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现在也能救她?”
“当然。”
“但你为什么不救她?”
“那会耗费我很多能量。”
“为了怕耗费能量,你就见死不救?”
“我不是见死不救。”小妖委屈地道,“只是上次帮你凝聚真气已经消耗了我太多的能量,如果再在她身上耗费能量,我会死的。”最后一句话显然是骗人的,像小妖这种已经拥有宇宙终极能量的强横能量体,岂会那么轻易就死去。她虽然说得委屈,不过目光却在游移不定,一付很怕我怪责的样子。我仔细想了想,虽然觉得她的话不尽切实,但前面说的话明显是事实,她的能量一直补充得很慢,即使吸收了一些太阳能,也赶不上这段时间在我身上耗费的能量,更何况她还将一部分核心能量转给了我,这对她来说是种巨大的消耗--而且是那种永远无法补充的消耗。所以,我实在没有理由再去责怪她。至于小妖的判断,我还是深信不疑的。她说郁媚还有三年的命,那就一定不会错。在小妖“不说谎”的时候,她的计算绝对可以称得上万无一失。于是,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勤练真气,让它尽快地成长起来,以便将来可以挽救郁媚的生命。
※ ※ ※
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将一张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放在了郁媚的办公桌上。
那是一张两百万的支票,装在一个精美的支票夹里。郁媚回身看到这一切,站在原地怔立了良久。此时我已经走出了孤儿院。--午后的阳光开始显出以往从未有过的明艳来。而我心中涌动起一股豪情,让我情不自禁地向着太阳挥动起了拳头。
→第二章 … 招兵买马(上)←
有了孤儿院的书面证明,退学已经不是难事了。将所有手续办妥走出农学院校门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吐出一口长气,然后给玉秀打电话,将退学的事告诉她。玉秀听了之后很高兴,随后就竭力鼓动我进复大或者同大就读,一门心思就想把我拉到上海去。听着她话中描绘的锦绣未来,老实说,我真的有点心动。如果不是退学之前已经有所计划,说不定真会听从她的建议,打点行包跑到上海去。
我们谈了很久,玉秀最终发现无法煽动我,就转而施展起软磨功夫,让我寒假尽早去上海,我只好应允。
※ ※ ※
第二天,林桑打来电话,话中尽是兴奋之意,说的自然是《诸神之乐章》那款游戏。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该款游戏销售了一百七十万套,而且还在持续热销。林桑已经专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我开了一个户头,并且已经结算了两千万的纯利进这个账户,这笔钱我可以随时提用。
我听了也颇为欣喜,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筹办公司需要一定的资金,如果博文集团对筹办新公司反应冷淡,我就必须另找合作伙伴,或者干脆独立出资,那时需要钱的地方就多了。这两千万来得正是时候。交谈之中,话题不知不觉就转到《七部族》这款大型网络游戏上。我没打算对林桑隐瞒,坦诚地告诉她自己想筹建公司的想法。林桑沉吟了片刻,忽然问:“沈浩,你有没有想过,与博文和我们TTB集团一同合作,将这个项目做大?”
我当即一怔,老实说,事前我确实没想过,不过现在想来,也并非全无可能。林桑这句话等于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个死结,也就是如何处理我与博文和TTB集团这两家公司关系的问题。合作无疑是一种中庸且王道的选择,什么人都不得罪,正符合我心中所想。
这个提议太诱人了,让我忍不住立即道:“如果真有这种可能,我会优先考虑。”
“那好,我立即向总部提交计划,希望博文也拿出积极的态度。”
※ ※ ※
博文的反应比我想像的要快,就在我退学后的第三天,袁慈打电话通知我,萧雯已经到了扬州。
一个小时后,我在136咖啡屋见到了萧雯。--她穿了一身淡青色的长衣紧身裙,外罩一件黑色的软呢大衣,既不失冷艳,又显出以前从未有过的柔媚来。
“这件衣服是我在扬州小商品市场新买的,你看还合适吗?”萧雯没有立即切入正题,而是问了一个对我来说很突兀的问题。我想了很久,才无奈地道:“我没想到像你这样的白领丽人,也会去小商品市场买东西。我想那些名牌服饰店该要喝西北风了。”
“不过,去小商品市场买衣服对你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你穿什么都好看。任何东西到了美女的身上,即使是丑的,也会变成美的,落伍的也会变成潮流的,这可以解释为美女效应。”
坐在旁边的袁慈忍不住扑哧一笑,道:“总经理,我说过,沈浩很会哄女孩子,现在你该相信了。”
“不相信也不行。”萧雯做无奈状地道,“光就沈浩在游戏设计方面的道行高深到什么程度,我到现在还没看清楚,何况这种保密性很强的本领呢?”
