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震动娃娃
作者:夙云
男主角:唐崇旭
女主角:依灵恋
内容简介:
为了摆脱女人的纠缠,避开緋闻曝光后的麻烦,贵为大饭店老板的唐崇旭,不得不躲到这穷乡僻壤来,但,许是命中注定吧!
在这人烟罕至的山区里他遇见了她──一个清新灵秀、却又坚忍勇敢的女子,吸引了他所有的目光;心,在不知不觉间深陷了,却没有人会相信,包括他自己。
既然财势、真情都诱惑不了她,他只好使出商场上的手段,这样做或许卑鄙了点,甚至让她恨他,但至少不会失去她……
打从在山谷里拖回这个男人后,依灵恋就开始后悔了,帮他疗伤、供吃供住也就罢了,不料他却恩将仇报,害她失去家园,无法在家乡立足,只好住到他家去,太可恶了!
她宁愿去饭店当清洁工,也不接受他的施捨。直到那一场天摇地动的灾变发生,而他竟为了她……
她才惊觉生命中已不能没有他!只是,神愿意再多给她一点时间吗?
正文
第一章
唐崇旭——这名字在台湾旅游业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叱吒风云的饭店大,善用心机、圆滑狡诈,商界人士听到他的名字无不胆战心惊,敬而远之。
除了商场之外,在社交界他亦是薄幸寡情的花花公子,玩世不恭,视女人为敝屐。玩腻了便丢弃,再继续猎寻下一个目标。对他而言,女人只是玩物、是他生活中的附属品,他身陷其中而且乐此不疲。
只是,“马有失蹄,人有失足”。这次他招惹上的不仅是别人的情妇,更是阅人无数、不是用钱可以轻易打发的女人。为了彻底脱身,也为了避免曝光后引起的麻烦,他必须暂时远离台北这块是非地……
夜幕依旧黑暗无光,四周出奇的宁静,世界安祥地沉浸在温馨的梦中。
惟有他——唐崇旭的心随著逐渐加快的车速在飞腾,然而,距离预定的目的地却似乎更远了。
漆黑而陌生的山路令他完全迷失了方向,他越著急,就越找不到出口,周遭方圆三公里内没有任何住家的灯光,这下真的是求救无门了……
进口跑车来个大转弯,尖锐的刹车声让他紧紧蹙起两道浓眉,深邃迷惑的眼眸,此时如刀光般闪闪发亮,充满了难以想象的冷凝。
他不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他完全迷路了,由挡风玻璃望出去是深不见底的骇然黑夜,他看不到前方的路,仿佛被魑魅团团围住……
突然间,一阵恐惧袭上心头,他来不及放声大叫,煞车板便宣告失灵,而后车头迎面撞上一堵山壁。
周末的夜晚,擦撞出的火花,在阒黑的夜空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巨大的爆炸声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宛如地动天摇。
“妈妈,有火……”七岁的大宝摇醒了正睡得不省人事的依灵恋,她每天都累得几乎倒头就睡。
“火……”四岁的小宝也口齿不清地叫唤著,他的手指著窗外灿烂夺目的火焰。“妈咪,著火了……”
“火?”灵恋顿时清醒,吓得赶紧跳下床。“火在哪儿?火在哪儿?”
“在那儿!”大宝用手指著。
“天啊!”望著猛烈的大火恍若要吞噬大地和山头,灵恋惊呼道:“你们乖乖待在家!妈妈去救火!”
这整个村落散居在大片的山头,事故地点附近只有他们一户人家,另一户则远在一公里外。
此刻她只能自助,灵恋早已明白这事实,她的生命中,除了和她相依为命的大宝和小宝外,已经一无所有。
她往外面冲,离火光不远处,是一辆正在焚烧的车子,一定是车子急速转弯擦撞山壁时引起油箱著火。
正当她不知所措时,火势竟然渐渐熄灭了,只剩下面目全非的烧焦车。
车里的人呢?她警戒地四处张望,果然发现躺在草堆中昏迷不醒的人。
她的心脏纠紧,飞奔过去,试探他的气息,虽然处于昏迷状态,但还有微弱的呼吸。
可是方圆百里内根本没有医院,她拚命地拉起他,想把他拖回家,但男人魁梧的身材使她步伐蹒跚,呼吸也渐渐急促起来。
靠近家门时,大宝和小宝跑过来帮忙,他们跌跌撞撞地进门。在窄小的客厅里,大宝机灵地取出草席铺在走道上,让陌生人躺在上面。
灵恋赶紧为他检查伤势,发现除了大腿受伤,并没有其他严重的外伤,连烧伤也没有。可能因弃车逃脱时脑部撞击到地面,才导致他一时失去知觉。
依她的判断,这样的撞伤应该会在清晨时醒过来,否则就表示他伤得很严重,她只好载他下山去看医生。
“妈妈。”一番折腾以后,小宝偎进灵恋的怀里,兴奋地问道:“妈妈把爸爸带回来了吗?”
灵恋的心口一震。
她收起哀伤的眼神,落寞寡欢地对小儿子道:“不是,他不是爸爸,他是叔叔……”她盯著衣衫破损,却掩不住英姿焕发的挺拔男子,对小儿子再三叮咛。“记住,要叫他叔叔喔!”
