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问题吗?”对待新人,傅云同可不是例行公事,他是真不大放心。
“可以问个私人问题吗?”罗莎丽亚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兴奋,“我可不可以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去长安城内的酒楼茶肆转转?”她可没忘了自己是为什么要当时空战警的。
“只要你不误了本职工作就行。”傅云同微笑,“你要是学会了什么失传的名菜,别忘了做给我们大家尝尝。”
“当然了。”罗莎丽亚保证,她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
唐武德七年,
(公元624年),
正月,
离长安城十里外的一个小村子里,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
女主人陆氏已经往外面不知看了多少次,太阳快落山了,儿子怎么还没回来?她的心有些发慌,虽然刚过春节没多久,但穷人家不上山干活家里就没柴烧,儿子每三天去一回,怎么就今天还不回来?别是…
陆氏越等越着急,正想去央求村里人帮忙上山找找,就看见远处有个熟悉的人影,“诚儿!”她又惊又喜,忙迎上前。
走近才发现,杜诚身上还背着一个人,难怪他走路这么慢。
“娘。”冬天杜诚还满头大汗,他知道母亲担心,边走边解释,“我上山砍柴,发现她受伤昏倒在林中,我就把她背回来了,让您担心了。”
“没事,你做得对。”就算杜诚没把柴禾带回来,陆氏仍然赞许,这大冷天,把人放在山上不管,冻也能冻出人命来。
帮儿子把救回来的人放在床上,陆氏问儿子:“这人受了什么伤?”
“她的左胳膊有伤口出血了,不过不深,我已经帮她包扎了。其他的没什么,我发现时她的身上还热乎,应该没冻伤。至于为什么昏迷,好像是受了什么刺激,这等她醒来才能知道。”杜诚的医术是祖传的,也是这村里唯一的郎中,只是这村子穷,他得边当郎中边砍柴种地,才能让母子二人添饱肚子。
“没什么大碍就好。”对儿子的医术有信心,陆氏拿过一块干净的面巾,帮昏迷的伤者擦拭脸上的尘土和炭灰…?
“诚儿,山上有烧炭的?”陆氏奇怪。
“没有啊?”杜诚其实也奇怪,“可她昏迷的附近,地上有一个大坑,附近的土都是焦黑的,也许之前真有人在那烧火过。”
“诚儿!?”陆氏擦了几下,又惊呼,“你背回来的是位姑娘啊!”就算她长发扎成一束,穿的衣服也看不出男女来,但这细嫩的漂亮脸蛋明显是个女孩儿。
“我在山上替她诊脉就知道了。”杜诚很坦然,男女脉息上就有差别,他要连这都诊不出,别白学这么多年医术了。
“男女授受不亲,你又不是不知道?”陆氏埋怨儿子,事关姑娘家名节,怎么能不注意。
“可山里没有别人,我不把她背回来又怎么办?”杜诚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爹在世时不也常说,医者父母心,不要太顾虑什么男女之防。”
“又拿你爹来压我,”陆氏白了儿子一眼,“想当年,你爹要不是不顾这男女之嫌,你外公能逼我嫁给他?”
“可我怎么听爹说,是外公把刀架在他脖子上,硬逼他娶你的?”杜诚小声嘀咕。
陆氏没注意儿子说什么,她把热在灶上的野菜糊糊粥给儿子盛了一碗,然后拿过旁边一个干净的瓦罐重新淘米,“这野菜可不能给病人吃,我给那姑娘重新熬点粥。”
“娘,你先吃饭,我来就行了。”杜诚忙上前抢活干。
“行了。”陆氏轻推儿子,“这可是新瓦罐,你那毛手毛脚,别再给我打了,你去吃你的好了。”儿子砍柴累了一天,她可舍不得他回来还干活。
“不就上回不小心磕破个茬子印吗?”杜诚故意装做不服气的样子,“那等您把粥熬上,我看火总行吧?”不然母亲什么时候才能去吃饭。
“行,行。”陆氏装作不耐烦,心里却是暖暖的,她洗净米,又从药柜里拿出几颗红枣加进米里,一块熬成粥,那姑娘虽然没受什么伤,但昏倒在雪地里,受寒是难免的,不补足气血怎么行。
……
罗莎丽亚刚醒过来,就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姑娘,你醒了?”一个中年妇人端着碗粥过来,“先吃点东西吧。”
“我…谢…谢。”一开口,沙哑的嗓音就不容她拒绝,真得吃点东西再说。
罗莎丽亚边喝粥边听陆氏讲发现她的经过,知道是这母子救了自己,她很是感激,看这两人的古装打扮和屋里的布置,应该是穿越成功了,就是不知道…
“请问,现在是哪一年?”罗莎丽亚问道。
“武德七年啊。”杜诚有点奇怪,一般人应该问这是什么地方而不是这是哪一年吧?
“武德七年?”罗莎丽亚声音发抖,“你说唐…武德七年?”
“是啊。”杜诚点头,当今天子已登基七年了,立国号为唐,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
唐武德七年就是公元624年,而她要去的却是公元762年,整整差了138年,而且这最重要的是,飞船爆炸了,她别说完成任务,就是想返回局里也办不到了。
捧着粥碗,罗莎丽亚失声痛哭,她真是太笨了,第一次驾驭飞船,就穿越错了时代,还让时空飞船因操作失误而爆炸,这下她怎么回家啊?!