我苦笑道:“你们不要臭我了,还是进入正题吧。”
萧雯看了看表,道:“我们先喝东西,还有一位客人没有到。”
“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 ※
萧雯所说的客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林桑。看到走进136咖啡屋的这位客人,我着实愣了一阵子。好在林桑最会活跃气氛,走到我身边巧笑倩兮地道:“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
我连连道:“不--当然不是,不过,你怎么也来了?”
林桑笑道:“这是萧总的主意,她希望我们三方能坐下来好好沟通一下。”说到这里,林桑介绍了和他一同前来、一直默默站在她身边的那位男子,这位看上去普普通通、年龄不过三十出头、双目似乎缺乏神采的男子名叫刑彬,竟然是天地软件公司的总经理,也就是林桑的顶头上司。当林桑将他介绍给我和萧雯的时候,不止我惊讶,连萧雯似乎也感觉很意外。
刑彬向我伸出了手,道:“沈先生,早想来拜侯你,这次真是幸会了。”他说的话虽然礼数周全,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话里缺少一种最重要的东西--热情,加上他无论做什么动作都像个机器人一样,一板一眼的,在他脸上也看不到属于年轻人的神采和光芒,所以我对他的印象非常不好。不过,之后看到他跟萧雯握手时也是如此,绝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表情,也就释然了。不过,有一点却让我暗暗存疑,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代表天地软件公司的是林桑,而不是这位好像突然冒出来的刑彬,加上整个场面似乎都由林桑主导,刑彬只是默默站在一边,一付唯林桑马首是瞻的样子,这很让我怀疑刑彬其实是毫无实权的。接下来的谈判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
全体落座之后,萧雯做了开场白:“这次我请刑总和林经理来,是想就《七部族》这款网络游戏的合作事项做一次磋商。沈浩今天也在场,我想大家可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话音到此一顿,萧雯目光一扫在座的人,然后对刑彬和林桑道,“我们博文集团前段时间与沈浩有所误会,我想你们也有所耳闻,不过这些都已经过去了,如今沈浩既然想筹办公司,老实说,站在天梦乃至博文目前的利益上,是不乐意看到的。不过,从长远利益以及持久的合作上,我对沈浩这个想法表示支持。所以,两天前林经理一向我提起合作开发《七部族》的事项,我就认为,大家有必要坐下来详细商谈商谈。”
萧雯的开场白算是解了我心中的一个疑惑,也就是林桑为什么会和她走到一起,原来她们已经通过气了,两者之间似乎还达成了初步合作的意向,现在等于是她们分别代表博文和TTB来跟我商谈。
“沈浩,我和萧总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同意两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七部族网络监管与开发有限公司。”林桑道,“公司注册资金为一个亿,博文和TTB各出资五千万。由沈浩你出任总经理和技术总监,我想我们要商谈的主要是股权问题。”
“这一点我已经想好了。”我成竹在胸地道。随后我打开随身电脑,调出了一份我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这是我和小妖共同合作,“参考”了上百份类似的文件而共同炮制出来的。花了我和小妖整整两个晚上,老实说,比设计游戏还累。不过,当我看到萧雯和林桑对合约的完备表示惊讶时,顿觉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二章 … 招兵买马(中)←
“股权按照博文和TTB各占百分之二十,我占百分之六十来分配,将来的收益也按这个比例来计算分配。”
“沈浩,我想你要的应该是控股权。”萧雯接道,“所以股权分配不妨以博文和TTB各百分之二十四,你百分之五十二来划分。”
我沉吟了片刻,还未做出回答,一直沉默地刑彬忽然道:“采中庸之道,博文和TTB各百分之二十二,余下的归沈先生。你认为如何?”最后一句话是问我的。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委实让我这个商场菜鸟很难拒绝。老实说,百分之二十二正是我心中的底线,萧雯提出百分之二十四我打算拒绝,但是刑彬紧跟着自动降低到符合我心中分配的底线上来,委实让我无法再以沉默来拒绝。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萧雯和刑彬商议好的还价策略,又或者刑彬看出了我其实是可以让步到百分之二十二的。如果是前者,我不会很惊讶,但如果是后者,刑彬这个人就将很值得我关注。
股权分配最后还是敲定在博文和TTB各百分之二十二,我百分之五十六上。这个最大的问题解决之后,接下来就是关于公司机构设置、场地设置、人员设置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其中的大部分经过商议之后都得到了解决奇书com,不过在公司地点设置上却出了争议:林桑要求将七部族公司设在上海,并列出了该地的一系列优点,阐明这将有利于七部族公司未来的发展。然而萧雯却立即表示反对,要求将公司设在深圳或者广州,说那里接近港台,对外交流更加方面,政策更为开放,游戏玩家更是云集。总之,她们都一门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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