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如此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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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如此多娇-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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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走来走去,心里着急上火:“让各个城镇的兄弟们都帮忙找,对了,找丐帮的兄弟们,拿上小姐的画像,找到了,我胖子重重有赏。”

“是……”

……

卞城又多了一个热门的话题,事情还是跟云夕有关,只不过这次,轰动大得多。

昨晚上,云夕在丁家被黑衣人给打晕劫走了,云家三小姐那声惨叫惊天动地。

“这次啊,官府,丁家,云家都派人找,把卞城方圆百里都找了,愣是没找到人。”

“你们说,这云夕有什么大本事?这天煞孤星的命格,也有人敢劫?”

“谁知道?云夕虽然命格不好,可长得美若天仙,恐怕是劫色的吧。”

“哈哈……”

客栈下面的大厅,一些吃客哈哈大笑。

对于他们来说,云夕的死活与他们无关,自然只当成一个笑话。

站在二楼房门外的陌琉倚眼中寒芒闪烁不定,扭头回房,关上门。

走过屏风后面,看着床上还昏迷的云夕,昨晚,他正睡下的时候,秋风阁的人抱着她从屋顶经过。

被他打了下来,这让他心中疑惑,云夕到底是什么人?一个商贾家的女子,竟然三番两次遭到秋风阁的人劫持。

云夕中了秋风阁的三日迷香,虽然他解了迷香,但也需要半日时间。

如今看来,她应该要醒了。

果然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云夕幽幽醒来,后颈的疼痛让她想起昏迷前的一刻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妹夫。

云夕是个好孩子,可接二连三的绑架也让她接二连三的爆粗口。

“他奶奶的熊,下手这么重。”云夕坐起来,伸手揉着被打的后颈,没准都淤青了。

眼一看,云夕才发现自己躺的地方有些舒服的过头,疑惑中,看到了站在窗前的人。

迎着朝霞,一袭玄色长衫,腰挂长剑。

“艾玛,陌琉倚?”云夕惊呼。

陌琉倚奇怪的看着云夕,这女人,从醒来就说粗鄙的话,而且看她那模样,竟然对于自己被劫持的事情一点都不上心。

陌琉倚淡漠的看着云夕,那种疏离的神色让云夕莫名其妙又心中不爽:“醒了,就离开。”

云夕也无所谓,她本来就不想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基于救命之恩,还是要有表示的。

“那个,陌琉倚,谢谢你救了我,我欠你一个人情,他日必报,后会有期。”

双手抱拳,云夕扭扭脖子,就要开门出去,却被陌琉倚喊住。

“等等。”

“恩公还有何事?”云夕回头问。

恩公?陌琉倚脸部微不可查的抽了一下:“劫持你的人是秋风阁。”

“秋风阁?”云夕皱眉,问道:“那是什么?虽然不清楚,但还是谢谢恩公相救。”

云夕打开门,踏步出去,却突然反身一闪进屋。

门口,两个黑衣人冲了进来,目标直指云夕。

云夕脸都绿了,眼看着敌人的爪子到来,闪躲不及为自己默哀的时候。

一把寒光长剑挡在了面前,跳开了黑衣人的手,此时的客栈因为突发的事件已经乱成一团,所有人都蜂拥要跑出去。

而房中,又出现三个黑衣人,冲了过来。

云夕心惊胆战,却也难掩兴奋,暗想这陌琉倚当真厉害,以一敌五都能挡下,好家伙。

陌琉倚不仅挡下了,还占了上风,可想而知他的武功之高。

黑衣人当场死了一个,那鲜红的血喷出,染了一地。

云夕吞咽一口口水,忽然冲着那剩下的四个喊道:“我没有你们要的东西,求求你们别打了,死人了看见没?别打了,我真没有,你们行行好,就放过我吧。”

砰!

又倒地一个,血液溅在云夕脚边,惹得她反胃恶心,还有一种悲寂苦涩的感觉。

为了那所谓的神令,竟然如此糟践人命。

云夕看着鲜红的血,愣愣的不在说话,陌琉倚把最后一个黑衣人一剑刺死的时候。

就看到她愣愣的坐着不动,眼神空洞没有焦距。

以为她是吓坏了,陌琉倚皱起眉头,走过去,拦腰搂住她,施展轻功纵身离开。

飞跃中,两人来到一间府邸,里面只有一个瞎了眼的老者。

陌琉倚放开云夕,刚想开口,就听云夕叹道:“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宝藏秘籍,他们想要我给又有何不可,可是我确实没有神令。”

神令?

陌琉倚顿时一惊,旁边的瞎眼老者也惊了一下。

或许是看着那五个人就这么死了,让云夕只觉得可悲,她竟然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流下了眼泪,挂在脸上,一双眼又变得空洞起来。

“我想回家,哥,我想你。”她想家,想二十一世纪,想g市,想那些师兄师姐们,想哥哥,这里好陌生好孤独。

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云夕死了,关她什么事情?为什么要她来到这里?

陌琉倚看着云夕,忽然有一种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朦胧感觉,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可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不理她,可又忍不住出手帮忙。

云夕抬手,擦掉眼泪,对陌琉倚道:“陌琉倚,能帮我一个忙吗?”

