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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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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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之被狼群包围,手持破晓步步后退,忽的,背后一实,倾之暗道:不好,已无退路,为今之计,只有一搏。

国未复,仇未报,他不能死!

倾之两眼赤红,如被血染,顿时逼发出凛凛杀气,竟将狼群震住,不敢近前。

僵持。

“嗷——,嗷——”叫声苍凉如漠。

狼群扬颈“嗷嗷”回应,倾之知道,那是狼王的召唤。

忽的眼前一团灰白从山坡上一跃而下,倾之不由握紧长剑。看背影,是头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成年狼,该是狼王不错。

狼王华丽的转身,冰蓝的瞳孔,残目上一道伤疤,深可见骨!

破军!

倾之不会忘记那道伤疤和那只蓝眸,心中陡然升起一丝希望:但愿破军也没有忘记他,否则,恐他今日难逃此劫。

蓝色的眸子似乎比从前更加冰冷,它安静地注视着倾之,不进不退。

蓝、白、红之间的对峙。

谁也没打算首先发起进攻,倾之自是对破军存了侥幸,而破军却似乎在等什么。终于,令人窒息的等待过去,一只体型较小的母狼施施然出现在倾之的视线中,它口中叼着一只白色小兽。

母狼缓缓的,毫无敌意的走到倾之面前,低头将小兽放在倾之脚边。它蹭了一下倾之的腿,似极依恋,却只是一下,就转身回到破军身边,与狼王并立。

贪狼?

倾之记忆中那个爱撒娇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是成熟而矜持的公主了。

冰蓝色的眼眸带领着它的狼群和妹妹将一人一马一只无名小兽和同伴的尸体遗弃在冰天雪地之间……

倾之失力地瘫坐地上,看见狼群走了,他有些不舍,那是他曾经的朋友,它们走了,再不会回来——因为它们已经找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国;而更多的却是死里逃生的庆幸——终于可以放心地喘一口气了。

白色雾气温热地扑在脸上,带着血腥的味道。

倾之不知道破杀和贪狼是怎么到的玄都,或许它们三个曾经一路追随他,后来追丢了,就融入了当地的狼群,还成了狼王。

“好样的!”倾之心中为破军叫好,只是,他为什么没有看到七杀?

七杀留在了别枝山?遭猎人屠杀?在争斗中丧命?甚至,就是在与破军的狼王之争中……冒出这个念头,倾之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

不会,它们是兄弟,不会自相残杀!

兄弟?

亲情?

师父说过,他的父亲与常熙亲如兄弟;而他的母亲,是商晟的亲妹。可就是他父亲的兄弟,他母亲的哥哥,害他国破家亡!

然而狼终究还是比人有情,虽然倾之不可能知道,但七杀是在与上任狼王搏斗中丧生的。其实它本可以放弃,它本不必拼杀到两败俱伤,但为了兄弟破军能顺利当上新的王,为了破军和贪狼能在新的狼群中立足,七杀战斗至死!

倾之休息了一阵,才想起脚边还有只毛绒小兽,拎起它的后颈,仔细打量。

白色,卷毛,不错;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没看出来;

有灵性,通人语……

“喂,你听得懂我的话吗?”

卷毛小兽似遭轻慢,不满的“嗷”了一声,四爪蹬空,徒劳挣扎。

倾之却敛了方才的孩童顽劣,神情严肃:难道这真是传说中的卷荼?母兽哪里去了?而狼群徘徊不去就是为了保护这只灵兽?“卷荼现,天下乱”?……

颜鹊自由散漫,不敬天地神明,倾之受师父影响颇深,也不信鬼神之说。

即便深山中确实有卷荼这种动物也不稀奇,而一只怀孕的母兽因为某种原因来到山外也有可能。在野外,母兽遗弃幼仔的事情时常发生,而狼群连小孩子都会“认养”,何况是只小兽呢?

只是,倾之颇为不解,破军和贪狼为什么要把这个捡来的便宜“儿子”扔给他?难道以为这回捡回来的也是他“妹妹”,所以才要还给他?

总之,头痛。如果不带回去,这小兽必然是要冻死饿死的,如果带回去……看左鹜的意思,万一小白毛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卷毛小兽挣扎一阵,见没有引起倾之的注意,便委屈起来,呜呜讨好。倾之皱皱眉头,将小兽抱进怀里,轻挠它的肚皮。小兽被抓得舒适惬意,便闭上眼睛睡了,却不知倾之此时所想:皮毛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肉质想必也极鲜美……

待到大队人马找到倾之的时候,已是深夜。

颜鹊几乎是摔下马来,看见倾之一身是血,大惊失色。

“青儿,你……”心疼是不必说的。

倾之忙道:“师父,我没事,这是狼血。”

“小兄弟遇见狼群了?”左鹜也翻身下马。

“是。”倾之点点头,简明扼要地解释道,“我被狼群围攻,马被狼咬死了,我也伤了几匹狼,幸而将其击退。”

“击退狼群?”后面的黑甲军有人啧啧称赞,有人口气质疑。

“到前面看看。”左鹜令道。

行已、去罹见倾之没事,才放了心。尤其行已,若是倾之有个三长两短,不用说无法向父亲交代,就是作为兄长,也要自责一辈子。

倾之失了坐骑,行已本想与他同乘一马,却见师父已将倾之托上他的赤驹,还不许后者反抗,低喝道:“好生坐着!”

