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飞往香港
人总是会幻想一些自己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张炎云也发现自己对过去有古怪的怀念。
幼时的牧羊犬,父亲的笑容,母亲的悲伤,这些早就抛弃的记忆,最近一再地进入自己的梦境,一次比一次真实。他们在自己的梦中笑着,被他们包围着的自己是那样的幸福,自己在梦中,甚至忘记了他们已经去世的事实。
为什么最近总是会梦见这些,难道说自己开始害怕寒冷?
张炎云知道,佟升是自己的仇人,自己恨他,恨不能亲手杀了他。可是,在欧阳明眼中,佟升是完美的养父。对欧阳明而言,失去佟升的痛苦,和自己失去父亲的痛苦,是一样的。
写作的时候需要换位思考,张炎云只要心平气和,就可以理解欧阳明的伤痛,也可以理解欧阳明对自己作的任何事。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还给自己自由!
在得到自由的承诺的时候,张炎云承认,自己心中有一些失落,也有一些愧疚!
现在,一笔钱买断他们的关系,以后就不要再有牵连了!
这样想着,张炎云开始为文稿加上新的剧情。
因为要加入新的人物,剧情自然也会有大的改动,就不知道这样的人物,会不会和原本的剧情起冲突。
将这个新加入的角色设定为长发,在视觉上就有一定的冲击力。
神秘气氛是蓝日出场的时候给观众的第一印象,像明月会以占卜师的职业出场,蓝日就设计为一个从事非法勾当的酒店老板好了,而且那个店还是仿古建筑风格,大半的建筑在古典园林的包围中,就会让蓝日更加的神秘。
头发就设计成作了接发的长发,大部分是及耳的长度,只有一层头发垂下,两个耳朵都有耳洞,但只是用了很小的耳针,不注意看就不会发现。日常穿着古式长衣,也会有穿西服的时候,但基本上还是垂重感强的长袍。外出的时候会披上外套,他的服装偏中性,色彩也不是黑色统一天下,不过大多是纯色,像米色、黑色、褐色、蓝色,也有时是白色。
与主人公第一次见面,这个男人穿的是宝蓝色的长袍。最后,观看一身黑衣的主人公与对手的死斗的时候,这个男人穿着米色的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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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暧昧,立场暧昧,服装暧昧,使用的武器也是和明月的飞刀、奥利维的长剑相比暧昧许多的软鞭。
这个男人,也许会得到女性读者的支持,因为新版里面,会有许多他和奥利维的对手戏,而且是在两个人的脸只有一毫米的距离的情况下发生的。
也许,在这个角色的塑造上,自己可以更加放肆一点,将一直以来压抑的恶趣味都展现出来。
把杀人的欲望在书中展现是一个好办法,这样的肆虐,也不会被人追究,甚至会得到追捧。只怕自己的读者,也在阅读的时候,享受杀人的放肆。
酒吧不管什么时候都弥漫着迷幻的空气。
孙翔的酒吧叫“午夜飞行”,最初知道这个名字的时候,张炎云笑他,这个名字只会让人想到女人的香水。但在一个满是“午夜飞行”、“毒药”之类的性暗示的香味的空间里,人,的确可以随便找一个陌生人,上床。
时间还很早,下午四点,酒吧正是最空闲的时候。
孙翔无聊的擦着杯子。
——这个时间来的人,一般都不是为了喝酒。
“蓝色潜水艇。”
他扔下一句话,坐在了吧台边,他知道孙翔虽然一副不像做事的样子,却会在三分钟内调酒。
听说他就是因为喜欢调酒,才开酒吧的。张炎云没有听他提起过他的家人,有时也会听信女人们的传言,相信这位年轻的老板是一个不得了的大少爷,或是被女人保养的小白脸。
“给你。”
孙翔将酒推了过去,自己也坐下。
“听说你从日本泡温泉回来以后,就好事不断。马上就要新书签售,还有人因为喜欢你,为你出资拍电影。老实和我说吧,是不是最近认识了什么大人物,看你一副精神不振的样子,就知道最近纵欲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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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不能得到赏识?为什么非要说我是小白脸?”
张炎云怎么可能告诉他自己和欧阳家的关系!
“原本在大学的时候,就有人想要发掘我做明星!”
“是呀,你的确是个大人物,从一开始就不像个单纯的作家。”
喜欢调酒,但是孙翔本人很少喝酒,他的面前只有一杯柳橙汁。
“刚认识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浪费,明明就是可以成为大明星的脸,为什么要做一个作家,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男人的脸长得好看有什么用,长得好的男人一般都是心理变态!”
