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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上) By 甲小毒
文案
那年下雨的高三毕业旅行,向德恩与三个死党无聊的玩起国王游戏。
注衰的他连庄输家,惹上了莫东紫、方温奇、姬流这几位校园风云人物,将自己的身心搞得几乎破碎。
即使转学了,他还是摆脱不了三人——游戏持续在每个周日,向德恩如一份大餐,任由他们轮番享受。
欣羡紫、奇、流三人的同学们不明白,向德恩却看到了,那戴着面具的魔鬼们……
第一章
好久没有做噩梦了,才发现,原来我不曾从噩梦中醒过来。
梦里,出现了一双眼睛,非常美丽的一双眼睛。
黑暗之中,他只看得见这双眼睛,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五官。
那双眼眸深不见底,呆呆地看着它,就好似会掉入黑洞一样迷失其中。
而现在,这双美丽的眼睛正飘浮在空中,看着他,毫不眨眼地看着他。
心底没来由的惧怕蔓延开来,这让他一步步往后退,可是,那双眼跟他的距离始终没有拉远。
渐渐地,他对这双眼竟感到熟悉。
捂住张开的嘴,不可置信地摇头。
他非常坚定,这双眼,他看过,也曾经……对这美目的主人有过奇异的感受。
是谁呢?这眼睛总是时有时无透露出即将毁灭他的恐怖感,却怎么也无法讨厌的人……竟然,忘了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啊……对了,好像是单名的……当初在得知那个人的名字时,他还跟朋友开了一番玩笑。
那名字,念起来就像激进的河流。
姬流。
姓姬,名流。
“吓!”向德恩猛然睁开眼睛,满身冷汗,还没从奇怪的梦境里逃脱出来,只觉得肚子部位怎么特别重。
他低头一看,有一只毛脚踩在他的肚皮上。
“……”他无言地看着明明知道他醒了,却还不肯挪开脚的人。
“哥!你有没有搞错?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能睡?”那只毛脚的主人——向智全,只穿了一件四角内裤,头发倒竖乱得像鸟窝一样,显然也是刚睡醒的模样,还好意思大声说话?说不定只比他早个两秒起床。
唉,他的弟弟,虽说名字叫智全,可是怎么看也不像智商有齐全的人。
除了四肢发达和大嗓门之外,好像也找不到什么优点。
“你最好把你的脏脚收回去。”
语气里尽是咬牙切齿。
眼见毛脚收了回去,向德恩才松开眉头,摸向一旁的闹钟。
打着呵欠,看了一眼时间,他不由自主张大眼睛眨了眨。
嗯?这是几点了?“智全,你看这闹钟,你觉得现在是几点?”闹钟上,长针摆在六,短针摆在八的左侧。
“哥,现在才六点四十几分,不用担心,你可以慢慢来……”
“你白痴呀!”掀开棉被,向德恩立刻冲到浴室里头。
过了一会儿才从浴室门边冒出头,对着那躺回床上的弟弟大吼:“已经八点半了你还赖床!你伴郎做假的啊你!”
“什么?!”犹如被电到的青蛙一样,向智全跳了起来,两只眼睛瞪得老大看着闹钟。
对啊,长针是分针,短针是时针,的确是八点半了。
糟糕!昨天晚上他还跟家里人保证,今天他绝对会让有赖床癖的老哥准时到达婚礼现场,自作主张不顾老哥的意愿硬要睡同一张床,结果……不愧是亲兄弟,连赖床这东西也有共通性。
“哎呀哎呀哎呀……”边叫,向智全边跳着脚穿裤子。
同一时间,外头传来门铃声。
向德恩探出头,整个下巴都是泡沫,手上还拿着刮胡刀,表情是一副凄惨的模样,当下就命令老弟:“你去开门!”向智全一个裤管没穿好,“咚”的一声跌了个狗吃屎,顺便惨叫:“为什么是我?!”
“想想睡过头是谁害的。”
说完,向德恩就将浴室的门狠狠地关上。
瘪着嘴,向智全穿好裤子跑去开门,出现在门边的是一个小孩。
看着眼前半裸男子,小孩呆呆地问:“叔叔,你在干什么?”
“怎么会是你?”
