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千万字啊。著作等身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这样的作家吧。
东西实在太多,陈决看了一会儿就不想看了,到一边拿起毛笔练书法。春水看看他写的字,笑说进步不小,看来你这段时间天天练。陈决说那是自然,老是没文化可不行,咱也得跟得上作家的脚步,不然等哪天作家想通了,一脚把我踹了,重新找个才华横溢的男人,我多憋屈啊。春水掩口浅笑,说你也算才华横溢的男人啊,不一定非要会吟诗作对才算有才。
光着屁股的陈决故作深沉的想了想,说真的?如此说来你觉得我有才了?
春水点点头,说当然了,饱读诗书也还得有用才行,像你这样,能够思考些有深度的东西,比那些学富五车却不知如何去做个好人的人,不是好了几万倍吗。陈决心中大乐,说这话听起来太舒服了。说罢,就放下毛笔,抱起春水在她脸上狠亲一口。
调戏良家女子从来都是陈决的拿手本事,所以春水理所当然的被俘虏。一番云雨后,陈决躺在床上抽烟,眼望天花板。春水看看他,问道在想什么?陈决笑笑,在想你。
太老套的回答了,不过对文人来说,越老套的东西他们越喜欢。也许是文人骨子里的怀旧吧,所以对很多在现代人看来不屑一顾的东西,反而格外喜欢。倒是那些极其现代的东西,在文人眼中是不值一提的。
春水趴在他身边,一只玉手在他胸前游走着,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忽然摸到他肩膀上有块新疤,问道你这怎么弄的?陈决想想,说是前几天不小心磕的。春水何其聪明,揉着他的肩膀说我看这像打架打的,又跟谁打架了?陈决眼看瞒不过,就老实交待了说这是前些日子帮一个朋友搞的,我跟你说,当时我们只有两个人,对方二十多人,都是铁血真爷们,拳拳到肉啊,可我们没虚,以二当二十,几分钟就撂倒七八个纯汉子,叼不叼?
心疼的摸着他的伤疤,春水说都是大人了,还打架,什么事非得要用这种方式解决啊。陈决揉一下她胸口,笑道打架又由不得你选择,人家打上来你不还手不行啊。再说了,这世界就有那么多人渣,暴力有时候还真就只能用暴力来对付,当时是我的一个兄弟在青石公园被群殴了,我正好在附近就去帮忙了,后来叼了,我让小杨一个电话,王天宇就带来几个高手,操啊,我一看,就我功力最浅,伤自尊了。春水看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到任何一丁点伤自尊的表情,说王天宇不是恒远工程部经理吗?他也会……
一根烟抽完,陈决又点上一根,接着说你也知道他啊,也是,咱们七大经理常常上财经报纸,都是你们出版业的同行。不过我敢确定,你肯定不知道王天宇是个什么样的人。哦对,上次周总宴会的时候你看到他了,也许你对他的印象仅限于帅哥这个词,但实际上他不只有表明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拣狠的说,他是黑社会的,而且是头头一类人物,振臂一呼,在h市不管有多少小鬼都得老老实实躺下!
第二根烟抽完后,陈决终于没有再点第三根,而是坐起身喝口水,看眼窗外黑洞洞的天色,继续说道,其实我不太喜欢王天宇,那个男人太阴、也太狠,你说他商人嘴脸吧,不对,他属于那种适合赚黑钱的人,就是说你让他开个大妓院或者带领一大班杀手杀人越货,他肯定能做的很好。这样的男人你知道的,不对我胃口……陈决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维中,也不理春水,自顾自的说起来。这一说,就是半个小时,期间甚至说到了王天宇对杨牧的觊觎。说到这的时候,陈决是面带微笑的,偶尔还会哈哈大笑两声,一点不顾周边住户。也幸好房子的隔音效果好,要是搁一般普通小区,那笑声绝对会引来某些大妈们的怒吼。
当他说到杨牧的时候,春水显然有些惆怅的轻叹了一声。但他没有注意到春水的表情,依然故我的说小杨真是个好女人,跟我口味一样。哈哈,可怜王天宇一片痴心,可是咱们小杨看都不看他一眼。眼巴巴的看着美女,却没福气享受,太解气了。
“杨牧一心都在你身上,当然对别的男人没兴趣了。”春水终于说话,一脸的哀怨凄婉,当得起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闺怨啊。
陈决愣了愣,似乎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不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有点尴尬的又点上一根烟,在春水耳边亲一口,说吃醋了啊?
春水言不由衷的摇摇头,回答说还好。陈决挠挠头,说吃醋还有还好这种说法吗?吃就吃、不吃就不吃,还好是什么意思呢?
