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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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龟记-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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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这些人和睦相处。他们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萍水相逢,随风而去,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直到有一天,她见到了西城直人。

在见到西城直人的那一刹那,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在遇到的每一个人身上,寻找林致的影子。

如今,在这个年轻的日本人身上,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

她与西城直人飞快地恋爱、同居。他很快退掉了刚租的房子,搬进了她的房间。

他是很喜欢她的,她漂亮,温柔,会做菜,家里还经常寄来上几千镑的汇款。

但他始终不能完全弄懂她。有时候,她对着他喃喃地说出一段一段他听不懂的中国话,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她谈话的对象,并不是他。

他跟她讨论过这个问题,她总是一笑了之。

终于,他开始接触其他女人。

但他们并没有分手。

米秋南需要他,因为他是林致的影子。

西城直人也需要她,因为可以省下房租和饭费。

这样的混沌状态一直持续着,直到某一天。

那天米秋南去了一个不远的地方参加Party,本来不想当晚回。但搭她顺风车同去的人要在早晨六点之前赶回去,她只好在凌晨开车返回家中。

打开房间的门,开了灯,便看见西城直人和另一个女人趟在床上。

他一时不适应刺目的灯光,用手遮着眼睛,那女人似乎还在梦中,微微扭了扭身体,便再也没有要动弹的意思。

米秋南站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才向他们说了声抱歉,关上门走了出去。

她抱着双臂,走向湖边。空气异常的寒冷。晨曦微露,周围却仍是晦暗一片。

站在湖边的柳树下,她点着了一支烟,慢慢地烧着。

这是她第二次失去林致。

为了排遣心情,她打通了翟知未的电话,决定去她念书的萨尔茨堡游玩。翟知未很高兴。

但到了目的地她才知道,她的男朋友耿嘉旻和二哥翟知今也来看她了。

见到翟知未的时候,她穿着一件粉嫩嫩的大衣,踩着白色的靴子,小鸟依人地偎在耿嘉旻身边。

米秋南羡慕地看着她,这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幸福的人。

她也曾幸福过,但那似乎已经是上一世的事情了。

翟知今一见到米秋南,便在心里微微摇头。

她与上一次在护城河边时一样,神色惨淡。

因为不想打扰翟知未和耿嘉旻的二人世界,他陪着米秋南游览了萨尔茨堡。

他陪着她参观了莫扎特故居,一起跟门口扮成莫扎特的男子合影。他们欣赏了拉菲尔?多纳建造的天使阶梯,又乘坐缆车登上了僧侣山上的霍亨萨尔茨堡。

但她依然郁郁寡欢。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翟知今问她:“又出了什么事儿?”

米秋南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无论何时都能一眼看穿她。而每当自己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想要失态的冲动。

她一直拼尽全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坚强而出色的人。她用功地读书,有时通宵赶作业和论文。她这次恋爱又失恋,没有掉一滴眼泪。她将脆弱的一面深埋在三万英尺之下,不希望会有见到天日的一天。

但此刻,在他面前,她忽然控制不住自己,开始对他倾诉。跟林致之间的事,跟西城直人之间的事,细碎的点点滴滴……

翟知今耐心地听她说完后,对她说:“都过去了。也差不多是时候忘掉他了。背着这么一个包袱,你以后怎么走下去?”

米秋南忍不住问他:“你呢?你忘记她了吗?你大学那个同学。”

她风闻过翟知今的做派,本以为他是个天生风流的人,后来才从翟知未口中偶然得知他大学时和那个叫张颐佳的女生之间发生的往事。

翟知今愣了一下,笑道:“会过去的。总有一天,我会遇到下一个人……其实你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忘掉一个人,时间本身就是一个很无情的东西,可能未来的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你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米秋南默默地咀嚼着他的话,终于笑着端起啤酒:“那好,共勉。”

翟知今与她重重地碰杯。

吃完饭,他送她回酒店。

在门口分别时,她忽然问他:“知今哥,你的英文名是叫Michael,对吧?”

“对。”

“那我以后叫你Michael好吗?”

翟知今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但他终于点点头,笑道:“没问题。”

毕业回国后,米秋南进了北京一家知名外企工作。

狂蜂浪碟当然有几只,但并不合眼缘。而且她的工作很忙,使她几乎没有时间去考虑个人问题。她觉得这样很好。

翟知未在国内的时间少,但每次回国总会约她出来吃饭。

有一次,翟知未偶然提到,她二哥现在在广州。

“怎么去了广州?公司想在那边发展市场?”米秋南问。

翟知未点点头。

米秋南心里忽然有一丝失落。

过了几天,BOSS召集手下三个女孩子开会:

“我们部门要派一个人去广州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半年。Chelsea,Rachel,Lily,你们有谁愿意主动过去吗?”

