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宠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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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宠炫-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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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给人误会成恋童那个啥,别扭啊别扭,简直是不可原谅!

越想越气,我忍不住举起小爪爪又是一巴掌,反正现在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兔兔,别说小拍两下,就算飞擒大咬,也不过是撒娇似的亲昵而已,假假的出口怨气罢了。

让你叫我叔叔,让你掏钱出来显摆,让你到处晃悠,不知道小孩子不能到处乱跑么,不知道和谐社会总有不和谐的地方么?

我还就越拍越起劲了,嗯嗯,话说小甜甜的小脸蛋嫩嫩滑滑的,拍打起来手感不错,这小丫头还在作怪,哇哇哇的叫个不停,就是不让开也不抵挡,任由我拍着玩儿,忍气吞声得跟小媳妇似的。

“不要,不要嘛,叔叔饶了人家好不好,哇,哇,还打?不要啦,甜甜错了,甜甜不该叫你叔叔,唔,换过来好了,老公,喔?”

老,老公?!

喷,我擦,差点没喷血成雨,差点没呕血三斗,这丫头,语不惊人死不休啊,真要彪悍到底咋滴?

“老公,你怎么趴到桌子上去了?老公,不要生气了嘛,最多人家想办法让妈妈也陪你睡觉觉好了,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我恨不得跳下桌子跑到墙角挖个洞躲起来,都不敢去看周围那些人的表情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搂着个兔子叫老公,还要让妈妈陪着一起睡觉觉,换成我见了这一幕,只怕也是当个笑话看吧?

如果我是个纯粹的兔子也就罢了,童言童心童趣嘛,一笑而已,可我是个披着兔子皮的大男人好不好,就算别人不知道,我能自欺欺人的骗过自己么?

我琢磨,这下我是就算能化形为人都没脸去变了,实打实的恋童啊,还是母女同收,乱那个啥啊,都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做个兔子无所谓,要是做人,那也太那啥了!

 第三十九章 被神化的灵宠

“老公?老公!老公哦!我他妈没听错吧,那小丫头叫一个兔子老公哦,人兽啊,还是限制级的幼幼!”

虽然很想掩耳盗铃听而不闻,可那嚣张到极点的爆笑声压根儿就让我无从忽略,是一桌打扮很前卫看似很脑残的小青年,貌似那德性,是传说中的非主流来着?

五个人,三男二女,抽风似的在桌子上狂拍爆笑的,是其中一个左耳钉了五颗耳钉鼻子上套了个鼻环的家伙,刺猬般根根竖立的头发居然染成了绿色,看上去像极了一顶丑里吧唧的绿帽子。

非主流,打扮标新立异,自诩特立独行,实则哗众取宠的一个群体,据说是因为精神极度空虚到处寻找刺激寻找存在感的奇特生物,就算没事也要找事来折腾的,很牛很彪悍的甜甜显然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尽情发挥的素材。

被宠坏的小屁孩而已,我很是不屑的嗤之以鼻,可惜,我现在是个兔子,如果我还是上辈子的大丑,一定不介意给他们来个强烈刺激,保证他们能找到那什么存在感。

“绿风,你要死啊,还不给我闭嘴!”

叫做绿风的绿毛小子那么惟恐天下不乱的一闹,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感,不过这年头都时兴各扫门前雪,也没见有人出来干涉,甚至还有人开始兴奋开始期待,全都准备吃烧烤看热闹呢。

小小的有点意外,阻止这位绿风发疯的,不是客人也不是老板,却是那帮非主流中的一个,女孩,脸上的妆化得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小身板倒是不错,配上露脐装很有点活力四射的意思,不过那头嚣张的红头发相当的扎眼,跟火鸡似的。

“那个兔子是灵宠。我们加在一起都惹不起,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红毛火鸡的声音其实压得很低,还又急又快地,我敢肯定等着看戏的人很多都没能听清楚,不过现在的我长了两个长耳朵,虽然没有达到顺风耳的程度。听点悄悄话还是不成问题的。

“灵宠?就他那个呆样还灵宠?红燕你太搞笑了吧,今天可不是愚人节!”

绿风大笑起来。嗓门还满大地。结果悄悄话变成了大喇叭。整个大排档里面地人都听到了“灵宠”这个关键词。

“灵宠哦。真地假地?”

“不大可能吧。听说那东西神神道道鬼精鬼精地。这兔子也太呆了一点。很看竖看倒挂起来看都不像嘛!”

“就是就是。灵宠哎。通灵地宠物。也叫灵兽。就是成了精地动物啦。会变成人呢。还会用法术。就像白娘子小青什么地!”

“会变成人就对了。没听这个小丫头叫他叔叔么。说不定就是个兔子精。专门迷惑小女孩吸取元阴精血呢!”

“傻啊你。灵宠是妖精没错。可他们是经过驯化服务于人类地妖精。头上都戴着紧箍咒呢。哪能像你说地那样子乱来!”

“这话没错,人家那叫守护灵好不好,又不是妖怪,还迷惑小女孩吸取元阴精血,靠,老兄你思想不健康啊,情色聊斋看多了吧?”

“我说这小女孩不一般呢,才这么点大就敢带了那么多钱到处乱跑。敢情是有灵宠守护啊,我说老兄,当心祸从口出哦,听说能豢养灵宠地都是些大人物!”

