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上海时,天已放晴。我们坐火车去杭州。
新春天,新春树
春天到了。我从来没有像喜欢这个春天一样喜欢过春天。以前,春天在我的印象里都是腻乎乎的。我还写过一首《巴黎春天》狠狠地嘲弄了一番巴黎和春天。包括我看过的巫昂的一首《春天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都让我对春天没什么好印象。
这个春天,我怎么就觉得那么爽呢,连空气中都漂浮着暖和、轻松和快活的味道。我想了想自己,没什么值得庆贺的,但仍然每天找借口出门散步。穿着短夹克和软软的多袋裤,把头发喷上湿漉漉的GUCCI“速度2”香水,我就戴着随身听出门啦!
小宽说去后海找个凳子享受阳光吧。其实对于春天,只要到了门外,就都一样了,根本用不着后海。那种变了调的小资味道我不感冒。不过他们也快说我是小资的代表了。可能是我也追求美和舒适吧。谁说作家就得苦兮兮的,喝一杯咖啡都舍不得?从上海回来我算是沾上了一个坏毛病:每天都要喝几杯咖啡。这里不是巴黎,也没有什么花神咖啡馆,我更做不成在巴黎咖啡馆偷烟灰缸的少年。但我想以后有钱了就开一家咖啡馆,像“雕刻时光”似的,但是白天晚上都营业,有巧克力蛋糕(这要从杭州的香格里拉空运过来),有充满半杯奶油的奶昔(标准是从上海伊势丹喝到的那杯),有一种叫“雪球”的带酒精饮料(果酱推荐给我喝的,很好喝),还要有音乐,这个就由我来选吧。我要在下雨时放南京乐队七八点的歌,要在郁闷时放英国乐队THE SMITH,要在彷徨时连接不断地放上海的顶楼马戏团的“向橘红色的天空叫喊”,听他们一遍遍地呐喊:“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纯洁,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在这个时刻……”我们永远热泪盈眶。当然还要有那个沈阳乐队的“青春的纪念碑”,那循环的播放的歌词(在时光的流逝之中/你终于失去了年轻……)会让所有已经不年轻了的人自惭形秽。咖啡店里有书架,书架上放着我的《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八十后诗选》和以后出的每一本书。咖啡店的名字就叫“春树上”,“春树上”里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可以玩游戏。首页是我们的诗歌论坛“春树下”。“春树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写诗的,可以让小虚之类的朋友来,他们拥有无限的自由,可以自行决定播放的音乐,饿了可以吃蛋糕,晚上有地方睡觉。店里的电视机无声播放我们最喜欢的电影《格斗俱乐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和《阳光灿烂的日子》。“春树上”还支持一切新生事业,有年轻的不出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包,有地下乐队的海报和CD、小电影。
欢乐
我的朋友就那些。他们陆续出现在我的文章中,并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候我也厌倦,老看到他们的名字,可见我的生活多么乏味。
还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我的小说认识的,和任何一种方式一样,总有一些成为了朋友,而另一些就是路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和他们沟通的理由,后来我想,就是因为一上来他们就没把自己和我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把我拔得太高或太低,我都不适应,我都累。我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朋友,他/她会明白你和他/她一样,都是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最想做的就是远远躲开,越远越好。有时候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斥责”他们:“我求你了,别对我这样,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这种话由于太直接和诚实,往往会让人误认为是做作和装孙子。但我也没办法,我就是一到这种时候,就只会说实话,伤害了一颗颗和我不在一个大气层里的心。有时候我也谴责自己的世故但我也真的讨厌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头天给你发封邮件说要见面你就必须要见,不见对方就很委屈的那种。
我是怕死他们了。我更怕的是明明对方是真诚的,却被我误会,一片真心皆被我糟蹋。那我会想起过去的自己,我怕他们受到打击后变得自私、麻木,我会觉得对不起他们,而我又不是故意的。那种想要美好却被玩弄的悲剧我不想看它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想当这种刽子手。
而我认识的一些人都在写小说,小虚写的是他的“残酷青春”,他还没写完,就被我抢过来看了,我很喜欢,但是觉得没有他平时给我描述得好(里面好多故事和人物他都给我们讲过)。而杨黎,我用了一晚上看了他在网上的长篇《向毛主席保证》,听他说他是一共打算写五本,吓死我了,打死我也没法把五本书的内容都一下子想出来。
唯一令我骄傲的就是我又写了本小说,并且和朋友开始动手编辑《八十后诗选2》。这本写友情的小说是献给我曾经的一位好朋友的。这本书写了两个主人公从相识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全过程。书名叫《欢乐》,因为我认为那一切都是欢乐的,哪怕有反讽的成分,它也是欢乐的。我要忠于它,忠于这欢乐的本质。我曾经抄过很多好句子,背诵或自创过很多口号,写过很多诗,但这次我不想让它们都出现在书中,我要让它成为一本小说。它自有它的脉络,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故事和叙述的方式。《欢乐》的女主人公叫“春无力”,她还有另一个名字“春有力”,我将在我的第三本书中写到她。
