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你今天一提我就想起来你向我提过。”冯关想想说。
二十年前,我们年少时一个共同的朋友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我父母带着我去医院看他,出来时,我一不小心,从四楼沿着楼梯摔到三楼,我的父母急忙奔过去看看我有没有事,可我好好的,父母问了半天才放心,可没走两步,我又从父母手中摔下楼梯,直到楼底。就在这时,四楼的病房里,那个朋友的母亲尖叫一声,我们的朋友就此醒了。
“你做何评论?”我问。
冯关无言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兜,那身兰色的警服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思考着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说,“恕我直言,那根本就是巧合,或者说你记错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冯关就是这样,任何虚无缥缈的事在他的逻辑里恐怕永远找不到答案。
独自盘桓两天,忧伤渐渐隐藏起来。我又去置办了新手机,该挂失的挂失,然后就去上班。公司的同事们见到我就像看到丑鸟回巢一样,一个个非常高兴。老板甚至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还以为你出嫁了呢。
坐到办公桌前,桌面上有一层不易察觉的灰,我找了一块抹布一边擦一边想,其实一个人是很容易消失的,也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不论什么原因,只要它离开一个月,他就可以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划掉。所以,我回来受到公司同事的欢迎还是很幸运的,这种消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足以引起人们的惊奇而且还不至于被老板开除。
一上班,时间就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一上午,午休时,我一边吃饭一边办了一件事,我把电脑主页的背景换成了林岚的照片。这三年,我一直不敢动她的像册,可现在她既然回来了,那么她就有理由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下午我去跟客户谈业务,谈完我假公济私又办了一件私事。我去了一家报社,到广告部,要求登寻人启事。一个大姐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我拿出林岚的照片,她仔细看看,和我一起商量词儿该怎么写。我问她,这种启示找到的成功率高吗?
大姐笑笑,斟酌地说,有成功的例子,不过,这种事不能单靠一种方法,你还得去别的地方找找。我想想也是,大部分来的人恐怕都是抱着尽人事知天命的意思。大姐又问,她走之前穿的什么。我大略描述了一下林岚的打扮,米色的长裙,卷曲的长发,还有一串好看的项链。
大姐听了,然后又问,“那,她什么地方有毛病?”
“没毛病呀。”我说。
“没毛病她出走干什么呀?”大姐问。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大姐看着我,一会儿忽然明白过来,她关切地说,“小伙子,你是失恋吧?”
“就算是吧——”我不得不承认。
大姐哧哧笑了起来,身上的肉直颤,她边笑边说,“小伙子,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登寻人启事的。”我被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时大姐善解人意地说,“要不咱再写上一句动人的?反正是失恋了嘛。”
我们的汤匙(6)
“行啊——”我马上说。
“写什么呢?”大姐又问。
我想想就说,“写这一句吧,让生命已经停止的人如秋叶般静美,让生命正在前进的人如春花般灿烂。”
大姐听了一愣,估计她没想到这词儿还那么酸,那么正式。她拿起笔把这句话认认真真的写下。其实这句话我和林岚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我们俩当时都深为感动,并互相嘱咐要牢记在心。
我把寻人启事登了一个月,每天傍晚买上一张报纸看看,那则启事登在广告版的一个夹缝中,不怎么引人注目,像一个孤独的人坐在角落里。我每天都在期待意外的电话,可每回一接,都是意料中人。有一次,冯关还打来电话,也没什么事,瞎聊了半天,正当我们说话时,半截又一个电话进来,等冯关挂了机,我一查是个陌生的号码,赶紧打过去,对方却说我打错了,过一会儿再打,对方却永远占线。