“姑娘…”杜诚慌了手脚,他有说错什么吗?
陆氏比儿子有经验,她示意儿子先出去,然后从罗莎丽亚手里接过那快洒了的粥碗,再塞给她一块手巾,这女孩看上去是和汉人女子没两样,乌黑的头发,皮肤白皙,唯有眼睛是蓝色的,证明了她有胡人的血统,但她汉话又说得这样流利…
这样有汉胡双方血统的孩子陆氏也知道一些,据说突厥入侵中原之时,被其欺凌的汉家女子,要是不幸有了身孕,生下的孩子就是带有这种特征的。
这姑娘,不知有怎样坎坷的身世呢,陆氏也用衣袖擦了擦眼角,却撇见儿子在门外探头探脑。
“干什么?”陆氏不高兴了,小声责怪杜诚,屋里可是有陌生的女眷在呢!
“这个,”杜诚双手捧着一个银白色的小箱子,“这是这位姑娘的东西。”姑娘昏迷时还抱着这个小箱子,想来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她一醒来杜诚就赶快把它拿出来了。
“我的密码箱!”罗莎丽亚果然不哭了,这可是她在飞船爆炸前从船里抢救出的唯一物件,也是她和现代唯一的联系。
……
罗莎丽亚在杜家住了三天,打量自己身上那件由陆氏亲手缝制的,粉红色的新棉袄,她知道,自己该走了。
她穿越时空,定下的时间是四月底,怎么也不会穿着保暖服过来,看她衣衫单薄,陆氏先把自己的旧棉袄给了罗莎丽亚,转身又吩咐儿子去镇上买了新棉布和新棉花,连夜替她缝了一身新衣。
罗莎丽亚知道自己是碰上了好人,但这对母子,甚至连带这个村子都很穷,家家煮粥时都掺着野菜一块吃,这几天她就没见过谁家吃过干饭的。
但尽管如此,陆氏却总是单独给她熬粥,厚厚稠稠的白粥,每次还加上一个鸡蛋,或煮或炒。
杜家只养了一只母鸡,一天下一个蛋,可自己一天吃三个,罗莎丽亚不好意思,这村里人养鸡,可没有哪家舍得吃鸡蛋,都是留着准备换油盐酱醋的,自己把人家预存的都吃了,再这样吃下去…
第三章 冰糖葫芦(上)
趁着杜诚上山砍柴,陆氏去村里送做好的针线活,罗莎丽亚在陆氏的枕头上放下两片金叶子,穿着那粉红色的新棉袄,悄悄离开了杜家。
除了那密码箱,她只穿走了那身棉衣,之所以选择不告而别,是因为今早在吃饭时,她刚试探性提出付饭钱,就被陆氏正色拒绝了,明的给钱不行,她只好来暗的。
***
长安城,
西市大街,
罗莎丽亚边走边东张西望,这就是传说中的西市大街?
还不是盛唐的年代,所以这里并没有那种诱人的繁华,但干净的青石板路,完善的排水通道,已经让罗莎丽亚对这儿有了好感。
现在这里经商的胡人还不多,但已让罗莎丽亚有了代入感,至少在这里,没人看她的眼睛颜色而奇怪。
差不多逛了半条街,终于让她发现一间贴着“吉屋出售”红纸的店铺,这店铺后面还带着个小院,最重要的是,这家店铺附近二十米,左右都没有饭店或香料店等吸引人味觉、嗅觉的别家店,暗叫自己运气还不坏,罗莎丽亚上前揭下那张红纸。
……
前面的店铺有二十多平方米,中间的小院有十多平方米,后面两间厢房共有三十多平方米,加在一起不到七十平方米的房产共花了罗莎丽亚三片金叶子,着实让她心疼。
其实这房价并不贵,要换成在现代,三十片金叶子也换不来七十平方的独门小院,何况前任房主还附赠了一些粗重的家具。
据原房主说,罗莎丽亚并不是开价最高的人,只是他们举家要迁往岭南老家,那边比较流行用金银做货币交易,看罗莎丽亚的金叶子成色挺好,他才同意的。
罗莎丽亚知道自己买的不亏,但问题是她手头并不宽裕,这次出任务,考虑到时间挺多一个月就够了,科里总共就给她了六片金叶子。
给了陆氏母子两片,买房子用了三片,现在罗莎丽亚就必须靠一片金叶子生活下去了,本来罗莎丽亚是想先租房子的,可位置,面积合适的只有这间店铺,房主却又只卖不租。
如果用这片金叶子还赚不到钱,我可以再转手把店铺再卖出去,说不定到时房价上涨还能赚一笔,因为知道未来这西市大街的繁荣,罗莎丽亚对自己的投资很有信心。
那么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那唯一一片金叶子生活下去了。
罗莎丽亚先上钱庄将金叶子换成长安城流行的货币“开元通宝”,然后置办锅碗瓢盆,床上用品,还有米面蔬菜。剩下的她买了大块的饴糖和几十斤山楂,准备起她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生意。
……
二月初一,西市大街,
罗莎丽亚的太白居正式开张大吉。
今天也是集日,来西市购物的人不少,来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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