“恩。”

☆、第013章 漓江边上暗伤魂

第013章漓江边上暗伤魂

陌琉倚手里拿着云夕留下的书信,上面写着奶奶亲启,落款夕儿。

字娟秀小巧,却力道厚重,显示出写信之人凝重的心情。

那瞎眼老者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扫帚,他似乎能看穿陌琉倚此时的心思一般。

“世子,有些疑惑,需要多看,多听才能解开。”

“夏伯……”陌琉倚一愣,想要解释。

夏伯却笑道:“世子,别怪老奴多嘴,老奴虽然瞎了一只眼,可还有一只没瞎,那姑娘,您没瞧着不同之处,看书信的字。”

字?陌琉倚仔细一看,是楷字,没有问题?哪来的不同?

夏伯笑得更浓,指着书信的落款,道:“您看看,这可是毛笔或者炭笔写出来的。”

陌琉倚闻言仔细一看,眼眸中光芒一暗,那写出来的几个字,笔画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粗细。

而看字的痕迹,这分明是硬物写出来的,九州之中,笔只有两种,炭笔与毛笔。

毛笔写出来的字笔画大小不同,很容易分辨,如果说是炭笔的话,确实可以写出如此娟秀小巧的字。

可炭笔的字灰暗中显得粗糙而且不贴实,手只要一擦就能擦糊了。

可这些字,黝黑油亮,字迹清晰。

这……

夏伯说道:“世子,神令,可能真在她手里,那么,她与澹台世家的关系肯定非同寻常。”

陌琉倚把信收入怀中,骑上马:“夏伯,去查查云家。”

“是。”

看着世子扬长而去,夏伯高兴得扭起腰来,自语道:“不知道过年前王府会不会多一个世子妃?”

世子也二十有三了,他记得去年隔壁老王的儿子不过十八都已经成亲了,如今孩子都两个了。

今年对面的牛家大儿子生第三个娃,也不过二十一岁,他们的世子啊,啥时候成亲呢?

方才那姑娘,长得多俊啊!虽然她是云夕,可如果她当真是澹台世家的遗孤……

……

陌琉倚不确定云夕是走水路还是陆路,但他认为,走水路的话,定然是会快些的。

毕竟走陆路,要绕路。

所以,陌琉倚坐了快船,一路寻找下去。

他的猜测其实是对的,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有些人,是晕船的。

所以云夕宁愿走陆路,雇了一辆马车,赶了两天一夜的路,来到漓江下游,快要接近中州的苍月山。

漓江,是郡国最大的河流,从瀚州的连署山脉流淌而下,是江南地带最大的河流。

下了马车,张九伶直接让车夫离开,她不需要马车了。

站在漓江边上,看着遥远对面的苍月山,这里,就是她最初来到这里的地方,就在对面的苍月山脉下的漓江边。

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满身是伤,奄奄一息。

她说她叫云夕。

她也叫云夕。

她说她十九岁,

她也十九岁。

她说她就要死了,能不能代替她回去尽孝,不要让奶奶伤心。

临死之人的嘱托,她没办法拒绝,而且还是一个跟自己同样相貌,年纪,还有同样名字的女子的请求。

所以她答应了,看见她微笑苍白的脸,她说:我会替你好好的活着,活得好好的。

她把自己的身世全部都说出来,临死的一刻,她苦涩道:“替我活着,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哪怕你哪天后悔了,我也不会怪你,只求你别让我奶奶伤心。”

“云夕,我确实后悔了,替你活着,是用生命来活的,每时每刻都有可能丧命。”云夕喃喃自语。

随即在树林中左右翻找了半会儿,在一个草堆中,找到了她当初掩藏的包袱。

打开,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和一条七分牛仔裤,一双板鞋。

还有一台进了水的手机,上面的吊坠上挂着一张防水相片,里面是她和她大哥的合影。

找了个隐秘的地方把身上的素白长裙脱下,换上衬衫和牛仔裤,把手机塞进裤兜。装好那件长裙藏在草堆中,预防损坏。

她的衬衫和牛仔裤能保存很好,全靠这一堆草,还有那包裹。

不过衬衫还是有些发黄,还有一股浓浓的霉味。

怀着忐忑的心情,云夕走到河岸边,拿出手机,再看一眼相片里大哥的脸,重新塞回裤兜,云夕提起勇气。

噗通!

她跳下水,奋力向河底游去。

小时候一次大哥落水,差点淹死,她此后便努力的学习游泳技术,而且也学得非常好。正常时候,她甚至可以在水下闭气十分钟。

她潜下去,又浮上来,不知道折腾了多少次,力竭了,就上岸休息。

白衬衫贴在身上,如今入秋的天气已经微凉。

秋风吹拂,张九伶手臂上全是鸡皮疙瘩,眼看着太阳西下,可她的心已经沉落河底。

她回不去了?从中午一直到现在,她游了多久,潜下去多深,可浮上来的时候,还是原地。

她好难过,真的好难过。

可是云夕不想放弃,把披散的头发重新绑起来,云夕咬咬牙,纵身一跃再次跳下河。

冰冷的河水包围着自己,云夕感觉自己都要被泡化了,可浮上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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