大宝稚气地叫著:“他当然不是爸爸,爸爸在那里啊!”他指著客厅?暀W的一张照片。“那才是爸爸啦!”
灵恋望著那张照片,心在淌血……
唐崇旭呻吟著缓缓张开眼睛,只感到头昏眼花,一阵天旋地转。
“醒来了。”离唐崇旭咫尺之处,有一阵稚嫩的声音响起。
“快去叫妈妈!”大宝使唤小宝道。
“妈妈!”另一个欢呼般的声音响起。“妈妈,叔叔醒了!”小宝跑出门叫唤。
“先生,你感觉还好吗?”没多久,一股温柔的嗓音,像和煦的春阳照拂在他身上。
“我……”他说不出话。
“你的头很痛吗?你的四肢能不能动呢?”灵恋再问一次,小心翼翼地触摸他的膝盖骨。
“不,我……”他还是说不出半句话。
“你发生车祸了,而且昏迷了一阵子,这里没有医院,只好先让你待在我家。”她一五一十地说明经过,试图安抚他的疑惑和不安。
当视线逐渐清晰,他终于看清楚她的容颜——
精致的五官,姣好的面容,带著一股难以言喻的灵秀气质。
老实说,论外貌,她可能比不上过去他所认识的任何名门淑媛。她的穿著简朴寒伧,破旧的背心搭配宽松而沾上泥巴的结绳裤。脸上未施脂粉,长发随意扎起来,俨然像个农家村妇。尽管有著独特清新的魅力,却绝对不是他所交往过的女人类型。
不过,这样的她却令他深深悸动。
说不出原因,是那充满关怀的眼神吗?
忧郁的眼神闪烁著他从来没见过的、令他感动的光采,仿佛诉说著她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也仿佛是种时时刻刻都存在的关爱,对这个家、对她的孩子……她一定深深爱著这里。
他努力让声带发出声音。“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乌拉罕』,一个位处中央山脉、毫不起眼的小村落。”
“乌拉罕?”一个听都没听过的地方,而他依稀记得,迷路前他努力地看著地图,但就是迷路了。
“什么烂地图?亏我还从事旅游业。”他嘀咕。
灵恋会心一笑。“别抱怨!你运气很好呢!火烧车前及时逃出车外,不然你一定凶多吉少。”
“一定是我爸爸在保佑你。”大宝叫嚷著。“爸爸在保佑『乌拉罕』。”
灵恋不经意地微笑,那满是感恩的盈盈笑容,却让唐崇旭心神一荡。
“没事就好,你好好休息,需要帮忙就叫大宝代劳,中午前我就回来了。”她轻盈地走了出去,一天的工作开始了,为了养家,她每天都得出门工作。
从鬼门关前捡回一条命后,唐崇旭的思绪开始运转。
户外的春阳逐渐照耀整个山谷,他终于彻底了解到这里有多荒芜偏僻。
“乌拉罕”与他所熟悉的纸醉金迷的世界迥然不同。
从他称霸台湾饭店业,成为新一代饭店龙头后,他的世界就充满了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每天无不为名利争得你死我活。
如今,他不可思议地注视这一望无际的土地。
山清水秀、郁郁葱葱,满山的油菜花随风飘荡,为大地妆点一抹淡黄的颜色,自然的美景令他目不暇给。没有斗争、没有纷扰,这里充满闲云野鹤的雅趣。
两个孩子腻在唐崇旭身边,脏兮兮的脸蛋露出害羞和生涩的笑容,相当惹人怜爱。
后来他们干脆一股脑儿地坐在唐崇旭的大腿上,惹得他痛呼连连,虽然他向来不怎么喜欢孩子,但这时竟也舍不得以凶狠的态度斥退他们。
从孩子脸上,他不由得对她兴起无比的好奇心。
是怎样的“女孩”,会带两个孩子住在这几乎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
他阅人无数,坚信自己不会看走眼。她还很年轻,在他眼底,她甚至只是个小女孩。而两个孩子却叫她“妈妈”,可见她很早婚。
不过,这不稀奇,这年头,多得是放浪大胆的少女,因为贪一时之欢而年幼生子的例子比比皆是。只是看她的清纯模样,与现代少女们的前卫作风又大相径庭。
环顾四周,真是家徒四壁,挂在客厅?暀W的那张照片更是令人心惊,那照片上的年轻男人,该不会就是她已过世的丈夫吧?
她真是一个充满谜团的女子。
“叔叔,你会不会离开这里?”小宝傻傻地问。“要等妈妈回来……”
“你很笨耶!”大宝骂小宝道。“他有脚,也会走路,家又不住这里,当然会离开啊!”
他们似乎舍不得他离开,但唐崇旭怀疑自己有什么可以给他们的。
他现在一身的伤及汗臭味,落魄到连“家当”都随著车子被烧成灰烬了。
哎!这真不是倒霉二字可以形容的。幸好皮夹随身携带著,重要证件和金钱没有损失。
炙热的阳光将大地照耀得闪闪发亮,近午了,他终于等到她回来。
破旧的小发财车停下,她扛下大铁桶、铁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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