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与贼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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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与贼英雄-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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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噔噔噔地往后退出三步,他便委顿在地了!

轩辕风却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他!阳光下,那把黑糊糊的刀发出来的刀光煞是耀眼。

他认为既然自己的刀子已无眼,正如太阳迟早会落下西山那样;那么站在旁边观看的路人便应该多长一双眼睛。

人群里已有人在大声地叫喊:“这里有个疯子,谁去救命啊?”那个人可能是老翁的乡民。

一只手突然就不知道是从哪里伸出来的,用两根手指飞快地夹住了刀身。

手的主人,是一个穿着银色衣的男子。

轩辕风好像杀出了一个性子来,眼睁睁地看着刀子刺了出去,却转眼又被夹住了,无论自己怎么去拔也一动不动,便急不可耐地向那个施救的人下身猛踢出一脚。

那银衣男子却也不闪避,只是手上加了一些力道,把刀子直往身子后面拉扯。

轩辕风一个收势不住,黑糊糊的身体像是一个肉球般朝前冲出。

他的两脚没站稳,一个“倒栽葱”,然后又是“狗啃泥”栽倒了。

银衣男子大喝:“你们谁去帮他找个医生看看?”

街上那些吃着五香瓜子看热闹的人,这时才终于纷纷地围拢了昏迷在地上的刀客。

“这轩辕风是不是又是因为吃酒才吃高了?”有一人问!

轩辕风在平常不喝酒的时候,本来都是很斯文的一个人。

已经过了老半天,却还是没有人过去扶起地上的刀客。

可能是住在这里的人,是谁都见惯了这个场面。

所以,伟大的刀客轩辕风,常常都是自己清醒过来以后,再爬起来像一只蜗牛那样慢慢地走回家中。

他那黝黑无比的脸孔跟身子,有一半是练刀时太阳晒的,有一半是制作刀子时炉子里的炉火烤的,还有这一半便可能是像现在这般“太阳浴”的。

有几个平时就十分敬仰英雄的市民,正在很客气地向那个半路杀出来救人一命的银衣男子微笑致意!

第二章 混混邀客

 这个时候,一个茶馆的二楼上,有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叫着:“那位英雄——”

身子已完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的那个银衣男子,便笑嘻嘻地抬起头来,向不远处的茶馆眺望。

只见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白净脸皮。

脸上的表情一眼看去,似乎还特别的诚恳!

这时白脸的上半身已整个探出了窗口,在使劲地向英雄招手。

这么客气的一个人还怎么好意思拒绝他的邀请呢?英雄也就跟他友好地点了点头。

白脸却又在使劲地叫了:“大英雄,快过来这边坐啊!”

有几个市民以为他们本来就是已经相识的,自己十分识趣地走开英雄的身边,又赶紧忙别的去了。

况且敬仰归敬仰,他们跟大英雄也不是很熟,总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爹,掏腰包请亲爹去享受良辰美景和美酒佳肴。

这时候,大英雄却不忍心拒绝了人家的好意,飞身扑向酒楼。

那是一个武当的“梯云纵”,绝顶轻功很耐看。

又有路上的几个闲人在大声地喝彩,并死劲地鼓起了掌,甚至有几个小姑娘把手心都拍烂了。

这个酒馆装潢得很好。

要使客人的身心都舒心满意,吃了头一趟,还会回来再吃一趟——既无聊得透顶,又显得无比俗气的商家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的功夫,来布置他们的经营场所。

他们也确实很用功,花了一笔巨资请了几个美术艺师,连窗台上面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很耐心地雕上了一个无名之精灵。看起来,那好象是一堆正在四处乱跑的“小便天使”!

英雄的身子落在窗户上,看着杰作却不会欣赏,只是皱了皱眉头,也不置可否。

世界上每一位努力做着生意的商人,从来都不懂得什么叫作风雅,“聪明总被聪明误”老是会大煞风景。

这位英雄只觉得这个酒楼已被人布置得十分庸俗,他以为那个趴在窗口上叫自己的胖脸就是酒楼的老板,认为他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实际上,那江湖小混混身份的胖脸跑这儿来,跑了几趟,对这种杰作早就不以为然了。

那窗台上是一块不锈钢,用手工打磨得相当光滑。即使是一只老鹰久经锻炼的利爪,也不一定能够抓得牢稳。

这时候阳光照在窗上面,反光却好像是激光一般。其实,这窗上的激光也是防盗的一个必要措施。

银衣英雄并不是轻功不济事,也不是下盘的功夫没有练到家,而是被那几束很科学的激光刚好一下扫中了一双鹰眼。

看来,这种防盗窗不但是在黑夜里防盗,白天也防盗,二十四个小时都在服务。

再怎么厉害的超级大偷都得向它低下头来,好好地认个输——只要人们将酒楼下面的唯一几个小门锁好了,或者找个保安看好了;那些飞檐走壁的偷儿,都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赚一口饭吃的。

那银衣英雄在窗口赶紧跳了几下“太空独步”,便往后仰倒,直落了下去。

但是在半空,他又赶紧使出了一招武当梯云纵的“飞花逐月”。看来,梯云纵的功夫刚好派上了真正的用场。

人群中发出了声音来。

他们开始不停地惊呼着,好像完全被刺激了!

