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自己三千多门客中,到底该派谁去呢?一个影响嬴政一生的人物出场了,他就是李斯。
19。不做吃屎的老鼠
李斯,字通古,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生活温饱,本来可以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可他生性不甘寂寞,对眼前的生活并不满意。
一次,他在厕所见到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吓跑了。后来,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地偷吃粮食,也没人去管。于是,他发出了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应该像粮仓里的老鼠一样,才能为所欲为,尽情享受。
可见,在战国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不甘寂寞,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便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
荀卿是当时著名的儒学大师,他是打着孔子的旗号讲学的,但是,他不像孟子那样墨守成规,而是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对孔子的儒学进行了发挥和改造,因而很适合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
在荀子那里,李斯不仅学到了“帝王之术”,还遇到了他一生的同窗敌人——韩非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李斯对“帝王之术”已经烂熟于心了。学以致用,否则满肚子的墨水有什么用。满腹经纶的李斯便开始考虑用武之地了。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他最终选中了秦国。
在临行前,身为老师的荀子自然要关心一番,问道:“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为什么要急于去秦国呢?”
李斯回答:“活到老,学到老,我到秦国后,可以继续学习。而干事业都有一个时机问题,机遇不是随随便便就会出现的,如果没有抓住摆在面前的机遇,也许这辈子都会碌碌无为。现在各国都在争雄,这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机会。秦国雄心勃勃,想一统天下,学生到那里就可以大干一场。所以,我要到秦国去。”
人生在世,卑贱是最大的耻辱,穷困是莫大的悲哀。试问,谁愿意一辈子穷困,一辈子抬不起头呢?如果一个人总是处在卑贱穷困的地位,那会令世人讥笑的。不爱名利,无所作为,也并不是读书人的想法,更不是李斯的想法。
当时,六国都比较弱,相比较而言,秦国是最强大的。可虽说六国弱小,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强大,也不敢冒险以一挑六。一般人通常会这样想:宁为鸡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小,正是用人之际,这一去,还不弄个大干部当当。秦国强大,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有限,别说当大官了,不被淹没在人流之中就烧高香了。李斯不是一般人,所以也有自己另类的想法。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尾,他要做就做牛头。他要向世人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
在人才济济的秦国,要想出人头地,首先要立足,找个好的靠山显得至关重要。李斯此番不远万里来到秦国,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跻身在秦国朝堂之上,做人中龙凤。可自己身份低微,要想实现这么大的理想,没有中间的踏板,很难一步登天。
当下,秦国的大权都掌握在吕不韦手中,如果能成为他眼中的红人,那么,实现理想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斯最后决定投身在权倾一时的吕不韦门下,做了三千门客中的一员。一切都和李斯预想的一样,由于他才华出众,又是荀子的徒弟,很符合吕不韦儒家思想的口味,所以很快就得到了器重,成为了吕不韦的心腹。
更让李斯想不到的好事还在后面,不久,他便以老师的身份出现在了嬴政的面前。
20。有关“天下”的话题
嬴政也不是三岁的小孩,对于吕不韦派来的人,他自然十分小心谨慎地对待。
李斯除了兴奋,倒没没感觉有什么不妥,做帝王的老师,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自己所学的“帝王之术”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仅仅两年多时间就得到了大展拳脚的机会,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这正应了那句俗话:机遇只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所以,一切看着又是那么理所当然。
吕不韦提前就和嬴政打了招呼:为了大秦的将来,要派一位老师教帝王之术。对于这样的安排,嬴政很讨厌,自己身边已经布满了吕不韦的眼线,再多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但,对这个即将到来的所谓的“老师”却充满了厌恶之情。
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嬴政的容颜。
“抬起头来。”嬴政的话语间存满了蔑视。
十六岁的嬴政已经身高八尺多,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再加上王者的衣冠,一种盛气凌人的王者风范咄咄逼人。