这天的午餐会十分隆重,公司的同仁都西装革履打扮得十分精神,去了隔壁黄金大厦的旋转餐厅。由于这是一次行业内的很重要的聚会,各公司都非常重视,因此一进餐厅,立刻觉得人满为患,人才济济。平时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圈里人全都来了,电视台报社的人也来了。我由于特别饿,因此和几个朋友一阵寒喧之后,就拿了一个大盘子去夹食物,弄了满满一盘,又给自己倒了一大扎啤酒,然后找一个角落慢慢吃。吃到一半,看到电视台的一个著名小妞,扭着她那著名的屁股在采访几个老板,后面还煞有介事跟了一个摄影。我来了兴趣,端着盘子跟过去,想听个究竟。几个老板在镜头前侃侃而谈,颇有大人物的风采,我正伸着头想往里再挤一下,或许能抢下镜头,忽然在人声嘈咂中,听到“叮”的一声响,那声音特别清脆,从其它声音中穿出来,直至我的心底。我立刻回过身来,眼光在人群中扫过去,足足一分钟之后,我才看到一张长桌旁坐了两个女人。
我十分诧异地走过去,面对我的那个女孩子十分年轻,她的脸上有两个酒窝,鼻子有些俏皮地向上翘着,走到长桌前,侧头一看,于静就坐在她对面。我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面对着于静。刚才的那种声音分明是汤匙碰在汤碗上的响声,这种声音我非常熟悉,它让我想起遥远的生活——那种充满汤的香气的小资产阶级生活。
“我们又见面了。”我对于静说。
于静瞟了我一眼,微微地点点头。
“我们总不会是同行吧?”我看看四周不相信地又说。
于静转过头,根本不爱理人,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一勺沙拉送进口中。我看看她盘中色彩缤纷的沙拉暗暗想,林岚原来确实爱吃这些古怪的蔬菜拼盘。
“我们为什么不会是同行?”这时,旁边那个年轻的女孩笑嘻嘻地问,她一笑起来特别好看。
“第一,这个行当里男人居多,”我侧过头对着小女孩说,“第二,这个行当里的女人没你们俩这么漂亮的,她们由于高智商全长得呲牙咧嘴的。”
年轻女孩一听就哈哈大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我又转过头对着于静说,“哎,留张名片吧。”
于静没有回答,那个女孩马上说,“真不巧,我们没带名片。”
这一招我早想到了,我马上说,“那行,我把名片留给你们吧。”
那个女孩接过来,看了一眼,说,“哟,赵经理,幸会幸会呀,我叫桂小佳。”她说着主动伸出手和我握了一下,于静在我们两手交握的时刻,不易察觉地狠狠瞪了桂小佳一眼。不咸不淡聊了十几分钟,于静始终不说话,场面颇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儿,她推托要去别处转转就站了起来。这时我忽然问她,“于小姐,有一句话你听说过吗?它叫做:大部分人死于心碎。你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吗?”
于静想了一下,终于开口说,“我知道,它是一首外国诗歌的题目。”
于静说完挽着桂小佳向人群中走去。她们的个子几乎一般高,都有一米六八左右。桂小佳稍矮一点。于静穿着紫色的长裙,而桂小佳的长裙则是红白大花的,她们肩并肩,手里拿着红酒向前走去。于静的背影很瘦,似乎比林岚还瘦,而桂小佳则明显性感得多,这一对组合实在奇怪,我很纳闷她们到底是做哪一行的?她们一齐并肩向前是什么含义?
我们的汤匙(7)
不过,有一点我很肯定,于静就是百分之百的林岚。因为当年的林岚充满了小资情调,她的床头总是堆满各种诗集杂志,那个题目就是她临睡前读诗时,我偶然看到,由于印象深刻而记了下来。
我看着她们走远,迅速走到门口去查来宾登记,可是查来查去就是没有于静和桂小佳两个人的名字。奇怪,那她们是怎么进来的呢?因为一般这种会议没有登记没有请柬是进不来的,我想了一下,马上知道自己可能又被小聪明耽误或者让她们给耍了,也许她们根本就不叫桂小佳和于静。于是,我立刻回到大厅,但是她们俩当仁不让地消失了。我转了整整三圈,眼睛都瞪成包子了,也没有看见她们的人影。我在人群中深深叹了一口气,一股气馁的失败感油然而升。操,我怎么连两个女人都搞不定?
几天之后,我接到一个意外的电话。
我当时正在办公室,电话一响,拿起听筒,一个清脆的声音马上跳出来,“赵经理吗?我是桂小佳。”
“哎哟,我的妹妹,”我立刻喜出望外,如获至宝,“上回你们俩跑哪儿去了,我遍找不到。”我问。
“厕所呀——”桂小佳说,“我们还说你怎么马上就不见了呢。”
我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这脑子真是猪脑子,怎么就没想到她们款款走去是去上厕所呢?真该在女厕所旁边守一会儿,不应该看人不在就乘电梯到大堂里去乱找,估计这功夫肯定把她们错过了。
“怎么着,约个会吧。”我直截了当建议道。
“行,约吧。”桂小佳说。
“你和于静一起来?”我说。
“可以呀。”她说道。
我又一次嘿嘿笑起来,定好时间地点,随即撂了电话。我的笑容一直维持在脸上,这笑容确实发自内心,今天我接了无数电话,只有这个电话让我备感欢欣。可是,当我慢慢收起笑容,抿起嘴唇,冷静下来时,一个念头跳了出来:桂小佳为什么给我打电话,这没有道理呀?她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见面的日子很快到了,出发前,我特意好好洗了个澡,理了发,换了一身贵点儿的行头,钱包里塞足钱,我甚至像一个少男那样开始琢磨怎么博得她们的欢心,如何去吸引住她们。我仔细搜索原来对付女孩子的经验,可惜由于时代的发展,那些都过时了。于是我只好上网去查,可现在网上的东西都太直接,只有介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