上面的白脸,却已赶紧用一块白色的棉布铺上用来作防滑。

这一次,身处半空的人当然也就直直地站了上去,站稳了。不可能,也绝不会再有一个万一。

似乎已被捉弄够的人,现在才终于看清,原来这里的每一个窗子都是用整块不锈钢做出来的!

它们并不是像一般人家里的窗户,把两扇窗子都朝外向左右的两边敞了开来,又向着里面紧紧地闭住。

——这些,一般都一定是木头的窗户!

这一会儿,那个白脸却只要将其中一块已经用手工镂空的钢板往左右轻轻移动一下,就可以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欣赏到外面——楼外楼外,近处绝美的好风景。

这不就是现代社会上面的窗子构造吗?它只是比现代的窗子多了一堆铜制的轮子。

——但是在当时的明朝,却绝对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发明!

这绝世的发明——沉重的钢板足足有好几十个公分厚,要是现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神偷手上有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可能只会砍花了刀口而又无可奈何。

钢板下面,密密麻麻地安装着两排用铜做出来的轮子。

杂工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往上面上好机油!

这里面,这些干杂活的杂工一年到头基本上就是做这个任务,他们要么时时去擦拭窗台和那些窗子,一年却有好几千两的银子好赚。

英雄问:“这个酒楼上的老板很有钱?”

混混胖子:“啊!不,也不是很有钱。条件很一般,可比不了霍休!”

“哦,霍休又是谁呢?”

“霍休是投资这座酒楼的主要股东,和这酒楼的老板关系有点熟,他是请朱停来设计酒楼的人,而这位朱停是天下第一巧匠,给巧匠的聘金可不能够太少了。”

“现在谁都讲王法,没人敢鸡鸣狗盗,连空气里面都似乎充满了白道上各位英雄好汉出了鞘的刀剑,他如此大费周章防范歹徒却又是为何?这难道不是典型的杞人忧天吗?”英雄在眨着眼说话,说起话来似乎和一个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那样气馁。

“哈哈。可能是喜欢嘛!个人的性格。”

“你如此了解这里的老板?”

“因为,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混混白脸笑了,笑得很有些不自在,可是竟也无人察觉!

“而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陆小凤。”

“非也非也。”那英雄也笑了!

“我只不过是他的好朋友。”英雄的样子,长得像一个小偷。

陆小凤只有几个好朋友而已——司空摘星,花满楼,老实和尚,西门吹雪,朱停……这人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他会是谁呢?

混混白脸:“但是我刚才明明看见你会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两根手指头,在一刹那间夹住了对方的十八般兵器。”

“哈。其实会用两个指头来对付敌人的人不一定就是陆小凤!不过像我们这些人,再怎么心有灵犀一点通也绝对比不了他正宗的‘灵犀一指’;那根本是天生的!”

“对,对。”混混白脸点头应是,“你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请问你高姓大名?”

“我是司空摘星。”英雄没有意识,下意识的说着话。

“啊!是司空摘星!”听到名字的人大感震惊!

“我就是天津肉——”这混混白脸也已在做自我介绍!

第三章 假灵犀指

 (一)

“无天酒楼”。

无天酒楼的食客非常多,有一些他们家离这儿隔了好几条街的客人,都特地跑到了这里来叫东西吃。

因为这是城里面最好的一家酒楼。

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

在人气旺的地方,也同样,什么人、什么鸟儿都会出现。

现在就有一个老乞丐趴在无天酒楼外的大门口,又哭又喊:“你们又是谁把我的小灰踩死了?”

“小灰”是一只鸟的名字。

那只鸟,是一只乌鸦。

谁也不知道这只乌鸦是怎么死的,而且谁也不知道在它凉尸以后,又是哪个缺德鬼把它扔到了这里来。

老乞丐却越哭越起劲了,好象这乌鸦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哭了好一阵子之后,干脆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起了他身上里里外外穿了好几层的衣服。

那衣服也根本不能再叫“衣服”,又脏又破,黑糊糊的发出了一股完全令人无法想像的恶臭。

这简直就是一块刚从古墓中捡出来的裹尸布!

所以——

这个时候,明明谁都蹊跷地觉得这一只乌鸦的死尸来源怪异——怀疑它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是冻死饿死之身。

却谁也不能够,也不敢百分之一百地去判断这只死去的乌鸦,确实不是这个老乞丐一手喂养的小鸟儿,小灰。

因为他哭得实在太可怜了。只要是长了人心的人见了,恐怕都会既吃不好又睡不着的。

老乞丐这会儿却好像又死了一个小灰一般,眼泪都已经没有了。

几个杂工从里面飞快地奔出来,其中有一个手上还拿着一只烧鹅,跑到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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