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加上为这些商人服务的人员,每年秋季的宾落镇都是不逊于大都市的繁华之地,这是一座真正为商业而存在的城镇。
可惜陈无咎他们两个来的时间不大凑巧,眼下距离收购的旺季尚有几个月,偌大一个宾落镇上到处都现出一派萧条冷清的景象。镇上的几家商铺倒是显得十分尽职,虽然每天没有多少客人光顾,却仍旧坚持开门营业。
面对着大街上长相奇异,形形色色种族和奇异生物,陈无咎一直在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努力做到目不斜视,尽量不去观察周围走动的小镇居民,就如同自己对此情景早已司空见惯一般自然。
地球人对待未知生物的措施手段陈无咎从电影和电视上也欣赏过不少,他暂时还没有领悟到为了促进他人对真理的认识主动成为某种解剖牺牲品的无我境界。
老马识途的阿利斯拉着陈无咎穿过狭窄的小巷,来到一家酒馆门前。
陈无咎抬起头,望见酒馆门口的招牌之时,不禁皱了一下眉头。他从地下神殿中学到的那些知识在古代魔法王国时代自然是属于纯粹的魔法贵族阶层专有。时移事易,即便到了千年之后,这些贵族文化的衍生品更是与普通大众的生活***无缘。
真是枉费陈无咎花了不少心思去学习古代魔法王国使用的那些龙飞凤舞的字母书法,现下却连一块小酒馆的招牌到底写了些什么都看不懂,失败!
献丑不如藏拙,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些文字的陈无咎很聪明地将问题随手抛给了同伴阿利斯,说道:
“阿利斯,这招牌上面写得是什么意思?”
自命不凡的吟游诗人阿利斯正待给陈无咎上一课,这是他最拿手的项目。
作为社会中面向普通人的知识传授者,水平参差不齐的吟游诗人大多对音乐、诗歌、历史、文学和神话传说等多方面的知识都有着非常广泛。虽然说不上有什么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不过回答陈无咎这种程度的问题对阿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即使他只是个十分蹩脚的吟游诗人,情况也是一样的。
堵在酒馆门口的两人尚未察觉身后有其他人经过的时候,忽然陈无咎的耳畔传来一声沉闷有力的怒吼:
“混蛋!还不给我闪开,酒馆门口是给你们聊天准备的地方吗?”
二人闻声回头看去,一个象狗熊一样壮实的大块头正站在陈无咎和阿利斯的背后,一副气乎乎的模样。很明显他正在为了自己进入酒馆的道路被两个不懂礼数的家伙阻挡而怒气冲天。
第九章 第三节
陈无咎不晓得自己该用什么态度处理这桩麻烦事,暴力解决当然最简单的办法,于是他以自己半专业武术家的眼光衡量了一下对手的实力,在确信眼前的这个家伙充其量只有一身蛮力之后,心下的底气顿时足了不少。
而阿利斯则有着与陈无咎不同的想法,他先是一愣,然后微笑着朝大块头打了一声招呼,说道:
“你好,很久不见了,怎样,还记得我吗?”
这个长相活象狗熊的家伙瞪大了眼珠盯着阿利斯,过了好半天才恍然大悟地说道:
“哦!我记起来了,你不是去年来过镇上的那个吟游诗人吗?叫。。。。。。阿利斯!哈哈哈哈,怎么啦,东方的那些会跳肚皮舞的小美人也没能留住你这只花心的小狐狸吗?哈哈哈哈。。。。。。”
似乎被来人说中痛脚,脸皮老厚的阿利斯居然也破天荒地脸红了一次。旁边的陈无咎连蒙带猜地听懂了他们的谈话,知道二人熟识,今天这场架打不起来了,也放松了戒备,跟着一齐哈哈大笑起来,尽情地取笑阿利斯的糗事。
三个人一块走进酒馆,随意找到一张空桌坐下,点上几壶廉价的麦酒开始聊天。
隐藏了太多秘密的陈无咎在这种危险的社交场合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陈无咎本来对食用不明食材烹制的食物很有戒心,可是现在身上已经有解毒的魔药制剂可供使用,无惧于中毒的危险,总算是可以放松心情享用这些充满异域情调的食品了。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陈无咎一边喝着微微发酸的麦酒,一边注意倾听两位酒友的谈话,心中不住地分析着各种情况变化,尽量充实自身的知识结构。
生性喜好饮酒和热闹嘈杂气氛的吟游诗人与现在同桌共饮的大块头裁缝颇有几分交情,今天他们两个忙着叙旧,陈无咎乐得自己不必开口,在旁边一心一意地侧耳倾听,搜集着有价值的讯息进行分析。
在二人交谈中陈无咎得知阿利斯一年前曾经来过宾落镇,那时候他与同行的几个伙伴为了补充旅费专门在镇子的小广场搭台演出了几天,着实迷倒了不少本地的纯情少女。当然,等到大伙的荷包赚足了,宾落镇这种乡下小地方自然是留不住这群热血沸腾兼且热衷探险的年轻人,阿利斯他们一行人便启程到东方的巴伦西亚古城遗址寻宝去了。
“阿利斯老弟,你不是说要去寻宝吗?宝物找见了没有?”