李斯第一次面见大秦帝王,就被嬴政的气势所折服,五体投地膜拜在嬴政脚下。如果这样的人都不能一统天下,天下就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担当这个重任了,李斯为自己当初选择来秦国发展而暗自庆幸,更为自己能跟着这样的老大闯天下而骄傲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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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旷又肃穆的正殿内,只有李斯和嬴政两个人。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根柱,每一道梁,都代表着秦国的尊严和权力。在这样庄严的地方,便不自觉地让人心生敬畏。
嬴政冷着脸看着面前瘦弱且外貌没有丝毫特征的男子,直言道:“听说先生曾经是相国的门客。”
语气平淡而自然,让人感觉不出任何的感情倾向。
李斯赶紧回答道:“臣做相国的门客已经有两年多了,但臣日思夜想的都是大秦的未来而不是相国的个人利益。如今身为郎官,甘愿为大王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哼,冠冕堂皇的话谁不会说,干脆承认是眼线不就得了,还披上虚伪的外衣,恶心。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反击,只能忍耐等待。自己现在还要依靠相国,他派来的人,还是不为难为好。对吕不韦只能纵容佯从,绝不能轻易暴露自己要对付吕不韦的意图。
嬴政思虑一番后,继续说:“寡人还没有成年,国事全靠相国辅佐,先生身为相国的门客,其实也算是在为国效力了。”
这话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探的意思。李斯是何等聪明的人,这种君臣间的争斗,他自然也了然于胸,但最好的反应就是装作对此一无所知。因为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相国只是相国,王才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家效力。君臣是不能混淆的。”
李斯不愧是李斯,只要是他认准的,就绝不更改,他这样继续表明自己的立场,就是希望能赢得嬴政的信任。他既然把赌注押在了嬴政身上,就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绝不回头。
嬴政仔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貌不惊人的人,心想,自己现在缺少心腹,如果能把眼前的这个人从相国那边拉过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李斯见秦王不说话,便接着说:“凡是成就一番事业的人,都能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过去秦穆公时,秦国虽然很强,但没有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力量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大王又贤德有为,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这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大王千万不能错过啊。”
一统天下是任何一个君王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嬴政也是日思夜想。可现在内有太后,外有吕不韦,嬴政其实就是一个傀儡君王,怎么去实现天下一统的梦想呢?不过至少有人提到了这个问题,嬴政很开心,开始对眼前的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了。
就这样,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和一个三十三的壮年,跨越了十七年的代沟,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天下。
“既然这样,怎么来一统天下呢?”嬴政来了兴趣。
“以臣之见,大王应该悄悄地派遣谋士,用金银财宝来游说诸侯,离间六国,使他们不能团结一心抗秦,从而为秦国逐一消灭六国创造条件。”李斯说。
嬴政不屑地说:“这是离间计,历代先王已经用过多次,没有什么稀奇的,你就不能来点新鲜的?”
李斯从容地说:“离间之计,是没什么稀奇的。但同样的一柄剑,可以披荆斩棘,也可以在百万军中直取将军首级。剑是同一把剑,用法不同,就会收到不同的效果。前人用离间计,只是为了解燃眉之急。臣所献离间计,却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大王能用臣的计策,用钱财来收买诸侯名士,愿意降秦的,就留下他们;不从的,就刺杀了他们。五年或十年后,他们就没有了战斗力,自然会不攻自破。”
离间计常见,但站在如此高的高度,来大规模、大范围的离间,让六个国家个个都患上精神分裂,上下离心,内部瓦解,确实是头一回听说。
嬴政感觉和李斯的交谈不仅很愉快,而且如醍醐灌顶一般。从来没有人对久居深宫的嬴政说过这些内容。宦官宫女只知道阿谀奉承,官员大臣只知道毕恭毕敬。在他们眼中,自己只是一个王而已,一个还没有亲政的王,和秦国历代的王没有区别,甚至和六国的王也没什么两样。别人在他面前只要表现出足够的尊敬就OK了。但是,在嬴政心中,他不仅仅渴望听话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师。毕竟,自己只有十六岁,需要学习,更需指导。
如今,遇见了李斯,是他的万幸,更是大秦的万幸。
他第一次感到自己与六国的王不一样,和古往今来的王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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