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了半天的路,前面有间茶坊,我想你们身子在车里蜷的累了,也该下来走动走动休息休息。”闫钰静静的说着,看了我们俩一眼,然后和白月一起转身走了。
逸风首先下了马车,并向我伸出手来,这个粗鲁的家伙什么时候也学会了绅士风度这一套。远处已经坐下的两人正在往我们这个方向看着。我于是忽略了毛毛虫伸过来并且僵在那半天的手,自己跳下了马车。
“哼”他不高兴的哼了一声,然后扭头大步走开。果然,还是这个扭头就走,没一丝风度的家伙才是我所熟悉的毛毛虫,他这个样子才不会让我感到不舒服。
我紧跟几步,跟上他,也坐到那个小桌旁,而闫钰要的茶已经端上。
没人想说话的气氛当然十分尴尬,大家都端着茶杯,或用被盖拨弄着茶叶,或是吹吹滚烫的茶水。
“逸风,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路颠簸劳累,言妹妹体弱,你就多照应些吧。”闫钰轻轻的说着,手里的茶水还是没有放下,也没有喝,语气里也没有什么更多情绪。
逸风低着头,一声也不吱,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白月姑娘说了话,“其实师兄根本不用担心,逸风不是把莫姐姐照顾的好好的。”说完还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来来回回的看了我和逸风好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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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病人,只有我照顾他,哪有让他照顾我的。”我要是再不出声还不知道这两人会说出点什么来呢。
“谁是你的病人。”毛毛虫听了我说的话似乎老大不高兴,那响亮的大嗓门的确不像是个病人。“谁用你照顾我了,我照顾你还差不多。”后面那句是他在嘴里小声咕哝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
“你敢不承认是我的病人,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肚子上还有条大蜈蚣可以为我作证呢。”真是一点不知感恩,我好歹也算是你三分之二强的救命恩人好不好。
毛毛虫突然瞪大了眼睛没了声,然后脸又开始变红。
他这是患了某种我以前不熟知的后遗症吗?
“义兄,逸风他怎么手术以后动不动就脸红?”我觉得闫钰一定会知道原因的。
不过原因我还没得到,温文儒雅的闫大公子竟然和那个粗鲁的毛毛虫一样,把喝进嘴里的茶水全数喷了出来,还好我躲的及时。
毛毛虫腾的一下从小木凳上站起,边向马车方向走边大声说着,“还不快赶路,歇的够久了。”
于是我们三人也只得放弃休息,向队伍方向走去。闫钰不知何时已走近我的身边,看远处逸风已经钻进了马车,便附在我耳边极小声的说:“他醒来后曾经问我他下面的毛怎么不见了。”然后便大步流星的追上了白月,留下我一个人,也红着脸。
我不是因为逸风的种种表现,或是因为逸风脸红的原因而脸红。我只是没想到,一本正经的闫钰怎么可能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说这种话。真是的。真是人不可貌相。他哪里像个正气凛然的大侠,倒像个现代酒桌上讲黄|色笑话的可恶人种。这下,我要如何面对马车里那个纯情的红苹果呢。
闫钰绝对是故意的,无论如何他看到马车里那样暧昧的画面总是不太舒服,至于为何会不舒服,大概是因为那两个人看起来实在是不够般配吧。
66逸风的心事
从我一进马车,那家伙就一直朝马车窗外扭着头假装看着外面的风景,扭了那么久,难道他的脖子就不会酸吗?