大嗓门的裁缝罗姆即使已经压低了嗓音,实际效果仍然不逊于其他人大喊大叫的输出音量,酒馆里面的人纷纷扭转头颈朝着这边看过来。
无可奈何的阿利斯翻了翻白眼,说道:
“怎么?你打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吗?告诉你,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巴伦西亚的遗迹被盗墓者掠夺了不下几十次,剩下的无非是一地残砖断瓦。按说不会剩下什么了,好在我这个人的运气一向不错,没有空跑一趟,我分到一块三等的储魔水晶。”
听到储魔水晶这个极少用到的单词,尚算半个内行的陈无咎顿时眼前一亮。
历史比古代魔法王国更加久远的东方巴伦西亚王国,炼金术大师们发明了以魔动机兵为代表的系列构装魔法,储魔水晶只是整个技术体系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细小分支。
这个伟大的魔法文明覆灭的时间,比后来古代魔法王国建立的时间还要早上一千年之久,期间的蛮荒时代里,许多构装魔法由于的自身运作原理太过深奥的缘故,就连博学的古代魔法王国的魔导士们,都得承认无力重现这个奥术与炼金术交相辉映伟大时代的研究成果。
由此,巴伦西亚王国留下的几处城市遗址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冒险者眼中的探险天堂,只是能够活着拿到宝物出来的人并不多。
在这些废墟城市中活跃的魔法构装生物拥有着近乎于无穷无尽的生命,人类世界的千百年岁月对于它们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尽管巴伦西亚王国三千年前便已消亡,但魔法构装生物们仍旧执着地执行着原来主人的命令,以无比顽强的精神保护着属于自己的家园。
唯有少数几个遗址失去了守护者,但是经过几千年来冒险者前赴后继地挖掘,想必也剩不下什么像样的东西了。
阿利斯手上的储魔水晶,使用效果类似于目前常见的魔法卷轴,使用者可以在事先写入准备好的魔法,而实际运用时发挥出瞬发的效果。
依照储魔水晶品质档次的不同,储魔水晶内储存的魔法等级和数量也不近相同。
阿利斯所说的三等储魔水晶每次最多可以写入七个三级以下的魔法,或者一个七级以下的魔法。并且在储存的魔法消耗后,重复写入咒语,不必象魔法卷轴一般使用一次就会报废一张卷轴那么浪费,大大节约了施法的成本,称得上是非常实用的魔法道具,自然是一切法师职业者的心爱之物。
地下神殿保存的文档卷轴中多次提到过这种贵重的魔法道具,可惜陈无咎并没发现神殿中有储魔水晶的实物存留下来。
陈无咎估计是自己没有找对地方,毕竟庞大的地下神殿中隐秘场所甚多,走马观花的陈无咎只怕是连十分之一的面积都没能全部探索清楚,没有发现储魔水晶一类小巧的道具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这些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储魔水晶自身具有的实用价值尚且不论,倘若确信水晶中存储有现今业已失传的古代奥术,那么资深法师则可以通过逆向研究推导出这个魔法构成原理。
那些沉迷于古代奥术的研究者们都会为此而不惜报出一个令所有人都会感到心动的价码。
谈到这里,兴致大发的陈无咎和罗姆都眼巴巴地看着阿利斯,大有一副今日一定要开开眼界的意思。迫于无奈,阿利斯也只得顺从了他们的想法,从固定在腰带上的精巧皮包里取出了那块来之不易的储魔水晶。
本应是无色的水晶石被蕴含在其中的魔力渲染成美丽的浅玫瑰色,即便是外行看了也知道这东西的价钱一定不便宜。
从阿利斯手里接过储魔水晶,长相更像山贼同类的裁缝罗姆瞪大了铜铃般的双眼,嘴里嘟囔着说道:
“石头居然也这么温暖,好奇怪的东西!”
触手生温的储魔水晶落到陈无咎手中的时候,早已对一切神奇事物抱着泰然处之态度的陈无咎倒没觉得意外,他只是以自己学习过的那些知识和实物做了一下实际对比以后,就将水晶痛快地还给了阿利斯。
正如原世界的一般人不可能在自己日常的生活***里,接触到诸如相对论、量子力学之类与现实严重脱节的基础学科研究一样,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居民,他们的日常生活也与魔法这种奥妙无穷的东西无缘。
无论是学习使用奥术的法师,稀奇古怪的炼金术士,抑或是信仰神明获得眷顾的牧师,他们和普通人的生活***都有很大距离,所占的人口比例其实也相当少的。
而如阿利斯这种多少会一点三脚猫法术的吟游诗人,以及使用草药和简单法术为平民治疗疾病,驱逐恶灵的巫医,才是让普通大众拥有间接了解魔法机会的主要渠道。
三个人玩赏了一会储魔水晶,罗姆把话题重新转回到阿利斯身上,说道:
“既然探险的事情结束了,你不如在宾落镇多待些日子,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祭祀商业之神的时候,那可是非常热闹的景象。”
罗姆讲到此处,阿利斯谨慎地停下了话语,以眼睛的余光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动静,确定没有可疑人物之后,才苦笑着摇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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