小说的情节发生在过去时,那是无法再追寻的回忆。当看到它顺利出版时,我会感觉看到了一个笑话或是礼物。以前那么好玩的时光都没有了,我就只有这本书了。
我何曾真的青春过
过去的一切都没有记忆,有时我甚至以为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然为什么它们消失得那么快,很多东西都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还有那叫做青春的东西,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对它陌生了的呢?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什么青春,却也间接策划了一场“残酷青春”的闹剧。我没有青春,却有着所谓的青春情节,我一直认为14岁是青春,15岁是青春,17岁是青春,16岁就不是。在我和浩波第一次见面时,他问我多大,我骗他说“十七”,其实我是十五岁多一点,快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说我十六岁,也不想把我的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七。后来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这个想法。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他人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
我自己是不会想到这个上去,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你看,我甚至把青春当成了肉麻的东西。
但我活脱脱当时正青春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发觉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别人还在把我当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这害死人的青春。
少年。
白衬衫。
莫小邪有这么一首诗,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记本上。
少年。
这也是有着青春情节的我所挚爱的词。
我仿佛从来也没少年过,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决不单纯。说我单纯的人都错了,我只是天真,但不单纯。从很早开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事故,但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这点我是无从更改的,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影响了我,故乡是我心灵中最圣洁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宁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永远埋在心底,也不原意多说,就像我现在一样,蜻蜓点水,不愿多提。或许这就是我喜欢看古龙小说的原因,他对我的矛盾心思有最鲜明的阐述。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去看古龙的小说,我想象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们不认识。
“把青春永远留在17岁”是我写过的一首诗。
那是我最初写古的几首诗之一,我也很少想起。但忘不了。
那些细节是那么模糊,好象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也有过一个人在深夜读诗的经历,读到情深浑身颤抖,想总有知己,总会有人互相理解。初三时我打算自杀也是由于我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知己,但他让我失望,我于是想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友情的纯洁。
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想起来还心悸。说起来我是一个善忘的人,或者是故意善忘的人,但那件事我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它就发生在我最“青春”和最纯粹的时候,我是用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去理解“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的啊。
“我也追求过精神,可总和肉体相遇”——王朔
说的太多了吧,说说八十后——
没什么意义的八十后,和没什么意义的生命,于是它便有了意义。
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所有责难我不放在眼里。当我失望,也就转身就走,不去想曾经付出过什么。
对八十后谈不上什么失望,因为我认为的八十后,决不简单是一个时间概念。虽然一开始,它是由时间概念来划分的。那八十后,是我们——我们最初在诗江湖的朋友一起提出的。他们是我惦念的人,如果我有过青春,我的短暂青春中的短暂时光就是干这个的。上网,去聊天室,去春树下,去诗江湖,骂战,希望,失望,悲观,绝望,重新希望,友情,背叛,新的友情,误会,拒绝,彷徨,觉得自己是个傻逼,伤害他人……等等等等,都是已经过去了的,那大概是1年前的时光。每天去上网,这让我感到充实。
《北京娃娃》是一道分水岭。
或许不是它,是我个人的一些私事,我现在很像隐居。不再像从前一般热血沸腾,只因为我把中心放到了别的地方——我的私生活。这让我由假小子变成了女人。
我从前没注意过自己性别,现在我觉得我是“少女”了。
《看电影》说过,女人一旦遇到了她爱的男人,她便没有了江湖。除了秋瑾。
我是秋瑾么?
如果不是,我也想是法拉奇,在沉默了这么多年以后,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