假期,罗天歌是没什么具体计划的,如今他能重新拿起枪,回到家里去学《天罗枪法》自是没什么问题,但他却不想回去。
这小子表面浪荡不羁,其实内心细腻无比,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本就天资聪明,擅于伪装,只不过每个人表现的方式不同。
罗天歌的表现让人一点都联想不到他的家庭,其实他却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掩藏着心中的痛苦,对家族中亲情淡薄,冷漠的痛苦。
在山上的一天让他重新燃起了学枪的兴趣,这兴趣让他坐立不安,既然不打算回家学枪法,他就要认真的考虑还能去哪里学?
他可是知道,真正的枪法不是靠一个人在打靶场上练出来的,那些诡异的技巧一定要有老师或者枪谱做为指导,不然顶多练个百发百中,而百发百中对于枪界来说,只能算是一张入门票而已。
要寻一个真正枪界的人才行,但枪界的人不是从外表就能看出来的,他忽然想到了看守枪库的老沈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这是上午,罗大少梳洗收拾一番,带上54式直奔局里,罗天歌去找老沈头自然有理由,那就是领子弹,他的八发子弹在山上全都打光了,自然要去领,反正那老头也不知道自己放没放假。
一路无话,进入市局大院后,拿出小本本,过了几道岗进入枪管中心。
远远的,罗天歌就看到那老沈头在防弹玻璃后面擦枪,这老头矮矮胖胖,满面红光,任谁也不会把他和一个高手联系到一起。
但高手是可以看出来的吗?
罗天歌到了大理石窗台前打了个哈哈,他不做谦卑状,哪怕他想和这沈老学枪法,这也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啪”的一声把54式拍在窗口处,这小子大声喊了起来:“换枪,换枪。”
老沈头其实早就看到他进来,只不过故意装成没看见,可当罗天歌用力摔枪,他可受不了了,站起来抓过那把54式,象检查宝贝一样,口中还絮叨着:“哎,哎,我说你小子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我告诉你,枪是不能这样对待的,要爱惜你知道吗,其实每一把枪都是有生命的,幸好没摔坏……你说什么?换枪!”
“对,就是换枪!”罗天歌一脸怒愤。
“为什么?这54式多好用,我刚才检查过了,你把里面的子弹都打没了……”老沈头满脸怀疑。
罗天歌冷笑道:“好用,我可没觉得,你知道不知道,前几天上山本来我能立大功的,就因为这枪,大功非但没立上,差点连山都没下来。”
“什么?你这小子,难道前几天那个案子你也参加侦破了?”老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