倾之虽感激师父关心,只是想着回去之后少不了一顿唠叨,怎么也不能从劫后余生中高兴起来。

前去查探的人回来说果然在前面发现了一匹马和十三匹狼的尸体,难免又是一阵赞叹,什么“英雄少年”,“只身屠狼”云云。

倾之趁着周围嘈杂,拍了拍腰间的小皮袋——里面睡着卷毛小兽,低声道:“你若通人言语,就乖乖地不要出声,否则小命不保,我也救不了你。”

巧合吗?他觉得那小兽好似抖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小白囧照一张

好吧,下面这只,非白色,非卷毛。

形如狮虎,状大如牛?人家还小……

有灵性,通人语?咩一个看看……

还有,人家卷荼滴眼睛应该素银色……

这小家伙应该是一只小囧猫,嘿嘿,不过这囧囧有神滴小表情深得瓦心,哦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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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计

【章八】反间计

残雪点点,红梅飘落,蓝衣青年立于花下,花瓣萦绕,远观如画。

“大哥这是要葬花?”

蓝衣青年转过身来,二十岁的容貌,剑眉星目,温泽敦厚。玄都春末也不算多么温暖,但对于习武之人一件单衣也就够了。不厚的衣着之下,可见他猿背蜂腰,高细而不单薄。行已看看手中铁镐,镐头还当真“应景”的沾了几片落梅。

“师父让我把酒起出来。”兄弟之间玩闹惯了,行已一笑置之,也不恼去罹。

去罹却收起了玩笑的心思,沉吟片刻,凝眉道:“我们要走吗?”

“走,为什么?”二弟这话没头没脑。

去罹遂解释道:“师父的为人大哥也知道,食不厌精,衣不厌华,处处细致讲究。他既说过这酒要梅花十落方能凝其精髓,冷香四溢,就必定该会窖藏十年。如今满打满算才只五年,怎么就舍得起出来了?”

行已确实不曾想过,论起见微知萌、见端知末的本事,他实在比不上去罹和倾之。行已笑道:“师父自有他的主张,我们也管不了,倒是二弟找我可是有事?”

“噢。”去罹这才想起正事,从身后摸出个米袋,笑得颇为讨好,“师父叫我下山买米,大哥帮个忙吧。”

“你有事?”随口一问。

“也没有……”不好说。

“那为什么……”不自己去?

去罹不容分说抢过行已手中的铁镐,“大哥就别问了,我帮大哥把酒起出来。”难道要他说卖米大伯家的姑娘对他殷勤太盛?

行已皱皱眉头:去罹虽小他两岁,但平日里成熟稳重、冷静从容却绝不输给他这个大哥,为何今日一反常态?行已哪里想到,去罹再稳重,再从容,遇到大胆求爱的玄都女子也着实招架不住。

“好,你当心点,别碰坏酒坛。”

“知道,大哥放心。”

去罹见行已离去,松了口气,他将镐头往地上一杵,心道:难道真的要走?师父家业在南,必不会在玄都久居,而他们已经在丈雪城住了五年。这五年,除了必要的时候打理生意,交结权贵,师父最喜欢留在梅园教他们读书练剑。有时去罹甚至觉得,师父留在丈雪城不是为了交通南北,买卖有无,而是为了有个安顿的地方教徒授业。

错觉吗?他总觉得师父的身份隐藏着几分神秘。相貌俊雅,风度超然,挥洒金银如土,嬉笑权贵之俗,绝非普通的行商坐贾,也不像一般的游侠剑客,那一身气质,与生俱来。并且师父年过三十,却也不曾听他说起过家中妻室……

倾之远远瞧见去罹在树下愣神,细长睫毛一低一抬,转身进了颜鹊的房间。

颜鹊正在想事,见是倾之,便问:“你怎么来了?”

倾之负手掩门,问道:“师父,我们要离开玄都了吗?”

颜鹊挑了下眉毛,凤目飞彩,“你怎么知道?”

“师父埋在树下的梅花落还不到时候呢。”倾之一语道破。

颜鹊失笑:还真是什么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倾之的眼睛。当初他见倾之小小年纪便心机深重,不喜反忧,担心这孩子一辈子为聪明所累。可商晟心狠手辣,老谋深算,倾之若没有些韬略算计,自保尚难,何言复仇?况倾之虽颖慧而不自作聪明,能极智而不倨傲无礼,乖巧懂事,能谋能策,也颇讨师父欢心,于是颜鹊那份担忧之心便也日渐淡了。

“对照夜军营地所在,我一直耿耿于怀……”照夜军之于商晟有如猛虎添翼,为长久计,必要先将这双翅膀剪除!

倾之欣喜,“想必师父已有结果。”

“不错,照夜军的营地在折天峰之北。”折天峰已是极北,极北之北……

倾之略思,“师父可是在烦恼如何才能拔除照夜军?”

颜鹊点头,“折天峰终年积雪,山势险峻,只有一条栈道可以通往山内,但关口处重兵把守,恐难突入。即使侥幸进入,凭一人之力如何对抗一军之兵?”

倾之微一笑,“要除照夜军,其实无需我们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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