“喂,你脖子不酸吗?”我试图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同时出于医生的自觉,为了某人的脖子着想。
“我不叫喂。”他终于回过头来。“我叫逸风,你可以和师兄师妹他们一样叫我逸风。”
“好,逸风。”我很识趣的如此称呼他,这个家伙别扭起来像头牛。
“我给你治病的时候就纯粹的只是个大夫而已,我对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消毒更彻底,”我要如何解释他才能明白呢,“就是说,都是病情需要,你……”
“别说了,我都知道。”他急急的打断我。
“伤口恢复的还好吗?”我决定转移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
“还好,就是偶尔有点痒。”他的情绪渐渐的趋于自然。
突然间,又无话,我无奈,只好闭起眼睛。
“你怎么那么能睡?”在我就要睡着的时候,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从我把你救出来到现在,你就一直那么能睡。”我以为他说完了,谁知他又补充了一句,“像猪一样。”
真是气死我也。
“你还不是一样,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一直那么贪吃,也像猪一样,并且比猪还笨,猪贪吃也不会吃掉了下巴。”要是可以把他气得跳脚,最好是气得到外面去骑马最好,我就可以一个人,四肢伸展,放松随意的睡大觉了。
然而,他并没有生气,相反,似乎还挺高兴的,因为我有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这人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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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逸风是有些高兴,高兴可以和莫言拌嘴,高兴可以和莫言一样都像同一种动物,其实,猪,如果像莫言一样,也挺可爱的。
逸风一直都很喜欢偷偷的观察莫言,那个抱起来轻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女人。因为她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睡觉,所以他看她的时候也都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因此在逸风的印象里只记得她有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尖尖的瘦瘦的下巴和长长的睫毛。
逸风很好奇,只是这样一个小不点,她如何可以使得纳布勒不惜花费黄金万两,甚至是不惜与他的皇帝哥哥做对也要救她;他也不明白,柯什日堂堂胡国帝王,后宫佳丽无数,何须千方百计要留她在身边,甚至不惜动用囚凤锁;他更想知道,为何忠勇无敌的神箭手铁南肯为了救她而不惜背叛他的君主。
所以,他总喜欢偷偷的研究她。
他发现她忍痛的能力超强,记得救回她时她手上脚上都有伤,可是她从不出声说疼,即使她苍白的小脸其实已经泄露了她的疼痛。
她还很能睡觉,一天里多半的时间都是闭着眼睛,也不知道睡没睡着。
那时候带着她回楼里,她总是柔弱的让逸风的心揪揪着疼,可是,他觉得她真是个麻烦,而且是很大的麻烦。
逸风不知道他和纳布勒还有铁南的计划是哪里出了问题,但他可以确定柯什日肯定知道她没有死,为了躲避柯什日的追踪,楼里甚至损失了好些个兄弟。逸风很想怨她,因为的确是因为她的原因,害死了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几个兄弟。他也曾对她没好气的说话,可他心里却从来没有真的把她当成麻烦。
毕竟,他还是把她带回了楼里,甚至还答应了纳布勒要一直收留她。
后来,她气定神闲的就医好了他的下巴,再后来她又救了他的命,用他闻所未闻的匪夷所思的方法。她在他的右下腹那里留下了一条丑陋的大蜈蚣,还剃光了他下面的毛,让他一见到她就会非常的不好意思。
如今,在马车里,她还是那么贪睡,他还是那样看她,可是,他的目光却是柔柔的,他不再是因为好奇而看她,他只是喜欢看,看她睡觉时恬静的模样,然后醒来又牙尖嘴利的与他逗嘴。
逸风不喜欢她说他是他的病人,似乎她的关心和照顾都是因为他是病人。他也不喜欢她叫他逸风公子,他想叫她莫莫,也想听她叫自己逸风。他当然知道她叫李若梨,他也知道那位有名的若姑娘就是她,可既然昔日的若梨已逝,那么她就只是今日的莫莫。如今愿望实现了一半,她已经开始叫他逸风了。
逸风觉得现在的她是十分亲近的人,因为她曾为他检查身体,为他手术,为他换药。他希望有一天他的莫莫可以亲近他,不是因为他是她的病人。
67关于称呼的问题
拘月楼在京城的分部其实并不在京城的城里,只是在离京城不远的近郊。那是一片占地近几十公顷的大园子,还有个很荒凉并且颇有一丝穷困味道的名字,叫青石山庄。听这名字任谁也不会把它和大名鼎鼎的拘月楼联系在一起,即使是我,对这个名字也没有升起太多好感。
我在主院落的一间西厢房里住了下来,心里知道没准儿要在这里住上很久的一段时间。屋子明显的被人仔细的收拾过,被褥、枕头、窗幔窗帘都是崭新的,是让人一看便会觉得十分清爽的淡绿色,夏天降至,这样的颜色让人觉得很舒服,看来收拾房间的人十分细心。屋子里有我需要用到的所有东西,包括铜镜和梳子,甚至还有几条看起来十分精致考究的发带。
我平时几乎不太用头饰的,总是用发带束起头发来然后随意的挽着。
不管怎样,我还挺喜欢的。
饱饱的睡了一晚,清晨起来和闫钰、逸风一起吃早饭。
白月姑娘没有留在山庄里,我这时才知道,原来她是射日国吏部尚书白文启的独生女儿,也是太子跟前的四品暗卫。我有点不懂白月,如果换作我是她,既然爱上了太子,那我宁愿永远只做太子随身的暗卫,也好过成为夜夜等他盼他的宫妃,即使是正牌的太子妃,聪明如白月,难道不知道即使是最为高贵的太子妃也一样得不到太子完整的爱吗?
她应该选择闫钰才对,那才是可以给她幸福的良人。
我抬眼看看正在吃粥的闫钰,他哪都好,就是终日挂着的那个面具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难道不会不舒服吗?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眼神,于是看向我,并且说到:“昨晚休息好了吗?”
“嗯。”我点点头,嘴里还嚼着有点类似竹笋的某种脆脆的青菜,很好吃的菜。
“那是庄子里自产的鲜笋,看你好像挺喜欢吃的。”他指着已经下了不少的那盘青菜说。
“你爱吃明个就叫人多弄点。”逸风也插嘴说到。
“就是多爱吃天天吃也腻死了。”我白了毛毛虫