他低低的吐了一句,这是自嘲。
“所以你就写那么阴暗变态的杀人小说?难道你有什么阴暗的过去?”
孙翔真的只是在开玩笑?
“我酒吧里面的人,时常讨论你。女人们凑在一起,猜测你以前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今天的样子。总结下来,有三个版本:第一个,你小时候被亲人性骚扰过;第二个,你从小就活在精神和肉体双重虐待下;第三个版本最夸张,说你有恋母情结,而且曾经被同性性侵犯过。”
“她们的想象力真是丰富,不去写小说也有些浪费。可惜,现实比小说更加夸张。”
张炎云不置可否的说着,他转移了话题。
“倒是你,你为什么会开这个酒吧?”
酒吧不小,内部的装饰也不一般,但是这个酒吧也低调得可怕,除了相熟的老客,这里很少见到陌生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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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对你说谎,因为我也不知道用什么借口可以骗过一个作者。”
孙翔叹了口气。
“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爱的时候不知道她是个千金小姐。我们在这里相遇,我们相爱。可惜现实不是言情剧,我们最终还是被拆开了。她回去,继续她的大小姐生活。我得到了这个酒吧,作为结束爱情的代价。”
“果然一点都不浪漫。若是她死了,还可以写一个生死恋。但是你的放弃也未免太快了,为什么不试图抓住她一次?”
“你认为我有机会吗?她可是名门千金,她的家族只要一粒手指就可以掐死我,我要是不知死活的追上去,也只会被扔出来!而且我也明白,大小姐不会和我私奔。私奔有什么好,我们这有勇无谋的试验,也只是给那些大人们一个打发无聊的机会。”
孙翔淡淡得笑着,冷冷的说着。
“何况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有多少认真,也许只是因为跨地位的恋爱很刺激。”
生死相许也不过是随口说说,又有几个人会真的遵守生死的约定?爱情本就脆弱的可笑,随便哪里被刺一刀,这脆弱的东西就会被撕开!张炎云已经明白了,相许一生,不过是不知道爱情的滋味的人才会做的一场幻梦。在现实的大缸里面浸泡了十年,他也不敢再一次的相信真心。
即使他非常明白,自己内心深处还在期望着爱情。
欧阳明会是那个给自己真情的人吗?
可惜到现在为止,欧阳明可以给自己的,也只是物质和肉欲上的享受。
“至少你们还有一些纪念。你将这个酒吧经营到今天,可见你的心里还是留恋着过去,留恋着那段死去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明明知道不该去想,明明知道自己要忘记,可是心里就是记得,梦中总是会梦见!”
张炎云喝下酒。
“梦中看见的,也和现实不一样。清醒的时候,我看见的全是不愉快的,梦中,我看见的却是自己都不记得的快乐!梦里很美,像春风一样柔软,被爱呵护着,被亲人包围着,美好得可怕。”
就是从日本回来以后开始的,张炎云害怕做梦,在梦中,他看见的都是美好得自己都忘记的过去!
“好梦吗?说明你的世界开始美好了。而且,我也已经有了新的未来。”
孙翔扬了一下手,手上有了订婚戒指。
“我有了未婚妻,我们会结婚。应该就是今年夏天,祝福我吧。”
这个花心男人还会有结婚的时候?
不过既然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张炎云也只好站在朋友的立场上,祝福这个朋友幸福。
回到家中,张炎云索然无味的躺下,也许是最近真的生活密度太大,竟然一觉睡了两天!
吵醒他的是周火生的电话。
(“你在哪里!”)
周火生似乎很愤怒。
(“今天是你的新书签售会,现场已经来了上千人了,就差你这位作者大人!你知不知道我的压力有多大!如果你不能在半个小时内赶到,我一定会胃穿孔的!可恶,麻烦的家伙有一个就足够令人发疯了!”)
“哦,今天是新书签售会。”
张炎云有些麻木了,第一次出书的时候的激动已经找不回来。那时候,自己恨不能打开窗户对着世界大喊“我出书了!”,见到一个朋友就会给他一本自己的书,朋友见面,总是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的事情,直到朋友们都无法忍受落荒而逃。
现在的确已经没有感觉了。
但是还是要给自己的读者一个整洁的外表,他找出一套深蓝色的西装。他知道,深蓝色可以将自己的气质衬托得更加自然而松弛,像是在诱惑读者。
——就算心里没有了感觉,他还是要给读者一张标准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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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必备的道具,他将头发处理好,又将胡渣清除,出现在镜子里面的就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有点不正式,有点危险。
会场比预计的还要拥挤,女性占压倒性的多数,现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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