又一次满场震惊,又一次七嘴八舌,这一回,连我自己都觉得震撼。

在大学里推广的灵宠学,大学校园里常见的灵宠,经过层层以讹传讹地添油加醋。传到这市井之间。好像走样变形了不少啊。

听他们的意思,所谓灵宠。根本就不是什么“聪明的宠物”,而是“通灵的宠物”,也就是说灵宠已经脱离了一般动物的范畴,成了一个叫做“灵兽”的新群体?

这灵兽呢,就跟传说中的妖精一样,会变化成人,会口吐人言,会神奇法术,只不过不会害人,因为他们都经过驯化,成了人类豢养的宠物……

呃,不得不说承认,广大人民的想象力够丰富地,这捕风捉影的三人成虎,还真像那么回事儿,活灵活现的,假得太假,就比真的还真啊。

看得出来,灵宠这种新生事物,就跟当初的电脑一样被神化了,电脑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很多人看电脑就跟看超级神器似的,能操作电脑的人在别人眼里那就是活神仙,哪像现在,不会玩电脑都不好意思给人说。

估计吧,灵宠经销商作了相当程度的炒作,把灵宠这玩意儿弄得越神秘越聊斋,那价格当然就越高,他们也就赚得越多,至于凑热闹地人买回“灵宠”发现没那么神奇也不怕啊,找借口还不就是小事一桩。

亲密度不够啊,契合度不高啊,爱心值不足啊,机缘未到啊,灵宠没有升级啊,随便编两个理由都足以解释“灵宠灵智未开启”,很简单的。

“白痴,别以为姑奶奶跟你开玩笑,这个兔子灵窍已开灵心已动,售价不低于一百万,且不说他本身的能力,就是买他的主人你都惹不起,真要想找死的话,你不妨去试试!”

叫做红燕的红毛火鸡没好气的哼哼,多少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咬牙切齿,不过在我听来好像耸人听闻的成分居多,倒是起了个煽风点火推波助澜地作用。

灵窍已开灵心已动,当这是修真小说呢,还来个开光期心动期咋滴,不就是个破兔子么,售价不低于一百万,用地是冥币啊…………听了红燕煞有其事的警告,估计每个正常人都会这么琢磨。

毕竟,这话说得也太离谱了,就算因为再次听到“灵窍已开”这个词儿震惊不已地我,也是大大的吓了一跳。

小小把“我”从菜市场买回去的时候,才花了小小的五块钱,一个月还没呢,我的身价就狂飙到了一百万以上,比那个八十八万的天价鹦鹉还要来得猛?

说出去谁信啊?

起码绿风这小子就不信。他嘿嘿怪笑着走了过来,手里拎了两瓶啤酒,明显的来者不善,红燕撇撇嘴也没见拦他,只是和大家一起作壁上观,摆明了是看戏来着。我甚至怀疑她压根儿就是故意撩拨绿风来找茬地。

“小妹妹,你这个兔子老公,叫什么名字啊?哥哥很佩服他的,让他和我喝一杯?”

甜甜根本就没功夫理会他,因为服务员已经送上了新鲜热辣的羊肉串,在她眼里,这东西比那绿毛龟要吸引眼球得多。

事实上,先前绿风爆笑嘲讽的时候,甜甜还是瞅了他一眼的。呃,只是看了一眼,看过之后连和他计较的兴趣都没有。原因很简单,就一句话。

“这家伙长得好丑。”

小小声地嘀咕罢了,长得好丑的家伙正在进行“拍案惊奇”的即兴表演,没听到这句大实话,要不早该从爆笑变成暴跳了。

这会儿看他找上门来,甜甜也没有搭理的兴致,自顾自的开始对付刚刚送上来的烧烤,当然是没忘了我,大把的羊肉串塞过来。也不管我的小爪子抓不抓得下。

她是我的临时主人,我自然是唯她马首是瞻了,吃自己地烧烤,让别人去看吧!

当然了,淡然处之的另一个说法就是忍气吞声,没办法,我现在就小兔子一个,又不是什么被神化的灵宠,底气不足啊。

“哎。我说小妹妹,太不把哥哥放在眼里了吧?都不介绍介绍你地兔子老公?他是个灵宠对吧,还是不低于一百万的贵族?我说,这家伙哪里值一百万啊?小不点一个,连床都蹦不上去吧,你买他还不如买我呢!”

砰的一声,两瓶啤酒重重的放到了餐桌上,绿风大大咧咧的在坐下,托着个下巴在那儿阴阳怪气。甜甜还是没看他。却对我可怜巴巴的眨了眨眼睛,委委屈屈的给我撒娇。

“老公。他调戏我!”

一口气没顺过来,刚刚吞下去的一块烤羊肉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的,搞得我翻着白眼咳得要死要活,还好看到了一边地啤酒,顺手,呃,顺爪子抓过来,一口咬开瓶盖,咕嘟咕嘟的猛灌一气,总算把那块差点要了我小命的烤肉给冲下去了。

大大的打了个饱嗝,满嘴酒气冲出来,我觉得脑袋晕乎乎的,同时一股子邪火也升了起来,似乎满肚子怨气,都给啤酒里那点少少的酒精在刹那间引爆。

我承认,变成兔子后真的胆小了许多,要换在以前,这家伙敢这么拽的跑来找茬,早就一瓶子放到了,哪里会让他乱七八糟的唧唧歪歪,哪里会装聋作哑忍气吞声,哪里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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