“没良心的。”春水概括道。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可是两个人却一点都不困。陈决不困是因为在春水家,珠玉在怀,如何能视而不见的睡觉?而春水不困是因为说到了杨牧,那个她自知比不上的女人,恐怕会是她最强大的情敌。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情敌若没见面,那么也是在准备着眼红。
陈决总归不是傻子,虽说对于吃醋这个词没多少理解,但看春水一副哀怨到让人想死的表情,还是忍不住拥紧她的肩膀,说别多想,我不是在这吗,至少今晚我是属于你的。顿了顿,他长叹一声又道,说实话,小杨以后前途无量,非我能比的,只不过现在她没有野心,一旦她有了野心,自己出去干,我敢说不出十年,就能拼出一番天下,像咱们恒远这种级别的。
春水眼中出现一种迷雾般的光彩,沉吟了几分钟,忽然说道:“你喜欢她吗?”
“她是个好朋友,好知己,我的所有想法她基本上都知道。”陈决没有直接回答,把春水拥的更紧了。
嗯,唉……春水叹口气,苦笑。
唱首歌给我听吧,要古风的,温柔的……陈决将头枕在她的胸口,喃喃道。
凌晨三点。
陈决躺在春水怀里睡着了,安静的睡着,平稳的呼吸。春水还在轻声唱歌,古曲古词,此刻她就唐朝教坊中的歌女,唱着文人雅士们所做的词。诗人的诗会在千年前击中歌女的心,正如同此时此刻击中春水的心……
妾本深宫伎,层城闭九重。
君王欢爱尽,歌舞为谁容。
唱到这首诗,春水忽然泪流满面,像个弃妇一般,默默无言的落着无声的泪,为的是身边这个也许会负心的男人。不过她很快就停止落泪,想了首温暖的流行歌曲唱起来。她没有自己想象的坚强,但也没有想象中那样脆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面对一件事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内心的真正想法。好比我爱着一个人,而这个人将要离开或者抛弃我,我以为我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或者我会觉得自己根本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真正到了爱人抛弃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没有那么舍不得她,也没有那么不在乎她。我很伤心,但没伤心到要死不活的地步。只是有些伤心,偶尔想起你的时候会落泪,但更多的是我清楚人生还得继续,生活得充满斗志的继续下去。
第一百五十四章 愚公移山
英国牛津郡。
美好的人生必须配上美好的伴侣才是真正的完美。一身绝对英伦式的着装,使得这位本来就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更多了几分诱惑力。华夏女人本就多妖娆,再加上这种日不落帝国厚重的贵族气质,完美的中西合璧,按常理来说,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可以不爱上这个女人。
此刻的她拎着一款普普通通的包,不是名牌,只是小地方的小牌子。这种包自然是值不了几个钱的,不过如果大家都把身上的牌子扯掉的话,那么她手上的这个包非但不逊色,反而漂亮的很。这个包啊,就跟女人一样,加个名牌貌似是值钱了许多,但事实并不是,拿掉名牌,把村姑装也能穿出优雅气质的女人,才是真正值钱的女人。
用雀跃来形容此时的这个女人很恰当,拎着包,一步三跳的在大街上走着,阳光无比的气息染上了经过她身边的每个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无一例外。
不是第一次来牛津郡了,但她还是像第一次那样,觉得这个精致的小镇里,任何地方任何东西都很新奇、很有意思。
蹦跳了二十分钟左右,正好来到一家星巴克门口。女人想想,还是走了进去。
坐下,喝咖啡。
老爸想女儿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啊,可她每次接到老爸打来的电话,总是会高兴好长时间。因为她知道老爸不是一般男人,位居龙椅,而又不是个愿意做甩手掌柜的男人,手头上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每当老爸打来一通慰问电话,还在上大学的她都会屁颠屁颠的高兴好几天。
全世界最疼自己的永远是老爸,其他男人的疼爱都是假的,都是有目的性的。
她就是梁德清的女儿,梁婉菲。在美国念大学,抽空出来旅游旅游。对这个牛津郡她可是情有独钟,所以来了一次又一次,高兴的时候来这、不高兴的时候也会来这。好像宿命中她跟牛津郡是不能分离的情人似得。
不过老爸有时候也好烦人的,每个月打那么多钱过来,根本花不完用不掉,还得担心怕人抢,最可恶的是还派了一个臭男人来保护自己。保护什么啊,姑奶奶我用得着谁保护啊,最最可恶的是那个臭男人还一点性格没有,逆来顺受的,除了视线不离开自己之外,叫他做什么都愿意。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一丁点意思都没有,就跟块木头一样。
这不,正想着这个臭男人,他就说曹操曹操到的出现了。男人长着普普通通一副皮囊,不惊艳更不磕碜,就一最普通的长相,搁到人潮里估计得用显微镜才能找出来。不过武力值是一等,这点大小姐自然是不知道的,因为在他跟着大小姐的这几年中,没有出手过一次。
对,一次也没有。也就是说梁婉菲在国外的这几年,没有一次需要出手打架的时候。普通孩子在国外的话,难免会受到些欺负什么的,大部分人也都忍了,不忍也没办法,强龙也难压地头蛇,何况普普通通的虫。而有些门道的各种二代们碰上事的可能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