“阿直说,要我来敲门叫爸爸,然后再一起去找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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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下巴抬得高高的,长了一副好脸孔,一看就知道长大后的样子不是帅就是俊。
“糟糕,被你那奸诈狡猾的干爸知道我们睡过头那还得了……”向智全边碎碎念,边迅速将小孩抱进门内,并且锁上门,像在害怕什么人下一秒突然闯入将门撞开一样。
结婚即将九年,小孩今年八岁。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而且书上的内容要依照重要顺序来排列的话,向德恩会将他老婆摆在第一页。
这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那样自然而不需加以解释,他就是爱他老婆爱得要命。
一个人活几十年才终于了解到,自己一直以来每天度过的日子多半是不快乐的,而向德恩将这些不快乐的记忆去除掉,那么,他的快乐人生,应该要从他十八岁娶了吴碧凤开始算起。
可是当时,他和碧凤才多小呀,身份也都是学生,来不及好好办个婚礼,顶多就在法院公证,不过年少的他仍觉得幸福。
但是随着年纪成长,事业也小有成就,难免想起以往的小小遗憾。
就在几个月前,他那时正在客厅看报纸,视线立刻被一个占去半边报纸的钻戒广告吸引住。
几秒过后,他放下报纸对爱妻说:“碧凤,我们来补办婚礼吧?”那时候碧凤正坐在离他不远处的地方折叠衣服。
她先是愣了愣,然后嘴角慢慢上扬,淡却心满意足的一个笑容完成了,弯起来的眼睛里闪着星光。
她是个保守的妇人,却在走近后轻轻地将头靠在他肩上。
“晓轩当了亲戚这么多次的花童,我想,也让他当当我们的花童吧?”暧昧的答案,他知道碧凤是答应了。
向亲朋好友公布这项消息后,每一个人都笑着祝福并赞成他们第二次结婚。
当然,人的一生中,总会认识一些古道热肠的朋友。
()
这么巧的,就在向德恩通报大家婚事的第二天,他的三位好友来找他。
接下来的日子,不知不觉间,有很多婚礼的杂事渐渐有人“接管”。
这三个人——阿直、小刚、五荣——是一路从高中时代杀到大学,再杀到职场的好伙伴、好朋友,大至决定婚礼场地,小至寄给别人的邀请卡要什么颜色的事都包办了。
知道各个平时热爱挖苦他的三个友人,是因为高兴才会显出鸡婆个性,但连婚礼当晚他要穿什么颜色内裤要都管的话……这古道热肠也未免热过头了……不过,好兄弟、好朋友,计较这些干什么呢?对啊,是谁讲这句话的,站出来!向德恩一定会杀了发明这句话的人。
“智全,你看你有没有帮你哥换好尿布?连起床都要人家叫,这不是婴儿吗?”嘴巴叼着根烟却还有办法说话的人。
阿直握着方向盘看着后照镜,勾起嘴角,调笑的意味很明显!“呵呵……”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晓轩,小手捂着嘴巴偷笑出声,还将花童的胸花别针给弄歪了,却没办法不笑。
向德恩咬牙切齿只想打人,无奈双手因为在打领带而没空。
好呀,向晓轩你这个死小孩!是谁养大你的?竟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家老爸!很好……很好……“啪”的一声,向德恩额上的青筋又多了一条。
而同样坐在后车座的向智全,一副快哭了的模样正在帮老哥弄头发,自己的头发却依旧乱得像鸟窝,他求饶地说:“阿直哥,你就别再说了啦……”——再说下去,老哥第一个杀掉的,绝对是坐在隔壁的我呀!
到达碧凤的娘家后,向德恩下了车甩甩手,做了几次深呼吸来转换心情。
就见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走过来,手上抱着一大束蓝绿色玫瑰,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品种。
“呐,拿去。”
同是婚礼举办者之一的小刚,眼镜镜片上反射着一道光芒过来,金光闪闪到刺眼,他将手上漂亮的花束塞进向德恩怀里,后者倒退三大步。
“别闹了吧……我都是一个小孩的爸爸了!小刚,不会如今你才告诉我,你喜欢我很久了吧……”小刚先是愣了一愣,然后才哼出一声。
“先生,你想太多了哦,这花是阿直新培养出来的,你也知道他就是喜欢私下研究植物方面的东西。更何况,你少臭美了,这花是要给嫂子的,才不是给你。”
小刚口中的嫂子就是吴碧凤,只因为向德恩分别要比好友们大上几个月,所以他们用嫂子来称呼碧凤。
拿着手中的花束,向德恩笑笑。
嘿,这花还真是漂亮,花瓣上还黏着亮粉。
一只手突然伸过来搭在他的肩上,向德恩觉得肩上一沉,转过头去,看见阿直拿掉挂在嘴边的烟,说:“你不觉得这花很美吗?又配嫂子的气质,看,多淡雅。”
感动地看着奇妙却漂亮的混种玫瑰,向德恩鼻头竟酸了起来。
美丽的花……突然停顿了一下,他忽然想到今早的梦,梦里,有双美丽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