正当另外两个女孩子面面相觑时,米秋南已经爽快地举手道:“我去。”

作者有话要说:口吐鲜血地完成更新任务

本文邻近结局,进入悲催的卡文阶段……

更新速度无保证。

估计一个月后能完结,大家到时再来吧

在昏黄的路灯下(上)

我已经不记得和翟知今失去联系有多少天了。

我只知道这么些日子,我都是在等待中度过。

每一通电话响起,每一个和他相似的身影经过,我的神经都会猛跳。

但每一次的响铃,都不是“鬼子进村”;每一个身影,也都不是他。

我鄙视我自己。极度鄙视。

莫名其妙的虚荣心。自己甩了别人还指望别人对你恋恋不舍,什么心态。

但人无完人,我就这德性。

生活就这样浑浑噩噩着,直到这一个晚上。

下班回家时天已黑透,到了楼下,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终于看见了那部熟悉的车子。

我的心狂跳起来,但我假装没看见,慢慢地向楼下的铁门走去。

我感觉到有人从车里钻出来,几步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臂:“小京。”

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我竟然有点想落泪。

我没有挣扎,回过头默默地看他。

他穿了一件酒红色衬衫,衬得皮肤很白。这颜色他以前没穿过。其实我心里一直暗暗希望他有天能穿这个颜色的衬衫,心想一定很好看。但毕竟这颜色太过舞台化,我一直没好意思提出来。想不到他今日竟然自己穿上了。

“我有样东西要给你看。”

他说着,打开车尾箱,里面堆满了火红的玫瑰花。

昏黄的路灯不知何故突然间变得明亮起来,照得那些玫瑰一朵朵熠熠生辉。

周围路过的街坊一个个驻了脚步,开始围观。

我这辈子没这么风光过,低头审视着满车尾厢的玫瑰花,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浮在云端,嘴上却道:“翟总,您有闲钱搞这些,还不如捐给希望工程。”

翟知今好像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从玫瑰花丛里变魔术似地掏出一个系着雪白缎带的天蓝色盒子。

有围观的女孩子低呼:“Tiffany!”

我心说嚷什么,我知道。

他把盒子递给我,笑道:“那……这个也捐了?”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接过那盒子,打开一看,一个硕大的钻戒映入眼帘。

围观人群齐刷刷的一声惊呼——“哇!”。

翟知今没有夸张地单膝跪下,他只是握住我的手,深情地说:“嫁给我。”

我含泪凝望着他。周围围观的人们有节奏地一声声起哄:“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当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滑落时,我点了点头。

围观人群发出一阵欢呼。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到了这一刻,我终于从梦中惊醒了。

我揉着脑袋爬起来,呆呆地坐在床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毛巾被,只觉得浑身凉飕飕的。

没有理智的世界,真是可怕啊。

抓起手机,开了机一看时间,才六点四十,闹钟还没响。

然而做了这样一个梦,我再也睡不着了。索性开路去上班。

今早的天气不是很好,黑云压城,眼看要有一场大雨来临。我趁着雨还没落下来,钻进了地铁。

在地铁上抓着拉环晃悠着,我试图解析我昨晚的梦。

按照中国古代传统解梦理论,当然没有问题——梦是反的,梦见有人求婚,意思就是不会有人求婚。

但按照弗洛伊德大爷的理论,就有点儿郁闷了——梦是被压抑欲望的变相满足。

如果抛开权威们,由我自己来解析这个梦,那么我至少可以推导出以下三点:

一、我终究是想结婚的。

二、我眼馋Tiffany的钻戒。

三、我对当年Siena汽车那个车尾箱里装满玫瑰的情人篇广告印象深刻。

出了地铁,天空仍然是黑云密布,雨仍是没落下来,让人继续提心吊胆。

万幸,公司写字楼大门离地铁口不过几十米远。我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跑进写字楼,心里很得意——外面再怎么暴风骤雨,也与我无关咯。

在电梯里,我遇见了同事小梅姐,由衷地向她微笑问好。

每当看到这位三十出头、身材娇小、性格温柔、笑容恬淡的姐姐,我就仿佛在阴云密布的天空里见到一缕明媚的阳光。谁说嫁人是女人的唯一归宿?看咱小梅姐姐,在佛学与气功的知识海洋中自由地徜徉着,不仅从没有将“剩女”二字放在心上,还修炼出一种世外高人出尘脱俗的气质。

我见她手上提了一个大大的红色袋子,鼓鼓囊囊的,不由好奇地问:“里边是什么啊?”

小梅姐忽然脸现羞涩,吃吃地笑了两下,把袋子打开给我看。

我心里忽然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慢慢地低头一看,霎时间五雷轰顶。

喜糖。

我用力眨一眨眼睛,再仔细一看——没错,是喜糖,千真万确。

与此同时,小梅姐那轻柔的、温暖的、洋溢着幸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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